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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茶棚 佚名 4852 字 3个月前

,急不可耐却又装出替天行道的模样让邓叔觉得一阵恶心,为自己恶心,自己当年不就是老七这副德性么。

恶心归恶心,恶心完了,邓叔却发现自己无法拒绝老七。没错,当年所谓的蛊蛇伤人是自己干的,但是究竟赶尸这一行究竟有没有这么回事,邓叔自己心里也没底。“这事,寨子里很多人已经觉察到了,只是都不敢肯定罢了,见光是迟早的事。”老七的话让邓叔觉得一阵后怕,是啊,这种事,见光是迟早的事,因为人人都感兴趣——当年老七的师傅和贺娘娘如果不是自己主动的快刀斩乱麻,等到东窗事发的那一天……邓叔狠狠地在心里打了个冷战。朵玛是贺家的侄女儿,贺娘娘自然有私心,但就像老七说的,她这点私心拖下去,对她自己一点好处也没有,贺娘娘,这个女人虽然后来和邓叔没再有什么太多的往来,但她的的确确在邓叔的心里住了一辈子,就住在那个最深最隐秘的角落里,谁也看不见。邓叔的烟管夹不住了,他怕什么,躲什么,却偏偏来什么,但他却没法拒绝,没法拒绝……

“我不想让我师傅死了都安不了心。”老七的最后一句话让邓叔彻底死了逃避的心思,“我可以对不起阿四,但我不能对不起我师傅。”——对不起你师傅,邓叔在心里喃喃自语道,是啊,我这一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你师傅,他走了,我不能再让他不安心。只是,他如果活着,知道了这一切,他会怎么想?怎么做呢?邓叔不知道,他们当年选择了了断,选择了放弃,可是如果能再来一次,他们……又会怎么做呢?

这个问题,永远不会有人来回答,邓叔只有自问自答了。其实他真的只是想重复一遍当年的老办法,他认为阿四和朵玛也会像当年的老七师傅他们一样,但是他忽略了自己的儿子,那个不得不遵从父亲的命令不得在学艺未成之前讨婆娘破元阳的混小子。

其实,邓叔的儿子真的并不是像老七那样对朵玛有多么心心念念的喜欢,要说喜欢,他跟寨子里其他的小伙子差不多,就是觉得这姑娘漂亮的紧,看着就舒坦,能讨回家当然更舒坦。但是他爹不让他这么早成家,所以他只能干看着,干看着其实也罢了,但是眼睁睁看着这么漂亮的姑娘却钻进了一个一无所有什么都不如自己的赶尸匠的怀里,这滋味可就变了。妒火是最难灭的心火,会越烧越旺,所以,当他知道老七来找自己的爹之后,他把他爹豢养的两条不一样的蛊蛇,悄悄的换了个位置,于是,本来死不了的孩子便死了,死了人,自然罪加一等。至于后来的事,虽然正中他的下怀,但是……当他亲眼看到一切的时候,他还是惊得尿了裤子——那是他亲手做的孽啊!邓叔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他把自己的儿子关起来狠狠的抽了小半天,从那以后,又惊又怕又挨了揍的儿子便折了大半元气,成日里痴不痴呆不呆的,终于在有一次给虱虫换料的时候中了自家的虱蛊,倒也真是卖肉的没饺子过年了。

儿子出殡那天,邓叔一滴眼泪也没有流,流不出来,都憋在心里了,和那些藏着掖着的事儿,那些不敢见人的心思一起憋在心里了。他不敢哭,不敢嚎,他怕老天爷听到他的哭声会咧开嘴干笑两声,然后把这笑声掷在他头顶上化作一个霹雳。

天地为炉,造化为工,阴阳为炭,万物为铜,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炉子里的一锅铜水,不知道下一步会被拿捏成什么形状。其实真的不是不想赎罪,只是这份不知不觉就当出去的罪就像典当行里的任何一件价廉物美的首饰一样,早已落在别人手里了,出多大的价钱也未必赎的回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们,看着自己的罪过和良心一起被层层转手,然后在太阳的暴晒下逐渐脱水萎缩成山核桃的模样——良心就是这样的俏手货,卖出去了,就赎不回来了,邓叔明白,老七也明白,只是都晚了一步。

十一 冥村

好了,现在总算回到这个故事的标题上来了——冥村。之所以把垭栳寨叫做冥村,是因为这个村子里已经没有活着的男人了,死的死,跑的跑。

已经死了的朵玛来找老七,于是老七又去找了邓叔,邓叔躲得了别人,独独躲不过老七——他那点子烂事,老七都心知肚明,就像他对老七那点子小心思也知根知底一样。

“我倒是知道一个法子,能救阿四。”邓叔的脸一半隐在阴影里,半明半暗的让老七没来由的一寒。

“阿四还有救?受了钉刑的人还有救?”老七这时候的心情很复杂,替朵玛高兴,又替自己……不甘。

“钉刑不是让人死,是让人生不如死,不能上天不能下地。钉刑是先钉入五十个单穴,然后再桃木穿石门,想救阿四,只要把这五十一颗钉子挨个拔下来就可以了。”

“吓,说得轻巧。”老七啐了一口,“五十个竹钉和最后那颗木钉都是符水泡过又上了针蛊的,拔一颗,人就变活尸,还五十一颗挨个拔?”老七突然觉得松了一口气。

邓叔苦笑一声:“当然不是生拔,针蛊用雄黄、山甲和皂角末和苞谷烧就能解蛊,但是用作钉刑的针蛊竹钉除了这些以外,还另外需要一样东西——”

“哦?什么?”

邓叔的声音一下低了八度,一字一句地说:“壮年男子的血。”

“什么?”老七觉得鼻腔里一下子充满了甜腥的味道。

“壮年男子阳谷穴向上一寸半的地方放出来的血,和另外四样一起炼成归魂散,才能顺利拔去竹木钉而不伤人性命。”邓叔斜眼看了看老七,他看到老七的手有点发抖,邓叔笑了笑,“没错,也就是说,想救阿四,要拿五十一个壮年男人的命来换——你还想做么?”

老七的脸一下子变得煞白,他本能的想说不想,是啊,自己本来就不是十恶不赦的人,为什么要害人性命,还是五十一个人的性命?!老七看着邓叔,看着他埋在阴影里模糊不清的面孔,张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说啥呢?回去对朵玛说自己救不了阿四?她会把自己怎么样?她活着是个漂亮姑娘,死了也就是个鬼,鬼会做什么,谁说得清?老七又想起了回寨子以后刚见到朵玛的时候那种魂飞魄散的感觉——人鬼殊途,他是真的怕。更何况,他真的不知道,朵玛到底知不知道他做过什么?以后会不会知道?她会不会就这样一直缠着自己?阿四不人不鬼,朵玛也不会安安心心上天入地投胎转世,她会不会一直拿这件事纠缠着自己,没完没了?

当然,还有,他……的确不愿看到朵玛伤心的样子,尽管朵玛对他曾经一度是形同陌路,尽管他们现在已经是人鬼殊途。

“我要帮她。”老七回答的很坚定也很坚决,五十一个男人,就在垭栳寨里找吧,这个寨子里的人们本来就和他没什么关系,他们曾经像躲瘟疫一样躲着自己,他们像看牯牛殴斗一样看着阿四和朵玛被生吞活剥,不从他们中间找人,还从哪里找?

邓叔看着老七,愣了半晌,啥也没说,回身进了屋,开始准备雄黄、山甲、皂角。

后来,垭栳寨的壮年男人便一个接一个的死去;再后来,人人都说垭栳寨有个女鬼,她就是已死的朵玛,是回来索命的;再后来,能逃的人都逃走了,垭栳寨变成了货真价实的——冥村。这些逃走的人里,包括邓叔。

于是好些年过去了,垭栳寨成了一个人人谈之色变的地方,没有人敢再踏进这个地方半步。只有贺娘娘依然在卡洞坪开着自己的店,一直守在垭栳寨入口的地方。

好吧,现在再讲回那个已经被我们差不多遗忘的小信客王二吧,他接了那么一桩没来由的到垭栳寨送信的活儿,于是,他便成了这些年来第一个即将进入垭栳寨的壮年男人,也是,第五十一个。

是的,在王二之前,朵玛和老七只找到了五十个男人,五十个垭栳寨的男人,只差一个了,但是垭栳寨已经没有人敢再来了。

说真的,老七其实挺想把自己的血放掉的,这么活着累,但是自己已经不是人了,有心无力,何况跟自己搭伙计的走脚汉子都种了蛇蛊,他们的血也不能用。更关键的是,老七不想没来由的再害人了,他这一辈子吃的亏已经太多,人在做,天在看。总之,他和朵玛都不去动那些出寨子抓人的念头,垭栳寨的人害了他们,冤有头债有主,做鬼也不能做怨鬼。说他们傻也罢,假也罢,反正这些年过去了,他们一直等着一个主动走进垭栳寨的人,终于等来了王二。

其实,也不是等来的,因为让王二送包裹的那个肯出大价钱却不肯露面的人,是邓叔。

当邓叔再也无法承受垭栳寨的男人一个接一个的死去给他带来的惊恐而最终选择悄悄离开以后,他来到了王二所在的这个镇子上,置了个不起眼的小宅子,干了份不起眼的小营生,那些噩梦一样的过往似乎是离他越来越远了,直到老七像鬼魅一样突然出现在他眼前。

此时的老七其实本来就不是人了,但他遇到邓叔的确是偶然,邓叔也像自己的儿子当年一样尿了裤子,果真是该还的,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脱么?老七看着筛糠一样的邓叔,只是淡淡的笑了笑,露出嘴角尖利的两颗牙齿——

“邓叔,这些年都没见了,你跑到哪里去了?”

“你……你要啥子?你要啥我就给啥?”邓叔膝盖一软,跪在地上。

老七看着邓叔灵魂出窍的样子,苦笑一声,冷笑一声,轻轻拍了拍邓叔的肩膀:“我啥也不要,你不欠我什么,只是我欠朵玛的,还没还清。”

“啥?”邓叔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么些年了,你们……还没有凑齐五十一个男人。”

老七摇摇头:“现在的垭栳寨,没有人敢再来了。我跟朵玛说好了,不害无辜人。”老七觉得自己很虚伪,但是又不得不虚伪,杀了五十个人,还奢谈什么无辜和有罪呐!但是不讲无辜和有罪,又何至于到现在才杀了五十个人,独独缺这最后一个?

邓叔愣愣的望着老七,就像当年那样愣了半晌,然后告诉老七:“这份孽,咱俩一人一半,你回去吧,这第五十一个,我来找。”

他找到的这个人,是自己……我们姑且叫做毛脚女婿吧。说是毛脚女婿,但邓叔是绝对不同意自己唯一的女儿要嫁给王二这么个一穷二白的信客的,只是自家丫头偏偏就拗着和这穷小子好上了,当着他爹的面对王二好,拉拉扯扯眉来眼去,邓叔自从没了儿子之后,就格外惯着这个小丫头,所以丫头做的这些事儿,他真是看在眼里,闷在嘴里,急在心里。他拦不住,但是说真的,每当看到王二脚上那双露出脚趾头已经磨得看不出样子的鞋子,他总会想起老七的师傅,想起老七,想起那些跟王二一样风里来雨里去挣脚力糊口的小伙子。

于是丫头继续跟王二好着;

于是丫头终于告诉邓叔,自己想嫁人了;

于是王二换了身干净衣裳和一双干净鞋子的王二上了邓叔的门,结结巴巴,面红耳赤的说要提亲;

于是邓叔想了想,还是问王二:钱呢?你有多少钱?够糊口,但是够养家么?

——这些卖脚力的人怎么挣钱,能挣多少钱,邓叔太清楚了,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唯一的闺女一辈子废在这个吃了上顿没下顿,过了今天没明天的穷小子手里。

“我这些年攒了些银子了,”王二急迫的说,“再接几趟活儿,我今年就能把您家闺女娶进门,力气我有的是。”

邓叔笑了笑,摇摇头,闷头抽了半袋子烟,终于发了话:“去吧,等钱挣够了再来,我把闺女嫁给你。”

等不来这一天了,邓叔望着王二的背影自己对自己说道。

十二 尾声

现在终于可以回到故事的开头了,回到望着朵玛的背影,嘴角冻住一丝冷笑的老七那里。

邓叔的信他早就收到了,这老狐狸算着日子呢,只是王二比他预想的早了一步,他本来是要到贺娘娘的店里歇一天等着王二的,却不料王二居然跟他赶了个同步,并且还在林子里救了他一手。当亲耳从王二口中听到“垭栳寨邓家”的那么一刻,老七真的是不忍心下手,这个憨憨的小伙子让他第一眼就想起了阿四,还有自己。但是,……这么些年了,他也真是等累了,那老狐狸有礼送上门了,老七也是真的不想坚持了,要坚持一件事太难了,因为老也看不到头。至于老七为什么要先处理掉贺娘娘——也许从不远处,垭栳寨的那座头楼,关着阿四的头楼里传出来的瘆人的吼声能解释一切。

听着一阵阵由远到近,夹杂着野兽般的低吼和一个女人惨叫交织着的声音里,老七原本阴郁的脸却一点点明亮起来,刚才几近凝固的表情现在一点点舒展开来,他的身体兴奋的颤抖着,不由自主的迈开脚步,一步步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当他给王二喝下那瓶符水的时候,他满心都是急迫;他也不知道为啥这么急,他心甘情愿陪了朵玛这么些年,终于要到头了,却发现自己压根就舍不得,这些年的等待,其实不过是在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