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一丝闪光,别过那张可怜兮兮的小脸。“再说。”
再说就是好。
谨文真是个会疼爱人的主子啊。
花弄这才喜滋滋地爬起来回答:“在找惠萍姐姐。”
欧谨文蹙眉,“发生了什么事?”
花弄拍拍小手“谨文,你在害怕么?”
“不是。”他是如此无力,还要别人担心。
“清流清泉姐姐让我别告诉你,惠萍姐姐不见好久了。”
谨文低头,他早已经知道了。
下一刻喉咙便被花弄一只小手抓起。
“谨文你喉咙不舒服么,最近总是听你喉咙嘶哑。”花弄嘟起嘴巴,“还肿了。”花弄心疼地摸了摸欧谨文的喉结。
谨文轻轻拿开温温湿湿的小手说道:“你亦是男儿身,日后便知晓。”
花弄眯起眼睛。
呿,谁是男儿身?你不说谁知道?我找刘万问去!
“清流清泉不在,你去磨墨吧。”谨文从抽屉抽出一叠雪白宣纸摊开在桌上,伸出双手。
花弄收起提起的腿,没好气地替他叠上袖子,“是,是,遵命啊。”那么大的人还要人服侍,果然是皇族啊,和残疾的差不多了啊。
“墨。”
“你当我是墨猴吗?”花弄嘟囔。欧谨文自小在皇宫被人服侍,自然是不知道所谓墨猴。如巧手匠雕刻的翠眼微微闪过一道黯然。“这也是娘和我说的,我也没见过,据说是‘大如拳,毛作金色,两目烁烁有光,能于笔筒中盘曲而睡。置之书案间,欲使磨墨,则扣案数下,猴奋然讯出,跪于砚旁,以两前足捧墨而磨之。使之止,即止。见几上蜡蚁,即捉食之,无或脱者。’”
欧谨文静静地听着,嘴角勾起一抹让人不轻易发现的笑。“我不养墨猴,你是我的伴读,自然要给我磨墨一辈子的。”
花弄小脸红白交错,“我……我可不会陪你……一辈子的。”她已经是犯了欺君之罪的人,就算不死,也会被人发现,就算不被人发现,她自然也是要嫁人的,怎么可能陪他一辈子?
“你是父皇赐予我的伴读,自然日后长大也是会在一起的。”欧谨文冷冷地说,占有欲开始泛滥。
他的东西不多,他又怎么会轻易放过他所占有的东西?
“不会的!”花弄脱口而出之后瞬间后悔。
欧谨文盯着姿势端正的花弄自嘲道:“你也不愿意陪我这个不祥人?”他第一次以这个词语形容自己,只觉得连自己都唾弃自己,是啊,自己已经连累他了,他又怎么会甘愿陪在自己身边,他心中,或许还是厌恶自己的。
花弄心里一颤,迅速调整好情绪,继续在砚上垂直地打圈儿,灿灿一笑,“洛平只是不想做太监而已。”欧谨文脸色才恢复平常的模样,不再言语。
他又怎么会让他做太监?傻瓜。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黯乡魂,追旅思,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长亭送别 王实甫)
墨迹行云流水地洋洋洒洒在雪白上,都说字如人,欧谨文的字是规整劲健,雍容尔雅,仪态大方。乍看是气势凌人,一如当初见他那份高贵,却不想欧谨文在平日是冷得像冬天结了霜的大白菜,那双翠色宝石如被掩埋进了浓雾一样,鲜有生气,似乎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他无关,也不会有任何事物触动他的心,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三年来,似乎也不曾见他有什么表情,永远是一副冰冷冷的模样,沉着冷静。就算连生气也是目无表情的样子。比如刚才——不祥人,不祥人,这怕是他的心病,就连他的痛楚也能这般冷漠地说出来。可怜没爹爱没娘疼的孩子。花弄微微心软,细看着他初显男人模样的容貌,皮肤在这唐塔国的蹂躏中也不像往日的白皙,成了牙色,花弄不禁暗暗感慨——岁月催人老啊!
欧谨文低垂着眼帘,余光微微撇过花弄,见她正不知寻思着什么,手也放慢了速度,他喜欢与这个伴读相处的时间,放松而自在,虽然在清流清泉也是颇为自然,却似乎少了些什么。
或许这洛平是自己唯一一个同龄的……朋友吧。
不知道,他未来的妻子是怎么样的人呢?
第十章
会替他一遍一遍地抄诗么? 大暑黄昏,大雨滂沱。
这已经是惠萍失踪的第三天。
花弄正百无聊赖地蹲在屋檐下看着地上不断跃动的白色花朵,“老大,井里应该攒够水了吧?要洗澡吗?”花弄抬头,一张憨笑的肉脸正在无声地震动。
可歌可泣!孝顺老大的孩子。
花弄心里一阵慰意。没等花弄回答,刘万已经一溜烟跑去后院。
没有想到,这个胖子还能颤着一层肥肉跑那么快,真是让人心动。花弄一条腿直立着,另一条腿不安地摇晃起来。自娱自乐是她的强项。
花弄哀叹一声,不经意天空依旧暗淡下来,欧谨文屋子的纸窗已经透出橘黄的烛光。
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干巴巴直望着雨水沿着平顶屋檐流下,花弄踌躇了一下,决定回屋子拿面盆接水,接水已然成为她的兴趣爱好。
前脚刚出门口,天摧地崩的惊恐声直刺耳朵。
这是人在接近死亡的时候极度的惊恐。
这是本能。
正如三年前楚天绝发出过的声音,吓得花弄一下子瘫坐在地上。
昏暗的光线,欧谨文蹙眉背手走出屋子,花弄一骨碌爬起,跌跌撞撞向后院跑去。
井底女人的尸体已经开始腐烂,那是失踪了三天的惠萍。
花弄记得约莫在五岁的时候,很喜欢一个从洛府带出来的珍奇木偶,那个木偶有着精致的五官和灵活四肢,十分有灵气的样子。花弄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等它坏了,模仿人们送葬那样将那个木偶埋在了那棵百年柏树之下。知道有一天心血来潮再挖开,那木偶已经成为几块肢零破碎的腐木。
那是她最心爱的东西,被她一手葬送的东西。
那是她第一次感受到消失的可怕。
人也是一样。
井很窄小,井底的女子头发披散,面容斑驳破碎已经开始腐烂,被雨水泡得发白发胀,只依稀还能见到张大的嘴巴,此时只能说是一个洞口,红色与发白的面孔相比分外触目惊心,十分骇人。一只紫色的手以不可能的角度弯曲着,井水发出的阵阵恶臭更让人呼吸困难。那是腐烂的生命发出的最后的留恋。
失了魂花弄手脚一下子似乎被人扭断了关节,像断了线的木偶一样跪倒在地上,意识却是清醒无比,似乎下面有多少小碎石在磕着她的膝盖都能够数得一清二楚。而刘万早已经昏倒在地上。
看不到的,只有后面欧谨文的表情,不知道他现在又是如何感想。
只知道后面两个人的脚步声渐渐近了,继而轻轻哭泣。
黑色的天空是如此阴深深地笼罩着这里,充满了死亡和腐烂的气息。花弄五官六感却是第一次如此清明——听,外面的人还在欢呼。
“雨神啊!”
“愿雨神多降临我国啊!”
男的,女的。
如雷贯耳的,轻言轻语的。
尽是欢呼……
你们为什么而欢呼,我们为什么而哭泣……
墙内墙外,不同的世界。
一墙之隔,万里的差距。
同一座墙,截然的生活。
“清泉,去把门口那侍卫叫来。”欧谨文毫无感情地说,死亡,他见得太多,他又何曾不经历过,只是他不愿看那个强颜欢笑的人再添上一抹僵硬?
那双给自己带来不幸的沉绿色的眼睛,却又给自己带来生机。那些皇兄,根本不愿意去触碰有关于他的事情。只要不是自己死,谁死,又与他何干?
那就是欧谨文,冰冷,毫无生气,就像凿不开打不碎的冰块。看习惯了黑暗,变得麻木。
那裸胸大汉很快便来了,利索地把粗麻绳打了一个活结抛下井底,接着便往上拉。
一下,两下,三下……
惠萍的尸体被拖了出来,原本泡得发软的脸因为贴着井壁拖上来而被擦得粉碎,几块烂肉接着皮还连结在骨头上,惊心怵目。
那裸胸大汉嘟囔了几声。“这下子怕是连王的宠物也不爱吃了,这么丑的女人。”
三年前,男童的叫声响起。
花弄耳朵嗡嗡地响着,只觉皮肤一阵收紧发麻,胃似乎被什么东西狠狠向上顶了一下,一股浑浊的液体哇一声从嘴巴吐了出来。接着便是一片漆黑。
并不是晕倒了,也不是天黑。却是一只冰冷的手,遮住了自己的双眼。耳朵却听见什么物体在地上拖行的声音,快速地“沙沙”声渐渐远离。
谨文牢牢地捂住花弄失神的眼睛。
他不愿让单纯的洛平染上与他一样的黑暗。
清流清泉也惊恐万分,惠萍的肉屑随着那裸胸大汉的拖行黏在地上,发出阵阵腥臭。她们虽是见惯宫里的死亡,却还没有见过如此恶心的。
那已经不是死人,是死物。
“清泉清流,把这两个人扶回去。”
花弄如同失了魂的躯壳被抬回去,整整在床上呆了两天才清醒过来。刘万却是一直昏迷了三天,直到第四天才醒来,第五天才能开口说话,身体却一直没有复原过来。
原本胖的像个球的人,如今一身软塌塌的肥肉所剩无几,不断地萎缩,就像快要消失的样子。清泉清流曾请过门口的侍卫帮忙请太医,却是无人理应她们。
自生自灭吗……
月夜,唐塔国的月亮洁白得让人感到诡异,透过窗户投在地板上,。花弄依然是一夜不曾睡眠,直直盯着地板上那一片皎洁的月光。于是门口那一声轻轻的“叽咔”让她一下子紧绷的身体坐直。
花弄蹙眉望去,是消瘦异常的刘万。
此刻他只穿了一件松松垮垮的亵衣倚在门口,抱着被子,脸色依然是十分苍白不见好转,青色的眼袋上眼神却比前几日多了几分清明。
“老大……”刘万呵呵一笑,却失去了往日的憨厚,多了几分沧桑。
花弄一阵欣喜,赤脚便下了地板搀扶刘万坐在自己的床上。
从前半个月开始,他便感觉又泻又吐又烧,肚子空空如也,但也是吃什么吐什么。今晚却恢复了一些力气,意识无比清明,他本能地知道,自己恐怕是命不久矣罢。于是便来寻花弄。
第十一章
“惠萍姐生前最疼我,恐怕她是舍不得我了。老大,我也呆不下去了,这个地方,三年了,已经三年了,我从来就不曾出去过,老大,我心里慌啊。我没有楚长绝那般勇气和毅力,我只是个很胆小的人,老大,你知道的。”
“刘万……”
“有时候我真的很羡慕楚长绝,他就那么去了,少受了三年的苦,还挺好的,早知道我也逃了,不过我不后悔。老大,这三年,若没有你,我是活不下去的。也许我也会想惠萍姐那样疯的。老大我说谎了,那个时候晚上天天哭的人不是楚长绝,是我。”
“够了。”花弄一把抓住刘万的手,他原本松软的肉臂如今只剩下硬邦邦的骨头,好不骇人。
“老大,你会生我的气吗?老大,你莫要生我的气啊!”
“……”
“老大,你太瘦了,还老是把自己的饭菜分给我一半,以后等我不在了,你就可以多吃点肉了,你要代替我吃多点,我会知道的。”
“……”
“八皇子虽然很冷傲,但是他好像对老大很好啊,虽然我很怕他,但是我也很佩服他的。他真的很厉害,写字能写那么快。老大,早知道我就把字练得和你们一样了,有时候,我很羡慕你们可以一起抄诗词,不过现在应该没有机会了。”
刘万断断续续的话语让花弄原本欢喜的心跌到了谷底,空荡荡的,“刘万,你这人说什么呢?”
“我舍不得老大。”
花弄咬紧牙关,眼泪已经渗出:“刘万,别再说了。我不听。”
刘万无奈地笑了。“我已经十一了,自己的事情,自己知道……老大不必再为我费心。”
花弄咬着下唇不出声,刘万轻轻叹气:“老大,今晚我们一起睡吧,今晚,我害怕。”
花弄犹豫了一下,点点头,替他脱了鞋子。刘万微微一笑,却少了往日那一份憨厚,多了一份苦涩。渐渐地,闭上了双眼。
听着微微的呼吸声,花弄有点心疼,自从刘万九岁起,一旦熟睡,总是会打鼾,自己一开始还去他房间踹醒他。如今却是如此安静低调让人不习惯。
“对不起,刘万哥哥,我叫洛花弄……”花弄仰头望着印满了寿桃和蝙蝠的天花,只觉得十分讽刺。
长寿百岁吗?
花弄冷冷望着天花,握紧拳头。
卯时,天微微泛出蓝色的光,却透不进房间。
那人已经变得僵硬。
刘万,年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