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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蔷薇 佚名 5020 字 4个月前

整理和打扫,然后准备早餐。米勒小姐和菲兹帕屈克小姐的确是在七点四十分左右下楼的。”

“你到餐厅时,就没有看到道格了吗?”

克拉克太太点头回答了汤姆的问题。也就是说,那时候道格已经被丢到窗外了。

“我——”弗雷德用围裙擦着手说:“四点半就起床了,五点左右去了市场,七点左右才回来。之后,我就开始准备早餐,一直都待在厨房里。”

“你早上没有去餐厅吗?”

富士问他,弗雷德摇摇头。

“弗雷德,你的旅行车有没有什么异状?”

汤姆很自然地问他。弗雷德满脸纳闷地回答“没有”,看起来不像在说谎。看来,弗雷德协助凶手逃跑的可能性应该不高。他看了富士一眼,两个人的视线刚好交会,富士也用眼神表示赞同。这么说,凶手就在这里。

“这么看来,道格是在昨晚十二点以后,到克拉克太太来餐厅的早晨六点半之间被杀的。”

“不,克拉克太太六点就起床了。之后,如果有人在餐厅打斗或是把尸体丢出窗外,克拉克太太应该会发现才对。因此,我认为在六点以前,犯案就已经结束了。”听富士这么一说,汤姆摇了摇头。

“即使缩短了三十分钟,也没有太大的意义,而且,刚才大家都说了,这段时间里大家都在睡觉。无论如何,这里的人都没有不在场证明。”

“这种时间有在场证明才奇怪吧。”

比尔冷不防地插嘴说。

真伤脑筋。照理说,这种时候应该要问“有没有人听到可疑的声音?”的,但这家旅馆的隔音设备很好,完全听不到外界的声音,除了凶手以外,任何人应该都听不到什么奇怪的声音。

“对了,道格拉斯先生的身体并没有被淋湿。”富士突然想起什么似地说:“他是在雨停了以后才出去的,或者是被丢到外面的。只要知道雨是几点停的,就可以比较准确地推断死亡时间。”

富士看着弗雷德。

“你去市场时,雨停了吗?”

弗雷德想了一下,摇摇头。

“没有,还有点小雨。我记得我开车时,雨刷有在动,是我快到市场时,雨才停的,没想到当我买完菜回来时,竟然出太阳了。”

“什么?”

汤姆惊叫出声。这么说,道格是在五点弗雷德出发到巿场后,到六点克拉克太太起床之间被杀害的。

富士接着说:“我们发现尸体时,道格拉斯先生的脸上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尸斑,但还只是斑点状而已,这证明距离死亡时间没有很久。虽然我不知道到底死亡几小时后会出现大面积的尸斑,但应该是死亡后二~三个小时吧。”

“你说死亡后二~三个小时会出现尸斑,有什么根据吗?”

大卫问。

富士看着天花板,若有所思地说:“以前,我看过一本不知道是法医还是监识专家的回忆录,上面有谈到尸斑的描述。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但好像是写死后三十分钟开始出现尸斑,二~三个小时后会沉淀。之后,尸斑和尸斑会相互连在一起,整体呈现暗红色。”

“原来是这么回事。”杰瑞说:“我们是在八点半的时候发现尸体的,如果是死亡后三小时,那么,可能是在五点半死亡的;如果是死亡后二小时,那就是六点半死亡的。但克拉克太太在六点起床,所以不可能是六点以后。也是就是说,可能的死亡时间,也就是作案时间是在五点半左右,和雨停的时候大致符合。”

“就是这么回事。”富士点头说:“除非凶手是克拉克太太。”

“你这家伙,在胡说什么!”

大卫大叫着站了起来,他的表情很严肃。富士静静地仰望着他。

“大卫,你们不是想找出凶手吗?既然这样,就要分析所有的可能性,然后再一一排除,不是吗?”

虽然富士这么说,但大卫仍然气鼓鼓的。

“但是,”富士又改变了语气,“我也因为其他的理由,认为克拉克太太不是凶手。”

“其他的理由?”

汤姆插嘴问道,富士点点头。 棒槌学堂·出品

“对。凶手用搅火棒殴打道格拉斯先生这个事实,排除了克拉克太太的嫌疑——我是这么认为的。”

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富士可能也认为自己解释不足,继续说了下去。

“只要各位想像一下自己下手时的情况,就不难发现,要用搅火棒打中他人的要害,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搅火棒又细又长又重,也没有把手。搅火棒和棒球棍或网球拍不一样,要挥动起来并不容易,更何况是女人纤细的手臂。克拉克太太对这家旅馆了如指掌,如果她是凶手,根本不需要使用搅火棒,也有很多方法可以杀了醉得不省人事的男人。比方说,用冰锥放在延髓的位置,只要利用体重压下去,就可以轻易要他的性命;也可以用牛排刀割断他的颈动脉,或是用织毛线的棒子刺进他的耳朵——”

“别说了,才刚吃饱饭。”

爱莉丝提出抗议,富士则笑着道歉,话题主角中的克拉克太太则满脸困惑。

“这么说,”凯特开口问道:“弗雷德也不是凶手啰。”

“应该吧。”富士说:“但如果凶手有足够的腕力,而且杀人动机是出于积怨已久,或许会选择搅火棒。用重物殴打对方,可以让心情十分畅快,是泄愤的理想工具。”

“那你也是嫌犯,”大卫杀他一个回马枪,“你不是柔道的黑带吗?应该有足够的腕力。”

富士苦笑着。总而言之,富士绕了一个大圈子,想要证明克拉克太太并不是凶手。汤姆稍松放了心,因为有人怀疑她会令汤姆感到心痛。

“如果以腕力而论,”爱莉丝说:“应该也可以消除我和凯特的嫌疑,我们应该挥不动搅火棒。”

“目前暂时可以这么认为。”富士说着。

“什么叫目前暂时啊。”

“现在的情况还很不明朗,虽然我刚才说,克拉克太太不是凶手,但或许克拉克太太有什么非使用搅火棒不可的隐情,如果不了解所有的情况,是很难下结论的。”富士说着,还打了一个哈欠。

“富士的意见,”汤姆说:“很值得参考,但目前我们还没有排除任何人的嫌疑。”

大卫也点了点头,坐在椅子上。他刚才的愤怒已经平息,又恢复成为冷静的士兵。富士的一番话虽然激怒了大卫,却反而使汤姆冷静下来。当麦奇说要动脑筋找出凶手时,他完全不知道该如何下手;道格遭到暗算,也让他感到不安。但听了富士的仔细分析推理后,汤姆终于想起了动脑筋的方法。

汤姆从弗雷德手上接过咖啡,在脑海中整理了目前的状况。

道格是在清晨五点半左右被杀的,在这段时间内,没有任何人有不在场证明。只有弗雷德去了市场,遇到了巿场的人。所以,或许只有他可以有不在场证明。从这个角度来说,目前只能暂时排除他的嫌疑。如果有别的新事件发现弗雷德有重大嫌疑时,可以再去市场确认。

富士认为“因为凶手使用了搅火棒,所以凶手必须有一定的腕力”的说法并不可靠。曾经有过许多历练的汤姆很清楚,人在关键时刻,往往会使出惊人的力气。正如富士所说的,凶手或许有非使用搅火棒不可的理由,但如果克拉克太太是凶手,不需要特地使用搅火棒的意见也很有说服力。

也就是说,在目前的情况下,自己、弗雷德和克拉克太太都不是凶手。大卫应该不是凶手,但在无法证明的情况下,不能排除他的嫌疑。其他的住宿房客既然没有不在场证明,就必须统统视为嫌犯。正当他思考到这里,突然听到富士喃喃地说:“好奇怪……”

“怎么了?”

听到汤姆的问题,富士看着他。

“关于行凶时间,依照我们刚才讨论的结果,也就是凌晨五点半左右的结论应该没有错。但冷静想一下,你不觉得这个时间很奇怪吗?道格拉斯先生是在十二点多喝得不省人事,但凶手却在五个多小时后,才杀了道格拉斯先生,这是为什么呢?”

所有人都不吭一声,汤姆也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杰瑞说:“凌晨五点半,是人睡得最熟的时候,反过来说,是最不容易被别人发现行凶的时间,凶手或许就是打这个主意。”

富士摇了摇头。

“但事实上,弗雷德已经起床了,他虽然马上就去了市场,但既然弗雷德已经起床,克拉克太太也随时会起床。现在的季节,五点半已经天亮了,一般人应该会打消杀人的念头才对。”

的确如此。下一个开口的是比尔。

“会不会昨晚凶手也喝了酒,喝得醉醺醺的,根本无法行凶,所以才等酒醒了之后下手呢?”

“如果是这样,一开始就不会喝酒了。”

这倒是。

“之所以等到大亮,”大卫开了口,“可能是餐厅太暗,无法下手杀了道格,但如果开灯,又太明显了,所以才要等天亮。”

但富士又摇了摇头。

“我也考虑过这个可能性,但没有人能够保证道格先生会睡到天亮。很可能睡到半夜醒来,就回自己的房间睡觉去了。不,我认为这种可能性很高,只要站在凶手的立场,就很容易了解这一点。如果我是凶手,应该会在道格拉斯先生清醒之前,尽早把事情解决掉,何必悠闲地等到天亮,只要用手电筒就够了,那种小型的maglite就足够了。”

原来如此,富士言之有理。

“富士,那你认为凶手为什么选择五点半这个时间?”

听到汤姆的问题,富士偏着头思考。

“我想过这个问题,但没有任何结论。原本以为大家群策群力,就可以找到结论,看来还是不行。”

富士用手刀打在自己手上。

“不好意思,打乱了大家的谈话,我们继续吧。”

富士结束了刚才的话题,但这的确是一个很大的疑问。汤姆决定把这个问题放在脑子里。

眼下,没有任何像样的线索,但已经发现有两个奇怪的疑点。一是为什么要把道格的尸体丢到窗外;另一个问题就是道格的膝盖被打碎了。目前,或许只能从这里出发。汤姆决定藉由公开讨论,逐步进行推理。他并不是想借助他人的智慧,而是想藉由深入挖掘真相,观察相关人等的反应。如果有人提出某种假设,并且正中要害,凶手的态度就会出现变化。汤姆就是想要找出这种征兆。

“至于凶手把尸体丢出窗外的原因……”

富士重复了汤姆的话。

“在思考理由之前,我有一件事想要确认一下。道格拉斯先生到底是在哪里被杀害的?”

众人顿时沉默下来。

“我想,应该是餐厅这里吧。”汤姆说。

“我想确认一下。”富士站了起来,走向昨晚道格睡着的座位,汤姆也站了起来。道格昨晚睡着时,身体有一半从椅子上滑了下来,完全没有防备,简直就像在等别人打他的头似的。如果椅子的位置和当时没有太大的改变,那么附近的地上应该有血迹。汤姆蹲在地上凝视着地板,终于发现了。“找到了,有血迹。”

地上有很小的黑色污斑,而且还很新。汤姆看惯了血迹,绝对错不了。

“虽然不知道是从汤姆头上的伤口流下的,还是搅火棒掉在地上时沾到的,但毫无疑问,是昨晚留下的血迹。”富士也上前确认。

“嗯,看来,这里真的是第一现场。”

“没错,我们来重现当时的情况——”汤姆说着:“凶手拿着搅火棒,走近睡在椅子上的道格,并用力殴打他的后脑勺。自于第一次没有打中要害,也没有造成致命伤,所以,又重重地打了一次,就像富士所说的,如果凶手不习惯使用搅火棒,第一次动手时很可能无法命中要害。接着是打断他的膝盖,再打开窗户,并抱起道格的尸体丢了出去。这时,在窗台上留下了道格的血迹,凶手把道格丢出去后,还把搅火棒也丢了出去,最后才关上窗户 应该是这样的过程吧?”

“应该差不多吧。”大卫说,“但我搞不懂为什么要把尸体丢出去。”

“藉此延后被发现的时间吧。”

听到汤姆的意见,比尔冷笑道:“为什么要延后被发现的时间?一般来说,都是为了争取逃走的时间,但这次谁都没有逃走不是吗?”

“比方说,”杰瑞说:“会不会在延后尸体被发现的同时,也想要让尸体晒太阳?”

“啊?”比尔反问道:“为什么要让尸体哂太阳?”

“这个嘛,”杰瑞一边整理思绪一边说:“尸体从死亡的那一刹那开始,就无法维持体温了,所以时间越久,尸体的体温降得越低,警方就是靠尸体体温的下降情况推算死亡时间的。如果晒过太阳,太阳的辐射热可以缓和体温下降,也就是说,可以误导死亡时间。凶手杀了道格拉斯先生,原本打算直接扔在餐厅里的,但看到雨停了,太阳露了脸,才想到把尸体丢出去的。”

汤姆点点头。原来科学家的思考回路和一般人不一样啊,他斜眼观察着所有人的表情,然而没有人的表情产生什么变化。

“但是误导死亡时间对凶手有什么好处?所有人都没有不在场证明,即使稍微模糊作案时间,又能发挥什么作用?只要看到道格的身体没有湿,就几乎可以确定死亡时间了不是吗?”

“我哪知道那么多?”杰瑞没好气地说:“我只是针对你们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