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吭地闷在房间里再也不曾出过门,就连毕业联欢会都没有去参加。
其实后来想想,政治分明是方洛的强项,他绝不可能向我求助的,事实上很可能是他的脚不小心碰了我的椅子,结果,“好色”心切的我,色胆包天的我,色迷心窍的我……追悔莫及的我……
我一直没有告诉父母有一门科目被零分处理的事,父母以为我是发挥不好,安慰了几声就罢了。
后来我还接到过方洛的电话,拿起来听到他说:“我是方洛……”
我“哦”了一声,一阵难耐的沉默之后,他柔声问:“你还好吗?”
我还好吗?我怎么可能好呢?我又忍不住流下泪来,半天也说不出话来,“咵”地把电话挂了。
第五章 不爱我,请别对我太好
听说方洛上了实验二中,还算是重点学校。
我运气倒也不差,刚好上了三流中学的分数线,勉强还有所高中可上。
班主任是刚从师院毕业的,我们是他的第一批学生。
他个子很高,算不上很帅但人很温柔,笑起来象春日里的阳光,一口家乡口音说起话来软软的煞是好听。
那时候父母总是在s市出差,所以我的日子过得颠三倒四,晚上一个人在家,有时候看小说,有时候看碟片,看到两三点钟是常有的事,因此每天早上的前两节课总是要睡的,鉴于成绩还过得去,老师们便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学校第一次开家长会的时候自然也没人去,第二天老师问起,我说父母都出差去了。
老师问有联系电话吗?我说不知道。那时手机尚未流行,父母在上海江苏一带到处跑,一般都是他们隔三差五的来个电话,我还真不知道怎么联系他们。
问我身边有其他长辈吗?我不耐烦地说不知道。我是真不知道,印象中父母好象从来没有带我和亲戚走动过。
一问三不知,老师无奈,只好将成绩单交给我。
一个秋日的周末,我正在家里百无聊赖地听音乐,突然听到门铃响。估计响了很久,因为我的音乐放得很大声……
打开门一看,居然是班主任,原来是勤劳的园丁家访来了。
连忙把他让进客厅,自己进了厨房。看了看柜子里,冰箱里,好象什么也没有,只有方便面,八宝粥,生鸡蛋和皇室麦片……连点茶叶都没有,后来我灵机一动,撕了两包麦片泡了,然后滤了一下倒进玻璃杯里端出来:“老师,喝杯牛奶吧……”
坐下来,简单地问答了几句,一时无话,一种尴尬的气氛开始弥漫开来……
老师扭头看到扔在一旁的吉他,没话找话地问:“你会谈吉它啊?”
“嗯,初中毕业的那个暑假学过,还没学好……”我笑了笑,当时学的时候还想有一天能为方洛弹一曲呢,没想到一直没有机会,我随手拿起吉他摩挲着,突然对班主任说:“我弹一首给你听吧……”
于是简单地调了调音,整个初三的暑假我就学会了一首歌,那是齐秦一首很简单的吉他入门歌曲《玻璃心》:
让我再一次握你的手让我再一次亲吻你的脸
顺着我脸庞滑下的是我的泪
在我胸口跳动的是我的心
让我再一次握你的手让我再一次亲吻你的脸
顺着我脸庞滑下的是我的泪
在我胸口刺痛的是我的心
爱人的心是玻璃做的今已破碎了就难以在愈合
就象那支摔破的吉它再也听不到那原来的音色
do-re-mi do-re-mi do-re-mi-do-re
do-re-mi do-re-mi do-re-mi-do-do
弹完了,我似乎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听见老师说:“音音同学,想不到你歌唱得真不错呢……”
我笑了笑,将吉他扔在沙发上,突然觉得自己放下了……
于是心情好了起来:“老师,现在卡拉ok这么流行,哪个上来不能唱两嗓子啊。”
“我就不行,每次和朋友去卡拉ok的时候,总是不敢唱,声音唱也唱不出来……”
“那是因为你心态不对,咱又不是歌星,不用要求自己唱得多好,唱歌是为了发泄自己也娱乐别人,所以大声唱出来就是了,指不定你唱得超难听人家还听得更开心呢……”
我将音响打开,选了几张流行的碟片进去:“我们唱歌吧……”
结果那天唱得很开心,我们还合唱了几首情歌,喝得嗓子干了,我对老师说:“老师,喝奶啊……”
他有些狐疑地望着那杯颜色略黄上面还有可疑漂浮物的东西:“音啊,你家奶粉买了多久了?”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哪儿呀,这是麦片,家里没有什么可招待的我只好将麦片滤一滤当牛奶了,呵呵,我保证,绝对没过期哦!”
“啊,其实,我喝杯水就可以了。”
我抓抓头说:“矿泉水喝完了,桶太重,我换不过来……”
老师就去餐厅帮我将矿泉水桶换了,又参观了下我的余粮,看到整箱的方便面和八宝粥,摇头道:“你每天就吃这个啊?怎么会有营养呢?”
结果那天的晚餐还是他请我在楼下的小饭摊吃的,他爱心泛滥地一会给我夹这个一会给我夹那个,我突然觉得心里暖暖的又很想哭,为了掩饰,我随手拿起桌上的啤酒给自己倒了一杯:“我也喝点儿……”老师连忙抓住酒瓶道:“你会不会喝啊?要不,还是喝饮料吧?”他将那罐王老吉往我面前推了推。
“会,我会喝,指不定我比你还能喝呢……”我笑着拿起一次性杯子,示威似地一饮而尽。老师吓了一跳,连忙将我的杯子满上王老吉:“会喝也不许再喝了,喝这个!”
“嗯。”我听话地埋着头吃饭。
“辣子鸡丁真辣啊,眼泪都辣出来了。”
我抬手擦了擦眼睛。
那之后老师就象一个大哥哥一样照顾着我,一般下午放学都让我在学校食堂里吃了晚饭再走;跟他面对面坐在一张桌子上一边吃着盒饭一边东聊西聊就是我一天中最快乐的日子,每次有红烧肉排的时候我总是三两下就吃光了,知道我爱吃肉后,他总是留着他那块给我吃。其实我并非爱肉如命,我只是喜欢和他这样不分你我的感觉。
有时会跑去看他和男同学一起打蓝球,这时候的他手脚灵活得象只长臂猭,断球,过人,投篮,我每每忍不住忘形为他大声呐喊叫好;
有时在学校吃过午餐后无聊,他会悄悄地把教师娱乐室的钥匙给我,让我进去打台球;
周末时他常常会组织一些野炊啊,踏青啊什么的,我总是自作多情地觉得他是为我安排的。拿到活动照片后,我悄悄将照片中的他剪下来放在自己的皮夹里。我就知道有好几个女生都把男朋友的照片放在皮夹中,我时不时偷偷地瞟一眼,那种近乎偷情的感觉让人幸福得飘飘然。
然而,高二下学期,老师突然结婚了,听说是他大学里的同学。
班干部们一起买了礼物去祝贺去了。
我对自己说:“你真傻,真傻,他又没对你承诺过什么,难不成他还要等我长大然后娶我吗?”“……可是,为什么不呢?为什么不可以呢?”我的眼泪不断地掉下来。
那是一个黑色的五月……
我伤心欲绝,却不能告诉别人:因为我的老师结婚了……
我只能抱着吉它一遍一遍地弹唱着玻璃心,手指破皮了,结了痂,又破了,又结痂,直到最后手指按上去终于不再有疼痛的感觉,只感觉麻麻的,硬硬的。
原来痛,也是可以习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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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写场师生恋的,可想起高中老师,实在yy不下去,只好夭折在单相思里了。为防万一,这里慎重申明一下,我对偶滴老师,真的是很纯洁的,绝对没有任何的非分之想!!!
第六章 我与混混有个约会
高考发挥得一般般,事实上好坏我已不在乎,上学为了什么?工作又为了什么?赚钱为了什么?活着又为了什么?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绝望的感觉在慢慢地淹没我……
高考过后,我到我家附近的娱乐城打工。
那是个相当混乱的地方,有两帮混混整天混迹在那里,一伙是丽水帮,每个人都打扮得时髦洋气,还会说一口流利的本地话,主要以偷自行车为主,平时不干活的时候大多呆在娱乐城里,有时打打台球,中午叫外卖;另一帮是青田帮,还是一付外地打工仔模样,平时以销赃为主,一般都或站或蹲在娱乐城门口,等着买家上门。
这是本市屡禁不止的一个巨大的贼车市场。大家一边抱怨车子老被偷,另一方面他们又乐此不彼地跑到这里,甩个百把块推走一辆车,从而推动了贼车市场的兴隆。
我上班的第三天,娱乐城就迎来了第一场干架。一个头发染成红色的家伙拿着我们的台球杆狂抽一个“白衬衫”,那件白衬衫已见血迹,但他只是一味地躲着,并不还手,也无人劝阻。我拉了拉领班,他无奈又厌恶地摇摇头说:“算了,别管他们,窝里斗!”直到球棒“啪”地断了,红头发才狠狠地将断成两截的木棍儿往那人身上一掷,做出“便宜你了”的神情,恶狠狠地走了。
领班将两截儿的台球棒拿过来修修补补,气得直哼哼:“妈的,又断一根!”
两个星期后我开始看出了一些睨端,那个染红色头发的家伙,外号“红毛”,以其凶残暴戾成为一群偷车贼的头号人物,其次还有稳重不动声色的“长条”、说话叽哩哇啦一脸学生气的“喇叭”等,尽是一些干架不要命的主儿。
而当时的我,父母常年不在身边,又觉得生活平淡无乐趣可言,娱乐城的血腥并不让我害怕,却让我觉得刺激。
没多久大家开始知道我居然还是未来的大学生,他们都觉得很新奇,于是就将“大学生”的名号送给了我,也开始与我肆意玩笑,对于一般的玩笑我都一笑了之,不予理睬。
那天,我正在柜台坐着,听到3号台叫:“理球!”
因为3号台就在柜台旁,所以我准备出来理球,却看见“喇叭”拿张凳子坐在柜台边上。我对他说:“借过。”他没有理我,我只好侧身挤过去,却被他飞快地伸手在我下身摸了一下,我吓得跳了起来,站在他面前大叫:“你干什么?”
他笑笑看着我道:“我干什么了?没干什么呀?是不是不小心碰到你了?碰哪儿了?跟哥哥说,哥给你揉揉……”众人一派了然地跟着大声哄笑。
我气得脸涨得通红,忍不住大爆粗口:“我□妈!!!”
喇叭不以为然地笑:“哟,要□妈啊?怕你没有这个功能。要不要哥给你示范一下啊?”说着站起来,伸手向我的脸上摸过来。
我挡开他的手,想都没想就伸手“啪”地给了他一个耳光。
“妈的你敢打我?”喇叭抓住我来不及伸回的手,手腕很疼,我强作镇定地看着他。
众人起哄,纷纷大叫有好戏看喽。
“行了,别欺侮人家小姑娘了……”一向沉默不言的“长条”突然发话。
“nnd她敢打我!”喇叭气焰小了些,似有不服地辩解着。
“行了吧,少得了便宜还卖乖!”长条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咱哥们玩两局!”
一场风波就此平息,我揉着被抓疼的手腕,不由多看了长条几眼,这时我才突然发觉,到这儿以来,就是他还从来没跟我开过什么玩笑。
比起“红毛”的凶残,沉稳的长条算得上是二把手了。“红毛”是那种让人一看就觉得惹不起的人,生性暴戾,几乎三天两头与人干架,大多数时间在砍人,但偶尔也会被人砍。
但我总觉得,一个真正的黑社会老大,是不应该如此锋芒外露,让人一看脑门上就写着:“别惹我”,我觉得真正的老大应该象长条一样,沉稳,干练,不动声色,而且他有着擎天柱一样的身高,还有很温和的气质。好吧,不得不说,我受当年蛊惑仔的影响很大,其实他们只是一伙偷车贼,我不应该拿一个有组织有制度的黑社会帮派来要求他们。
这事件过后,我一直有心示谢,虽然他从来没正眼看过我,但我常借工作之便给他谋点儿私,比如说打台球少算些时间啦,打电话不向他要钱啦。说起来,他打台球的时候非常酷,当他俯身拿球杆瞄准的时候,我总是希望自己能变成那个白球,想到要是有一天被他用这样的眼神注视着,真是死了也值得。
我不加掩饰的好感自然也落在了众人眼中,喇叭还跑过来对我说:“你喜欢我们二哥是不是?”
我爱理不理地给他个白眼:“没~有,我喜欢你——”
“真的?那今晚我们出去玩好不好?”
“去死吧你!”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打情骂俏。
“那如果我二哥约你去唱歌的话,你去不去?”喇叭一点也不介意地继续努力。
“是吗?他过来请我我就去!”我说。
“好!”喇叭一声大叫,“大家作证,可不许反悔。”
然后他就“噌噌”跑过去找长条,我听到那里一帮人一阵乱轰轰的起哄声,后来他过来了。 “我二哥说了,今天晚上七点正在娱乐城门口等你,来不来?”喇叭迫不急待地说。
我看都不看喇叭,只是很专注地看着他,我觉得他似笑非笑的样子酷毙了。
喇叭不耐烦地捅了他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