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点,因为她爽朗,总有讲不完的笑话,而且她从不说,我最需要的是去种发。
可惜爸爸的第二春并不长久,四年后,他和邵阿姨和平分手,本来这丝毫不影响我和秦艳,毕竟我们都已经是成年人(秦艳继续读研,我已经工作一年),可是有一天,爸爸告诉我,他在北京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工作,他要移居北京,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来北京。
说起这件事,到现在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也许是习惯了有爸爸在身边的日子,二十三岁的我,就像一个甩都甩不掉的影子,竟然拖着全部家当和爸爸一起到了北京。
就这样,我在北京找到了工作,生活又开始平静起来,一年以后,我搬出爸爸的住处,决定给自己独立成长的空间(其实真正原因是,我发现爸爸谈恋爱了,我不想受刺激——我一个男朋友都没有,他竟然换了两个女朋友)。
我离开武汉不久,尤美就认识了柯南,每次打电话,她都会和我分享她和柯南的故事,虽然秦艳认为柯南只是个毛头小子,没钱没势,甚至还是个孤儿,尤美还是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他,然后有一天,她突然打电话告诉我,她和柯南注册结婚了。
从尤美认识柯南到他们结婚,前后只有四个多月,但这丝毫不表示尤美对柯南的爱只是一时热情,实际上,就是此刻,我依然认为尤美还爱着柯南,虽然柯南从来没有告诉我,他是如何说服尤美和他离婚的——我当然也不会去问细节。
所以我一直都没有机会和柯南见面,直到有一天,尤美伤心欲绝的告诉我,柯南辞去了电台的共组,要来北京和朋友一起投资搞一个传媒公司(刘伟明凭借三寸不烂之舌说服柯南离开尤美,只身前往北京)。
柯南来北京时,和尤美结婚刚好半年,我不知道他们夫妻到底怎么回事,总之,柯南的理解是,他和尤美之间的感情到此结束,而尤美的坚持是,柯南只是一时头脑发热,过不了多久,他就会意识到自己的冲动,所以目前他们只是给彼此一点独立思考的空间。
尤美在电话里抽泣,她委屈不已:“我就给他一段时间好好冷静一下,不出一个月,他就会发现,他爱我比他想象的要深,到那个时候,我打赌他会乖乖的回到我身边。”
我在电话里不停的安慰她:“当然,他当然爱你,我是个女人,都这样喜欢你,更何况他还是个男人,他会回到你身边的。”
尤美这样的女人——只要是男人,看她一眼,就会被她吸引,她不但有漂亮的脸蛋,也有标准的三围,虽然个子和我一样,不是很高,可我总觉得她比我搞了一截,不是因为她的高跟鞋,而是因为她的自信和气质,每次我们站在一起,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的身上,她就像万人瞩目的公主,永远都是那么靓丽抢眼。
尽管如此,她还是担心柯南在北京会被其他的女孩吸引,而我,作为尤美的好姐妹,整天除了工作,别无他事可做,自然就成了帮助尤美看住离家老公的最佳人选。
在尤美那样的伤心的哭泣以后,我自己也认为,让柯南尽快收拾行李回家,是我的责任也是义务。
我的想法是,利用所有的闲暇时间,乔装改扮跟在柯南左右,只要发现他多看那个女人两眼,我就会毫不犹豫用口袋里的钥匙刺入他的双眼,或者准备一瓶硫酸,如果哪个女人敢对尤美的老公抛媚眼,我就把整瓶硫酸泼到那个骚女人的脸上。
我信誓旦旦的和尤美保证,我一定会这么做的,可是,我既没有拿钥匙戳瞎柯南的眼睛,也没有把硫酸泼到那个勾引他的女人脸色(非常不幸的,我竟然就是那个无耻的女人)。
我如此的喜欢尤美,她如此的信任我,把她最珍贵的男人送到我手里,以至于,我只做了一件事——狠狠的背叛她。
最为讽刺的就是,尤美似乎有先见之明,她曾经和我开玩笑:“小静,我知道自己现在很可悲,我对每个女人都很嫉妒,简直要疯了,我害怕柯南会被别的女人吸引,可我却要你和他做朋友,然后去监视他,可是,你千万不要喜欢上他,你会有属于自己的男人的——嗯,你其实很容易让男人心动。”
我还记得自己“呵呵”傻笑:“如果你认为自己会喜欢一个头发少得可以看见头皮的男人,或者你认为柯南的眼睛近视到瞎。”
我这完全是肺腑之言,很多女孩子赚钱以后,会做切双眼皮丰乳抽脂手术等等,我只想做一件事情,如果可以给我移植一头浓密黑亮的秀发,就是砍掉我十年的寿命也愿意。
尤美不太同意我的话:“这个很难说,人是很奇怪的,吃多了山珍海味,就像换地瓜野菜尝个鲜,”她结巴地解释:“倒不是说,你是,你是——哎,反正我的意思你也应该明白,总之我现在几乎就可以想象,你和他一起逛故宫,游北海,登长城……”
尤美的声音突然消失。
“还可以去欣赏香山红叶,”片刻后,我帮她把话说完:“坐在胡同里喝豆汁,吃油条,然后一起感叹——真想念武汉的热干面啊!”
“对对对,就是这样,你们一起吃饭逛街,他说个笑话,你笑得眉毛都弯了,眼泪也流出来了,他递给你一张纸巾,然后你们继续下一个话题。有一天,你们一起在马路上走着,一阵风吹过来,一粒灰尘迷住了你的眼睛,他走过去,轻轻地位你吹出眼睛里的浮沙,你揉着红红眼睛,那一刹那,你们四目相对,近的可以听见彼此心跳的声音,近的正好可以拥抱热吻,就这样,你们突然发现,不知不觉中,早已爱上了彼此。”
尤美绘声绘色的描述让我“哈哈”大笑,她的想象力和她讲故事的能力一样强,我几乎是咬牙切齿的保证,她以为的这种浪漫故事绝对不会发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的确信守了自己的诺言——我并没有和柯南去逛街游香山,也没有被沙子迷住眼睛,更没有像她所说的,某一天突然惊觉,不知不觉中已经爱上了彼此——残酷的事实,我对柯南一见钟情,在我们见面的第一次,我就爱上了他。
可是,我觉得这不完全是我的错,如果柯南能够让尤美这么迷恋的话,他一定也经常让其他女人对他一见钟情,这也许是他习惯性的行为。
我真的不知道一见钟情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我甚至怀疑这个词语的实用价值——现实生活中,真的有一见钟情这么回事吗?
柯南来北京以后,因为当时我正在寻找新的工作,一连两三个星期,我都没有心情和他见面,更谈不上去监视他的行为,直到尤美再三提醒,我才给他发了一个短信,我意识到,我应该正式开始自己的间谍业务。
也许我可以借用爸爸的车子,每个周末都到柯南住的楼下盯梢,清楚地记载和他说过话的每个女人,一旦有什么异常,我就马上打电话报警。
当然,我最后还是决定不要这么变态,所以我打算约他喝咖啡,见面先了解一下,然后再决定作战方针,如果他表现良好的话,也许我可以介绍几个朋友给他认识,目的是,请大家一起分担盯梢的任务。
我和柯南约好,周五晚上六点在王府井地铁站见面,那里离我住的地方只有三站地,而且我上班的公司就在附近——下班后,我可以直接步行过去。
走在铺满金色叶子的林荫道,深秋的空气带着丝丝的清凉渗入我的呼吸,微风吹过,树叶在头顶上发出清脆的“沙沙”声,仿佛还可以闻到缕缕的红叶清香。
满目金风玉露,秋风送爽。
因为刚刚下过一场小雨,脚底下湿湿的,一片落叶飘过来,透亮的几点雨水飘在鼻尖,沾在睫毛上,我闭上眼睛,深深呼吸,尘世里的喧嚣被雨水带走,满身心的疲惫随风而去。
春华秋实,四季的变化让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没有一个春天是一样的,而现在已是深秋。
我尽情地呼吸,直到我突然意识到,实际上,我从来没有见过柯南,我只看过他和尤美的婚纱照,可谁都知道,婚纱照和真人的差距,说十万八千里毫不夸张。
尤美倒是给我描述过他——高大帅气,很酷——酷,在我眼里很酷的男人,在尤美眼里也许就是垃圾,所以我只是希望,从地铁站出来人群里,帅哥不要太多。
慢慢的停下脚步,我的眼睛开始在人潮中搜寻,很快,我就看到一个高个子男人正目不转睛的注视着我,几乎是立刻,我就知道——他是柯南,他一定就是柯南。
我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我的身体明明没有晃动,可我却实实在在的觉得自己的心脏猛地颠簸了一下,我的脑海里一片混乱,思维完全停滞,那一瞬间,一切都不一样了。这听起来,也许很荒谬,我可以捧着圣经发誓,当时的确就是这种感觉,天地一片茫然。
我完全可以停止脚步,在我还可以控制的时候——我应该转身就走,把未来留在脑后,那么这一切也就不会发生。可是,就像脚上被绑了一根看不见的绳子,我一步接着一步,前脚连着后脚,着魔似地,直直的朝他走过去,命运是这样的不可逆转,我心里只剩下恐慌和无助。
我的心跳清晰而沉重,就像带着呼吸器置身于水底,每一次呼吸在我的胸腔和耳膜之间共鸣,离他越来越近,我突然不敢再看他的脸,我低着头,漫无目的寻找眼睛的焦点,一堆枯萎的黄叶,几张零落的传单,数个发黑的烟蒂——直到,我站在他的身边。
柯南脸上是简单的微笑,他开口说的第一句话说:“老远就看见你慢慢地走过来,虽然看不清你的脸,但我知道一定就是你。”
心微微一颤:“我也是一言就认出了你。”
然后似乎是毫无意识的,他轻轻地扬起手,把我的围巾在脖子上绕了一圈:“晚上风大。”
“谢谢。”
天色渐渐暗淡,路灯瞬间亮起来,地铁站入口人潮如流,进进出出,就像电影里的特写,视线随着镜头转移,周围的景象天旋地转,忙碌的人影仿佛飞逝的光速,天幕低垂,星光闪烁,音乐响起,柯南和我面对面站着,一动不动,就像两尊静止的雕塑,他眼里是我的倒影,我眼里是他的微笑,炫目的光芒从我们彼此的手臂延伸出来,把我们连成一个神奇的圆圈。
……
十分钟后,我们置身于温暖的星巴克咖啡厅,我脱下外套,柯南马上就接过去,然后又把我的围巾塞进袖子里,我不知为何就笑了。
他似乎有点不好意思:“我经常落下手套什么的,所以想到了这个点子。”
我点头:“我记性也很差。”
他的声音很柔和,纯正的北方口音,带一点鼻音,气息里混合着一丝薄荷的清凉。我记得尤美告诉过我,柯南其实是山东人,在武汉读了四年大学,因为也没什么家人,所以毕业并没有回山东。
柯南说:“你想喝点什么?”
“热巧克力。”
坐在半圆形的沙发里,心里一片混乱,无法控制偷窥的欲望,终于我的眼睛落在柯南的背影上——他面对吧台站立,低声和收银员交谈,他真的很瘦,瘦到屁股上一点肉都没有,腿又细又长,牛仔裤松松垮垮的挂在他的腰间,上身是一件黄色棉衬衫,皱皱巴巴的,要么是没时间烫,要么他本来就不修边幅。
秦艳曾经私底下和我说过,不明白尤美怎么可以忍受和一个色盲一起去买衣服——柯南对色彩的认识,只能用色盲来解释。
不得不说,他身上这件衣服的颜色,明黄得有点刺眼——不过,他的头发浓密乌黑,透着健康的光泽,他的背影高大魁梧,给人安全的感觉,还有他的笑容,温暖可亲,更重要的——天地良心,在我眼里,他的魅力和他的穿着毫无关系。
柯南端着饮料和两块三明治过来了,他坐在我对面,目光流转。
身体微微前倾,他嘴角上扬:“鸡肉和火腿,你喜欢哪一种?”
我反问他:“你比较喜欢哪一种?”
“火腿。”
“我刚好比较喜欢鸡肉的。”
柯南笑了,拿起咖啡喝了一口,调皮的眨了眨眼睛,我知道他一定是要开口说些感谢我的客套话,于是,十分迅速的,我决定在他之前开口,谈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
“我住的地方有微波炉吗?”
“有,不光有微波炉,还有烤箱,甚至洗碗机,”他好心的解释:“我和朋友一起住,他亲戚出国了,就把房子便宜租给我们了。”
“哦……”
我迟疑了片刻,又问了几个问题,一个比一个听起来愚蠢不堪,比如,你住的地方有没有地铁站,你喜不喜欢天安门广场,你的厨房里有没有抽油烟机?浴室里有没有排风扇。
柯南非常认真地,一个一个的回答了我所有的问题。
可是,我心里真正的问题是,我的目光再次在他的脸上停留,我反复问自己,到底是什么?他身上到底有什么东西,让我感觉如此强烈,以至于不可抗拒的被他吸引?
也许是因为他是我见过最生动的男人,柯南的眼睛十分活跃,就像闪动的火花,每一次微笑的时候,欢乐的光芒就从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