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上可怜巴巴地瞅着被远远抛在后面的兰州牛肉拉面馆,接着,杨大妈水饺过去了,然后,铁锅炖肉焖面也过了,车子七弯八拐地走了好久,终于在一道巷子的深处停下来。
招牌都没有的怪异馆子,连菜都没得点,凌轩对跟个棒槌似地杵着的服务员道,“两份今天的特色,给她来杯果汁。”很快果汁送上来了,清甜的味道扑鼻,顾枫闻了闻,忍不住尝了一口,纯然的西红柿汁溢满喉舌,她惊讶地抬眼看他,在这化肥添加剂营养素充斥的年代,哪里弄来的宛如产自二十年前山野田地里的原汁原味?
她的惊诧大概取悦了他,“这家的老板是个妙人,自个儿摆弄个农场种菜,然后自个儿又捣腾个餐馆做菜,每天上什么菜,都是他说了算,手艺先不论,却是难得的新鲜。”
顾枫默然地推开果汁,老天,这顿饭原来这么金贵,“凌先生,坦白说,这顿饭我吃得很有些胆颤心惊,都说无功不受禄,我实在想不清楚我哪里能值您这顿饭钱。”
他,人忽然整个儿贴过来,贴在她的颊边,轻嗅,然后坐直,“宾利大概是喜欢你的味道,才黏着你,还有,叫我三哥。”顾枫有些脸红地揪起衣领,把鼻子埋进去,似乎没什么味道,想了想,前些天修剪了几盆杜鹃花,是不是沾了些花的味儿,要不,送盆开得正旺的杜鹃花给大狗?
正想着包间的门一开,菜上来了,精致的碗碟里盛着浅浅的饭菜,只看到碟子底上流淌着的金黄色南瓜汁,顾枫便觉得手里的筷子很有分量,吃了这一顿,是不是就得天天守着那只黄色的大狗了呀?那也没什么,可要是天天对着旁边这张脸日子可就难熬了。
端菜进来的人却没走,大马金刀地坐下来,挤眉弄眼地道,“三哥,这是?”顾枫抢着道,“我就是一蹭饭的,早上和大狗玩了会儿,结果到了饭点,就跟着来蹭顿饭。”这人一听,更眉飞色舞起来,“和宾利,就是那只金黄色的秋田犬玩?你摸没摸它?”
“它趴着时,摸着顺了顺毛,油光水滑的,手感挺好。”
凌轩横他一眼,对顾枫道,“吃饭。”
这人对外面兴奋地喊道,“厨房,加个菜,虎皮尖椒!”
☆、第十五章 结局
第十五章 (结局)丢份儿的婚礼
礼拜天,城建学院主楼前的小广场上,一左一右立着两块大大的肃静警示牌,中间挤着一溜小一号的展板,干干净净的纯白底色上印着校园平面图,考场分布图,考生须知等林林总总的东西,其中有一块的内容颇透着几分学院派的味道:
公式:a÷b=c……d
其中:a=考生考号末四位, b=35,c=考场号,d=座位号
托这个式子的福,开考铃响了几分钟后,还有个胖子抹着汗匆匆忙忙地推门进来,在顾枫前面坐下,呼哧呼哧了半天才喘匀了气,嘴里念叨着:“哪个鸟人鼓捣出的馊点子,玩你大爷呢。”
有人的地方就有左中右,考场里也不例外。下笔如飞,速战速决的大都是请来的“枪手”,算是资产阶级了;象顾枫这种在自家田里忙乎得头也不抬的,勉强算是个中产;胖子嘛,绝对是无产阶级的光辉代表,身下坐着的似乎不是椅子,是钉板,屁股左摇右晃,觉着还是瞅不尽兴,摸根烟出来,叼着站起身,“哪位?行行方便,借个火!”被监考老师狠狠地白了一眼,还是笑眯眯地将周遭扫视一遍才心满意足地坐下,提笔又涂了几个选项。
宛如时光倒流般地情景,令考场上精神紧张的考生都心照不宣的笑了,蛇有蛇道,狐有狐踪,有什么能耐可劲儿的使吧。
最后一门考完散场后,顾枫心情很好,站在街边的售报亭前挑了本《特别关注》,又拿了期《爱人》,临到给钱时,才欲哭无泪地发觉斜背着的单肩包带被齐齐割断,只剩下半截轻飘飘地挂在身前。
老天,什么时候遇上了毛贼?
和蔫白菜一样,在台阶上坐下,搓搓脸,开始回忆被窃的过程,不经意间抬头一瞟,呆住了,那不是她的包吗?打着个结端端正正地套在一只长毛大狗的脖子上,旁边,狗的主人唇角微挑,正似笑非笑地瞅着她。
冲过去,有些不好意思地道,“我就是个木头,丢了都不知道,太谢谢你了,三哥!”凌轩道,“宾利追回来的,甭谢我。”顾枫蹲□,抱着大狗,一阵揉搓,“辛苦你了!”抬手想解开背包带,凌轩却道,“让它拿着好了,没人敢惦记。”顾枫有些郁闷地拍拍大狗,“那,拜托了。”
秋天的雨来得突然,一阵卷着落叶的风过后,雨点便砸了下来。躲在屋檐下,雨点还是打湿了挡在她前面的凌轩,她有些犹豫地道,“想不想去吃火锅?”这里的火锅店都是那种面向学生的小店,不知能不能入了他的眼,可这么杵着,雨又不见停,他迟早得是落汤鸡一只,还要搭上落汤狗一只,正胡思乱想着,“好。”他淡淡地回应。
还等什么,揪住他的袖子,招呼着大狗,紧跑两步,冲进不远处的火锅店。点菜前,她霸占住菜谱,“今天,我请!”然后转头对服务生道,“先拿条新毛巾过来。”
等他擦完,她拿起有些潮的毛巾,给安安分分蹲在地上的大狗开始擦头上脸上的水气,擦完,她和服务生要了个袋子将毛巾兜在里面,塞到背包里,又去洗手间洗了手。
小料,蘸酱,糖蒜上来了,“要点香菜吗?腐乳呢?韭菜花来点不?”顾枫一边询问一边给凌轩调着蘸酱。
凌轩瞅着玻璃上溅起的水珠,听凭顾枫忙乎着,心里却荡漾起一股温情,原来与单纯的女人一起吃顿单纯的饭,也是一种享受,尤其被她象照顾家人一样照顾着时,全身的毛孔都透着舒爽与快意。
只是不一会儿,萧易从雨幕里冲进店来,顾枫笑着迎上去,极其自然地用手抹去他额前碎发上的水珠,“都说不用来了,雨停一停,打个车就回去了。”
萧易扫过凌轩的身影,不由地一顿,“凌董啊,这么巧!”
“萧总,你好。”
顾枫有些吃惊,“原来你们认识啊,太好了。”起身去喊服务生加菜,添碗筷,毫不知情地放任两只唯我独尊的雄性生物蹲在了同一地头上。
萧易道,“听说,凌董每一秒钟都价值数十万,怎么有空在这里盘桓?”还是和顾枫在一起,真是居心叵测。
凌轩道,“过奖了,和她在一起,比赚钱有趣的多,萧总以为呢?”萧易冷冷一笑,“我的人,凌董还是莫动的好。”
脚步声响起,她回来了,俩人默契十足地闭嘴,顾枫将拿回来的小料搁在自己面前,熟稔地拨了四五片香菜嫩叶,点了两筷子头韭菜花,又夹了块黄豆大的腐乳调好,推到萧易手边,然后用筷子一点点剥好糖蒜,一半搁在凌轩那边,一半搁在萧易这边。
鸳鸯锅上来了,顾枫端起羊肉,“三哥,你吃麻辣还是清汤?”凌轩一笑,笑得连旁边上菜的服务生都手里一滑,盘子磕了桌沿,“清汤,多谢!”
拨了些下锅,转头对上萧易有些咬牙切齿的视线,顾枫道,“怎么了,你不是也吃清汤吗?”
“我吃麻辣,和你一锅!”顾枫有些诧异,划拉两下锅里飘着的辣椒,“看起来辣的很,你能行吗?”连韭菜花都不喜欢放很多的人,要吃麻辣锅?
凌轩挑衅地看他一眼,你能行吗?
是个男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这种问题了,萧易恶狠狠地瞪回去,然后低头骤转温柔地道,“能行,忽然想尝尝你平时吃的味道。”
顾枫拿起小小的漏勺,一点一点开始捞锅里的辣椒,堆了半小碗,又起身去找服务生,加点清汤,小店就是这样,自力更生才能吃饱喝足。
凌轩那天大概用光了他攒了一年份量的笑容,连眉梢的那道白痕也被笑得魅惑无比,顾枫被他一笑就有些慌神,一慌就下意识地夹起菜往清汤里煮,一煮萧易就在桌子下蹭她的腿,一蹭她就意识到不应该厚此薄彼,便转向往麻辣锅里下菜,然后萧易就猛灌冰啤酒往肚子里送对他来说依然麻辣无比堪比毒药的生菜牛肉。
最后,后知后觉的她终于意识到有什么怪异的地方,她瞅瞅萧易辣到有些肿胀的唇,一把将蘸酱拖到自己这边,“别吃了,想学着吃辣,也得慢慢来。”手想摸摸他的胃,半途又缩回来,“让家里给你煲个汤,一会儿回去喝?”
萧易眉开眼笑地点点头不再折磨自己的胃,捞着锅里的菜给顾枫夹到碗里,故意夹在他用过的那个碗里,顾枫也不多说,埋头苦吃。
凌轩搁下筷子,点上支烟,袅袅的烟雾里,他有些嫉妒,嫉妒萧易这个家伙,不知走了什么运道,早早撞见这么一个深爱着他的女人,而且没有傻乎乎地错过,将幸福真真切切地掬在了手掌心里。
望着有几分落寂的他,顾枫忽然很冲动地道,“三哥,我结婚时,你能当娘家人来送送我吗?”此时,他仿佛一匹在深黑夜幕下,孤独望月的狼,一身清冷却似乎在渴望着什么,触动了她心底的柔软之处。
“好。”
婚礼的正日子,风和日丽。顾枫早在三天前便被凌轩接到他的住处,在教堂前下了车,顾枫忽然用力抱了抱陪在身旁的凌轩,“三哥,我这样的人都能有这么幸福的一天,老天怎么会亏待你呢?”
凌轩点点她的鼻子,“傻丫头,今天是你的好日子,想什么呢?”
何娟道,“哎呀,新郎官儿的鼻子都快气歪了,快,再抱得紧点儿!”
望着牵着手缓缓前行来的一双璧人,萧易很是郁闷,明明都是父亲牵着女儿的手送至礼堂,枫叶儿偏偏要让凌轩陪她走红毯,一身华丽礼服的凌轩,即使他不想承认也不得不说确实光彩夺目风流倜傥,尤其站在身穿白纱娇羞可爱的枫叶儿身边,连招牌的寒意都收敛了许多,可是,站在她身边与她携手此生的应该是萧某人!
于是,萧易做了一个极其经典极其幼稚的动作,跨出三步,抢过顾枫的手,将人整个儿揽在自己怀里,连一向以稳重著称的神甫都微笑着轻咳了一声。
顾枫脸红地低语,“丢份儿!”
萧易一本正经地回嘴,“丢什么份儿,拿破仑都这么干,我一介俗人,不过是沐浴了一点点伟人的光辉。”
神甫开始在台上念念有词,到了交换戒指的时候,囡囡手里捧着的戒指盒里居然是空的,身为伴娘的何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萧易有些冒汗,第一反应是在人群中寻找韩迅,这时一条高大威猛的金色秋田犬脖子上用红绸带系着一个漂亮的首饰盒,穿过人群颠颠地跑到他们面前,顾枫蹲□,抱抱这及时雨般前来救场的大狗,解下红绸带,一对闪闪发亮的银戒托在她掌心里,对戒上攀援着的缠枝草似乎在阳光下开始缓缓曼妙地生长。
“纠缠不休,至死方解!”
“纠缠不休,至死方解!”
作者有话要说:烂尾也算,反正完结了,谢谢大家的鼓励和指点,有缘下次再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