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掉他肩头沾着的零星雪粒,“这雪天雪地的,怎么来了?”萧易抱起她在原地轻快地转了几个圈,“心里高兴,忍不住。”
“说说。”她笑着静候佳音。“南岩监狱里的痕迹完全抹去了。”瞬间,她的眼眶有些胀痛,依在他怀里,“让你费心了。”
想坦白全部内情的萧易,话到嘴边,还是没敢说出口,他歉疚地收紧双臂,含糊地道,“都过去了,这是我欠你的。”
“摸摸兜里看。”萧易有些腼腆地道,这种千年不遇的表情逗乐了顾枫。手慢慢摸进裤兜,触到一个硬硬的本子,“存折吗?”
“自己看。”萧易粗声粗气地道,显然在掩饰。顾枫摸出来,崭新的绿皮小本,上面几个烫金的字几乎耀花了她的眼,她含着眼泪笑道,“成了孤家寡人,还乐!”
“还有东西,再摸。”萧易捉着她的手往下,又摸出一枚戒指,一枚刻着缠枝草纹样的男戒,哑声道,“给我戴上。”
“萧总,你可是刚出了围城。”顾枫没动,清亮的眸子望着他。
他在她额间落下深深一吻,“给我戴上,给你约束我的权力。”
“那我的呢?”
“你且逍遥几日,等穿上嫁衣时,再戴不迟。”
“你就这么笃定我会嫁你?”萧易笑而不语,不嫁给他嫁谁呢,他敢笃定在她方圆十米以内,出现任何一只有企图的雄性生物的概率都低于百分之一,即使发生了这种极小概率事件,有他在也必定变成不可能事件,要嘛嫁给他,要嘛他守着她,无论哪个结果,他都欣然接受。
不再被越狱阴影笼罩的顾枫,不久拉着萧易去了那晚被摸走衣服干饼的村户农家,在村前下了车提着果篮礼盒走在小路上,顾枫道,“有没有新女婿上门的感觉?”
萧易顺手拿过她手里提的东西,“我感谢老天让你摸到这户人家,没有养着狗,还有干粮搁在厨屋,衣服晾在院子里。”如果这是一户养着护院狗的人家,如果院里没有干粮和衣物,她势必再去试着摸进另一家,那么也许她早已又被送回南岩,也许今天他还躺在1008里昏睡,人生就是这么奇妙,冥冥中似乎早已注定,却又无法预知。
晚上宿在热情留客的老乡家里,萧易忽然突发奇想,拽着顾枫在半夜出发,“我想陪你再走一遍那时走过的路。”牵着手磕磕绊绊地走在尘土飞扬的路上,顾枫没有那时独自上路时的极度惊惧,走过那片坟地时,萧易紧紧拉着她的手,特意在某棵松树下停留片刻,“走吧,到前面再歇着。”她开口,周遭黑乎乎的还是有些瘆人。
他脱□上的棉服披在她身上,“走得热了,帮我穿着。“又走了一阵,在山石的避风处寻了个地方坐下来休息,他拉过她靠在他腿上,闷闷地道,“是我害你进了南岩,想起你受得那些苦,我恨不得划自己两刀,枫叶儿,你怎么能那么轻易地原谅我这个混蛋?”
顾枫轻轻道,“你看天上,这边的几颗星是猎户座,那边就是北斗星,都说四季交替斗转星移,可是跟着北斗却总能找着北极星,你就是那颗北极星,不管我兜兜转转到哪里,心里总是向着你装着你,记着得都是你对我的好,所以,这辈子遇到你,算是栽到你手上了,真是可惜啊,遇人不淑,下辈子,一定要瞅准了再恋。”
萧易密密地吻下来,吻得她喘息不已才停下,拇指轻轻摩挲着她的唇形,“你这么迷糊好说话,下辈子,就是下下辈子,也修炼不到火眼金睛慧眼识人的地步,还是和我这个知根知底的将就了吧。”
顾枫脱下他的棉服,给他披上,“你穿着,我在你怀里窝着,不冷。”萧易想了想,将羊绒衫脱下来,给她套在身上,自己穿上棉衣揽过她,“睡会吧,天亮了,我喊你。”
结束了旅途,他们回到滨江,一天,顾枫去医院请何娟吃饭。吃完饭,何娟意犹未尽拉着她去逛步行街。正逛着,萧易电话来了,顾枫道,“和何娟在逛街呢,你吃饭没?九点回家?不行啊,你不用来接我,打个车就回去了。嗯,好吧。”
何娟打趣道,“哎哟,有门禁啊?萧总是怕你跑了不成?”顾枫有些不好意思,脸有点微红,“怎么可能?他说过来当车夫,送何大美女回家。”
“哦……”何娟拉长声音道,“醉翁之意不在酒也,在乎山水之间矣。以前,貌似您回滨江之前,萧总看我何大美女时都是用扫的,就会拿红包砸人,当然砸得我挺爽,几日未见,我居然有这份荣幸,能让萧总当车夫了,啊,我真是飘飘然,悠悠然喽!”
顾枫说不过她这张利嘴,只得高举白旗投降,“好了,好了,是来接我,顺便送你的,快去试衣服吧。”翻着店内的杂志坐在临窗的沙发上等何娟挑挑拣拣时,萧易到了,“怎么不也去试试看?”
顾枫摇摇头,“衣柜里那么多,哪里穿得过来?”
店门一开一阖,进来一名客人,体态聘婷,粉面轻愁,居然是唐明月。她一愣之下,还是冲萧易点点头,看见萧易搭在顾枫腰间的手,不禁眸光一暗。萧易站起身来,“好巧,多日不见,你还好吗?”
唐明月微一咬唇,半晌轻轻道,“不好。”整个人似一朵幽怨的白莲花在风中摇曳暗露芬芳。新欢旧爱齐聚一堂,令萧易也有些尴尬,瞅瞅她手上提着的两个购物袋,“一个人吗?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麻烦你了,我正要回呢。”唐明月很自然地过来挽着萧易的手臂,出了店门。顾枫叹口气,继续翻杂志,何娟冲过来敲她的头,“你笨啊,就这么叫人拐走了?”
顾枫笑而不语,萧易某些地方很有意思,被划在门槛之外的人,他常常很绅士温柔地询问对方的意见顾及对方的感受,而被圈在势力范围之内的人,他偏偏就本性难掩地霸道起来,如今看来,他是彻底将唐明月搁在安全线之外了。
“何娟,象我这样拆散了别人家庭的坏女人,你为什么一开始就接纳我呢?”在医院时,何娟那样好心的帮潦倒困苦的她。
何娟撇撇嘴,“姑娘我金手指啊,知道你是个涨全红的绩优股,优先投资。”她想了想又道,“其实,我就是不忍心拒绝,象你这么傻这么笨的,一看就爱惨了他,我怎么忍心做棒打鸳鸯的黑手?何况我还踹了你一脚,理亏啊。”
原来如此,顾枫笑得眉眼弯弯,傻人有傻福啊。
☆、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宾利的死缠烂打
深秋的清晨,绿釉湖畔的柿子树上星星点点地挂着红彤彤的小柿子,像极了过年时孩子们手里提着的小小红灯笼。最近,顾枫交了自考的报名费,常常走几步来湖畔的青石板上看书,这里清静宜人,很有几分昔日读大学时校园里的书香味道,于是,她便成了造访这里的常客。
伸手去摸应该歪在身边的水壶,摸到的却是一手柔软的皮毛,正和那些公式字母纠缠得云里雾里的她,尚未切换到正常模式,便和两只黑黑亮亮的大眼睛瞪在一起,老天,不知什么时候,身边的青石上趴了一只很威武雄壮的长毛大狗。可惜,一点儿也不熟悉狗的血统家族的她,完全不晓得这狗的金贵之处。
“呵,揪疼了没?”说完,她便皱了脸,“唉,道歉你又不懂,我真是晕了头。”她顺顺大狗脖子处绒绒的毛,“乖,抬抬蹄儿,把水壶还给我。”大狗不动,一瞬不瞬地瞅着她,还亲昵地蹭蹭她的手。
“挪一下下地儿,就好,拜托了。”顾枫连说带比划着,想抢救回自己被大狗压着的水壶。
“宾利,站!”忽然身后传来一个简短有力的口令,大狗立即精神抖擞地站起来,好似国庆阅兵式上等待检阅的士兵,胸脯挺得高高,头也抬得高高,让顾枫深刻领会了一把“昂首挺胸”的威武豪气。
她不由地竖起拇指,特意在大狗的鼻子前晃晃,“真威风!”
“宾利它,没吓着你吧?”狗的主人双手插兜,极潇洒极清冷地站在一棵柿子树下,头顶上的枝条上却恰恰垂着个圆溜溜的红柿子,仍处于脱线状态的顾枫扬手就定格了这张极富喜感的照片。
然后,她眼前一花,举着的手机瞬间便易了主,没给狗吓着的她却被大狗主人身上骤然迸发的肃杀气息,压得呼吸都有些急促。“对不起,是我冒昧了。”顾枫定定神,站起身来,“我没有恶意,你删掉它好了。”
他斜睨她一眼,如冷锋过境,在键盘上动了几下,将手机丢还给她,冷声道,“没有下次!”顾枫险险捞住手机,视线掠过他眉梢处的一道白痕,暗道不是惹了尊煞神吧?敬之,远之,方为上策。
第二天,顾枫转移到另一处常窝着的地方,那是一株很有些年头的老柿子树,离地约莫一米的地方堪堪分开了枝桠,踩着树杈再往上爬三两下,便有个平缓的三连枝掩映在斑驳的黄绿叶间。装着零碎的包往细枝上一挂,顾枫稳稳地靠坐在老树枝上继续啃书。偶尔秋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平添了几分生机,扫去了一点寂寥,真是块风水宝地。
“嗷——呜,嗷——呜……”低低的嘶吼从树下传来,她探头往下看,和一张似乎有几分委屈的大狗脸又是个面面相觑的境况,“hi,来了!”说完,她的脸顿时又皱起来,这算是和哪位打招呼呢?和狗的话,她似乎笨得再次多此了一举,和主人的话,似乎还没熟稔到这么随便的程度,她只好清清嗓子,“你好!好巧啊,也来这里散步?”
没有回应,摸摸鼻子,意料中的冷场,不过他今天一身的湛蓝运动服,瞅着格外硬朗,“下来,宾利想你了。”他沉声道,带着几分命令的味道。顾枫有些啼笑皆非的感觉,怎么尽遇上些霸道的主儿呢?
“想我了?那让它上来吧。“她拍拍身边空着的枝桠,唇边不由得亮出一丝顽皮。
他抬头扫她一眼,冷哼一声,单臂将大狗携起,踢掉鞋子,一个箭步跃上树来,抬手将大狗安置在顾枫刚刚拍过的树杈处。树上本来还算宽绰的地儿,添了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她差点给挤下树来,两手赶紧抱住头顶的树枝,任书直直落到地上,也不敢撒手。
四蹄离地的大狗也是蜷成一团瑟缩在那里,咬着他的袖口不放嘴,喉咙里呜呜地低鸣着,顾枫瞪他一眼,可怜的大狗,摊上这么个肆意妄为我行我素的主人。他挑挑眉,手撑在树身上没吭声,偏偏顾枫懂极了他的威胁:再顽抗,后果自负。
“好吧,麻烦您让让,我下去。”她无奈地妥协。他狭长的丹凤眼尾斜斜挑起,似乎有一线笑意飞快地掠过眼底,然后伸手便揽住她的腰身,将人收进怀里,脚下发力象只狸猫般轻灵地一纵,稳稳落地。
大狗被枝桠瞬间的摇晃吓得颈上的长毛都一根根竖了起来,随即也被主人拎着终于再次脚踏上实地。顾枫揉揉大狗的头安抚受惊的它,“要我下来做什么?”
“宾利喜欢你,陪它一会儿。”顾枫叹口气,摸摸又黏在自己腿边的大狗,这狗多灵性,见一面就晓得善恶之分。转悠着,找了块被阳光晒得暖烘烘的大石头坐下,将教程摊在膝上,右手翻书,左手一下下的给大狗轻轻顺着毛,把大狗舒服地闭上眼趴着,间或低呜一声。
做完一套模拟题,她轻嘘口气,抬头看看日头,早已升得老高,收拾好东西,“我要走了,回见。”他手指一晃勾过她的背包,自自然然地牵起她的手,“去吃饭。”顾枫使出吃奶的劲儿掰,也没能撼动他的掌控,被拖着跌跌撞撞地往前走。
“你怎么不讲道理,陪也陪了,还不撒手啊?”顾枫干脆蹲在地上,赖着不走。这种危险暴戾的生物,敬而远之,再敬之,再远之,沾染不得啊,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坚决不去,从明天起,不,从现在起,就是八抬大轿请也不来这地儿了。
“自己走,还是让我抱着走,给你三秒钟决定!”说完,便屈起三指开始计时,一指一指地竖起明晃晃地威胁。想起他刚才抱狗上树的轻松劲儿,顾枫立马站起来,“我跟你走,不过,请你放开我的手,好吗?”
他置若罔闻,牵着她大步往前走,顾枫无奈地随着他移动,大狗乐颠颠地跑前跑后,地上逶迤的影子便象天上的云彩一样忽聚忽散,似乎也透着几分快活的意思。
一辆银灰色的车停在路边,大狗欢乐地跳上后座,顾枫被他拽着坐在前排,不知是什么牌子,车里很宽敞,她曾经搭过一次顺风车,窄仄的奥拓里连腿都伸不开,这车却是大狗蹲踞在后座上都不碰头,顾枫默念:有钱人啊,速速退散!不是她矫情,实在是在她与有钱人打交道的经验里,压根没有多少愉快的记忆。
“我叫凌轩,你以后喊我三哥。”他从放零散物品的地方抽出一张名片塞给她,“拿好,别弄丢。”顾枫瞅瞅那张绝对和主人同一格调的名片,识趣地收进包里,被他似乎不满地斜了一眼后,赶紧亡羊补牢地道,“我叫顾枫,嗯......”说到半截便住了口,把“认识你很高兴”的套话咽下了肚子。
车很快开进商厦林立人流密集的街道,顾枫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