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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四朵 佚名 5027 字 4个月前

打扮得太精致了,简直像日本银座的牛郎 。但他松绿色领带上别着的kutchinsky胸针绝对价值不菲,但更令人难忘的,是他那种什么都不在乎的表情。陪坐的女伴也十分出色,一件麻质的宽松衬衫,不穿胸罩,白色长靴配牛仔短裤。

傅先生对他们点点头,然后就继续跟芸儿说笑去了。

真正的不在乎,可不是表现在脸上的。

不愧是真正的贵族子弟,身上的气韵不是靠衣服撑起来的。

没过多久,那人就过来了,但他没带自己的女伴。

开口是非常纯正的牛津英语,鸣芸悦这个自幼就被海心口把口教英语的人倒是不怕,开始跟他一句两句地应承起来。

傅先生小口地抿着酒,时不时跟芸儿咬耳朵,他的普通话说得像奶昔一般的柔,一般的醇,让人沉醉。

那个辜青斯基男用白话赞他女友真不错。

傅先生指着耳朵,轻轻摇了摇头。

芸儿对他小声复述了一遍,傅先生笑着说谢谢。

他不愿搭理那个人,所以一直只愿说普通话。

可是辜青斯基男似乎对他兴趣更大,滔滔不绝用完美的英语对芸儿讲了很多,然后她在转头用普通话讲给傅先生听。

问是哪里人,到香港来打算玩什么地方等等。都是些无聊的问题。

刚开始还能礼貌地跟芸儿对视,最后目光就肆无忌惮地在傅先生那个方向扫来扫去。

这样几个轮回下来,傅先生对芸儿使了个颜色。

于是两人就起身告辞了,辜青斯基男还穷追不舍,问需不需要送,住哪间酒店。

他原来那副什么都不在乎的表情,都不知道去哪儿了。

出了门口,芸儿笑话傅先生比她还受男人欢迎。傅先生盯着她说:“哪有这样的人,对明目张胆要抢自己男朋友的人还推波助澜的!”

鸣芸悦笑岔了气。

傅先生无奈地摇了摇头,以前在这个道上时都没这么吃香,现在一心退出江湖了反而有人前赴后继的。

这就跟以前不想减肥时大吃特吃也没怎么长肉,现在有心瘦身了却喝水都胖。

人想改变自己,实在是很难。

但绝对要踏出第一步,然后一步接一步好好地走下去。

毕竟,“浊河终不污清济”。

人要有所坚持,有所追求,有所盼望。

不然,终是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这几天我都去千淳家玩,她很冲地问:“怎么,怕我寻死啊?”

我是很担心她,但却不担心她会寻死。

上官千淳是很有韧性的人。

“你知道我最喜欢什么树吗?”我抱着她床上的枕头,跟她一起看鬼片时问道。

她头也不抬。“不知道。”

“是松树。”电影中那个女义工开始走上二楼了。“我看《森林之歌》里说那是最会控氧的树种,它的叶子也是成针状上面覆盖油脂,能够有效减少水分和营养的流失。它的果实也是精华的结晶。真是不可思议的树。”

我也不管她到底听是不听,自顾自地说下去:“如果用人来比喻它的话,只有那些兢兢业业,如履薄冰,总是能精确控制剂量,合理分配资源,缜密完善布局,并且对这个世界贡献很大的人,才能够称之‘人类中的松树’吧。”

她笑了。“人类远比草木高级吧!怎么用人来比喻一棵树呢?”

“哪里!草木不会嫉妒不会怨恨不会愤怒不会自怜,如果按德行来分灵魂,它们绝对比人类高级。鲍尔吉·原野写得最好了,你自己找他的文章看好了,一定会很震撼的。”

千淳静静地看着电影中那个小男孩蓝色的脸。“松树吗?”她小声喃喃自语道。

“是啊,你爸爸就可以算是松树那样的人了,当然你也可以。”

她微微笑,眼睛里却没有一丝快乐。哎——真是就像雪那般的冷啊。

“但松树也分不同品种的,有些松树枝条粗硬,直直的戳人极痛,纹理杂乱,不能做很好的家俬却可以当柴烧。在野外生长时下雪天因为枝条无法承受雪的重量老是会有断枝掉下来,弄得凄凄惨惨的。”

“但又有松树枝条柔软,纹理细腻,是作家俬的上好材料,下雪天当承受不住积雪的负重时,它们柔软的枝桠就会慢慢下垂,然后积雪就悉数掉下去了。苍绿的松针,皑皑的白雪,真是壮丽呢!大兴安岭现在还有这些美景。”

千淳双手抱着膝,眼睛瞬也不瞬地看着我。

“你不仅仅很会比较和控制,千淳,你还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你懂得怎样绕过去。”

你一定能在这个世间生存得很好。

你远比你父亲更懂得坚持原则,更懂得经营之道。

穷则独善其身;

达则兼济天下。

不能自觉,不能自知,不能自信,不能自主,不能自保,不能自救,不能自理,不能自实践。

如何格物,如何致知,如何诚意,如何正心,如何修身,如何齐家,如何治国,如何平天下。

寄居蟹和螺壳

李百立

“你根本不按套数出牌。”

2010年的圣诞节,鸣蓉清穿着一件深红色的,很漂亮的毛衣陪我窝在他的床上看火影,我还是很哀怨——就算床下的袋子里那件烂衫又丑又厚,但也是我织给他的礼物啊。

乘他不注意又得空瞪了一眼他身上的红毛衣,凭什么,凭什么不穿我织的绿毛衣,多环保啊。

“所以当你盯着我,像观察恐龙蛋化石那样上下左右都扫描好几遍时,我都不晓得该怎么办了。”

他从背后环住我,下巴抵着我的肩膀撒娇,哎,为什么身材那么高大的男生也可以这么可爱?

“在机场那一次,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吧?”我转头问他。

他摇了摇头。

“第一次见你是在芸儿的生日会上,你不知道我的生日只跟她都在二月份,所以一起办聚会。”

是这样吗?怪不得那天客满为患,有一大堆见都没见过的人出入,我向来很少跟人来往,还以为是自己太不了解芸儿的交友圈子的缘故。

“有一大堆女的围住我,都快被吞没了。”鸣蓉秋好像是中学时去台湾交流过一年,所以形容起事物来就像是漫画台词般丰富形象。

“就在逐渐窒息时,我看到了你。”

呃,我?那时候都干了什么呢……好像为芸儿弹了首歌,听智宝说了很多有趣的事保持不停狂笑破了10分钟的新纪录,调戏小千吃“淳豆腐”。

苍天啊,神明啊,请让他看到的是我弹琴的时候吧。

“——我看见你狼吞虎咽地吃东西,好像从来都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似的。”他边说边摇头,“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不顾及形象的女生,忍不住笑出声来,吓了我弟一跳。”

苍天啊,神明啊,我恨——

那天躺在床上睡到天昏地暗才发现手机上的显示“today is amelia ming's birthday!2010.2.17”,5分钟完成刷牙洗脸换衣服直接奔来,早中晚三餐一次搞掂,不要小看睡了26个小时的人!

“我把你指给我弟看,他也是爆笑,结果最后搞到我们这边的人都领略到了你李百立的‘风采’。”他一笑起来眼角眉梢都会微微上扬,我隐约可以看到芸儿的影子。

鸣家人好像都能够展现出生动的面容。漂亮到令人不忍久视——太绚丽了。

不过升了高三以来,好久,都没见过芸儿脸上再流露出这样的神采了。

哎,居然让我糗大了,可恶的鸣蓉秋!

现在他应该是在美国念书吧,圣诞节长假也不回家,芸儿说他是“花花世界里的花花公子”。

还是鸣蓉清最好了!

“我弟说那次生日聚会最好玩的事就是你了,大家也都赞同。”他吻了吻我的额头。

“百立小朋友,你可真是个宝贝呢。”

他可真爱笑,他笑得可真好看。

智宝说过,他在我面前太过从容,好像大国手对战小棋士一样,因为完全看透了你会走什么样的路子,所以就有恃无恐。

“有时候,从容就是怠慢。”她加了这么一句。

轻吻也好,拥抱也好,这都好像不是爱的表现,而是另一种形式的嚣张吧?

拼命摇了摇头,把这些不好的想法甩出去。

火影们在电视机里打得死去活来,我只能看日文字幕来猜其中的意思。这发行的影片果然和在网上看或放盗版碟不同。但说实在话,也真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盗版和正版确实在服务上没多大区别。

那真和假,是不是也没多大区别?

真心和假意也没有区别咯?只要都能让你舒服就行了。

我将自己蜷缩在鸣蓉秋又暖和又有力的怀里,像一只寄居蟹依靠者一只螺壳,如果我已经抛开了一切怀疑和犹豫,全心相信这只螺壳适合我,愿意容纳我,但事实却不是如此。也许螺壳已经有主人了,也许它是只永远不会对你打开心扉,真正接纳你的螺。

那寄居蟹,已经舍弃了以前的自我保护的寄居蟹,又该寄居在何处呢?

它会不会徘徊在那只螺壳面前苦苦等待,它会不会拼命地寻回以前的自我,它会不会由于无处可去而遍体鳞伤。

已经给出去了的心,又该如何安置呢?

是会风化成一片片的粉末,还是被懂得怜惜的人拾起,敞开怀抱来容纳?

天哪,我这是怎么了,都不像我自己了,都不是李百立了!

看来真的是“不能谈恋爱啊,一谈就变态啊”。

转头去看鸣蓉秋,结果发现他早在黑暗中入睡了,闭起眼睛的他,长长的眼睫毛还在微微颤动着。

我细细地抚摸着他的脸,不知道为什么,心里会那么悲伤。

——是啊,他真的很优秀,对待女孩子也很是有一套。

这个想法让除了念书就没有任何特长的我感到深深的恐惧。

恐惧,铺天盖地而来的恐惧。

“都快被吞没了。”鸣蓉清的声音回响在耳边。

我已经很久都没有这种感觉了,比起七岁那年被表哥栽赃使得舅母命令我洗完所有被弄脏的被子时还要无助,比起小学二年级那天放学被老师留堂罚写作业,以至于回家时必须一个人走过没有灯的走廊,路经那间传说有鬼的音乐教室时还要恐惧。

最可怕的是,这一次,我的悲伤远远大过于恐惧。

因为我,爱上了他。

看着电视里鸣人大喊“羁绊”的咆哮样,心里忽然想到——我和鸣蓉秋之间的羁绊存在吗?如果有,那又会是怎样的羁绊呢?

他会觉得跟我之间有什么羁绊吗?

怎么会,我对他没有什么吸引力。就算是有,也只是新奇感而已。

不过如此。

鸣家的人,不仅仅是富有,而且个个长相俊美,天资聪颖,怎么可能不受追捧,不受尊敬,不受喜爱?这样的人,简直和平常人不是生活在同一个空间维次的,他们感受到的东西也是不一样的吧。不用努力,已经比其他人努力一生得到的还要多了。

可是我依旧感觉到了他们的不快乐。

因为我也不快乐,所以才嗅得到。

比如第一次在机场商店见面时,虽然鸣蓉秋一直保持着恬淡的微笑,看到我出糗时笑容渐渐加深,俊美的脸变得更加吸引人。我也可以看出,他的眼里并没有笑意。

他的眼神,一直,都像雪那样的冷。

2010年的圣诞节过后,我持续五天都没有再去鸣家,自从热恋以来从没这样过,因为现在所有人都知道我和他的关系,所以我隐约感觉到周围的人观望的动静。

我不去找他,他就不会来找我。

是因为他对我很有把握,还是因为他觉得我不值得再进一步的付出?

这很正常,我对自己说,李百立本来就是个无趣的人,没有什么吸引力可言。

谈恋爱又不是考试,不能用题海战术来学会如何得分,对方会烦你烦到看见你的脸听见你的名字都烦,还怎么试?

谁要是爱的多一点,谁就注定是输家。

就算他鸣蓉秋肯陪我玩久一点,愿意给我试试,我李百立也还是不能过关的。我从头到尾都不知道他的考点是什么。

我跟他根本不是同一个段数的。

这四天来我一直都没有精神,不洗头不刷牙不换衣服不下楼,宋嫂正在花园里跟人家炫耀李家小姐不仅能去中大读书,还钓了一只剑桥大学的金龟婿。

阿姨就是这点不好,嘴巴太碎。

但她是以我为傲的,就像是在那些爷爷奶奶心目中自己的孙子孙女是最棒的,别家的孩子都比不上。

阿姨终身未嫁,常年穿白衫黑裤,扎马尾辫,简直是从默片时期香港黑白电影里走出来的女佣。

我从来没有过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我心中,这个肥肥矮矮,喜欢炒股票基金说明星八卦,却比谁都护着我的广东师奶,就是我的外婆。

在妈妈资金短缺的那一年,阿姨拿出自己的私房钱补贴家用,原来她炒股早已成富婆。

但她还在我家做阿姨,不离不弃。

刚从舅舅家回到妈妈身边时,我怕黑怕得要命,半夜起来看见没有开灯就哭,这时候阿姨就抱着我说,囡囡不哭,囡囡乖。

有一次夜里醒来,会发现她胖胖的身子蜷缩在我脚边睡着——我睡觉不安分拳打脚踢的,阿姨为了陪我,将自己挤在一个很小的角落。

她怎么受得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