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小绵羊还温顺呢。
五月二十三日,我们见到了婉亭的男朋友——赵渊泽。他特意趁周末的时间来看婉亭。他,身材比婉亭高出一个头,有点儿瘦,但看起来却很强健;皮肤很好,又白又嫩;五官也很好,戴一副半框眼镜;额头高耸,看起来很有智慧的样子。整体看来,确实“敦厚老实”。待人很热情,浑厚的声音充满阳刚之气,在厦门大学就读。怪不得婉亭高中的时候不答应他的追求呢,原来不是“大帅哥”。不过,也可以算是个“小帅哥”。再加上那十足的男人气质,真是别具一番神韵。他特意请我们全宿舍的人吃了一顿饭,算是见面礼吧。不过,我总觉得这见面礼应该由我们来给才显得更加合适。
在济南玩了两个半天后,他便回去了。是婉亭给买的飞机票。物质上的给予说实话比精神上的给予显得更实在。
整个五月份,我们的生活就像是流淌着溪水的山间小沟一般,充实而又欢快。
第二十章 又一个“炸弹”
六月中旬的一个周末,赵渊泽又来看了一次婉亭,自然是欢欢喜喜地来,欢欢喜喜地去。
六月末的一个晚上,大家都在教室上自习(婉亭也在,因为再过一周就要期末考试了)。忽然,“吱”的一声,门开了。随即,进来了一个长相非常英俊,却奇瘦无比的男生,他径直走到了婉亭面前,低声对她说了句什么,婉亭便收拾起书本和他一起走了。看着他们的背影,我心里犯嘀咕了:在帅哥面前,婉亭又失败了?
“莫潸,那根‘竹竿’是苏婉亭男朋友吗?”小昭远突然低声问我。
“对啊,怎么样,比你帅吧?”我故意说。
“哼,我才不和他比呢。”
“确实也没法比啊!”
“他当然没法和我比啦,”小昭远故意曲解我的意思,“我是这么地招人喜爱,而他,风一吹,‘嗖’的一声,没啦!”边说还边用手比划着。
“嗯,小孩子见解挺深嘛!”其实想说忌妒。
“不许说我小孩子”“我和你打赌。”小昭远接着又说。
“赌什么?”
“我敢说,苏婉亭和她男朋友不出一个月——不,到大二的时候肯定会分了。”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为什么?”
“竹竿一般的男生怎么能有安全感呢?”说完,还用眼睛很是欣赏地扫了一遍自己的身体。
“是啊,飞燕和玉环本来就不是同朝代的人,怎么可以同日而语呢。”
“莫潸,你个猪肉——头!”
“嘘……”
此时,我们周围的人都把带电的目光投向了我们俩的脑袋(也或许早就投过来了),估计正期待着这两个圆东西赶快爆炸呢。
上完自习,回到宿舍,婉亭也在。我便问她:“婉亭,自习时来找你的那个男生是谁啊?”我本来不想打听这类事情,但想到执着的赵渊泽,我就忍不住想问一下。
“孔彦宏,学生会副主席,很帅吧?”
“被你‘俘虏’了?”
“有这个打算,帅哥嘛!”
“那赵渊泽呢?”我内心为他惋惜。
“那个书呆子啊?你不知道,他竟然给我写了封信,说什么‘见字如见人’,让我也给他回一封。都什么年代了,我连笔都懒得拿。话说‘道不同不相为谋’(她竟然知道这个),况且我选男朋友这事,要在探索中不断前进(很佩服她),所以他呀,一边凉快去!”婉亭很自豪地一口气说完了,而我对赵渊泽也不再感到那么惋惜了。
他终于还是被他的爱情抛弃了。究其原因,他的出发点就是错误的。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看来,毛爷爷的“持久战”也不是随处可以打的。
接下来的几天,自习的时候,婉亭只是偶尔来来,宿舍里也不再如先前那般时时见到她的影子。孔彦宏这颗炸弹最终还是爆炸了。只是不知它是何时被安放进来的,但愿不是很早,这样对赵渊泽也稍微公平些。
有一天没一天的考试很快结束了,我们又似急着回巢的鸟儿般欢快地飞回了我们永远热爱着的——家!
第二十一章 “嫣儿山”趣事(一)
序幕
蒲公英的种子随风而飘,落在了陌生的土地上,它照样长出漂亮的叶子,开出美丽的花儿。然后,再变成漫天飞舞的精灵,寻找它的下一个生命驻地。我的第二个生命驻地已经找到,且已在此度过了必然要度过的四分之一。熟悉了环境,熟悉了接触到的每一张面孔,但那努力去碰触的心儿,却怎么也觉不得熟悉……
天空好蓝好蓝,空气好清新好清新,山坡上的草木好绿好绿,流动着的河水好清澈好清澈;鸟儿变换着嗓音,唱着各种美妙的歌儿,剽悍强健的骏马,伴着“哒哒”的踢声,沉浸在自己演艺的“摇滚”世界中。而我们——七个人类——却躺在绵软的草地上,享受着这美丽的一切。
今天是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正值暑假。好不容易放假了,所以“哥们”自然是要好好聚一聚。
今天天气特别好,所以我们便相约来到了美丽的嫣儿山。坐在汽车上的时候,沿途看到了绿油油的草地和一大片一大片黄橙橙、金灿灿的油菜花。在阳光的照射下,那金黄色的小花如同悟空的火眼睛睛,发出了灵动、耀眼的光芒。那一刻,真使人有一种到了童话世界般的感觉,所有的东西都具有了灵性,与人类同呼吸。
躺在草地上,蝶儿翩翩舞蹈,鸟儿愉悦歌唱。享受着阳光的抚摸,微风的亲吻,呼吸着清爽甜美的空气,聆听着叮咚作响的流水。此时此刻,我们仿佛置身仙境。闭着眼,思绪瞬间被唤起:要是尚影轩也在该多好啊!和他一起躺在草地上,感受着大自然的神奇魅力,虽不能如贝拉和爱德华那般“坐在草地上谈情说爱”,但那两颗同样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心,或多或少,应该也会有点儿碰触吧!
在草地上躺了大概一个小时后,时间正值中午十二点,我们商议决定各自去寻找各自的快乐,一个小时后原地集合。其他的男生都走了,只剩王元枫时,只见他走到扬絮面前,满脸期待地对她说:
“扬絮,我们一起,好吗?”
扬絮先是一愣,然后看向了我,我鼓励地朝她点点头。我是多么希望他们每个人都能够时时快快乐乐!
“好吧。”扬絮想了想,笑着说。她本来就是一个善良的人嘛。然后她又对我说:“紫逸,一个人好好地玩啊,可不要走太远了,注意安全。”
“放心吧,周围还有那么多人呢。”
“那好,拜。”
“拜。”
我一个人怀着无限喜悦的心情,迈着无比轻快的步伐,哼着老是跑调的曲子,欢快地寻找我的快乐去了。
沿着两米宽的沙路,边走边欣赏着路边石缝间长出的各种野花和野草,我更加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灵异。有一种紫色的铃当状的小花,以前从未见过,我便拿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还有好多说不出名字的小花,都是那么地精巧可爱。在这期间,路上不时有骑马经过的游人(当然是要付钱的),周围不远处也有三五成群的人,所以虽然是一个人,我却并未觉得孤单。况且,还有这么多的小生命陪着我呢。又向前走了一会儿,突然,我注意到沿着路边流淌着的河流中间有一块很大的石头(虽然河里面有很多石头,但却都不如这块大),我便如发现了新大陆的哥伦布般急忙跑了过去。小心地踩过了几个小石头,终于到达了我的“新大陆”。慢慢地坐了下来,真舒服啊!上面还暖暖的,看来是聚集了太阳的精华。看着欢快流动着的河水,欣赏着碰到石头就起舞的小水花,我的心,也随着它们一会儿漂到这儿,一会儿漂到那儿。
正当我在流水中任意放逐自己心灵的时候,突然身后传来一阵呼喊:
“小姑娘啊,可不要想不开,快回到岸上来!”
不好,有人要跳水!
我赶紧回头去搜寻,却发现,除了岸边焦急地朝我这边看过来的大妈,水上和岸边并无他人。
看向我?原来大妈刚才那句话是对着我喊呢。唉,可惜她却不知道,置身于如此美妙的大自然中的我,怎么会有那种愚蠢的念头呢?更何况我还舍不得这红尘中的一切呢。想了想,为了使那位好心的大妈安心,还是回到岸上去吧。我便起身,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我的“新大陆”。
再去哪儿呢?对了,去爬山。
看着眼前葱葱郁郁的大山(不是很高),真想知道山顶上藏着什么。心情畅快,步伐便倍感轻快。不出十分钟,就到了山顶。哇,山顶的景色真得好美啊!不但有粗壮的松树,还有许多野茶树和野花。放眼望去,远处的山脉连绵起伏,好似大海里翻滚的波浪。再一看,山脚下的那条蜿蜒的河流,此时真如一条白色飘带。不禁感慨:内蒙草原上的“带子”也不过如此吧。
看着这美妙的一切,我突然灵机一动:何不编个花冠?想到则做到,我立即开始行动。折了几根细细的茶树条,采了许多各种颜色的野花(最好连着茎),我便坐在山顶精心地编了起来。先将几根茶树条并起来,首尾相接,固定成一个合适大小的圈,然后把花儿一朵朵地插或缠在圈上。不一会儿,一顶漂亮的花冠便展现在了眼前。小心地戴在头上,心里面感觉好满足。我想,此时此刻,有了花儿的衬托和自信的笑容,我也很漂亮吧。
又在山顶上同唱着歌儿的鸟儿,挥着大手小手的树儿,展现着甜美笑容的花儿玩了会儿,看了下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便欢欢喜喜地下山去了。
第二十二章 “嫣儿山”趣事(二)
到了集合地一看,除了王元枫和扬絮、我,其他人都已到了。
“紫逸,挺漂亮的嘛!”看到我头上戴着的花冠,秦黑骑大笑着说。我当然知道他说的是花冠,而非我,但听到这样的话,我的脸还是不禁一红。“谁给你编的?很好看啊。”苏海明一脸欣赏地问。“除了我自己,难道还有什么‘精灵’尾随着我?”说的同时我特意向身后搜寻了一番。“哈哈,手挺巧的嘛!”“那是当然了!”我无比自豪地说,“更巧的还在后面呢,不过我可不能全部展现给你们看。”“不会是烹饪技术很高吧?”吴商宇立即笑着问。
“肯定是了,我们可有口福了。”郑海斌自信而又美滋滋地说。“做梦!”我不服气道。“那可不行,紫逸,赶快嫁给我吧,我可最需要一位贤妻良母了。”吴商宇开玩笑地说。“哎,那可绝对不行!嫁给了你,我们可就真没口福了。”秦黑骑赶紧插话道。“那就嫁给你吧,承让!”吴商宇大手一挥,一副很大度的样子。我没敢再看秦黑骑,只是他也没有再说话。
“哼,竟然把我当商品让来让去的,主权在我这儿,你们谁也别奢望!”我以邓小平爷爷当年那般自豪而又自信的气势说道。“自恋了吧!”苏海明大笑着说。随即他们都大笑了起来。唉,在他们这儿,我就只有被欺负的份儿。
还好,这时王元枫和扬絮回来了。看王元枫那高兴的样子,一定玩得很尽兴。看到我头上的花冠,扬絮跑过来一把取下,戴在了她自己头上。还嚷嚷着:“好漂亮啊!紫逸,怎么样,好看吗?”哼,顽皮的家伙,还没经过我的同意呢。
“嗯,真好看,比紫逸戴着漂亮多了!”不等我回答,苏海明便“代我”回答了。“绝对是啊!”他们异口同声道。
“紫逸,别理他们。女人贵在心灵美,咱们要追求高层次的生活境界,眼光只停留在表面那哪能行啊!”看到他们捉弄我,扬絮安慰我道。其实是说给男生们听的,扬絮还不了解我吗?“那是自然了!”我和扬絮同时朝他们高傲地扬了一下头。
“好了,好了,快一点半了,我们也该吃东西了。”王元枫说。
七个人在草地上围了个圈坐下,从背包里取出了带来的凉菜、饼、饼干、水果、啤酒等,便吃了起来。边吃边聊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结束。把所有的垃圾收拾进一个大塑料袋后,大家坐下来继续聊天。突然,王元枫提议说我们可以做游戏。大家一致赞同。其实,与其说是做游戏,还不如说是各自展现才艺。规则是:将一个啤酒罐放入圈中间,先指定一个人转,待停下来后,罐口对着谁就由谁来表演一个节目。然后,再由表演者转,继续下一轮。
既然由王元枫提议,那就由他开始吧。
当啤酒罐在他手里时,大家都屏气凝神,随着一连串的声响,罐口停在了扬絮面前。“好!”我们一阵欢呼。其实要扬絮表演节目,那再简单不过了。就那略带童音的天籁之声,足以征服所有人。我一直觉得,她那嗓音,唱晓旭版《红楼梦》里的歌曲最好听。她为我们唱了首梁静茹的《暖暖》。虽是首老歌,但从她那嗓子里唱出来,自然是别具风味。唱完后,激烈的掌声是少不了的。
下一轮开始。
只见扬絮用她那白皙的小手,抓着罐子,“猛”一转,罐子稳稳地停在了我面前。真后悔和扬絮挨着坐!因为我最怕在大家面前献丑(我没有任何值得展现的才艺)。这可真是实实在在的“女士优先”啊!在大家强烈的要求下,我只好极难为地站了起来。正愁着如何“应付”呢,突然,脑袋里展现出了小学五年级时跳了千遍万遍的舞蹈《草原恋》!
想想那时候,真觉可笑。当时班里人数本来就不多,女生更少,为了进行舞蹈比赛,舞蹈老师最后只能无奈地用我了。训练时的那般痛苦,使我以后再也没敢接触舞蹈。不过,最后的效果还好。想到这里,绷紧的神经终于恢复了常态。正好踩着绿绿的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