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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站住 佚名 4708 字 4个月前

个人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凡沙沙从一开始就扮演了突然冒出来的角色。所以两个人看到头戴遮阳帽的女生气势汹汹地出现时,并没有感到惊讶。

凡沙沙叉着腰:“不是说好了要和我汇报,你为什么不打电话!”

林北抬起眼皮:“费钱!”

两个人正要呛起来,郑宋宋却头一次变得着急:“别浪费时间,快帮帮我啊,我今天一定要走的。”要她亲眼看着他们订婚,她不如去死。

凡沙沙笑得像狐狸:“去哪里?”

林北缄默不语,但是郑宋宋不介意:“这里呆不住了,我要逃出去,逃得远远的。”

凡沙沙击掌:“好办啊!”

于是她领着两人到了桃园后的围墙:“这里翻修,监控都拆了。从这里翻出去,保管没人知

道!”

红砖墙不低,郑宋宋徒手爬了半天也没爬上去。林北看她额头都冒出汗珠子,于是蹲在地上,指了指后背:“上来,我驮着你。”

后来很多年,林北每当回想起这一幕总是无限感慨。他那么喜欢的人第一次和他亲密接触,却是他帮着她逃出去。但是每每想到也算帮她完成了一桩心愿,他的心里仍是快乐的。

郑宋宋骑在林北的脖子上,他直起腰,把她送到墙顶。墙外站了一颗枯死的树苗,林北指挥道:“下去的时候顺墙抱着树,别摔倒了。”

等她横跨在围墙上,努力伸手去够那棵树苗时,林北的心忽然就紧了:“你坐着别动!我先翻过去,在外面接你下来。”

正是午休之后上班的时间,茂密的桃林间隐约能看见有扛着锄头的工人走来。凡沙沙拽住林北:“被记大过你就毕不了业!”

郑宋宋揪住干枯的树枝:“快走吧快走吧,我能下去!”

语毕便随着折断的树枝一起摔落在围墙之外。听得哐啷一声,林北凶神恶煞地瞪了凡沙沙一眼,又问墙外的人:“你没事吧?”

十秒钟后,林北准备翻墙时,那头的女孩才发出声音:“没事没事,你们快回去吧。”

闻得墙外的人准备离开,凡沙沙却蓦地喊了声:“郑宋宋!”

郑宋宋还没来得及应,却见一只玫红色皮夹翻墙跃起,砸中自己的脑袋,跌落在地上,溅得尘土飞扬。女王般的嫌弃声接着飘来:“富家女就爱这种把戏,好好的日子不过,非得离家出走,幼稚!这钱算我借你,一天十块利息,等你回来时,一次性还清!”

郑宋宋拍了拍皮夹上的尘土,眯起脏兮兮的眼睛,一句谢谢还未说出口,又被翻墙而落的一顶遮阳帽砸中。还好帽子很轻,刚才摔得头冒金星,又被皮夹子砸了一下,若是再来第二下,她铁定晕过去了。

刚想再开口说谢谢,却听闻一声熟悉的男中音:“那位同学,你站在这里干什么,刚刚往外扔了

什么东西!”

凡沙沙转身看着后勤主任领了一帮扛锄头的工人,遂眨眨眼睛:“没干什么,就是随便散散步什么的。”

主任讶异:“在这里散步?”

林北揽过凡沙沙的肩:“现在我们要回去上课了。”

凡沙沙窃喜,这是林北第一次主动抱她呢。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郑宋宋是她的霉星,但也是她的救星。如果不是那女孩的无意撮合,她也不会喜欢上这么单纯善良的大个子,如果不是这个大个子那么喜欢郑宋宋,她也感受不到一个人沉默爱着的炙热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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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点半的老郑家急成热锅上的蚂蚁,郑达明捂着胸口哀叹:“宋宋啊我的宋宋啊!”

宋如顶着两只兔子眼睛,一边用手绢擦眼泪一边责备郑达明:“你为什么要告诉她那些,明知道她接受不了……你还我女儿,还我女儿!”

郑达峰靠在麻将席铺的藤椅里,两颗赤色健身钢球在手心里来回转动,碰撞出有节奏的叮叮响。他眯着眼睛皱眉,一张老脸皱成沙皮,很难明辨哪里是眼睛,哪里是皱纹。

郑达亮翘着二郎腿,剥一颗葡萄吐一口葡萄皮:“照我说啊,这孩子就太不老实了,怎么能离家出走!离家出走也该留下纸条说明什么时间回来,这样不声不响岂不是故意让大人担心!”一口葡萄皮呛住,他咳了两声继续道,“找回来也打她一顿,治一治她!三弟你别瞪我,我说的难道没有道理……”

……郑达亮再次被郑达明舞着鸡毛掸子赶到露天阳台,歇凉。

宋如心痛过度,躺在椅子上缓了半个小时,然后开始疯狂打电话,给她的同学老师教导主任挨个拨打。在极其短的时间内宋如将郑宋宋消失的信息散播开来,但是依然无果。一个专门避开看守的人,独自不知从什么地方消失的人,又怎会傻到去投靠熟人,她是铁了心不想被他们找到。

最后指尖碰着手机屏幕上再熟悉不过的名字,宋如愣住,或许只有他清楚她的女儿去了什么地方,她甚至怀疑就是他拐走了郑宋宋。转念又想到昨天的新闻,还有偷偷去看望周鸣慧的几次,连周鸣慧都说不理解她的儿子,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选择投靠项国钟,连他自己的亲妈都对他失望

透顶。

宋如犹豫再三,却是拨通了管和的号码,三两下说明了事情的经过,她竟忍不住再次啜泣:“未满二十四小时不能报警,你认识的人多,或者你可以请管委员帮帮忙。阿姨就这么一个女儿,拜托你了!”

管和巧言巧语地安慰她一阵,放下电话时却惊出一脑门子的汗。从沙发上站起来,走了三圈,又咚地坐回去……再站起来,又走了三圈,再咚地坐回去。最后仍是拨通了郑杨的手机:“嗨~新郎官,你准备得怎么样了?”

手机彼端很沉默,郑杨听见他这种创新的讲话方式,微微皱眉。管和语无伦次:“我是说你明天肯定要订婚吧?已经确定了要娶她么?”

“……有什么事?直接说。”

“我是说,这种事情你肯定要考虑清楚,不能不明不白娶个不喜欢的人回家放着吧。你这样既对不起姜维,也对不起自己啊!”

郑杨蹙紧的眉毛缓缓舒展,眼睛里竟浮现笑意:“你喜欢她?”

“哎呦我的上帝!你那么聪明怎么这时候糊涂!我喜欢她不早就追了,还轮得上你娶?”

“……那你什么意思?”

“那个、我是说、那啥、那个……”

“不说挂了。”

“宋宋不见了。”

☆、第三十章

那个时候,郑杨还在办公室写酒店经营计划书。项国钟这等财奴,在办公室里装了盏金光闪闪的水晶灯,炫目的光影照在他身上,手边红木托盘里的瓷碗装着凉掉的小汤圆。他愣住足足有两分钟,对手机那端的喋喋不休充耳不闻,遂啪叽一声合上电脑:

“兄弟。”

“嗯。嗯?”

“想办法弄我出去,我要去机场。”

管和想不明白,这辈子怎么就摊上这么个不省心的人。先是让他把郑宋宋给弄出来,现在又要他把他自己给弄出来。但是念及项国钟派保镖看守他,做出这么不人道的事情,他顿时又觉得为兄弟两肋插刀、在所不辞。

项国钟一生做过的亏心事太多,防任何人都像防贼似的。郑杨的心思他还不确定,为了酒店的顺利施工,从那晚他无故失踪开始,他就一直派人盯着他。所以等管委员带着他的司机和儿子赶到时,他正坐在厚蒲团上喝凉茶。

“项总,别来无恙啊!”管委员戴着金丝边眼镜,腆着肚皮,乃微胖界的一表人才。

项国钟略略吃惊,却也春风满面地站起来:“管委员时间宝贵,有什么事派秘书过来一趟就行了,还劳烦你亲自走一趟。”

“听项总的意思,是在赶我走啊?”

项国钟让座,又叫人倒茶,笑着打趣:“老管,你这笑面狐狸!”

管委员笑眯眯,眼睛里却闪过狡黠的光,真像一只狐狸。他说:“刚从拍卖会出来,路过此处,犬子提出要上来看望朋友。正巧了,这里不但有他的朋友,也有我的朋友。我不进来坐坐,未免太不懂礼数啊。”

项国钟亲手将茶递给他:“老朋友,讲什么礼数!”

管和抬起皮鞋上楼,一边走一边说:“项叔,你和我爸好长时间不见,叙叙旧。我上去看看郑杨。”

项国钟面上和蔼的笑,心里却把管和骂了千遍万遍,他晓得这小子打的什么鬼主意。但是他也只能和蔼的笑着由他去,因为每年新地的招标,他还指望管委员给他照顾,平常进出口贸易也因为管家这张脸面,才免去很多繁文缛节。这个社会的商人看不顺眼你可以灭了他,但是得罪不起政界的人,项国钟很擅于运用朋友多了路好走这个道理。

果不其然,两分钟后两个小子便从楼上下来。管委员倍感诧异:“大晚上的,这是要去哪里?”

管和扬头:“找个地方看球赛去!项叔叔,郑杨我就先借走了啊。”

项国钟笑着比了个请的手势,接着又和管委员天南地北地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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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狂奔在去机场的高速公路,管和的脸皱成熟透的苦瓜:“你晓不晓得拉管委员出面,我付出了多大的代价?我居然答应他明年报名西藏的部队!西藏啊!顶着两坨高原红我还能泡小姑娘么!”

郑杨的眉毛紧皱,眼睛里全是轻松的笑意:“谢了。”

“谢个屁!”管和继续抓狂,“老头儿蒙在鼓里,不知道我借他的脸从项国钟手底下抢人,回去还不知道怎么罚!”车窗外的夜色如水,路边柱子的反光膜一盏盏亮起,管和烦乱地偏头看了看窗外的月亮:“早知道会这样,你还同意什么订婚?”

“我没同意。她不走,这婚也定不了。”郑杨顿了顿,无奈地笑着摇头说,“这丫头总打乱计划。”

管和撇嘴嫌弃:“有她在你还有计划么!我不管,这回帮了你这么大的忙,你必须得好好谢谢我!”

车速由八十码加到一百二,机场在夜色里十分柔亮。郑杨脸上的表情越来越放松,嘴角浮起浅浅笑意,他啪一声关掉手机,仍在管和腿上,“先帮我保管,回来连本带利谢你!”

管和两个指头夹起手机,晃悠:“你知道她去哪了,这就准备私奔?”

他继续笑:“我当然清楚。”

两个人长时间相处,讲究的就是一个默契。管和瞥了一眼他笃定的表情,耸耸肩没再说话。后来站在机场大厅,面对他轻松上阵,手里只捏着一张登机牌的愉悦状态,管和接二连三叹气:“冲动是魔鬼啊!”他忽然又明亮了眼睛盯着郑杨,“你以后是不是也应该叫我一声管叔叔呀?”

郑杨用指头弹着登机牌,弹一下靠近他一步,最后把手放上他的肩膀,微笑着说:“我习惯了,改不了口,还是你改算了。”

他好奇又惊喜:“我怎么改?”

他捏他的肩:“你可以叫嫂子啊!”

说完就直接走掉,丢下管和捂着肩膀,疼得在原地跳脚:“唉唉!这就走了啊!”

郑杨站在安检队伍里,举起捏着登机牌的手挥了挥,他没有回头,只留下一个背影。管和心中有些感慨,这两个可怜的孩子终于能手牵手地走在一起,谁也不用顾忌,谁也不会顾忌。

看似糟糕的事情似乎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这一刻,身边的人至少选择帮助他们逃离,给了他们成全。善良的人们对他们的消失不约而同地选择闭嘴,宁愿被严刑逼供,也要保全他们走得越远越好,甚至永远不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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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的交通很糟糕,半小时的路程用了两小时才到达。郑宋宋戴着凡沙沙仍给她的遮阳帽,拎着水瓶子,走在巍峨的八达岭长城。九点半的朝阳已经似火,大地被镀上金色光芒,这个时候的这个地方仍是拥挤的,各色肌肤的人背着旅行包,兴奋得像小孩子。她穿着短裤背心,半边手臂上十公分的口子已经结疤,膝盖上杯口大的一团青紫看上去有些古怪,半边腿上细白的脚踝也起了块红肿的包。这是昨天下午从近三米的围墙上摔下来的结果。

随着人流不知道走了多久,郑宋宋却越走越难过。郑家富有,从小她就已经去过世界上的很多地方,唯独对这个地方表示不屑。郑杨批评她崇洋媚外,不知道中国历史文化的价值,那个时候她还扯着他的袖子耍赖:“那么长的路,走一遍都老掉好几岁。但要是四叔你陪我去,就算是老了也没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