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富婆了,要是把带来的“宝贝”都卖掉,说不定会成为香港巨富呢。想不到她林飞妮终于否极泰来了。
不过后面背着二百两黄金,前面抱着一包“宝贝”,那种劳累程度可不是盖的。才走了几条街,飞妮就走不动了,估计再走下去准变成“弓身大对虾”。不行了,得找个银行把钱存进去,这个时代应该管银行叫“钱庄”吧。
“站住!大爷们想弄点钱花花。”
只见几个大汉拦住了飞妮的去路,为首的是一个满脸胡子、小眼睛、大红鼻头的人。他恶狠狠的盯着飞妮,显然是在对她讲话,用脚趾也能想的到。可飞妮却向自己身后看看,确定后面没有别的人,才一头雾水地问:
“你是在和我说话吗?”
“废话!臭丫头,放下那二百两黄金就没你事儿了。到时候你想走,我们都不拦。”
飞妮终于明白那个老板为什么那么痛快的把钱给她了,原来他另有安排呢??——想要东西又不想给钱,他还真不是一般的奸诈,想来先前真是低估了他。可是长期在外讨生活,历经风雨的林飞妮什么人没见过,她向来不畏□,这次也不会例外。想让她做怕事的乖宝宝?下辈子吧!
“是当铺老板让你们来的吧!”
见她那么淡定聪慧,满脸胡子的大汉不禁暗暗佩服起这个看似末经世事的小丫头了,但终归只是佩服,该办的事儿还是要办的,谁让自己是吃这碗“缺德”饭的呢。
“既然你知道,就快些把钱交出来,免得大爷我动手。”
“喂、喂、喂,你们听我说,那个当铺老板答应给你们多少钱?你们就不怕他赖帐?什么事儿有一次就有第二次,这次他可以骗我,那下次被骗的也许就是……”
本想跟他们理论一番,希望这帮人能够迷途知返。谁知一个大汉早已耐不住性子,上前一推,飞妮就由于万有引力,而完美无误的倒在了地上,可双手还死死的紧抱着她的包袱。那情形活像门将塔法雷尔,只不过人家只抱一个小球。
唉!要不是这两个比生命还重要的包袱,她林飞妮早就施展军训时学过的防身术了。现在这两个重要的累赘竟使她在不备时当众摔跤,真是逊毙了。
此时一个人影适时的窜了过来,当飞妮站起身时,所有的大汉都已摔倒在地,哀号不已。好在那帮恶奴识相,连滚带爬的逃了,要不然还会有好果子吃吗?
“喂!我还没有报仇,你们别跑啊!”可是谁会理她呢,“可恶!”飞妮一边喃喃诅咒,一边掸掉身上的土。待她整好头发,仔细检查自己的包袱,确定没有东西损坏后,方才想起还有位救命恩人被晾在一边。随即转身,打量起这位恩人。
这是一位年龄最多不过三十岁的年轻男子,他双手环胸的站在那里,怀中很随意地抱着一柄宝剑——想来应该是位大侠级人物吧!
与此同时,这位恩公也正挑眉看着她,并好奇于一个看似保养得很好的“富家千金”因何故离家在外抛头露面,而且还逃难般狼狈的抱着两个大包袱。
但老天做证,她林飞妮可从没有为了买一瓶高级护肤品而拼命挣钱。她只是每周都用一些便宜的水果、蔬菜做成天然护肤面膜来保养。再加上所谓天生丽质,所以皮肤看起来又细又白,极富透明质感。哪像那个房东太太,每月收了她的房租就去买一些高档护肤品,常常是一种都还没有用完,又买回另一种据说是效果更好的,每月大部分开销几乎都用在买护肤品和穿高档服装上了,也不知道她哪来那么多钱。不过那个“老妖婆”的皮肤再怎么护理也没用,因为她本就生的那副德行,满脸横肉的,看一眼少活十年!
飞妮曾去房东太太的卧室看过,光化妆品就摆满了她那古董箱子的箱子面,其中不乏世界知名品牌,真是可惜了那些护肤品了!
“多谢恩公救命之恩。”简直就是照搬武侠片台词,“请问恩公尊姓大名,他日定当图报。”
“谢——倒不用。不过你记住欠我钱就行了。”那男人扬着眉,嘴角微微上翘着说。
“为什么?”飞妮不解。奇怪,何时欠他钱了。
“我快剑辛力只认钱。我既救了你,你便欠我人情。不是要图报吗?若真图报就以钱来报答好了。”
原来他叫辛力,好!记住了。
“那你为什么出手相救?若我没有钱怎么办,你就不救我了吗?”飞妮的大脑在飞速运转中,努力将发生的一切理出头绪来。
“即便你没钱,我也不会袖手旁观,我看不惯以强凌弱。”好!像是个英雄的作风,但马上他又很煞风景的补充一句,“现在没钱没关系,你可以挣嘛,我允许你赊帐。”真是个现实的家伙,只认得钱,这个世界竟然会存在拜金主义思想的大侠。
本来林飞妮还以为要上演一幕真实的英雄救美后,二人情相许、心相映,最终结成眷属,双双驰骋江湖的浪漫爱情故事呢!刚要陶醉一番,不想却被那些称做“钱”的东西先一步占了她女主角的位置,可怜的飞妮自然被淘汰出局。算了,成全他吧。
“好,我成全你,也不枉你救我一场。”飞妮毫不吝啬的掏出一个金元宝递过去,“我们两清,不过还是得谢谢你。”
辛力笑着接了过来。
“好!两清。”说完正想离开,飞妮却再次掏出两枚沉甸甸的金元宝横在他胸前说:
“那十两黄金是谢你的搭救之恩。这二十两黄金是定金,我要你保护我三个月不受外界伤害,怎样?”原来是这样,小算盘打得不错嘛!
“成交!”辛力笑得和刚才一样,难道他见到钱之后就只有这一个表情了吗?难道她没有钱吸引人吗?竟然对她视若无睹——可恶!
为什么在知道钱在他心中占第一位,而她连丁点儿位置都没有之后,会有淡淡的酸楚,些许的委屈呢……奇怪!
四、古代小白
老天!这也叫上等酒店吗?椅子没有靠背,根本就是凳子嘛!桌子连台布都没有铺,更没有一次性筷子……但,没办法,饿了就得吃饭,将就下吧。
刚刚到钱庄里换过零钱,现在那几十两碎银子就装在飞妮刚买的漂亮荷包里。荷包被她挂在腰间,走起路来摆来摆去的,实在有点别扭。就在买荷包时,飞妮差点选那种两边有袋的包包,当时她还拿起包,搭在肩上审视是否与今天穿的服饰搭配呢。与此同时那该死的辛力居然没来由不顾形象的纵声大笑,也不怕岔气!甚至连小贩也在一边强忍笑意、困惑的看着她。搞什么飞机嘛!她到底做错了什么?后来辛力实在不忍心看她继续出糗,连忙帮她拿下那个袋子,还轻声告诉她那种袋子是给驴马类牲口挂的,两边都能放东西,结实耐用。还说什么:别总注意盛东西多的牲口袋子,买荷包太贪心不好……最后还算他有良心,帮她挑了一个漂亮的荷包。飞妮绝对不晓得,这可是辛力第一次帮女孩子挑东西呢!连辛力都奇怪于自己怎会有这种耐心。
“店家!店家!”服务态度实在太差了,来了半天连个招呼的店小二都没有。
“来了,来了。”小二飞似的跑过来,这年头腿脚利落的比较好混,“两位大侠吃点儿什么?”
大侠?第一次被人这么称呼,突然有种飘飘然的感觉。既是大侠,就得摆摆大侠的谱。
“鸡鸭鱼肉、生猛海鲜,有什么好的尽管上,十个菜就差不多了,再开坛陈年好酒。”听着耳熟吧!甭问,跟电视里的“标准台词”拷贝的。
哇!上菜好慢!
飞妮望着眼前那杯茶——那哪能喝呀!就像在啤酒里泡了干草,不过那个辛力好像在喝呀!
看着辛力,飞妮才猛然发现他还是个挺有魅力的男人呢。如果不是那狂傲不逊的嘴角、冷漠且尾端上扬的眉、没有一丝热度的双眼……自己恐怕会爱上眼前这个帅得足可以和木村拓哉相媲美的男人。
如果他常笑笑就好了,即便是笑她的无知,因为他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可是为什么他要放一缕头发下来,挡住左边额头呢?好奇心往往会害死人的,飞妮由与辛力相对的位置悄悄移至他身边——原来头发下面掩盖着一道伤疤,比他原肤色深好多。难怪嘛!看来他不喜欢那道伤疤。
不知怎的飞妮竟然伸出小手,企图摸那道疤。才刚碰到辛力额前的发,手腕就被他抓住,一只纤纤玉手顿时动弹不得。看着她的手,辛力心头一凛——他从没见过这么白嫩、细致的小手。五指长长的,连指甲都健康得发亮。一时竟看呆了,几秒种后方才回过神来。
“干什么?”辛力一定不高兴了,至少飞妮这么想,因为她觉得刚刚他看自己手的眼神发凝,生怕辛力怒起来用内力捏残她的手,所以赶忙心虚的探问。
“不干什么!”辛力放松了她的手,以示警告便把她的手像扔香蕉皮般地扔了回去。
“为什么要用头发盖住呢?露出来不好吗?很有英气,而且——别人不敢惹。”飞妮挑着双眉,瞪大眼睛好奇的问。
“这是我自己的事。”此时他突然想到这个女孩刚刚竟对他—— 一个相识不过一个时辰的男人毛手毛脚,她到底受没受过教育?还是这世道的女人都时兴开放了?或者她对每个男人都这么不避嫌?想及此竟一阵心痛。不会、不会!当他再次看向飞妮,即刻否定了这个猜测,因为青楼女子绝对不会拥有像她这般清澈、纯真、坦率的眼神。
“喂,我可以帮你除掉它——如果你不想要的话。”飞妮想到她带了一瓶eb精华液,本想卖给富家小姐们捞外快的,“一个月就能基本上让它消失,你想不想试试?”她还有摸他伤疤的想法。
“一个月?你以为自己是神仙?”他完全不信。
“不信,你试试。对你又没害处。”飞妮边说边由包内掏出精华液,想用现代高科技的力量震撼他一下。瓶子是磨砂玻璃的,金属盖子紧紧扣在上面。日光下半透明的瓶身散发出淡淡幽香。任何古人都会当它是至宝的!
“没见过吧,你看——且不说药水,就连瓶子你都没见过!”
辛力小心地接过来,看了又看,打开盖子闻闻。
“果然是奇物!”看来他信服了。
吃了满桌的美味佳肴才花了不到一两银子,看来二百两黄金在古代已经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饭吃得不错,这可是林飞妮来古代吃的第一顿饭,而且身边还有个帅保镖作陪,这小日子过得可忒滋润啦。好!决定了,永远留在这里吧!因为这种生活实在是太惬意了!
“我们到哪儿去呀?”飞妮不知该怎样问,因为她现在连自己在哪个方位都不知道,只好慢慢从他嘴里套了。
“笑话!让我保护你,自然就得你去哪我跟到哪嘛,怎么反过来问我了?”辛力脸上闪出一丝浅笑。平日的他是很少对陌生人笑的,今天竟对这个刚认识不久的小丫头频频展现笑容,连自己都不知觉呢。当他发现自己的异端时,也曾意图克制,但——就是忍不住。
完了,往日的冷酷形象全被她破坏了!莫非自己变成花痴了——竟对一个发育不完全的小丫头产生兴趣?不会、不会,一定是把她当女儿看了!也许真的该成个家了,再有个像她这么可爱的女儿……辛力突然想到自己还不知道她的名字,虽然很想问,却又觉得难以启齿,刚到嘴边的话又被他硬生生吞了回去。他兀自怪异自己的反常表现——平时爽快的他今天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我人生地不熟,这是第一次来到……来到外面。自小我都被关在家中,哪也不认识,所以你说去哪就去哪,我是无所谓的啦——只要有当铺、有钱庄、有吃、有住就行。但别让我回家,唉……我已经没有家了,亲人也都死的死、散的散,家产已经变卖,原打算投奔舅舅,谁知道舅舅早已搬家,谁都不知道他搬去哪,无依无靠的我只好开始流浪,这对我这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女孩来说真的很困难。对了,还没告诉你我的名字,我叫林飞妮,今年二十一岁。”这次飞妮可没撒“弥天大谎”,除了那个莫须有的舅舅外,其余都是真实的。
辛力听后不由为这个小丫头的命运揪起心来。哎?她说她二十一岁,可看样子倒像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别的姑娘在这个年龄早有三两个小娃娃了,而她却由于家中的变故耽误了终身,不过这样也好——也好?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刚刚不是还想当她是女儿看吗?但谁又见过仅比孩子大七岁的父亲呢?还是把一切想不通的事儿统统抛诸脑后吧,一切顺其自然。
“那好,咱们去都城,半年后我有个好朋友成亲,反正要去,不如早点去。我带着你少说也要走三个月。”
“我们现在在哪儿呢?”这才是飞妮最想知道的。
“山西。”
“山西——那么说从山西到长安要走三个月?”飞妮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长安?我们要去都城,不是长安。”
“长安不就是都城吗?”难道这不是唐朝吗?地理、历史超级差劲儿的飞妮急切想知道答案。
“大明朝现在定都在北京啊,也可以说是京城——就算你足不出户也应该知道吧!”辛力都快笑死了,当他看到飞妮那张臭脸时笑得更凶了。
“现在是明朝呀!怪不得没有唐朝美女……”声音虽不大,但还是被辛力听见了。
“哈!——哈!哈!哈!——哈!哈!”辛力以剑掩口,笑得下巴差点脱臼,她是不是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