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7(1 / 1)

中间的田埂有座很矮的木板桥,平放着连接土地,桥下的河水从稍高点的稻田流入低处的荷塘,水流平缓,至清至浅。

白莱捞起裙摆坐在木板桥上,面朝稻田背对荷塘,两脚晃荡在小河面,脚尖不时勾起朵朵小水花。

这种难以言喻的平和之美,让怕强光的白莱也忍了下来,宁可睁不开眼睛也要多呆一会。

没有选择面朝荷塘,而是选择了逆水的方向。理由的话不知道是不是本能,因为顺水的话,水流冲击的是脚跟,力度往前带,会产生一种要掉入小河的感觉;逆水则不然,是脚尖主动挑逗流水,产生的力度正好让人更为稳当地坐在木板桥上。虽然河水很浅。

如是坐了会蔡邦来了,远远瞥见白莱,立时灿笑着奔了过来,顿了顿才坐在她的旁边。

一直很安静,直到被炽烈的阳光烤得头晕眼花汗流浃背。

蔡邦爬起身,白莱没有在意,两只眼睛十分专注地看着脚尖勾起的水花。

蔡邦转身跳进了荷塘,在水里摸索了一阵才敢往前边深入。随着他往前走,河水从小腿漫延到了膝盖以上,波浪起伏在短裤边沿。蔡邦俯身洗了个脸,t恤上溅了许多点水滴。

远远望去,荷塘里的大荷叶好像都捧着盛开的荷花一样,悉心呵护着,这让蔡邦心生不忍,舍不得采摘那之中的任何一片。低微蹙起眉头,只得捞过漂浮在水面的一片早前被人摘了又丢弃的荷叶,大小靠近点的话勉强能遮住两个人。

阴影刚好落在白莱的手臂,刺痛的双眼有所缓解,她终于注意到有什么变化了,转脸就看见蔡邦支着荷叶遮阳,满脸水滴笑靥灿烂。

白莱第一次觉得蔡邦的笑脸不那么刺眼,看着还很舒服,荷叶还在淌水,落了一滴在她的眼里,洗净了灼热的眼眶,感觉无比清凉。

“谢谢。”细弱的声音淡淡地从白莱嘴里说出,一瞬间让蔡邦以为幻听了。

反应过来是白莱的道谢声后,蔡邦嘴咧得更开了,露出两颗虎牙,笑靥灿烂胜过阳光。

“白……”刚想喊白莱白菜的蔡邦立时改口,“小莱,很喜欢乡下吗?”

白莱点头,虽然依旧面无表情但明显能感受到一种柔和。

喜欢这种宁静恬适的乡村,人烟稀少,难以见到异样的眼光,就算有流言经历了长时间的飘浮也散去了戾气肢解了尖锐。

能抚平浮躁消磨戾气,治愈心中遭人挖得残缺的土地。

在这种地方人会不自觉变得温柔起来。

“那以后我们寒暑假都来,长大了也常来,就我跟小莱两个人,好不好?”蔡邦凑近了些,举着荷叶往白莱那边倾斜,清亮的目光似要深入白莱的眸子。

白莱点头,顿了顿才答道:“好。”

太阳愈发红了,给之下所有事物都换上了另外一种颜色,锐减了光芒,晚风便消减了温度,掠过河水透着丝丝凉意。

柔软的发丝被风吹得轻扬,瘙痒着蔡邦的脸,空出的手不断撩开白莱的头发,但是另一缕立即又缠了上去。

白莱忍不住笑了,一样的眉眼弯弯,笑靥明丽。看得蔡邦突然脸红了,别开眼神不敢再看白莱,垂首看哗啦的流水。

有个词叫温柔,但那时蔡邦并不晓得,更不懂词义,只是单纯地觉得白莱就像他们脚下的这条小河一样,不疾不徐,缓缓流淌,绵延而悠长。

那时的蔡邦第一次发现白莱真实的一面,如水一般温柔。

喜欢脚板与泥土直接接触的感觉,踏实安然,沉稳平和

作者有话要说:我更新了音乐 差点忘记这个了

虽然有点忧伤

但是觉得还是很适合做这章的bgm

- -我很有乡村情怀

喜欢宁静的地方

就是乡村那样的地方

有溪水

有树木

一路看来的同志大概已经感觉出来了

文里时常有这样的场景

虽然我小时候一直把没结穗的稻子认成韭菜

把小竹子认成甘蔗

她不是主角

白家和蔡家在饭桌上商量的,关于白莱和蔡邦的终身大事及未来走势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实在是显而易见得没有必要详细叙述了。

只须用一个词语来概括总结,那就是——感染。

不是感染病毒,而是感染情绪。

用最阳光元气的蔡邦来感染最阴沉黑暗的白莱,从而达到改变白莱个性的目的,不求让白莱变成蔡羽那样,但至少要让人敢靠近。

总而言之就是绝对不能让天赋异能的白莱成为白家历史上的异类。

那么,具体应该怎么做?

白蔡两家开始热烈讨论,但饭菜都凉透了也没商量出个结果。

因为主题目的是确定了,但缺少一个人。

就好比计划在脑海里已然形成,纸墨也准备好了,但是没有笔,无法成书。

那么,他们缺少什么人?

他们需要一个年龄刚好大白莱和蔡邦几岁,但是又非常聪明懂事,并且对此很感兴趣的娃,由这个娃来全程推动,直到目的达到方可功成身退。

毕竟大人们要工作没有那么多精力,并且认为这种感染最好是由娃在一旁或明或暗地推波助澜,起到潜移默化的最为自然的作用,大人的话就显得机械暴力了。

可这个人要去哪找?谁那么善良好人愿意来当这支笔?

一桌子大人愁眉苦脸,面前满当当没动的白米饭纯洁无染,一干围观苍蝇蠢蠢欲动,伺机掠夺食物。

蓦地,饭桌中央出现了一只瘦弱的娃的手臂,动作十分敏捷,目的相当明确,就是桌子正中那半碗凉拌鸡。

由于如此目的,还令白家夫妻以为是白莱去而又返了。不过两口子很快就反应过来不是,白莱才五岁,没那么长的手臂。

这头顶荷叶的娃的速度很快,而且很贪心。

因为娃不是只要一块鸡,而是伸手端走了整碗凉拌鸡。

在发现周围人对自身行为没有任何责怪和不满后,娃又空出只手来,毫不犹豫端走了另一碗干煸鸡。

桌子中央完全空了出来,露出被烫掉漆皮的桌面,很像几颗巨大的水痘破后结疤,一块一块无法愈合。

大人们震惊了,虽说在乡下,邻家的娃到处串门蹭饭是常事不足为怪,但也没见哪家的娃胆子恁大直接把主人家的菜端走两碗,而且看样子如果还能空得出手来明显是要再端走一碗的。

果然,这娃再度出手了。

只见娃将干煸鸡稳当重在凉拌鸡之上,左手臂护住碗沿,避免摔落,接着毫不客气地把右手伸向了蔡家人面前的醋溜白菜。

蔡材不由感叹这娃很懂得荤素搭配,须得要营养均衡,吃了对身体才有好处。他转头与妻子相视一眼,吕律点头表示赞同丈夫的看法。

白柏的心里也不平静,这娃简直跟自家白莱一样是黄鼠狼转世,爱吃鸡的程度已经到了一种旁人难以企及的境界。他转头与妻子对了对眼神,询问要不要抢过来给白莱留一碗鸡。蓝岚显得很犹豫,觉得不应该跟个娃这么计较。

白家与蓝家的老人很沉默,对此毫无反应,八只眼睛的上下眼皮开始打架,战况十分激烈。

娃已经把醋溜白菜端走了,大人们开始猜测接下来娃的目标是哪个,不晓得不会不会把一桌子菜全带走。

可惜大人们和娃子的思想因为岁月与年代的关系已经出现了不可逾越的沟壑,所以大人们失算了。

娃就此收手。

人活在世上一定要懂得见好就收,这样在占尽便宜的时候也可避免自己受到反弹遭受不必要的损伤。

于是娃端着三碗菜准备走了,那动作,那姿态,好像这里就是自家似的,来去自如,无拘无束,毫无顾忌。

“站住!”蓝岚作声打破无声画面,叫住了转身正欲离去的娃,吵醒了即将睡着的四位老人。

娃充耳不闻,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步子不受任何影响,维持原有调子走到了门口。

蓝岚赶紧追了上去,边走边说:“来呀,娃,听话,阿姨有事跟你商量。”

这时吕律也追了上去,一把拉住娃的背心,刚想说话就被突然转头的娃打断。

“我吃完了会把碗还回来的,放心。”娃的声音很通透,脸上全是泥巴都快看不出五官模样了。

娃约莫十一二岁,头顶荷叶,茎就别在耳后插入前胸,绕了圈使荷叶固定在头顶不掉落。

娃穿着沾满泥浆的背心和短裤,赤胳膊光脚,如果不是有发带从宽大的荷叶间露出,几乎就无法辨别男女。

吕律感叹眼前的娃镇定得超乎寻常,心理素质相当过硬,将来长大了明显是个人才,就是清凉双眸所表达出来的眼神浑浊了点,叫人看不透,不晓得会不会逆向发展危害社会。

蓝岚看了吕律一眼,两人面上表情如出一辙,一样得透着股狡黠。

感谢苍天大地,天赐祥瑞,那只“笔”自己蹦到眼跟前来了。

“你叫什么名字?”蓝岚问。

娃扫了一眼面前两个看打扮明显是从城里来的女人,顿了顿才回答:“我饿了,等我把鸡吃完我就告诉你们。”

最终娃告诉了吕律和蓝岚么?

答案:没有。

因为没等娃把鸡啃完,老人们中就有代表出来解释了。

“这娃叫万顺,老谢家的独苗,寒暑假都在外公外婆家过,算是蔡家的远亲,论辈分该叫你们夫妻俩堂兄堂嫂。”

年轻一辈的恍然大悟,难怪四位老人对谢万顺这娃的出现以及异常的行为没有任何反应,原来早已是见惯不怪了。

于是那只“笔”就是谢万顺了?

只是这只“笔”吃完鸡,等老人介绍完自己后,就走了。

白莱与蔡邦都未曾见过年少时的谢万顺,一切的一切都等了许久才正式开始。

其实有很多时候都是擦肩而过,但谁都没回头,所以谁都不知道距离曾经近得触手可及。

不过或许谢万顺的功劳并没有想象中的多,她的作用也没有想象中的大。她只不过是催化剂,促成了某些对别人来说相当重大的事而已。

但其实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这样一个人的存在。

可这个人不是主角。

作者有话要说:= =我对这章最后那两句话很有感触

不知道同志们作何感想

提醒想上一章更新了bgm

有兴趣的可以再回头去看看

待你领悟乡村情怀

不过第一章和第二章点击的差距看着真让人憋屈

超级厚脸皮

除了白莱和蔡邦以及谢万顺外,作为女主角亲哥哥的白囍和身为男主角亲妹妹的蔡羽,在这个故事中所扮演的角色其实也是相当重要的。

但这两个人对自己的重要性并不自知,并且时常像是局外人一样玩得忘乎所以,大脑自动磨消白莱和蔡邦以及周围一切人事物的存在。

白囍是没心没肺本身并不关心自己感兴趣以外的任何人事物,所以属于是故意无视,蔡羽则是很容易专注一件事可一旦分心就会全然忘记,一根筋到底。

因此两个人吃完午饭就手拉着手去了后山,光着脚丫漫山遍野地跑,偷这家人没长熟的黄瓜,完了又去摘那家人的黄瓜,接着还挖花生,边走边吃,花生壳沿途留下这两个坏孩子的足迹。

简直无恶不作。

这两兄妹相比起来,尽管白囍看起来是纯洁的小天使,而白莱则表面阴沉宛如修罗,但实际从内心来讲,白莱的灵魂真的再纯洁不过。

白囍和蔡羽一路吃花生,一下午他们造访了整个后山的每一块土地,能吃的能扳的没有哪一块没下手。

直到夕阳西下,天空变成茜色。

一眼望去不管是野花杂草还是不知名的树木,全都浓妆艳抹,一高一矮两个人的小小剪影掠过花草,与零星散布的花生壳。

“喜喜哥,习习饿了。”走到半山腰路过又一片苞谷地时,蔡羽突然拉住白囍的衣角,止住了脚步。

白囍回头,面上汗水流淌。

十岁的白囍显得比同龄娃早熟,斯文招女生喜欢。

白囍看着蔡羽微蹙的眉头与紧抿的双唇,转头打量了四周见不远处有片苞谷地,眼前一亮,顿了顿才说:“我带了火柴,饿了的话,我们去扳苞谷来烤。”

白囍跟蔡羽开始扳人家苞谷,挑三拣四看不顺眼还不要。

两个娃在苞谷地里窜来窜去,抖得高高的苞谷杆簌簌抖个不停,也不怕毛毛虫趁机落下来钻进衣服里惹起一身毒疙瘩。

终于他们扳了两个苞谷作罢,两个娃来到了棵大树下,接着蔡羽抱着苞谷看白囍找柴生火。

不曾在乡下呆过的蔡羽,能光脚丫跟白囍漫山遍野跑不喊累已是难得了,再来找柴挖坑生火烤苞谷这种高难度技术活,那就实在太为难人。

蔡羽看着白囍忙前忙后不一会就升起了火,眼里的崇拜就快要化作火焰烤熟了白囍。

“喜喜哥好厉害!”蔡羽忍不住几乎。

白囍对此很享受,嘴角得意地高高翘起。

谢万顺就躺在白囍和蔡羽坐在的树上,荷叶挡住脸,撩开衣服下摆卷在腰上,一副流里流气的样子。她的右手平放在肚子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轻拍着,明显吃撑了。

谢万顺的两只眼睛微微合拢,就快睡着了,却在这时被树下飘香的烤苞谷给硬生生拉开了眼皮,精神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