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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我喝了点酒,高了,现在觉得自己很飘。
在这种微醺的状态下我突然有了一种讲故事的欲望。
所以我屁颠屁颠的跑来给大家讲个很多年前的故事。
故事的缘起是中午我在一个很不错的饭馆里见到了一个女人,她跟白兰长的很象,我甚至认为她就是白兰。
我们在洗手间门口擦肩而过,当时我刚从男厕所出来,吐得一地狼藉。我的胃还在空洞无物的翻腾,我的眼里饱含着透明的液体,呕吐时憋的。
我回到包厢的时候,陪我喝酒的几个昔日同事依旧在为谁多喝了一杯谁赖了一拳之类的小事纠缠不休,红头涨脸的争执。每个人都跟街头醉汉毫无差别,让我很欣慰。
我问他们,还记得白兰吗,我刚才见到她了。
然后所有人就都不说话了,醉眼迷离的看着我,他们一致认为我喝高了。
我也这么认为,因为我见到的不可能是白兰。
白兰失踪很久了,所有人都觉得她已经死了。
吃完饭我坐在出租车上使劲摇晃脑袋,徒劳的想让自己清醒一点,我的眼前飘过很多画面和场景,都是些陈年旧事,可细节居然清晰的让我害怕。
那些细节都来源于我接下来要讲的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的时候,我还是个警察,警龄3年的新警察。
一、梧桐路杀人案
1、
我生活的这个城市比较搞笑,尤其是在城市建设方面,规划者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起了一系列极具自嘲精神和反讽意味的地名。
比如下岗职工云集的幸福街、充斥着打架斗殴的和平广场、遍布色情洗头房和茶屋的文明路。
梧桐路也不例外,窄窄的街道两边一棵梧桐也没有,倒是栽种了两排张牙舞爪的国槐,一到冬天,干瘪的枝丫就会在风中摇摆不定,发出呜呜的声音,象在哭。
从梧桐路往南穿过2个十字路口,就是白兰的家。我第一次见到白兰哭,就在梧桐路上。
那是个冬夜,有零星的雪花在街边路灯橘黄色的光芒中飞舞。
白兰站在路灯下,一只手扶着灯柱,另一只手攥着拳头堵住嘴,紧闭双眼浑身剧烈抖动。现在回忆起来她的哭声不大,但和呜呜的风声交织在一起,让我觉得瘆得慌。
后来我逐渐发现白兰是个爱哭的女孩,泪腺发达储量充沛。以泪洗面对她来说跟玩一样。
白兰有个姐姐叫白梅,据说也很爱哭。白兰那天晚上就是冲着白梅哭得伤心欲绝。
白梅没有陪着妹妹掉眼泪。
她很平静的侧卧在离白兰不远的一根路灯下,双目圆睁。
路灯在那张挺漂亮的脸上投射出一大片阴影,精心漂染过的长发在路面上披成一个扇面。
扇面的左半部分被鲜血凝固住,上面粘着星星点点的雪花。
很多年之后我都能异常清晰的回忆起白梅当时的姿态。
她的一只手压在身下,另一只手绷的笔直向前伸出。小巧的手腕上一只玉镯磕碎在地上。双腿屈膝交叉着,左脚皮靴的鞋跟上挂着一只肮脏不堪的塑料袋。白色的大衣上除了雪花,纤尘不染,领子上一大片醒目的红色。
如果她能保持这样的姿势站着,很明显那是一个奔跑的姿态,飞快的疯狂的奔跑。
可惜她永远都不能奔跑了。
因为她的后脑上有一个洞,不大,仔细去看的话,能分辨出白色的头骨。
很多年前那个寒冷的午夜,后来一度成为我女朋友的白兰,惊恐万状的看到自己的姐姐凄惨的死在梧桐路上。生前最后的姿态,居然是在奔跑。
有那么一段时间,每当我从头回顾和白兰之间短暂的恋情,脑海里都会浮现出一个奇怪的画面。
那是一个凌空的俯瞰图,画面的正中是白梅的尸体,周围有闪烁的警灯,冻的缩手缩脚的技侦人员,漫天飘舞的雪花,交错虬结含义不祥的槐树枝桠。
画面的右下角是哭得摇摇欲坠的白兰。一个男人在身边搀扶着她。
那不是我,是小丁。
作者:半瓶哥顿金 回复日期:2008-5-7 13:58:00
2、
写上面那一大坨文字差点累死我。也许我是一个基本合格的故事讲述者,能把很多原本无聊的事情说的妙趣横生,可描述场景不是我的强项,完全不是。
所以接下来,我会选择我最擅长的方式讲述这个故事,努力让其中所有的沉重都变得轻松。
先把白梅的死放在一边,继续讲我和白兰的故事,还有那个小丁。
白兰是个挺好看的姑娘,皮肤白皙,文静纤弱,脸上总挂着类似于羞涩的微笑。我认识她的时候,她是市人民医院内科的实习大夫。
第一眼见到她,我心里就觉得毛茸茸的,象是长了草。那个时候我青春年少,勇于追求一切我认为美好的东西。可我没有向白兰表示爱意,因为她是我一个朋友的女友。
我的那个朋友姓丁,大家都叫他小丁。时隔多年之后,我不知该怎么描述这个人,反正当时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个很斯文很儒雅的人,戴一副眼镜。
就是这个看上去斯文儒雅的小丁,后来将白兰拱手让给了我。
如果当年我能预见到他会给白兰造成那么大的情感伤害,我一定会亲手杀了他。
尽管小丁曾经忏悔过并乞求白兰的原谅,但我想我有资格代表白兰拒绝。
我和小丁认识得很早。
那年我刚从警院毕业,到市局报道后,暂时被留在政治部打杂。
大家不要误会,这个政治部跟香港警方那个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人家负责的是监控弹丸之地乱七八糟多如牛毛的各方面情报人员,现在又挑上了反恐的重任。
咱们的政治部,负责全局所有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相关管理工作。编印无数的政治学习材料,按年度对所有人员进行政治考评,基本上就是没事给自己找事。当然,偶尔也对一些出了问题的同志进行调查,拟定处分结论。
据说政治部的权力还是很大的,干警的人事升迁必须得到政治部的认可。可惜我在政治部那会儿负责的主要工作是扫地打开水整理陈年档案。
索性那段时间不长,很快我就满怀激情投入到一项当时认为牛b得一塌糊涂的工作中了。
说来话长。那年夏天,市里出了个案子,大案,由省厅一把手亲自督办,成立了专案组。案件的宗旨只有两个字,打黑。
由于一些没办法明说的原因,专案组的成员基本上都是从外地调来的。我是个例外,因为他们需要一个熟悉当地情况又年轻力壮的家伙做司机兼市内向导。
案子办的比较顺利,因为之前已经掌握了不少情况,还没入冬,那个倒霉团伙的几个主犯就全部到案了。接下来的工作变得很繁琐,收集材料补充证据。
为了把这个案子办成无法翻身的铁案,本着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的原则,在检察院的授意下,专案组除了进一步收集整理刑事犯罪方面的资料,又向税务部门求援,清查该团伙首脑开办的若干家公司的帐目。
税务局派来了几个稽查高手,其中就有小丁。
3、
除了发现那几家公司偷逃税款的犯罪事实,这个刑事案后来还牵出了几个不大不小的腐败案,不同部门相继有官员落马。这中间有小丁的很大功劳。他在凌乱不堪的帐目中敏锐的发现了几笔资金的奇怪去向,通过银行记录顺藤摸出了不少西瓜。
那会专案组在一个宾馆包了一整层楼,我和小丁同住一个房间,隔壁就是临时开辟的简易审讯室,每天晚上都灯火通明,偶尔还能传出一阵惨叫。
我和小丁都不同情那些一向明火执杖横行霸道的家伙,所以对预审组那几位略显粗暴的仁兄甚至很有好感。但是夜里睡不了安稳觉也挺闹心的,经常彻夜聊天。
聊着聊着居然发现我们有相同的爱好——枪模。那时候玩枪支模型的人不多,所以我们很快就成了朋友。
向检察院移交了全部案卷和犯罪嫌疑人后,专案组吃了顿庆功饭,大家喝了不少酒。席间小丁告诉我,他在审查帐目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疑点,涉嫌洗钱。
那时候洗钱对我们来说是个陌生的新名词。他向上级反映了情况却没被重视,有点郁闷。
我那时候也挺郁闷,不知道专案组解散后个人的前途如何。
那天我们都喝醉了,互相搀扶着去了小丁的家。然后知道了一件事,大我4岁的小丁结婚了,但他老婆在婚后不久出了车祸。她的遗像一直悬挂在小丁家书房的墙上,笑容甜蜜,估计是从婚纱照上截图翻拍的。
后来我被调到市区近郊一个派出所当了2年片警,顺理成章的堕落了。
小丁的工作也有调动。不再搞稽查,去了一个新成立的部门,据说是负责社保基金的征收。他们那个系统的事当时我不太懂,后来非常精通。
那段时间里我们的关系很密切,我帮他改装各种枪模,让那些高仿真玩具更象真的。他教会了我品评各类洋酒,这个嗜好至今我依旧保持。
我重新调回市局是两年后的事了。
市局刑警队成立了一个支队,专攻经济案件,我动用了很多关系也花了不少钱才混进去,后来认识了不少诈骗犯和狡猾的商人。
客观的说,经侦支队是个很有油水的部门。有一段时间我很有钱,队里常发奖金,都是案件的提成。那是公开的,合法的,因为案件的受害人总是心急如焚的盼望着我们尽快破案,心甘情愿的提供各类物质奖励和办案经费。
白梅死的那天,吃过晚饭,我正准备约几个同事去打麻将,小丁打电话过来,约我去泡吧,说他谈了个女朋友让我见见。我欣然前往,见到了白兰。
整个晚上我都在嫉妒小丁的好运气。因为我觉得白兰就是我梦想了无数次的那种女孩。
多年以后,我真的记不起那天晚上在酒吧里,白兰和我之间都说了些什么。能肯定的一点是,她和我之间的对话少得可怜,大多数时间她都是面带微笑目不转睛的凝视着小丁,用我的话讲,眼皮里夹的全是爱。
小丁一直在跟我聊天。
他是那种很有气场的人,善于调节聊天的节奏和气氛。作为讲述者,能够兼顾所有听众的情绪,张持有度。作为聆听者,非常善于培养讲述一方的兴趣和自信,总在适当的时候作出适当的反应,偶尔插话,锦上添花妙语频出。
好吧,我承认,潜意识里,我对小丁有种崇拜和嫉妒交织的复杂情感。
现在看来,这个故事如果让他来讲,会更出色更引人入胜。
当然,这个假设不成立。
那天我们聊到很晚,大部分时间是小丁在说,我发言很少,不疼不痒的拿小丁和白兰开了几个玩笑。在小丁去回传呼的间隙,我努力想跟白兰沟通,白兰反应冷淡的盯着面前的咖啡杯若有所思。等小丁回来又笑颜如花,让我很是不爽。
当电灯泡不是个好差事,尤其是当这种心怀鬼胎的灯泡。在我准备走的时候,白兰的传呼响了,我很自豪的把自己的手机递给她。白兰浅浅一笑,出门打电话去了。那个笑容相当的迷人,让我心头一颤。
多年之后再回忆那个笑容,不夸张的说,某种程度上,那一笑影响了我的一生。
白兰脸色惨白的回来,冲小丁耳语。小丁告诉我,她姐姐出事了。
是我开车把他们带到梧桐路的。
4、
给白兰打电话的是110的年轻巡警,外号叫菜头。
我们认识,在市局运动会上踢过球,从他杂乱无章满场乱跑毫无战术意识的打法上,就不难看出他是个肌肉比头脑发达的家伙。
菜头开车巡街的时候发现了白梅的尸体。她的坤包扔在离尸体不远的地方。用对讲机向值班领导汇报了案发地点之后,肌肉猛男菜头同志奉命保护现场。估计是天太冷脑子被冻坏了,或者实在是闲得挠墙,他打开了那只坤包,在电话本的第一页看到了白兰的名字。
菜头给白兰打电话的行为或许纯粹出于好意,但他违反了最基本的操作规则。通常我们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