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这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既然如此,你又何必耿耿于怀?”
他原本一直在揪着自己头发的动作慢慢地停了下来,抬着头,怔怔的看着我,眼神在不断的变化着,渐渐的清明起来,脸上先前那种不忿的神色也开始被释然所取代。
我看着他那一头被他亲手打造出来的“鸡窝头”,笑意几乎憋得我肚子疼。见他还在那里两眼发直的练着“入定神功”,我知道,自己刚才那些话总算是被他听到耳朵里去了。所以,我不理他,回到床边,继续折起了璐璐的衣服。
等把衣服都收拾好了,我看了看时间,居然已经快到子夜了。想到他明天一早还要上班,还要继续去做他的“三陪男”,可他到现在都还没把自己收拾干净,怎么睡觉呢?
我走到更衣室里,打开柜子门,在他那一大堆的衣服里,替他选择明天一早要穿的行头。刚替他拿了一件水蓝色衬衫在手里,转身就要去选裤子的时候,突然头顶上的灯灭了。
我诧异的望着已经漆黑一片的天花板,纳闷的自言自语:
“啊?怎么了?是灯坏了还是保险丝烧了?真是的。”
所幸更衣室里的格局都是我平时最熟悉的,何绍群的衣服鞋袜都是我整理的,所以要继续摸黑找衣服,对我而言,也不是件难事。我继续弯着腰在一个个抽屉里翻找着他的裤子和袜子,正要伸手去拉旁边的柜子拿他的领带时,从我背后伸出来的一只手将我一把扯进了一个宽厚的胸膛里。
突如其来的“袭击”让我不由得惊叫了一声,当然,我没感觉到害怕。因为背后的这具胸膛我太熟悉了,除了何绍群,再无第二人。只是,他老是喜欢搞这种摸黑“偷袭”的战术,无端的害我心跳加速。
他的手臂横在我的胸下,将我整个身体都牢牢的箍在他的身前。热乎乎的气息就在我的耳畔,拂得我耳朵又痒又热。我狠狠一捏他的手臂,佯怒道:
“要死啦,老是这么吓我,很好玩是不是!”
他不语,反笑。我听见了他喉咙里发出的低低的笑声。会笑?那证明心情变好了?心情变好的原因当然只有一个,那就是想通了,想明白了,不再纠结了。看来他已经能够很坦然的接受自己娶了一个比较另类和想法古怪的老婆了吧。
他在我的肩上细细地吻着,咬着,两只手也没闲着,一个劲的在我身上到处点火头。黑暗的更衣室里,能清晰的听见我们逐渐开始粗重的呼吸声。这一幕,让我不由得想到了几年前,我和他在更衣室里上演“肉搏战”的情景,脸上顿时火烧似的发烫。
“别闹了,这么晚了,明天你还要上班呢!要是再闹下去,我看你明
天还有没有精神当‘三陪’!”
他的手在我胸上盘桓着,呵呵的低笑声又在我耳后响起:
“刚才明明有人对我说,只要我不把心思用到其他女人身上去,我要怎样,她都随我,还说什么夫唱妇随!我现在就是遵循她的话,在做我想要做的事情,请问,那个人,是不是应该履行自己的诺言,夫唱妇随?嗯?”
“死相!你分明是曲解了我的原意!”
我轻喘着,在他身前挣扎,想要脱离他的包围圈,逃出这么一个越发火热,难以收拾的场所。孰料他的进攻越来越凶猛,渐渐地,我已经被他逼到了墙角,敌我力量太过悬殊,最后只能是我被压制的动弹不得。
他紧紧抱着我,全身的肌肉都绷得发硬,将我的胸抵得发疼。我忍不住要推他,可浑身都被他压制的无法动弹,便叫了出来。他的身体猛得一颤,一把将我腾空托起,我身下顿失所倚,立刻忙不迭的搂进了他的脖子。
黑暗的房间里,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是,他眼睛里发出来的光芒,却依然在黑暗中熠熠发光。他的意图,我明了,也不想再拒绝。情之所至,随心所欲就好。我知道,有时候,身体上的发泄,同样能带来心灵上的一种宁静与平和。对于享受这种身体上的发泄,我从来都是听从我的心,我的身体本能反应。
我抱紧了他,让自己的身体益发的贴紧了他。正当我有些昏昏然的沉浸在逐渐高涨的情,欲之中时,我听见他在我胸前用极轻的声音说:
“你总是让我意想不到……”
忽然,我感到万分的得意。是的,我很得意。于是,我闭着眼睛,让自己沉浸在这份得意之中,我乐滋滋的说:
“当然了,因为我是周望晴!”
可是,我没想到,我再一次得意忘形了。因为,我忘记了,身前的这个男人,有着极强的自尊心。我太过得意的回答,也许让他感到了颜面大失。于是,他化身成了凶悍的动物,如狼似虎,直接就在更衣室里,把我这只孱弱的“小白兔”连皮带骨的生吞活剥了。
最后,当我几乎要在激越而难耐的情潮中昏厥过去的时候,隐约听见他在我身上恶狠狠的叫嚣说:
“这下,该是我让你意想不到了吧……”
天哪,这是什么人啊!以怨报德的小人嘛!我又一次成了可怜的“东郭先生”了啊!
☆、第 99 章
舒苏说,认亲这件事,其实也是门技巧相当高的艺术。认得好,皆大欢喜。认得不好,两败俱伤。所以,她建议我,一切顺其自然,不要操之过急,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紧。有时候,缓一缓,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办法。
大卫说,何绍群出来挑了这个认亲的头,尽管外界质疑声一片,对他个人的声誉的确很有影响,但他的用意当然很明显,作为多年老朋友来说,大卫不愿意眼看着何绍群背上这样大的一个包袱,心里是很希望我能尽早认下这门亲。不过,说到最后,大卫也与舒苏的意见一致,觉得我可以用充足的时间来慢慢接受这个事情,让一切交给时间去解决。
家里的叶管家、老左、权叔、方姨,他们这些看着我长大的长辈们,没有一个不是苦口婆心的劝我说,要是老爸还活着,一定也会希望我能认下自己的亲生父亲。他们都说,其实程先生真的是个有心人,不是无情无义的负心汉,不然也不会在过去几十年里,心里一直没有忘记过我的母亲,一直都把她的照片带在身边。
梁之文说,其实在他看来,不管怎么说,这对我而言绝对是件好事。不但可以顺理成章的和何绍群做夫妻,而且还多了一个人关心和爱护,将来万一被何绍群给欺负了,也好有个回娘家投诉的地方,没准那位程先生还会找人把何绍群暴揍一顿,替我出个气。
哈哈哈,别说,其他人的劝告我没怎么听进耳朵去,梁之文说的这个,我还真听进去了!不管这一幕的出现有没有可能性,但放在脑子里幻想一下,还是要笑出声来:这该是一个多么美好的画面啊!越想越是觉得很有意思。
其实,不管认亲这件事情出来的时候,其中存了多少作秀的成分,藏着几许商人的算计,撇开那些东西来说,我倒也不是觉得认下这个父亲有什么不妥,只是,心里总是觉得便扭,觉得尴尬,是那种比和陌生人在一起还要尴尬万分的事情。
当然,最主要的,我还是觉得自己心里怀念着我那可爱又可怜的老爸。人都说,生恩不及养恩大。我和他在一起几十年,那种亲密的父女之情,显然是旁人所无法取代的。
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以平常心来看待我的亲生父亲,至少能做到见到他的时候,不会再觉得浑身不自在。可我不免还是要告诫自己,这个人,这个在我面前,总是表露出深深愧疚与遗憾之情的老人,这个总是尝试着为我做些什么而让我能对他有些好感的男人,是我的亲生父亲。我不该对他太冷淡,太绝情,太伤了他的心。
他在美国重组家庭,有自己的妻儿老小,其实他也有自己的生活要过。但是,因为我的突然出现,我的存在,让他将全部的心思都投注在了中国,投注在了我的身上。
我想我对于他为我所做的一切,不是不感动的。我没有想到,他在美国的妻儿听说了我的事情之后,不但没有因为我的存在而感到不舒服,甚至于担心我可能会抢了原本应该属于他们的亿万财产,反而不远万里的坐了飞机,赶到国内,以极其诚恳的言语与姿态,与我攀起了亲戚,变相的为程先生充当起了说客。
他的妻子,玛姬?陈,美籍华裔,祖上来自广东,可她已经是个不会说中国话的地道老美,有着顽强的广东人外貌遗传,还有看起来健康无比的麦色肌肤,年过五十却依然活泼无比;他的孩子,爱德华?程,刚上大学,比他母亲好一些的是,他还能说上几句半生不熟的中国话,但是个言行举止完全美国化的帅小伙,脸上的神态总是眉飞色舞着,说起话来,手舞足蹈。
这对母子的身上,仿佛永远充满着热情与活力,在见到我的第一面起,他们就用无比的热情对待我,没有一点的生疏之感,仿佛我一直就是他们的家人,仿佛我与他们天天都在一起。
玛姬总喜欢拉着我的手说话,总喜欢带着美丽的花朵拜访我的家,总喜欢抱着我的璐璐说话,自称是她的外婆。她似乎根本不介意自己的丈夫在她之前,曾经有过一个爱如生命的妻子,更不在意有我这样一个只比她小了不过十多岁的女儿。
爱德华是与我同父异母的弟弟,与何绍群这个继弟不同的是,他才是我真正的弟弟。他比当年的何绍群活泼,比当年的何绍群更讨人喜欢,比当年的何绍群更喜欢黏我。他似乎很高兴自己能有一个姐姐,而且更为惊喜的是,他居然已经做了舅舅,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外甥女。
在我的家里,总是能听见他大呼小叫的扯着脖子用他那非常不标准的广东音国语喊着“老姐老姐”,揽着我的脖子跟我撒欢;又时常能听见他一边喊着“璐璐璐璐”,一边和我的璐璐像个小孩子一样疯玩在一起。我的家里,不,应该说,我和何绍群的家里,因为有了他们的存在,变得异常热闹,热闹的不得了!
其实,我知道他们的到来是为了什么。尽管他们从不说起关于我该不该认亲的事情,也从没有做过一个说客该做的事情。但是,我知道,他们都是在为我亲口喊出“爸爸”那一刻的到来而努力。
我承认,这样热闹的家庭氛围,给人的感觉温馨而温暖,恐怕是我数十年来成长过程中都不曾有过的。我也承认,我喜欢这样的感觉。我想,哪怕这是程国梁先生想出的用来打动的我的手段,那么,恭喜他,他成功了。我被这样的家庭氛围所吸引,所感动,我喜欢这种有亲人围在身边,能快快乐乐说话、打趣、欢笑的感觉。很喜欢。
我在他们面前当然不会把这些感觉,这些心里话都说出来,因为我觉得我还没有准备好。我还需要时间来沉淀与整理自己的心情。但是,我相信,就算别人感觉不到,我的枕边人,何绍群他一定是能感觉出来我内心变化的。
而我,对于他为我做的,同样也能感觉得到。他是个好静的人,不喜欢人多热闹的地方。过去,就连大卫这样的老朋友都难得能在我们家里吃顿饭,即使是串个门,也总是来去匆匆。可现在,家里住着两个很会搞气氛,很爱热闹的人,每天我们家里,整幢别墅的上下,总是充斥着各种热闹的声音,大约只有晚上,才能恢复平静。这对他而言,是需要容忍与习惯的。
以前,他若是回家见不到我和孩子,追魂夺命call必定会耳听面命一样的时时响起,不管有多晚,不管我是不是听得到,是不是方便接,他必定会坚持不懈的一遍遍打,直到我接起电话的那一刻。而现在,我和孩子经常会被她的“外婆”和舅舅带着一起外出逛街或者散步晒太阳,有时一出去就是一整天,有时直到何绍群下了晚班回家,我们都还没有出现。但是,他却再也没有打过我的电话,仿佛是故意要留给我们足够的时间相处。
他这么做,我的心里是充满着感谢的。我知道,这一次,他是全心为我,而不再是为了中天。因为曾经有一天,程国梁当着我的面,亲口告诉他,当初决定和他签定合作协议,全是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决定,而并非取决于我的存在。所有人只是因为看到了中天的潜力,看到了他为中天的努力与付出,看到了他身上的能力,这才将宝贵的票数投给了他。
听到这样的回答,我在大松一口气的同时,比何绍群更感到高兴。我为自己的眼光,我为自己的信心,我也为他的付出和努力。我一直很肯定的知道,他不是一个只会坐享其成的富二代,也不是一个守着金山银山也会坐吃山空的败家子,他有自己的本事和能力。他的确不需要什么裙带关系,他需要的不过是甩开手脚在新的战场上打出一番新天地来,用事实与实力说话,为自己证明,向世人证明,他靠的是从来就是自己。
所以,那天,何绍群站在我面前,拉着我的双手,认真的对我说,望晴,这一次,我可以真正的挺直了腰杆,大声的,理直气壮的对你说,我是真心的希望你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只要是你想要的,我会全心全意的为你去做,去争取。再不是为了别的,再没有别的,只为你,也只有你!
那一刻,我看着他认真而凝重的表情,禁不住喜极而泣。汹涌而出的眼泪模糊了我的视线,心间溢满的全是厚重的幸福感。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幸福,因为我的身边有那么多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因为我的朋友们与家人,他们从来都没有离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