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除了飞龙镖局那一出,就再没有什么下文,也是耐人寻味的很。你说我们当真瞒过了吗?还是我们高估了雷丰瑜?”
“这几天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我父王在在世的时候曾说过:‘如果一件事你正着想不通,不妨就反过来想想看。’”
陆羽桥眯着眼睛想了一会儿,“飞龙镖局来的有诈。”
“对,他们不是来试探我真傻假傻,而正是要让我们自以为蒙混过了关。”程长安说到这里,突然觉得有点泄气,“我是真傻、假傻,怕是在雷丰瑜心里早有了个定数。现在做的诸般掩饰,除了让他抓不着把柄,落不下口实,并无其他大的意义。”
“不然,”陆羽桥说道:“如果雷丰瑜的目的是给我们吃一颗定心丸,那么就证明他的集团内部,现在对于西北军也是处于一种意见无法统一的状态。”
“仗虽然不打了,但连年征战,人口不得增长,经济不得发展,叫一部分青壮放下枪杆子,回家种地生娃娃,才是现在正需要的。我们西北如此,天语亦然。”
程长安皱眉,道:“雷丰瑜他想要休养生息,可不一定会让咱们好好休养生息,他又会使出什么样的招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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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京城中,皇宫里,皇帝下朝后办公的景轩殿内,皇帝雷丰瑜、皇后龙跃、丞相陈起明、户部尚书高丰年、太子龙月、将军风不服、暗探首领李云锁,七个人正凑在一堆,吃着西瓜,谈论着程长安和他的西北军。
“这个程长安忍功真是超一流,我都要相信他是真傻了。”雷丰瑜丢下李云锁带来的密报,说道。
“就算他是真傻,西北军可不都是傻子,这几年我想尽办法也没能往他军中安□一个半个人,那一军上下简直如铁板一块,扎手的紧呐。”李云锁说道。
“西北军不拿下,始终是肘腋之患呐。”老丞相陈起明已经七十有余了,精神却挺好,这么晚也不睡觉,还有心思喝茶,只是西瓜他是不敢吃了,怕闹肚子。
“西北军为保天语疆土,这些年也是立下了汗马功劳,程家几代,就算说不上是忠烈,却也是代代英雄。”户部尚书高丰年,人比较厚道,始终是反对兔死狗烹的,“况且,我国库里现在就剩下点老鼠屎了,也没钱再打了。”厚道是一方面,最主要的还是客观困难摆在这里了。
“我也不想再打了。”皇后龙跃说道:“边关征战二十载,甲上血腥犹未散呐。”
“皇后不想再带兵了,我风不服可还没打够。”将军风不服,跳起来道:“把姓程的小娃子,扣在京城,让我带三万兵端了他的老巢。”
“嗛”雷丰瑜对风不服的大言不惭,嗤笑一声,“戎狄人何等强悍,当年都宁可搬着梯子从天险卧虎关上走,也不愿去正面跟西北军干上。”
“的确不可贸然行事。”陈起明也道:“定山王于黎民社稷有功,若一举击杀他不得,朝廷反而成为不义,他定山王反,便成了逼反,占了人心天理。”
风不服显然不服,但又不能跟这两个人争辩,坐下来气哼哼的狠咬了两口西瓜。
这时李云锁开口道:“风将军提到的将程长安扣下的主意倒是不错,他不是断袖吗,就给他一座王府,一众美男,让他乐不思蜀,不消几年西北人心涣散,程长安在西北的根基也动摇了,再动手不迟。”
雷丰瑜还是摇头,“他程家在西北经营日久,根基深厚,非一朝一夕能动摇,何况留他在此好似扣作人质一般,就算他西北军如何了得,我雷丰瑜还真没太放在心上,要扣押人质,实在是太抬举他了。”雷丰瑜号称战神皇帝,手腕高干,本领高强,当然也是一身的傲气,越是难啃的骨头,越是啃得带劲,其实在这里嘀嘀咕咕这么多,还是因为他不大提得起劲去啃这个程长安。
“我倒是有个主意,”一直没开口的太子龙月,丢下手上的西瓜皮,抓过皇后的衣袖擦了擦手,“叫西北军去打仗,去翻越大雪山,追击溃逃的拓跋秋源残部(拓跋秋源是现在戎狄可汗拓跋思远的哥哥,也是当年的主战派,现在被天语和拓跋思远联手驱逐,只带领少数残部败逃到现今的尼泊尔一带。),又或者叫他去打突厥人,拿下了突厥的地盘,我们就掌握了整个丝绸之路,哈哈,到时候黄金、白银、香料、美酒……”
“儿子。”雷丰瑜拍着龙月的头,满脸慈爱,“儿子,你真是越来越像你爹我了。”
“太子果然睿智呀!”
“储君英明,国家幸甚!”
“马屁先不急拍。”龙跃挥了挥手,阻住众马屁精,“你们到底是相信程长安傻,还是相信他不傻?要是相信他不傻,就不要把他当傻子想,好吗?他程长安不傻,你让他出兵,他肯定是找你要粮草,要甲胄兵器,这些你给是不给?给了他,他出了兵,要是不跟拓跋秋源打消耗战,而是跟对方秘密联手,到时候,又要如何呢?”
众人面面相觑,然后不知是谁首先扑哧笑了一声,接着众人一起大笑起来。其实在这些一声戎马、历经阵仗的老狐狸和中狐狸们的眼里,程长安还真只是个孩子,一个还不够资格让他们严阵以待的孩子,不管他是真傻还是假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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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狐狸们眼中还有些幼/齿的西北虎程长安,一本正经的跟陆羽桥以及李铮分析着到京城后可能会遇到的种种情况,不觉夜已深。
“一个个都是狡诈的狐狸,到京城也只能是见招拆招了。”程长安最后说道。
“正是。”陆羽桥站起身,“天色不早,王爷早点休息吧,羽桥告辞。”
“且稍待片刻。”
程长安展开宣纸,提笔书写,不久信成,“请羽桥帮我送去给艳梅,并转告她,与她从小到大的情意,我未曾一日或忘。”
程长安送陆羽桥出了营帐,看着他背影消失,又独自矗立良久。抬头仰望苍穹,今夜月朗星稀,有微风拂面,是个清爽的夜晚,“原来这一个夏天就要过去了。”历来自己都不喜欢夏天,讨厌烈日当空炙烤般的感觉,讨厌练完武之后满身的粘腻,讨厌午夜恼人的蚊虫,但这一季的夏天,似是眷恋挥之不去。
想起那些挥之不去的眷恋,程长安转身来的傻缺的帐篷外。
“王爷。”沙亮抱拳行礼。
“她睡了吗?”程长安低声问道。
“是,已经睡下了。”
程长安撩起帘子走进去,傻缺早睡熟了,大约是因为帐篷里有些闷热,傻缺从毯子上滚下来,大半个身子直接睡在地上。
“地上潮气重,小心又病了。”程长安轻手轻脚的将人重新抱回毯子上,“当啷啷”却从熟睡的人怀里掉出来几样东西。
程长安弯腰捡起,是他送给傻缺的那些玉佩、玉环、发簪。
“傻缺你可知道,男子自幼戴在颈间的玉佩,在定亲时,是要送给妻家下聘的信物,我将这个都给了你,你却还嫌不够好,真真是没见识。”
叹着气,将这些东西都给她放在枕边。看见她鬓边有些许汗水,取了枕边的蒲扇给她扇风。
睡着的人似是有所觉,睁开了眼睛,看了程长安一眼,“傻子,快睡吧,乖啊,明天给你买包子吃。”说完拍了拍程长安的手,复又睡了过去,原来她不曾真的清醒,刚刚的行为,完全是梦游一般。
程长安低头看着傻缺刚刚拍了自己手的那只手,看了又看,伸手与它比了又比,手掌渐渐靠近那只手,却在触摸到前的一霎那,停住了,转而解下了她腕上带着的那只小兔子,揣进了自己怀里。
第三十三章
清早,我在帐篷里转磨磨,“哪去了呢?”
“就要起程了,你还折腾什么呢?”我哥来催我了。
“我的兔子不见了,我昨晚明明把它系在手腕上了。”
“你确定?”
“……”不是很确定,我这人没什么脑子的。
“赶快上车去,别让大家都等你一个人。”我哥开始收帐篷。
“你收的时候注意点,看看有没有我的那个兔子坠子。”
“傻缺,快的。”程长安也在马车那边叫我了。
“怎么会不见了呢?”上了车,我又开始满马车翻找。
“别找了,一个那么丑的东西,丢了就罢了。”程长安拿着本书看,头也不抬的说道。
“哪里丑了,就算丑也是独一无二的。”我嘟囔着。
“那只猪也是独一无二的,你戴那只猪吧。”程长安说道。
我把那块小猪玉佩拿出来看了看,笑着摇了摇头,又塞回怀里,我又不傻,这些东西哪是我这样身份随便戴得的。
程长安放下书,想了想,伸手撩开车帘,“停车。”
李铮打马过来,“我们才刚刚起程。”
“稍停片刻无妨。”
“是。”
程长安拉着我下了马车,走到路边,“你等一下。”
路边是一片长满荒草的小山坡,稀稀落落的有几棵树。
夏末了,草不再是葱绿的颜色,开始变成深绿的色泽,甚至有些已经开始变成棕黄。在这些杂草间散落的生长着许多蒲公英花,蒲公英这个时候却长得正好,绿油油的叶子,金黄色的花,凸出叶子和花朵生长的是一个个小毛球,等待着风起,就可以随风远游了。
程长安弯腰在草地上采摘着,我静静的看着他,这寻常的景致,也似因为他变得别致了起来。“真是好漂亮。”怎么办?怎么办?最近真是觉得他越来越好看,越来越让人错不开眼睛了。
天下美男甚多,我还年纪小小,可千万不能这么早的就被迷住了呀!我眼观鼻鼻观心,全力抵制诱惑。
“傻缺。”诱惑却转来叫我。
“是,王爷何……”
眼前的程长安,怀抱着一大束蒲公英,清风拂过,无数的‘小伞兵’飞舞起来,嬉戏于他耳鬓发梢,环绕着他衣袂、唇畔。这时我耳边仿似有人奏响了九天玄音,天籁吟唱着拨弄着心弦。
“傻子。”
“喜欢吗?”一大束蒲公英递到我眼前。
“好喜欢。”我双手接过,正触到他的手。
长吸一口气,“呼!”
满天的蒲公英飞舞,天地之间似乎只剩下了我和他,蒲公英飞舞,天籁依然轻奏,弦音染红了他的两颊。
一朵小小的黄花插在了我的鬓边,他的脸更是红得绚烂,那红已染上了他的眼眸,不,他眼眸中的红,是倒影出的我的脸庞的色彩。
我含羞转身,轻道一声:“兔子。”
程长安下意识的摸向自己脖颈,偷来的那小兔子就系在颈间。
“兔子!”我这回放大声音叫道。
“你怎么发现的?”
“兔子,快抓住它,不然就要跑了。”我急得要跳脚了。
程长安顺着我的目光看去,只见一只灰色的野兔在山坡下的草丛里一蹦一跳,“真的是只兔子。”
“快抓,快抓。”我丢下蒲公英吹走后剩下的草埂子,一瘸一拐的奔那边跑。
“动手,抓活的。”程长安一声令下。原本离得还挺远的我哥和李铮他们,呼啦啦都围了上来。三十几个人,个个身手比兔子还快,这只可怜的小兔子根本无处可逃。
慌不择路的小家伙,纵身一跳,竟一头撞在了一棵树上。
“咦?!”我跳过去,提着兔子耳朵,把它捡起来,兔子还没死,还在蹬腿,只是撞晕了。
“哈,今天运气怎么这么好!”我记得以前曾想过有兔子撞上树那种好事,但当时没成真,没想到它过后还能补成真,“心想事成,阿弥陀佛。”
程长安伸手摸了摸兔子身上柔软的毛,“养着好吗?”
“这是它的领地,有它的家人朋友。”我把兔子丢给我个,“哥,咱把它烤了吃了怎么样?”
“哎哟!”背后的程长安被什么绊了个趔趄。
这只兔子到底没有烤了吃,也没有放,我哥找了些树藤什么的,编了一个笼子,把它带着上了路。
拿了些糕饼和清水来喂兔子,这只兔子不是很大,应该是今年新下的,但兔子的生长周期短,它差不多也算得上是只成年兔了。
我和这只兔子玩儿了会,后来它拉屎了,我觉得有点臭,就把它推到角落里,不玩了。
我又想起我那只不会拉屎的流氓兔来,“昨天明明记得……”
“傻缺,到京城你想去什么地方?”见我又纠结起那只小兔坠子,程长安开口问道。
“去看皇后。”我毫不犹豫,脱口而出。这就好像外地人一说去北京,就会道一声去故宫一样。
“皇后不一定能见着,除了皇后还想去哪儿?”
“去……嘿嘿。”我嘿嘿一笑,“去皇宫。”其实我想说去皇宫看看皇宫里的太监。在我的感觉里,太监始终是超神秘的一群人,以前看小说上,对太监的说明真可谓五花八门,众说纷纭,有的说太监没被切去小jj,而只是把他们的蛋蛋弄爆掉了,有的说蛋蛋和jj都不在了,非常的惨绝人寰。这些个说法也不知道哪个是真,事实真相实在是需要去研究一下的。
程长安显然不明白我此时脑子里的龌龊想法,自顾道:“到京城请御医给你再看看,确定一下脚伤是不是真没事,而且总感觉你的脸色还是不太好的样子。”
“有吗?”我摸了摸自己脸颊,“我倒没觉得。”
“吁”正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猛然车马停了下来。
“怎么回事?”我正要撩帘子,探头观望,程长安一把按住了我,“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