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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张牌 佚名 5027 字 3个月前

,一派悠闲的样子。很快,他的身影就在人群中消失了,没有人注意到他。

在第六大道和第五十三大道交会口等红绿灯时,他想了一下,然后做出了决定。他脱下雨衣,将它搭在手臂上,确保自己可以随时掏出武器。接着他转过身,开始向博物馆走去。

汤普森是个一切都按照着书本行事的手艺人,他现在的举动——回到刚才攻击未遂的现场——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做法,毫无疑问,警察会很快赶来,而且数量应该不少。

不过他经历过这样的场面,当到处都是警察时,人们会因为放松警惕而导致疏忽。这时你可以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他们。这个中等个子的男人不紧不慢地穿过人群,朝博物馆方向走去,现在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行人。“凡人乔”要开始工作了。

简直是一个奇迹。

在脑袋里或身体某处,当一个刺激产生时,不论是心智还是身体上的刺激——我想要拿起玻璃杯;我必须扔掉烫手的热锅——都会造成一个神经脉冲,沿着全身的神经细胞膜传导。与大多数人想象的不同,这种神经脉冲不是电流,而是当神经细胞的表面迅速从正极转变为负极时所产生的波动。神经脉冲不会有强度的变化——只有存在,或不存在——而且速度很快,每小时二百五十英里。

神经脉冲到达目的地——肌肉、腺体及器官——之后,那里产生回应,于是我们的心脏跳动、肺叶充气,我们的身体可以跳舞,双手可以种花、写情书、驾驶飞船。

一个奇迹。

除非,某个地方出了差错。比如说,你是犯罪现场鉴定小组的组长,在地铁的一处建筑工地勘察凶案现场时,一根橡木横梁从上方掉落,砸在你的脖子上,并压碎了第四节颈椎——从头盖骨底部往下数的第四块骨头。就如同林肯·莱姆几年前所经历的一样。

如果发生了这种事,那么一切就都完了。

即使重击没有当场砸断脊髓,流经的血液所造成的压力也会将它们压碎,或使它们得不到所需的养分。而毁灭性原因是,当神经细胞死亡时——基于某些不明原因——会释放出一种有毒的氨基酸,杀死更多的神经细胞。最后,即使病人活了下来,结疤的组织也会充满神经周围的空间,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说,就是像坟墓中的泥土一样。因为脑部和脊髓的神经细胞与身体其他部位的神经细胞不同,它们是无法再生的。一旦死亡,就永远麻木了。

根据医学界的谨慎说法,经历过这样一次“灾难性的意外”后,一些被称为“幸运儿”的病人会发现,控制着心肺等主要器官的神经细胞会继续发挥功能,因而他们也就活了下来。

也许他们是“不幸儿”。

因为有的人宁愿心脏早已停止跳动,让自己免受感染、褥疮、挛缩、痉挛之苦,免于自主神经异常反射的攻击以及由此造成的中风,也使他们免于恐惧,免于连阿斯匹林和吗啡都无法消除的、让人捉摸不透却又毛骨悚然的幻痛。

更不用说他们生活上的发生重大改变:理疗师、护理人员、人工呼吸机、各式各样的导管、成人纸尿布,以及对他人的依赖……当然,还有沮丧。

在这样的情形下,有的人就放弃了,一心求死。自杀永远是一个可能的选择,只不过并不容易。(设想一下在只能转动脑袋的情况下杀死自己。)

但是有的人会反击。

“够了吗?”向莱姆发问的年轻人身材修长,穿着便裤和白衬衫,打着一条酒红色的花领带。

“不,”他的老板由于运动而上气不接下气,“我要继续。”位于西中央公园大道西侧一幢房子二楼的备用卧室里,莱姆被固定在一台复杂的健身自行车上。

“我认为已经够了,”他的助理托马斯说,“你已经运动了一个多小时,心率已经相当高了。”

“这就像骑自行车登上马特洪峰【注】,”莱姆喘着气,说,“而我是兰斯·阿姆斯特朗【注】。”

【注】:马特洪峰(matterhorn),阿尔卑斯山的山峰之一,在意大利和瑞士边境,海拔四千四百七十八米,由于地势及为陡峭险峻,被许多登山家视为高难度挑战。

【注】:兰斯·阿姆斯特朗(lance armstrong,1971- ),美国著名自行车手。他在一九九六年十月参加世界顶级公路赛时被诊断出患了前列腺癌。体内癌细胞扩散,医生对其康复不抱希望。但经过十二个星期的化疗和一年多的停赛休养,阿姆斯特朗于一九九八年二月康复,并在其后创造了环法大赛七连冠的奇迹,被人们称为“环法英雄”。

“马特洪峰可不在环法自行车大赛的路程内。它是一座山,你可以去登山,但你不能骑自行车上去。”

“谢谢你的espn内幕消息,托马斯,我可不喜欢咬文嚼字。我骑了多远了?”

“二十二英里。”

“再骑十八英里。”

“不行,五英里。”

“八英里。”莱姆讨价还价。

那位英俊的年轻助理无奈地抬起一边的眉毛。“好吧。”

莱姆原本就是想要八英里,但他兴高采烈,他是为了赢而活的。

自行车在继续转动。是的,他的肌肉驱动着自行车,但是这和你在金吉姆健身中心【注】看到的那些固定的健身自行车有很大的不同。刺激沿着神经细胞传导着脉冲,只是它并非来自莱姆的大脑,而是来自一台用电极连接到他腿部肌肉的电脑。这套设备被称为fes肌力测量【注】自行车。fes指功能性电刺激疗法,即用电脑、电线及电极装置模拟神经系统,将微弱的电流传送到肌肉上,让它们像受大脑控制一样地产生反应。

【注】:gold's gym,著名的健身中心,在世界各地设有连锁店。

【注】:一种测量肌肉状态的装置,亦称测力计。

功能性电刺激疗法与走路或使用器械不同,不是每天都进行的治疗方式。它真正的好处是可以改善那些严重残疾病人的健康状况。

莱姆开始进行这项运动是受了一位他非常崇拜的人的激励,即演员克里斯托弗·里夫,他在一次骑马时意外受伤,伤势比莱姆还要严重。由于顽强的意志力和坚持不懈的体能训练——让传统医学界人士大为震惊——里夫恢复了一些行动能力,也恢复了一些已经丧失的感觉。几年来,大家一直在讨论是否该在莱姆的脊髓上进行高风险的实验性外科手术,但莱姆最后选择了和里夫类似的锻炼方式。

这位演员的最终去世反而让莱姆投入更多的精力来进行锻炼计划,而托马斯也找到了东岸最好脊髓损伤科医生之一,罗伯特·谢尔曼。这位医生为他拟订了一个计划,包括肌力测量计、水疗及运动自行车——这是一个体积庞大的奇妙机械装置,配有机械脚踏,由电脑控制。实际上,这套系统能让莱姆“走路”。

这些治疗产生了效果。他的心肺功能增强了,骨质强度也与同龄的正常男子相当。肌肉也增加了,他的体格与在纽约市警察局工作时已相差无几,当时他负责侦查资源组,领导着犯罪现场鉴定小组。那时他每天都要走好几英里的路,有时甚至亲自进行现场鉴定——这对一位队长来说是极罕见的,并且还走遍了全市的街道,搜集岩石、土壤、混凝土、煤灰,分门别类后作为他刑事鉴定工作的资料库。

随着谢尔曼计划的进行,莱姆由于长时间卧床和久坐在椅子上而产生的褥疮越来越少,肠子和膀胱的功能得到改善,尿路感染的出现也比以前也少多了。而且自从开始进行这项康复计划后,他只经历过一次自主神经的异常反射。

当然,另一个问题依然存在:在几个月令人筋疲力尽的训练后,真的能够治疗他的病症,而不仅仅是加强肌肉和骨骼而已吗?一个简单的运动和感觉功能测试会马上告诉他结果。但这必须要亲自去一趟医院,而莱姆始终找不到时间来做这件事。

“你难道不能抽出一小时吗?”托马斯会这么问。

“一小时?一小时?在你的记忆中,最近以来,什么时候到医院去只要花一小时的时间?托马斯,这么特别的医院会在哪里?梦幻岛还是翡翠城【注】?”

【注】:梦幻岛是小飞侠彼得·潘的家,翡翠城是《绿野仙踪》里奥兹王居住的城堡,都是童话中美好的虚幻之地。

但谢尔曼医生最终还是迫使莱姆同意去进行这项测试。半个小时后,他和托马斯就要动身前往纽约医院,去听取有关他进展情况的最终结果。

尽管如此,此时的林肯·莱姆却没有在想这件事,而把心思放在目前正在参加的自行车大赛上——这是在马特洪峰上举行的自行车大赛,对,没错。他刚刚才打败了兰斯·阿姆斯特朗。

结束后,托马斯将他从自行车上抱下来,替他洗澡,再给他穿上白色衬衫及黑色便裤。一个坐式转移装置将莱姆送进了轮椅,驶向小电梯。他来到楼下,红发的阿米莉亚·萨克斯正坐在实验室里给一桩案子的证物进行登记,这件纽约市警察局侦办的案子是由莱姆担任顾问的。

莱姆用放在触控板上唯一还能动的手指——左手无名指——灵巧地操纵着红色“暴风箭”轮椅穿过实验室,来到她身旁。她靠过来,亲吻他的嘴;他也回吻她,嘴唇紧紧压着她的唇。他们就这样吻了好一会儿,莱姆享受着她与亲近时带来的体温和甜美感觉,以及她身上的花香肥皂味和她的头发磨蹭在脸颊上的搔痒。

“今天你的成绩如何?”她问道。

“如果不是被拦着,我现在已经到北韦切斯特医院了。”他不怀好意地瞥了托马斯一眼。这位助理完全不为所动,只对萨克斯眨了眨眼。

身材高挑的萨克斯穿一条海军蓝的裤子,上身是一件自从她晋升为警探后就常穿的黑色衬衫。(有时是蓝色,因为一本警察战术手册上写着:穿色彩反差明显的上衣或衬衫,会使胸部成为一个比较明显的目标。)这身装束既保守又方便,不过与她当警察前的工作服装要求可是大不相同——萨克斯曾当过几年的服装模特儿。她的外套在臀部稍稍突起一块,那下面放着她的格洛克自动手枪。她穿的裤子是男式的,后面的口袋是她觉得唯一可以自如地收藏那把非法、但很有用的弹簧刀的地方。与平时一样,萨克斯穿着舒适合脚、底部加垫的鞋子。由于关节炎的缘故,走路对阿米莉亚·萨克斯来说是一种痛苦。

“我们何时动身?”她问莱姆。

“去医院?哦,你真的不需要来。你最好留在这里登记证据。”

“我快弄好了。不是需不需要去的问题,我想去。”

他闷闷不乐。“马戏团。我早就知道会变成一个马戏团。”他想对托马斯投以充满责备的目光,可是助理却不在眼前。

门铃响了。托马斯走到门厅,过了一会儿才回来,后面跟着朗·塞林托。“嘿,大家好。”这位矮胖的警官一如以往地穿着皱巴巴的衣服,高兴地和每个人点头打招呼。莱姆很想知道是什么使他的心情这么好。也许和最近的逮捕行动有关,也可能是因为纽约市警察局新进警察的人员预算,或者可能只是因为他减轻了几磅。这名副队长的体重就像悠悠球一样上上下下,他自己也总是抱怨不已。但在目前的情况下,林肯·莱姆对任何人因自己身体上的不完美所发的牢骚,比如肚子太大或头发太少,都没有什么耐心。

但是今天这名警探的兴高采烈似乎是和工作有关。他挥舞着手中的一些文件。“他们判他有罪了!”

“哦,”莱姆说,“是那件鞋子案吗?”

“是的。”

虽然并不意外,但莱姆还是很高兴。为什么不呢?是他整理了案子的大部分材料来指控凶手,这个官司是不可能输的。

这是一桩很有意思的案件:两名来自巴尔干半岛的外交官在罗斯福岛——位于东河住宅区一片古怪的狭长地带——被人谋杀,而他们右脚的鞋子都被偷了。面对这件毫无头绪的案子,纽约市警察局和往常一样聘请莱姆担任刑事鉴定科学顾问,在调查过程中提供协助。

阿米莉亚·萨克斯负责进行犯罪现场的证据搜集和分析。但是得到的线索无法引导出任何明确的侦查方向,警方束手无策,只能认为凶手可能是受到欧洲政治局势的刺激。这件案子虽未结案,但是沉寂了一段时间,直到纽约市警察局得到了一份联邦调查局的备忘录,内容是关于一个被丢弃在肯尼迪机场的皮箱。那个箱子里装有全球定位系统、二十多组的电子电路,以及一只右脚男鞋。这只鞋的鞋跟已被挖空了,里面是一个电脑晶片。莱姆想知道,这只鞋是不是就是罗斯福岛上失踪的鞋子中的一只。当然没错,它就是。箱子里的其他线索也指向谋杀现场。

似乎是间谍事件……颇有罗伯特·勒德拉姆【注】的味道。各种说法传得沸沸扬扬,而联邦调查局和国务院也参与进来。还有一位来自兰格利【注】的男士也出面了,莱姆记得这是自他工作以来,中情局第一次对他经手的案子表示关心。

【注】:罗伯特·勒德拉姆(robert ludlum,1927-2001),著名间谍小说作家。

【注】:兰格利(langley),美国中央情报局总部所在地。

而在找到鞋子一周后,当那些刑事侦察专家还在嘲笑那些喜欢玩弄全球阴谋,却大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