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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良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眼神有点闪躲,手下意识地往旁边摸索着,静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道:“我忘记了。”

她翻白眼,就知道是这样子!

“走了理查,我们进去吧,给你弄吃的去。”她率先带着理查进去,走了几步,发现后面的人根本没有跟进来。

如果没有你,情歌也荒芜 第三章(10)

“怎么不进来?”她奇怪地问道,他不进来,她倒有点不好意思,再怎么说,他才是这个屋子的主人,现在主人在外面站着,她这个客人反而自来熟地穿堂过厅,怎么看都很奇怪。

听到她的问话,他才动身拖着步子进来了,关上门。看他进来了,秦戈再次转身要进去厨房,理查听见有东西吃了,已经在流口水了。拉布拉多犬的食欲很旺盛,尤其现在理查已经是超过24个小时没吃东西了,肯定是饿得不行,口水一直流。

“喂……”

“我不叫喂,不过你有什么事?”

“……”

“没什么事我先去给理查弄吃的。”

他的样子有点奇怪,眉头一会蹙,一会松,好像在做很痛苦地挣扎,她等了好一会他还是没有说话,她便转身进厨房去。

为了补偿理查,秦戈特意弄多了一点狗粮,还在旁边准备了牛奶,她偶尔会给理查喝点牛奶,理查的肠胃也能接受。转头却看到某个人样子有点忸怩地站在厨房门口,她微微怔了一下,她没想到他会跟着进来。

她侧对着他,“有事?还是哪里不舒服?”

苏木良低着头,额前发丝微微垂下,白雪般的肌肤上突然闪过一抹诡异的红润,长而密的眼睫跟着微微一颤,在挺秀的鼻梁边投下淡淡的阴影。

秦戈更加诧异地看着他,他眼底神色瞬息万变,这人是怎么了,刚才还一副冰冷冷的样子,怎么一下子又变成这样了?

“烧好像差不多退了。”看他那样子,她不得不走上前去用手摸他的额头探热。

两人靠得有点近,他可以感觉到她的气息和她身上特有的香气,淡淡的,清新而自然,像是来自某种沐浴露,或者洗发水的味道。当她柔软冰凉的手触摸上他的额头时,他的身子微微一震,漂亮的眼睛看向她的方向,深邃幽暗恍如一泓深潭。

秦戈满腹疑问地看着他,两人就这么站着。

“我也饿了。”好一会他才开声,淡淡地说道,说完不等她反应马上转身离开到客厅去。

“……?”

秦戈怔愣在那里,好一会才反应过来,“扑哧”的一声笑开了,原来他刚才忸怩了那么久就是为了这个啊。

而某人听到她的笑声,不禁皱眉,这女人笑得太嚣张了,他恨得牙痒痒的,把拳头都捏紧了,更加暗自懊悔不该跟她说!

秦戈查看了一下锅里的东西,跟她走时一模一样,完全没有动过,看来他跟理查一样,是饿了一个下午,虽然不知道他为何会弄到现在还没吃饭,但为了不惹他苏大少爷不开心,她马上洗米做饭,提早做晚餐。

晚餐时,她看着他的脸,还是忍不住想笑,有一两次“扑哧”出声,看到他好像红了脸,她更是邪恶地笑了起来,直到他的面色开始不善,她这才马上知趣地闭嘴,低头吃饭。

两人晚饭后也没说什么话,他吃完饭就进书房去了,她做完家务,逗一下理查玩,然后就睡下了。

如果没有你,情歌也荒芜 第四章(1)

爱你是孤单的心事,不懂你微笑的意思。只能象一朵向日葵,在夜里默默的坚持。

——蓝又时《孤单心事》

他的病好得不快,尤其是在他经常忘记吃药的情况下好得更慢了,这样一拖,他们竟然就这样“同居”了一个星期!

几天的相处下来,他倒不像第一次那样拒人于千里之外,可能是感激她那天没有见死不救,只是这座大病山并没有因此而融化,很多的时候,他还是那个冷漠的苏少爷,除非必要,否则绝不多浪费一丝口舌,所以即使同个屋檐下住了一个星期,他们之间不比陌生人熟悉多少。

“肯定是你魅力不够。”秋凉听后马上下结论。

“……”秦戈翻白眼,这也能是她的错?

“你想想,孤男寡女同处一室,竟然一个星期之久一点事情也没有发生,问题不是出在你身上,难道还能是苏大帅哥的错吗?”

“……为何不能是他的错?难道他就不能‘连禽兽都不如’吗?”她忽然想起一个那个很经典的笑话,男女朋友睡一个房间,女的画了条线说:“过线的是禽兽。”醒来却发现男的真没过线,女的狠狠地打了男的一巴掌,骂道:“你连禽兽都不如。”

秋凉闻言愣了一下,即刻也想起那个经典的男女笑话,扑哧一声笑了起来,一发不可收拾,“这就没错了,要是女的足够魅力,那男的还会不如禽兽吗?所以说到底还是你的错啊。”

“……”秦戈彻底无语了,她实在很好奇,秋凉的脑结构是不是跟常人不一样?

这天吃完晚饭,他又没吃药就进书房去了,秦戈拿着温水和药到他书房找他,忽然郁闷地意识到自己不知道何时起已沦为他的丫环。

她走进去,看到苏木良正坐在米黄色的布艺沙发上看书,他的书房铺着厚厚的地毯。

她觉得有点奇怪,要么全铺,要么都不要铺,为何就只铺这一间,后来她才知道,那是因为他一天中几乎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书房里度过的,在这里走动比较多,难免磕磕碰碰,于是就叫人铺上了厚地毯。

她脱掉拖鞋赤脚走进来,脚底接触到软绵绵的地毯,有种说不出的舒服。他的听觉非常敏锐,要是平时,他应该能感觉到她的到来,可是从她踏进书房后,他的头由始至终没有抬起来过。

莫非又闹别扭了?真是难侍候的少爷!她吐舌头朝他做个鬼脸,然后挨近他一些。他的膝盖上放着一本书,不是很厚,可是上面细密的点字她却完全看不懂。

他眼睛闭着,指间在上面密密麻麻的行间飞速地移动着,之前略微苍白的脸色此时恢复了不少,气色看上去很不错,估计明天再休息一天,后天就可以开始培训了。

“该吃药了。”她走过去,将杯子递到他的面前,这样近距离看他,眉目更显清俊。

只见他两排浓密纤长的睫毛微微颤动了一下,灯光照射下,形成两个淡淡的弧形阴影,人却没有动,依旧保持着端正的坐姿,手指爬行于点字间。

她一撇唇,在他身边坐下来,盯着他的手指看,他的手指修长白皙,骨节均匀,像钢琴家的手指,十分优美好看。

鼻息间忽然飘来她身上淡淡的香味,苏木良用力抿了抿唇,触摸点字的手指未停:“放下吧,我等会再吃。”

“医生说了,饭后用药,现在吃是最合适的。”她想不明白,怎么这么大一个人了,吃药时却老扭扭捏捏,像个孩子似的。

他忽然睁开眼睛,手指停下来,朝着她的方面侧过脸去,歪着头,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睛看向她的方向,若有所思,好一会才开口:“我吃不吃药你很在乎?”

如果没有你,情歌也荒芜 第四章(2)

“那是当然。”她想也没想地说道。

闻言,他忽的展颜一笑,嘴角微微扬着,干净的气质看上去有些许孩子气。

秦戈一怔,有一刹那,她听到心快速跳动的声音,“咚”的声,仿佛石头丢进了湖心里,泛起了些微的波澜。

空气里浮动着燥热的因子,气氛变得有些微妙。

秦戈意识到自己的失常,马上回过神来,用力压抑下这蓦然浮起的心绪,定了定神,看着那双乌黑幽深的、带着笑意的眼眸,补充道:“你身体好了,我们才能尽快进行训练。”

闻言,苏木良在瞬间沉默了下来,嘴角的笑意还来不及掩饰,有点尴尬地僵在那里。眉微蹙,很快他就低下头去,过了半晌才冷然道:“拿来吧。”

她心中一堵,有些郁郁,低下头去,将杯子和药默默放到他的手里,他接过去,服下,然后将杯子搁置在旁边的桌子上,不再看她,淡淡地说:“没事你忙你的去吧,我还要看会书。”

他的侧脸冷漠,眼底深邃幽暗,一样让人猜不透。

秦戈觉得有些尴尬,这次是她不好,那样的话的确有些伤人了,自从他们见面到现在,她一直在强调是为了捐款才过来的,导盲犬本来是慈善事业,不为功利,可是她现在的行为不仅跟利益挂上钩,而且显得很不近人情,换作是自己,如果有人是为了钱才不得不来照顾自己,接近自己,她也会非常反感。

秦戈轻轻吸了口气,从他的方向上传来一股幽香,淡淡的薄荷味,她忽然想起有关薄荷的传说,传说薄荷的原名出自希腊神话,薄荷的前身是美丽且坚强的女精灵曼(menthe),由于冥王哈得斯(hades)的妻子佩瑟芬妮(persephone)的嫉妒,才被变成了一棵不起眼的小草,任人践踏;可是坚强的曼茜变成小草后,身上却散发出清凉迷人的芬芳,而且越是被摧折踩踏就越浓烈,从而获得更多人的喜欢。

这个传说当年是邵琛告诉她的,不过她现在想到的不是邵琛,而是想着下次买些薄荷叶来冲茶,因为她听说薄荷对眼疾非常有用。

“既然你这么急着要训练,那我们明天就开始吧。”没听到她的声音,过了一会,他接着补充道,语气又回到了第一次见面那种冷淡,拒人于千里之外。

面对这突然的转变,秦戈咬着下嘴唇,有些措手不及,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最后一抹阳光穿过宽大明亮的玻璃窗投射进来,铺在柔软的地毯上,她对面的男人,有一半的身影隐藏在黑暗里,在这样半明半暗的光线下,他整个人看上去,越发透出一股冷淡,还有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寂寞。

落日的余晖中,浮动着一些细小的灰尘,它们在光束中不断地飞舞着,天色逐渐暗下去,他垂着眼帘,两排睫毛轻轻地颤动着,刻意忽视她的存在,仿佛她是空气。

心微微一沉,有种说不出的惆怅和莫名其妙地不舒服,她站了一会才出声:“那我先出去了,你有什么需要就叫我吧。”

他漫不经心地“哦”了声算是回答,手指由始至终再也没有停过。秦戈转身离去,轻轻掩上门,门关上的刹那,忽然觉得眼睛有点酸涩。

门关上,屋子瞬间寂静了下来,他的手指在同一瞬间停了下来,其实刚才他根本一个字也没有看进去。

他暗自叹了口气,手摩挲着锋利的盲锥,不小心被扎了一下,十指连心,钻心的疼。

所有人都以为他放弃了希望,他有一段时间的确很灰心丧气,尤其是在刚知道这辈子都无法恢复视力时,他几乎崩溃了,无止尽的黑暗让他第一次感觉到恐惧,无论何时何地,无论他将眼睛睁得多大,呈现在眼前的都是漫无止境的黑,无声无息,无穷无尽,直至把人吞噬。

如果没有你,情歌也荒芜 第四章(3)

他从来不认为死亡就能解决一切的问题,即使在最痛苦的那段时间里,他也没有想过自杀,他只是暂时有点彷徨,暂时没了方向。

这样的彷徨期持续了一个多月,很快他就从自艾自怜中走了出来,他搬出来的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不想别人用同情的眼光来看待他,眼睛虽然是瞎了,可是他还是希望能够有尊严地活下去。

学习盲文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战胜的不仅是那些扎在纸板上密密麻麻的盲点,更需要的心理上的接纳与适应。搬出来后,他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克服种种心里,学着慢慢去接受自己是个盲人的笃定事实。

当时,他在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可是每天却花费那么多的时间去学习,体力严重透支,好几次他都病倒在公寓里没有人知道,直到钟点工过来打扫时才发现。

林宇劝他慢慢来,可是他等不及了,他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花在学习盲文上,他必须以最快的时间掌握盲文,重新站起来。

初学的时候,他怎么也不习惯。练习时,锋利的盲锥经常扎得他的手指鲜血淋漓。他问林宇,如何才能以最快的时间掌握盲文。

林宇是他的朋友,也是他的主治医生。他说,一般人学习盲人,都需要三到五年的时间,可是也有例外,有些人用了十几天就学会了,当然这种是个奇迹,也有人是用了三四个月的时间掌握的,只是其中的过程强度大,非常的辛苦。

他相信奇迹,可是既然是奇迹了,那就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于是他选择了三四个月那种方法。等到亲自尝试了,才知道那种强度大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来的,他按照林宇给他找的资料,按照前辈们的方法去做。为了增强手指尖的灵敏度,就必须把手指尖上磨出的茧子削掉,然后在水泥地上磨,有几次他不小心把皮给磨破了,疼得他全身直冒冷汗。

这样的练习简直是一种折磨,他的手指破了又好,好了又破,脱了很多层皮,在那段时间里,他的十指没有一天是完好的,没人知道他用了多大的毅力才坚持下去的,无论如何他坚持下来了,最终在第四个月时完成了这一艰巨的任务,现在,他一分钟可以摸几乎200个字。

药性很大,不一会儿就起作用了,他感觉到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