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着金天,稍显恐慌地支唔道:“田分水确实收了一位大爷的银子,才陷害那位姑娘和那个小伙子的,那小伙子只是我们田家堡的一个穷小子,也是田分水用钱收卖,让他对哪个姑娘动手动脚,小伙子本来不愿答应,可家中一贫如洗,见了银子也就动了歪心,谁知道就这样稀哩糊涂地被拴在了火柱子上,按照我们田家堡的村规,就活生生把她们给烧死了。可怜的小伙子,他实在不该贪图他一点点银子,还弄丢了性命。”
金天的双拳早已因为心头燃起的愤怒而捏得吱吱作响,眼神里喷射出的尽是暴烈的怒火,“那位收卖田分水的大爷是何模样?”
“一切都因这大爷而起,小人一家四口全因此而丧生,小人一直以来都想讨个公道,所以就请人作了一张画,希望有人能仗义相助,找出这亡我田家堡全族人的幕后凶手。”
老人老泪纵横地从袖子里拿出一卷画来。
金天扯开画卷一瞧,太平!
太平!
太平!
是太平!
果真是太平。
画里面画的是太平的上半身,坐在轮椅之上,失去了拥有双腿的下半身。
我该怎么办?
金天最不愿见到的真相在黑白的按排下见面了。
“老伯,我对不住你。”
金天走到了老人前,扑通一声就跪了下来,说:“是我残忍地杀害了田家堡那么多无辜的人,我有罪。”
说了假话,本来心里就扑通乱跳,又带点恐慌的老人,看着跪在面前的金天,有点不知所措地把眼睛瞟向黑白。
黑白的眼神让恐慌的老人从慌乱中清醒,忙扶起了叩头的金天,道:“少侠,我知道这事不怨你,我们也有错,害了一个多么好的姑娘啊!”
被老人扶起的金天仍然用赎罪的眼神盯着老人,“老伯,屠杀田家堡的人,是我,我有罪,我的双手已经沾满了鲜血,如果您想念您死去的亲人,那么,您就杀了我吧,我是杀您亲人的凶手,您动手吧。”
金天仰起了脖子。
等待着老人理所应当的报仇之剑。
奇怪,金天为了乐儿不是已经决定坚强地活下去了吗?
为什么此刻,却如此轻言生死?
幸好,撒谎的老人并没有对闭上眼睛等死的金天下手,只是流着拼命挤出的热泪,带着一点悲凉的味道道:“少侠,我不怪你,是我们无知地伤害了一位世上最善良的姑娘,才迁怒了你,这是上天对我们的惩罚。”
老伯的话可能是一个旁观者的心声,但却说的不是时候,黑白怒视的眼神紧紧地盯着老人,胆劫的老人无意间瞧见了黑白从金天身后投向自己的眼神,他明白,他说了不该说的话,当然,这话也是黑白心里的话,只是这句话的听者决不应该是金天,我们小说的主角金天的确是做了一件让我们为之痛恨、为之愤怒的事,那就是屠杀田家堡。
我想对于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来说,他都决不会允许这种近似于野兽的极端残忍,可我们的主角金天,他的良知在哪里?
从小说的开始,我们在冷酷无情的金天身上就一步步发现并挖掘着他的良知,终于,我们发现了金天对天灵深沉的爱,在黑白殿对挑战黑白的好汉帮帮主和长白山掌门长非月故意刺偏的剑,以及投给大宝和小宝那种心领神会的眼神,还有对月儿那种宁可舍去自己一生幸福的无私关怀,(他因此得到了三年的幸福生活)对被黑白压迫的武林残余势力,包括被一帮凶残的武士们奴隶的天堂镇百姓,还有联军法庭关押的失去自由的众逃犯们,给予的正义和武力的帮助,都让我们可以斩钉截铁地说金天拥有良知,如果这还无法证明金天的情义,那么他从得到漠北剑冲进黑白练功房刺杀黑白并且漠北剑停留在黑白咽喉处直刺毫米的距离,还有太平重生时因五指破魂气损伤内脏的黑白,在金天的复仇之剑下,为什么总是要在如此关键的时刻停留,答案只有一个,黑白给了金天十五年的生命,潜葳在金天内心的记忆是,黑白永远是他第二个亲人,所以才有了黑白所认为的金天永远也杀不了他的定论。
这就是金天的情义。
既然如此,那么在田家堡,面对被熊熊大火活活烧死的天灵,他的良知就埋没了吗?
难道为了爱真的可以放弃人间的正义吗?
为了爱可以不顾灵魂的索赔吗?
毕竟金天是我们小说的主角,我没有能力帮助他,因为我生活在真实的现实中,但我真的希望金天从此之后,真的可以感悟人生,可以认识到自己以前的罪恶,可以完全清洗掉双手沾满的血。
让我们一起为金天的未来默默祈祷吧!
但愿上帝保佑金天,能够悔过,我们不乞求他成为一个英雄,不希望他举世注目,万古流芳,我们只希望在我们真诚的祈祷下,他平凡幸福地活下去,并且活在一个和平的世界中。
“老伯,我走了。”
金天简短的话语并没不能偿还他亏欠田家堡的一切,但现在,知道了在田家堡设计害死天灵的幕后凶手,金天又该自动么做呢?
走,是一种必然,金天选择了这种必然,只是在跨出房门的那一刻,他回头了,这是五年来金天在黑白山第一次回头,他的眼神夹杂着矛盾和愧疚落在了老人瘦弱的身上,又转到了黑白绷紧的脸上。
他毕竟是我的师父,金天心里在想,黑白呀!
我们之间的恩怨就此勾消吧!
黑白望着金天远去的背影,露出了沉重的笑容,“父子反目,好戏还在后面。金天,我可以不杀你,但我不可以纵容太平强大,他的强大又将会给这个天下带来灾难的战争。为了幸福和和平,上帝会原谅我的一切。”
第三十六章,名剑消沉 骑士的马鞭 “腾腾腾”
一队马儿奔驰过来,全然不顾街上的人群。
马匹上一个个健壮的骑士挥舞着手中的马鞭,抽打着挡在马前不识相的人群。
一个老人因为迟缓的反应被骑士们的马鞭抽打在了地上。
愤怒,只能压抑在心中,街上走动的人群,慌乱地避开这奔驰来的马儿。
谁也不敢去扶起哪个被马鞭抽打在地上的老人,因为战马的四蹄在骑士们有意的操纵下飞奔在街市上,腾空的马蹄已经踏向了老人。
正义的拳头在这时响起,一个青年闪过身来,推开了踩向老人的战马。
“让开”
骑士的喝斥声才刚刚停顿,前头马匹的双蹄就飞落在青年的身上。
突然,马儿倒翻在地,马上之人被重重摔在了地上,很明显这青年绝非等闲之辈。
“好家伙,敢挡我的道。耽误了本军爷办事,小心要你的狗命。”
马上摔下的骑士挥起马鞭抽向了这拦马的青年。
青年只轻扬了一下手,便准确地抓住了抽来的马鞭,冷蔑但严厉地道:“过去可以,但得让我抽你一鞭。”
“你找死。”
这骑士恼怒了,使劲地拉扯着马鞭,青年一个松手,骑士就随着拉扯来的马鞭摔倒在地。
骑士感到了莫大的羞愧,爬起来道:“你到底是什么?”
“我是什么人不要紧,只是我得抽你一鞭。”
青年道。
“凭什么?”
骑士问。
“凭你刚才抽打那位老人一鞭,难道就不该还你一鞭。”
青年的声音诙谐中透出郑重的正义。
“我奉公务办事,这老头挡我的道路,误了事,他可担得起责任?”
骑士并不想放下自己的尊严,傲慢地道。
一傍挨了鞭子的老人这回也从地上站起了,或许是老人家生活在社会的低层,马鞭的抽打早已成了家常便饭,已经将挨打的屈辱看破,也或许是老人家具备了忍气吞声的胸怀大度,拥有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只有在鸦片战争时期大清王朝才具备的超凡能力,所以他只是轻描谈写地劝这个想为老人讨个说法的青年道:“算了,算了,一点小事,一点小事。”
又转而向那位骑士赔礼道:“大爷,您别生气,我老头子不对,您消消气。别跟年青人一般见识。”
骑士重新又张狂了起来,道:“老头子,算你还有点见识,不过这青年打死了我的战马,这可是上等的宝马,可值百两银子。你得赔我。”
区区一匹马,竟值百两银子,这不是狮子大开口吗?
什么人,还得让老人管你叫大爷,青年看着这骑士的张狂,更气愤了,又往前站了一步,道:“老人,您别怕,今天我一定帮你讨个公道。”
骑士见青年又站了出来,就装出一点气势,道:“本将军奉联军首领之命,赶往败神山争剑,追杀江湖叛逆,并夺得辟邪与据神双剑,没时间跟你玩,你若真想替这老头讨个公道,就留下性命,等本将军办完了事,自然会来取你人头。”
败神山争剑?
青年寻思着,他们奉了巨龙之命,要杀武林叛逆——不,一定是巨龙想要除掉武林群雄,青年松开了愤怒的拳头,“好,我今日就放你走。”
“那我这死去的战马......?”
骑士得寸进尺道。
“再不走,我杀了你。”
青年又重新握紧了拳头。
“你好大的口气,竟敢在联军面前叫板?”
“啊!”
青年的怒吼下,瞬间爆发出的威力化在拳头之上将骑士打飞出去。
“你们的首领巨龙我都没有放在眼中,何况你这样的无名小卒。”
被青年打飞的骑士吐着满嘴的鲜血,爬上了同伴的战马,“快走,他就是金天。”
金天?
街上的人群围向了贴在墙壁上的联军法庭通辑令,仔细地比对着通辑令上的画像与这个声张见义勇为的青年,天啊!
他果真是哪个屠杀田家堡,并从联军法庭大牢中闯出的金天。
“快跑啊!”
我到底应该先去太平山,还是先去败神山?
一边是我的女儿乐儿,一边是即将大难临头的武林豪杰,该如何选择呢?
虎毒不食子,父王再狠,也不至于伤害他的孙女乐儿,我还是先去败神山吧!
我做了太多的坏事,但愿我能做一件好事。
赶往败神山 败神山,败神山,败神山,金天在心里默念了无数遍败神山,时刻提醒着疲劳的自己,一定要赶在骑兵前面到达败神山,金天的双脚不停地在一座座山峰间奔跑,粗气不停地从吐出舌头的嘴巴里呼来吸去,汗水沾着翻山越岭的足迹一路流下,单薄的衣服已经粘在了身上,浑身的不自在在拼命的狂奔下忘却,有限的能量在人类顽强的意志下支配,变的无限延伸。
终于,在金天疯狂到超乎自我想象的飞奔下,穿越了云雾缠绕的大小众峰,来到了天地之极的败神山。
寂静的天空只有偶尔的鸟叫声传来,金天环顾败神山下的四周,并没有马蹄的痕迹,联军的骑兵还没有赶来。
茫茫云层笼罩的败神山,遮挡了金天的视线,看不清败神山的高耸,也看不见天空的蓝色,只有白色的云和雾,如同仙气飘浮在空中。
难道是我听错了?
金天寻思道,辟邪和据神两把剑天下闻名,多少英雄豪杰梦寐以求,此时在败神山重现,天下英雄自然不请自来,亲眼目睹辟邪和据神的风采,可这败神山现在却迷雾笼罩,看不见一个人影,更是静静悄悄的,偿若山顶有人,也该弄出一点响动,莫非我真的听错了?
金天又看向败神山顶,除了透过雾层看见的隐隐山脉,金天放大了好几倍的眼睛依然没有扫描到一个人影,笨蛋,用天文望远镜啊!
金天又仔细地听去,除了偶尔的鸟叫,还是偶尔的鸟叫,凭我的功夫,百丈之内的声音又岂能听不到?
笨蛋,用超级收音器呀!
金天开始怀疑是自己走错了地方,突然,成群的鸟儿叽叽喳喳着从山峰中飞掠而过,惊恐地朝另一个山峰飞去,凭二十年行走江湖的经验,金天认定了鸟儿惊恐地飞掠一定是听到了或看到了异常的情况,忙纵身倒地侧耳贴地听去,轻微的震荡声传进了金天的耳膜,“是马蹄声,看来联军的骑兵来到了山下,难道辟邪和据神两剑真会在败神山重现?无论这里有没有两把名剑,这山都得上了,假如山上真有武林中人,我必须让他们活着。 说上就上,时间就是生命,金天又继续往败神山的顶峰爬去,笨蛋,开个飞机ufo什么的,用得着在如此疲劳的情况下,再去用磨出了小泡泡的双脚去爬如此高到天上的败神山吗?读者们,赶快为金天想个主意呀,这么高的山,你还真让他用血肉之躯往上爬啊!他有不是爬猪母良马峰的探险队员!更不是为了得到闻名天下的辟邪和据神,他到底为啥要爬这山?难道就与本作者写平定天下一样,只图个好玩吗?本作者是穷死了还在玩,金天难道是累死了也要玩?现在,金天靠着磨出小泡泡的双脚,已经爬到了八百多丈了。仍然见不到山顶听不到人声,想不到这世上还有比天更高的山***?(晕——) 金天的双脚已经没有了继续爬山的动力,就在丧失信心的一刻,本作者键盘一转,他就听到了沸腾的声音,(原来电脑的音箱线被烧了)啊,快到山顶了,金天高兴起来,重新拥有了被电脑音箱线燃烧起的动力,迈起双脚,朝山顶坚持爬去。 败神山的山顶,是一片平坦的空地,一座孤单的殿式房屋无依无靠地承受着千丈高原的寒冷,相传这就是寒温殿。当年杀神以据神剑名扬天下的时候,就是在这寒温殿前,打败前来讨伐的百神,所以这座山才从原来的通神山改为败神山,听起来,这似乎是神仙们的耻辱,一个小小的人类娃儿,竟靠一把源自与奇异深林的石头打造的宝剑战败了百神,这一仗,不竟让杀神一夜成名,更让据神剑成为武林中人人推崇的剑中极品。 而唯一与据神剑齐名的就是铸剑大师剑道仙铸造的另一把宝剑——辟邪剑。辟邪剑跟随剑道仙除妖降魔,从不失手,无数邪魔歪道,妖魔鬼怪,全在辟邪剑下变为地狱亡魂,所以辟邪剑的成名史,就是一场场伸张正义,消灭邪恶的决斗打拼出来的,与打败百神的据神剑正好相反。 当然,还有另一把我们熟知的宝剑,曾经盖过辟邪和据神的光芒,那就是霸王剑。现在,这把自认为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