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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站住 佚名 4722 字 3个月前

彼时他没有应声,如今她便独自来完成。不就是一条路,不就是老几岁?可这个天气这么好,这段风景这么美,为什么她还是越来越难过。

郑宋宋想,这个时候的全世界,有多少对男女在举行订婚仪式。是不是男的都会穿西装,女的都只白纱。郑杨从小个子就挺拔,站在那样光彩夺目的台上,想必已经夺去所有人的瞩目。也或许,这个时间他正和美丽的新娘子站在门口迎接宾客,笑着接纳所有人的祝福。

想着想着就觉得他太残忍,明知道这种事情不可能瞒过她,却连一句解释的话都没有。郑杨,你个混蛋!你到底长没长心!她心里骂着,脚却停了下来。兴许是走得累了,摘掉帽子扇了扇风,半残的遮阳帽被她大幅度地摇了两下,蓦地就脱了线。

愣愣地看了半晌,她愤愤地将坏掉的帽子仍在城墙上,抱着半瓶水继续向前走。有提着鸟笼的老大爷指着她的腿关切地问:“姑娘,伤哪儿了这是?我老头儿懂点儿跌打损伤,替您瞧瞧?”

郑宋宋笑着摆摆手:“不用啦!我这是天生的,治不好。”

老大爷狐疑,看了看她膝盖上的淤青:“这也天生的?”

郑宋宋点点头:“胎记!”

老头儿可怜地叹息:“倒霉孩子。”

别人哪里知道,她这身伤再疼也抵不过心疼,治不好的。

郑宋宋走了一天都没停歇,下午辗转到故宫,这处世界奇迹依然人满为患。她在靠近筒子河的小店里买了串冰糖葫芦,撕开膜咬掉一颗嚼在嘴里,酸酸甜甜,不如想象中的好吃。握着糖葫芦一路走到午门,周围拍照的人络绎不绝,她忽然又觉得听不懂周围的人在说些什么。

舔舔黏糊的唇,她将半串糖葫芦重新包好,随手放在垃圾桶的顶端,继续往前走。太阳毒辣,她走得很慢,感觉到身体轻飘飘,额上的汗珠子却像黄豆般一颗颗往下落。路过不少的宫殿,她没有上前细看,只觉得不停地往下走,心里才能获得片刻空白宁静,却不知道走到哪里才是终点。

在石阶上站了一会儿,郑宋宋终于觉得累了。忽然一切变得无趣,她转身顺着原路往回走,近黄昏的光景,太阳照得她眯起眼睛看路,抬头的瞬间,却见路中央矗立着一个人。

磅礴的乾清宫外,阳光将郑杨高大影子拉得老长老长。他逆光而站,一只手拿着开线的遮阳帽,一只手拿着只剩半根的冰糖葫芦。郑宋宋呆在原地,目不转睛地看了他好久,最后瘪着嘴都快哭

出来:“你不去订婚,跟着我干什么!”

他站在太阳下冲她笑:“我就想着,你一回头,能看见我。”

她红了眼睛,愤愤地瞪着他许久。终于扎进他怀里。哭得一塌糊涂。

☆、第三十一章

静谧的屋子里散发淡淡的药水气味,郑杨捏着棉签,蘸了碘伏一点点抹在郑宋宋的膝盖上。她睡着了,梦里都还在抽噎,身上抹了药水的伤十分显眼。郑杨取下敷在她额头上的毛巾,往冷水里过一道,再放回去。这么热的天,在太阳下晒了七八个小时,只吃了半根糖葫芦和一瓶水,就算是没病的人也能生了病。

他今天跟在她身后,看她累得歇在路边的石地上,几次想走上去却又几次忍住没有前行。终于有个机会,能在大庭广众下不管不顾地注视,那一刻他甚至怀疑自己是做梦。天下之大,没有一人顾及到这一双坎坷恋人,正是这份无暇顾及的纵容成全了他的满心爱恋。想念这么久,曾经恨不得翻窗砸墙只为见面的冲动,却在愿望达成的前一刻变得无比松懈。兴许是知道再也不会分开,

才抵挡住迫切的缠绵。

郑杨挨着床坐在地上,一遍遍抚她的头发摸她的脸,小姑娘在梦里也睡不安生,闭着眼睛委屈,呜咽着要他走。他拍拍她的头,握着她的手:“乖,我在呢。”

郑宋宋歪着脑袋,瘪着嘴往他怀里拱,一边拱一边哭。他紧紧抱着她,用脸贴她的头,低头吻干她脸上的泪痕,却发觉怀里的人体温越来越高。于是爬上床,连被子带人抱着摇晃,哄着她睡。她是彻底生气,连医院也不去,吵嚷着不要他管。

郑杨想起她把他往屋外推的生气样,嘴角就散开一抹宠溺的笑。他的姑娘如今也学会别扭,像电视里演的一样,一边凶巴巴地赶他走,一边又抱着他稀里哗啦地哭。想到这里心又软了几分,于是低下头,亲亲她汗湿的脸。她在他抱在怀的被子里翻个身,红着脸蛋终于呼呼睡得安稳。

夜幕降临,窗外马路上的人群络绎不绝,一盏盏路灯缓缓亮开,有渐进渐远的吵嚷传进屋子,天边最后一抹晚霞隐约照进窗户,桌子椅子都被染上一层朦胧的光。他在夕阳里抱着她轻轻摇晃,两个人的影子在浅色地板上模糊不清,却分明融为一体,叫人很容易想到,天荒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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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宋宋醒来,天刚好开始亮。她迷糊着眼睛扭扭身体,汗湿的被子一层凉意,伸手往后摸摸,摸到一手的胡茬。这一觉睡的充实,头脑霎时异常清明,翻身仰头向后看,郑杨充血的眼睛噙满笑意。

他掀开被子下床,指指卫生间的门:“冲个澡出来坐会儿,我去买早餐。”

她愣愣地盯着他,大眼睛莫名盛着无辜,乖乖朝他点头。等他走到玄关换鞋,又突然连滚带爬地向他滚过去,郑宋宋当然是不愿意以这样的方式靠近他,大概是睡太久身体被掏空,退烧之后有些头重脚轻,一时没把握好力道才摔了跟头。

身体清减两斤,滚起来也特别带劲,郑杨根本来不及阻止她的头和皮凳子来个亲密大接触。蓦地被郑杨捞进怀里,她大睁的眼睛又添加几分迷茫,他赶紧伸手揉揉这孩子的脑袋:“疼吗?”

郑宋宋这才觉得真不是一般地疼,遂哇地一声哭出来,边哭边点头:“疼、疼!呜呜……”

郑杨却忽然笑起来,不能自已的清脆笑声在晨间听起来特别欢快。她扯他的脸,哭着哭着也笑起来。两个人抱在一起傻笑一阵,郑杨把她从地板上抱起来,仍在沙发上:“别洗了,衣橱里有衣服先换上,乖乖坐在这里等着。想吃什么?”

她兴奋地昂起下巴:“小笼包!”

摸摸头,被问:“还有呢?”

“……肉!”

于是他在晨曦里,穿梭于各个饭食店面之间,买小笼包,以及……肉。

郑宋宋独自坐在沙发里,她觉得首都人民好啊,首都人民从不过问她的私事,不过问就等于接纳,他们太需要被接纳。

吃饭的时候太急切,松垮的头发滑进稀饭里,她不管不顾地嚼着包子,郑杨捞着一把柔软的发,用皮筋松松垮垮系成马尾辫子。她笑眯眯地边吃边夸:“你很全能嘛,郑律师!”

他拉开凳子坐下,挑了泡青菜放进她的饭碗里:“谢谢夸奖。”

她伸出白嫩细长的手拍拍他的头:“小红花先记着,回去奖励你哈!”

郑杨抿着嘴,皱眉点头同意。心情当然是极好的,她并没因为之前的经历改变性格,她还是那个有点小得意小臭屁的郑宋宋。咽下第七个包子,郑宋宋终于舍得抬起头来舔舔嘴,然后拿起第八个,正要往嘴里送时瞥见郑杨还在斯文地喝着白米粥,于是心虚地掰了一半递过去:“吃、吃,别客气!”

郑杨放下筷子:“饱了。”

她心安理得将最后一个包子放进嘴里,歪头眯起眼睛看着他:“昨天不是郑律师大喜的日子嘛,怎么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了?”

他递给她温水和药,诚恳地低头:“我错了。”

郑宋宋拍拍胀起来的肚皮:“虽然你错了,但是我不打算原谅你。”

他诚恳地问:“你要怎样才能原谅?”

她得瑟地摸摸头发,慵懒得像只猫:“这个嘛……看你表现。”

下一秒整个人却被腾空抱起,郑杨将她悬在半空,伸手撩拨她的痒痒肉。小丫头片子!两天不治就忘了自己才多大!郑宋宋笑得前俯后仰,在他怀里拱来拱去,像条滑腻的鱼。她搂着他的脖子咯咯笑,呼出的热气喷在他的脖子,他弯下脖子蹭她的头:“想去哪里?”

她伏在他胸前喘气:“只要跟你在一起,哪里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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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厢团聚了,却逼得另外一个地方的人错乱不堪。首先是管和,在帮助郑杨逃离的第二天清晨五点钟,背着行囊远走他乡。一个大活人失踪,且与之最后见面的只有他,那么他是怎么也脱不了干系的。为了避免郑达明的追踪,避免项国钟的质问,更加为了避免管委员的严刑拷打,以及西藏的风餐露宿,他决定暂时出去避避风头。

再就是郑达明,当郑达明从电视上看到项国钟黑着一张脸向各界媒体致歉时,他心里不知怎的,就腾升出一种莫名的自豪感。由此看来,这小子的立场还算是坚定的啊。郑达明一时没发觉自己的考虑方向有偏差,幸得宋如抹着眼泪说:“宋宋肯定是和他在一起!他们去了哪里?”才提醒了他现下女儿丢失才是主题。

他皱着两道眉毛看着宋如:“……至少,说明宋宋是安全的嘛!”

宋如想了半天,看着相框里的郑宋宋,说:“我不管,找到女儿后我都依了她!反正郑杨不是你亲兄弟,你要是坚持反对,我……我就和你离婚!”

郑达明蓦地挺直腰杆,转头凝重地看着宋如:“胡闹!你多大年纪的人了?你为了外人和我离婚?你还好意思说出口?你以为你还小?”

“……我只为宋宋,不为外人。谁叫你每天都关着她,孩子不是你的你不心疼,我心疼!”

郑达明急了:“怎么是我每天关着她了?你不也同意看紧点、怕她出什么意外么!”

“……我只说看紧些,没让你关着她。谁让你关她来着?这下好了,都不知道女儿去了哪里!你还我女儿!”

郑达明默默转头,她一天和他讨论十几遍相同的问题,每一遍都要他还她女儿。他还不出,只好默默转头。

除此之外,还有个叫项国钟的大老板十分生气,他气到极点已经不知道如何发泄,只抿嘴嚼着烟掀翻办公桌上的一切能掀翻的东西。因为他被放了鸽子,其实何止是他,今天全市都被一个叫郑杨的人放了鸽子。项国钟之前和姜雨声谈好的投资案自然崩了,姜雨声携凄惨的姜维萧然立场,留下他独自向各界媒体致歉。

啪一声重重拍在桌面上,所向披靡n多年的项老板终于被他的亲儿子,气得血压升高心跳加速,据说当晚还被秘书招来120急救。

另一厢,姜雨声一遍遍劝迷失的女儿,甚是语重心长:“我姜雨声的女儿怎能嫁那种人?你收收心,一个不爱你的男人,不会给你幸福。这件事情交给我姜雨声来办!”

姜维霎那间,脑子里全是小时候的郑杨。奇怪的是,即便爱到这个份上,即便知道他和郑宋宋一同消失,她的眼睛里却没有一滴泪。这是早就已经习惯的事,她主动贴上去,他不着痕迹将她推开,都不曾相爱过,又怎么会有泪?

☆、第三十二章

项国钟派去的人扑了个空,他根据郑杨的刷卡记录,派人连夜追到北京。但是那些人到达酒店时,他们已经离开,并且不知道去了哪里。项国钟盯着取出一大笔现金的记录单子,也陷入茫然,果然是龙生龙凤生凤,这小子的这股聪明劲还蛮像他的么。

此时的另外一个地方,当郑杨掏出皮夹抽出一沓人民币,麻利地清点过目再递给服装店的店员时,郑宋宋就仿佛从他身上看到了郑达明的影子。但是这般绅士倜傥的青年,即使当众啪嗒啪嗒数钱,也能数得这么优雅,这又和聒噪不讲道理的郑达明是有区别的。

也不知郑达明怎么样了,知道她出走肯定气得跳脚,想到这里有些于心不忍。郑杨将她的旧衣服塞进袋子里,问:“在想什么?”她踩着新买的运动鞋蹦了两蹦:“爬山爬山,我已经迫不及待

了。”

于是两人往有山的地方奔去,其实相对私奔来说,他们更像是出来旅游的。盛夏时节,漫山遍野都是葱郁的绿,郑宋宋顺着阶梯往上爬,臂上的茄疤已经发干,她手舞足蹈地像只猴子,郑杨走在后头,修长的腿一步步紧凑有力。

郑宋宋忽然转过身,面向着他倒着往上走:“上次到这里来我还摔了一跤,记得吗?”

谁能不记得,她何止摔一跤那么简单,整个人像球似的顺着阶梯咕噜咕噜滚下去,要不是下面的勇士伸腿拦截,怕是要一路滚到山底。一行人匆匆往回走,急得差点像她一样滚下去,后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