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12(1 / 1)

相信爱 佚名 5018 字 3个月前

架着她一只胳膊,把吴媒婆架了出去,“回头告诉姓海的,他别痴心妄想了,沙姑娘不适合给人当后娘。”

程长安和大头拍着手回到屋里的时候,看见我正抱着那银元宝哭。

“怎么了?难不成你还真想给人当后娘去?”

“这十两银子,很快就变四两了。呜呜……”

加倍退还了海老板预付的工钱,收拾起行囊,带着傻子就要离开炎陵县,大头和董志秋送我们俩到城门口。

“现今天语治下,太平安稳,盗匪几已绝迹,这方面倒是不需多虑,但姑娘一个女娃,带着你家公子徒步上路,还是会艰辛备至。”十两银子只剩下四两,当然只能徒步走了。

要是有被你坑骗去的那五百两,我们原本是可以舒舒服服上路的。“哎!”我叹了口气,觉得董志秋这人真假。

“还是我告个假,送你们一程吧。”还是大头这人比较实在。

“谢谢大头哥,这些日子已经给你添了太多麻烦,等以后有机会,我会回来看你的。”

挥手与二人告别,心中突然又有些感慨:又帅气,又聪明,又会赚钱的,太不可靠;可可靠的又不够好看和聪明,真是人无完人呐!什么时候能让我遇到个又帅、又聪明、又可靠、又会赚钱的呢?

见我盯着两人又发痴,程长安拽着我往前走,“进京喽,进京喽!”

“嗯。”

“一路保重呀!”远处海家父子也赶来了。

“你们也多保重!”我心里又琢磨开了,其实海明威挺可爱的,海老板性格也挺好。

“包子,包子!”程长安奔着城门口的包子摊跑了过去。

“银子不多,还是买馒头吧。”

“包子。”

“馒头。”

“包子。”

“馒头。”

“包子。”

“包子。”

“馒头。”

“呦吼,我终于赢了。”我欢呼一声。咦!你说我赢了个傻子,高兴个什么劲呢?

“呵呵。”程长安笑得满脸傻样。

程长安番外

我最近很苦恼,因为我发现自己的智商严重退化了。都是因为那可恶的傻缺。

傻缺是这府里公认的除我之外的第二大傻子。当然我是假傻,而她是真傻。很早之前就听陆艳梅常提起傻缺如何的傻,说起来,我后来装花痴还多少是受了她的启发。

陆艳梅是我的未婚妻,她也是名门之后,虽是庶出,但她聪明伶俐又漂亮,自幼养在我家,和我一起长大。只等她明年十五岁,便要与她秘密完婚。

提到我不得不装傻和秘密成婚的事,我真是很无奈。想我程家在西北为王侯已经十数代,比天语建国还早了太多太多,但我父亲之前,也就是我祖父那一代之前还不是定山王,而是定山侯。在这十数代的定山王和定山侯中却没有一个不是横死的,因为我家镇守的西北,乃是两国交界的边陲之地,数百年来,草原那边强悍的戎狄人,时常犯边,烧杀掠夺,我家祖上直至我的父亲,全都是战死沙场的。

但到了我这里边关却太平了,戎狄现在的大汗亲汉,修汉制,与汉人通婚,两国订下盟约,罢兵不战了。可我却没有任何的庆幸感,因为我这个手握重兵的边陲之王,就成了当今皇帝雷丰瑜的眼中钉肉中刺。

何况,程家和雷家上一代还是有夙愿的,当年我爹和雷丰瑜他爹就曾争过天下,我爹带领我家强悍的西北军一路势如破竹,打下了半壁江山,直打到滇南去,并因他当时颁下的汉族和异族皆为一家,仕途、通婚一视同仁,深受当地土著民族的拥戴,此外,他又给了商人与其他仕、农、工同等的身份地位,和入仕机会,又深得天下商人所拥戴。这两项政令,对现在的天语也是意义深远的,至今仍有许多人惦记着我父亲当年的好处。

陆羽桥便是因此来投我的,当然为避人耳目,我们当街演了一场戏,只是当时演的过于逼真了,弄得家喻户晓,以至于我后来招揽人才,不得不一再的重复这个戏码,但大丈夫能屈能伸,这也没有什么。

即便我这个‘傻子’外加‘断袖花痴’朝廷还是不放心,依然派了人来监视我。关影重毫无疑问就是他们安插在我身边的,但是我知道这个姓关的绝对只是个幌子,是障眼法,一定还有埋藏得更深的暗探在我身边,是谁我至今还没有查出来。

现在接着说傻缺的事吧!陆羽桥把傻缺给我时,说:“傻子身边一定要跟一个够傻的来陪衬,但又不能真傻,选来选去这个傻缺是最好的人选。”他最后给傻缺下了一句评语:傻得叹为观止,又精明的恰到好处。

开始时我对此是深以为然的,有个真傻的随从去犯傻,的确比我去装傻要轻松许多,而且也不容易被戳穿。

但随后我就后悔了,我丝毫看不出傻缺有什么地方是精明的,她整天盯着李铮看,嘴里嘀嘀咕咕的,嘴角上口水横流,那模样真真比我还傻。

看看,看看,我说我智商退化了吧,我现在都拿自己跟那个傻缺比傻了。哎!

她傻也就罢了,还自作聪明,她偷点心、零食吃,然后随手摆摆,当我是不识数的,也就罢了,反正我也是不喜欢吃那些东西的;她胡乱翻我从陆羽桥那里好不容易借来的孤本书,当话本子看,我真想抽她,但我也忍了;可她张嘴一个“阿弥陀佛”,闭嘴一个“果然又心想事成了”,我听着真的想吐血呀!真不知道陆羽桥是怎么忍了她这么多年的。

我想带着她到京城肯定能荼毒了整个京城,但这一路上我也肯定得被她折磨得折寿十年。正在我衡量利弊,难以抉择之时,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

飞龙镖局的总镖头韩颍川和副总镖头石磊带着人到了嫩江边,对我出了手。这是我之前没想到的,在我想来,雷丰瑜要是想在去进京的路上弄死我,也得离西北远着点的地方下手才是,没必要在我的家门口。所以就这样我们被杀了个措手不及。

石磊拉着我跌落江中,他本有机会立时用他那天下闻名的阎王指,一手指头戳死我的,但是他却没有那么做,而是默默的看着我在水里挣扎。这个时候我的脑子里格外清醒,我意识到他这么做的用意,根本不是杀死我,而是试探我,是不是真傻,是不是全无武功。

“哼哼”天语与戎狄虽然现在休战了,但两国连续的几十年征战中,早已造成国库的极度空虚,和兵员的严重匮乏,对他雷丰瑜来讲,真跟忠诚于我程家,身经百战强悍无比的西北军大打一仗,并不是明智之举。若能证明我真的是傻子,且真的是彻头彻尾的断袖,日后不可能有子嗣流传,那么在我之后,将来顺理成章的收回定山王的封号,收回对西北之地的掌控权,才是最最理想的了。

那么,他们想看到的,我自然是要让他们看到了。

“救,救命!”我在水中挣扎沉浮。其实以我的武功虽然不及李铮,也不通水性,但我若沉住一口气,潜到江底,摸着江底石头,也是可以上岸的。

挣扎两下,我看到江中下游处,岸边有亮光一闪,那是陆羽桥给我打的暗号,陆羽桥在我之后也乔装出了西北,他带人一路快行,超到了我之前,在前方探路。

我正待假装昏迷,随波逐流而去,这时却听一声大叫:“主人,傻缺来救你了。”

“用你?”我心中的愤慨犹如滔滔江水。只得抓住了陆羽桥丢过来的一扇车门,跟她一道顺流而下。

碎石滩上,她的所作所为,又把我差点气到爆,但就在她脱了衣服暖身的时候,我看到了她胸前挂着一颗沉香珠子。沉香不是寻常能得见的东西,离开西北前的晚上,我和李铮、陆羽桥练武,并商讨出行事宜,李铮曾发觉周围有人潜入,但遍寻未寻到那人,不过李铮的警觉和耳力,我相信绝对不可能听错,这一定是那个潜藏极深的暗探。在那个时候,我闻到一股沉香特有的馥郁幽醇。

难道是她?难道她也是装傻?越是不可能的人,也许才是最大的可能。联系她是西北出生的家生奴,何以竟然会精通水性?联想到她的西北口音中何以偶尔会蹦出一两个不知道哪里的方言,我立生警觉。

正在这时,“哎哟!”

她居然以为我色她,你说她要哪没哪,我色她干嘛?我当时费了好大劲才克制住自己,没把她捏死。

不过,我接下来很多次都后悔干嘛当时没把她捏死。

“明天咱们还是给那老板送粥钱去吧,不能让老实厚道的人吃亏,对吧。”

“……”天下哪有那种白食可吃,那是陆羽桥安排的,为了不让咱俩饿肚子。这个傻缺,捏死她算了。不过她人傻,心眼不错。

“随我去县衙,咱要拾金不昧。”

“……”陆羽桥故意遗下快金牌,是要你当了换盘缠的,你这个傻缺。这下盘缠没了,还引起了县令董志秋的怀疑。董志秋那人从偷听到的几句对话上就知道,绝不是个省油的灯。正是因为这个多此一举的傻缺,使得我和陆羽桥在之后很多日子里,都不敢有所动作,怕被董志秋看出破绽,真是麻烦甚多。实在早该把你捏死。不过这傻缺人傻,却也有几分操守,和值得称道的品格。

“为了换这衣服,我用光了我爹给我的所有的钱。”

“……”我身上那件绸衫,和她身上那件府里丫鬟服始终是有些扎眼,我乔傻扮痴,插科打诨才跟人家换来了这两件不显眼的粗布衣服,你偏偏又给我换回了长衫?真想把她捏死,不过,她人傻,却懂得体贴人。

最最让我想捏死他的一回,是毒寡妇那回。毒寡妇想吃我,那怎么可能,我自有办法拿捏住了她,又让她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但这可恨的傻缺又来捣乱,害得我俩被人饱揍一顿,还不能还手,这也就罢了,最让我生气的是,明明是董志秋那个狐狸在算计她,拿她当枪使,她偏偏还跟人家眉来眼去,哈喇子流出老长。捏死她,让她这种笨蛋早死早超生算了!

就她这么傻缺,竟然还有人喜欢她!那个大头,还有那个鳏夫。就算这个傻缺,又笨、又傻、又算不上漂亮,可也轮不到你们俩,哼!

“走喽,我们终于可以进京了。”

“进京了。”哼哼,总算你还记得自己的本分

“到京城就可以见到那个惊采绝艳的男皇后了!”

“……”捏死你!捏死你!捏死你!

“包子。”

“馒头。”

“包子。”

“馒头。”

“包子。”

“包子。”

“馒头。”

“呦吼,我终于赢了。”

“呵呵。”退化了,退化了,我以前都是装傻,现在不用装,就整天傻笑了。

第二十二章

“这路真难走,脚好痛!”离开炎陵县,我们没有直奔京城,而是折向西,寻找西北通向京城的官道,我想只要能走上那条官道,再怎么也能找到李铮他们了。

一路上边打听边走,现在走上的是一条小路,据说是条捷径,可以大大缩短行程。

这条捷径非常难走,曲曲折折的,路上还都是嶙峋的石头和绊脚的杂草,尤其是一种蔓藤类的杂草,草梗上长满了细小的刺,不小心往腿上一挂,就是一道渗着血的伤口,走了半天下来,我的小腿上,脚踝上就伤痕累累了。想要做个绑腿,但就两件衣服,真是不舍得扯坏了。

只能让程长安拿着根木棍走在前边,尽量的把杂草往路边拨拨。他长衫下边还有裤子,到不至于被划伤了脚。

我看着在大太阳底下,任劳任怨的跟杂草奋战着的程长安,有些不忍,“要不要歇会儿?”

“好啊,歇会儿,吃馒头。”程长安欢呼一声,就丢下木棒,向路边的一棵大树阴凉里跑。

我刚想叫他慢点,就听“刺啦”一声,他衫子下摆扯开了一道大口子。

“衣服破了哟。”程长安可怜巴巴的看着我,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

“这下长衫还是成短褐了。”口子很大,几乎把他前襟扯下了半幅,我现在也没有针线,与其让那扯坏的半幅挂在上边,还不如扯下来好。而且衣服前后要对称,前襟短了,后襟也只能扯成一样的长短,这样果然就成了短褐。

把两片衣摆扯下来,我掂在手中,“这下子是有绑腿了。”这两条布,刚好够做成两个绑腿,哎!

“呵呵。”程长安又傻笑开了。

坐到树荫底下,我拿出馒头和清水,与程长安分吃了一些,此时太阳正烈,热的人懒洋洋的,再加上早上起得早,又已经走了半天的路,感觉甚是疲惫,吃过东西之后,我就倚着树,眯起眼睛,准备小憩一下。

没想到这一下子就睡着了,再睁开眼睛已经是日暮十分了。

“糟了。”我一下子跳起来,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天黑之前走不出去,露宿荒山野岭的实在是大大不妙。

“快走,快走。”催促着傻子快行,我自己提起裙摆,迈开步子当先跑起来。

但再怎么跑,还是没在天黑之前走出去。

夜幕降临了,今晚月光又不明亮,细细的一弯月牙,还时不时的便被云遮挡住。路径看不分明了,蚊虫也跑出来肆虐了,但最最可怕的是周围看不清的黑暗里,仿佛隐藏着食人的怪兽,风吹草动的嘶嘶声,也让我联想起了游荡的鬼魂,一阵阵心跳加速、寒毛直竖。

“不要想,不要想。”嘴里念叨着,但越是不想去想,一些恐怖的片段却越是往脑子里冒,“女巫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