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传单。
首先,我需要一辆自行车,因为我们不是站在大街上发传单的那种,而是要到每一个居民小区把广告传单插在每家每户的门缝里,这期间最累人的就是到了没有电梯的居民小区,我们必须在一共五层或是六层或是七层的居民楼上上下下。这在中原地区的七月份,就如同受虐待一般。
我花了五十块钱在旧货市场买了一辆不知道几手的自行车,没有铃,但有一个还算牢固的后座,把两千份儿广告传单放上去绝对没问题。这辆自行车只有左手刹车可以用,只是不是很灵敏,虽然在骑的时候会发出有节奏感但让人讨厌的声音,但总算还能骑,那个声音比车铃更能让人引起注意。像这样的自行车,无论放在什么地方,它都是安全的,这也是我选择这辆自行车的最为重要的原因。
第一天上班我就认识了崔姐,因为她是我们的领队,我们要发的广告传单就是她给的,她带着我们去各个居民小区。其实,崔姐还有另外一个工作,那就是邮局的邮递员,关于这个发传单的工作,是邮局和广告商合作的,发传单是崔姐的工作,但崔姐雇佣了我们。
领队崔姐带着我们四男三女的队伍奔驰在城市的道路上,崔姐骑的是电动车,我们四男三女骑的是自行车,我们四男三女每个自行车的后座上坐着两千份儿广告传单。在崔姐的带领下,在宽阔的道路上,我们像是一群做大事的人,我们分外惹人眼,我这样觉得。
我们来到了今天要发广告传单的第一个居民小区,这也是我工作的第一个起点,所以,我带着很高的工作热情。这个破烂但不至于不堪的小区叫“明天小区”,连个大门都没有。由于时间和恶意毁坏的原因,那个“明”字已经完全没有了,只有在一米以内的范围才能看清楚那里曾经有个“明”字,那个“天”字虽然不像“明”字那样悲惨,但挂在墙上的部分也所剩不多了,倒是“小区”两个字很显眼地挂在墙上,还有很重的后期让人刻意描绘过的痕迹,让人看起来有种不像字的感觉。
因为这是第一天工作,也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工作,所以我干得格外起劲,当然,这里面好奇心所占的因素要远比其他因素多得多。“明天小区”里全是一共五层的居民楼,我发前三个门洞的时候,还觉得非常的轻松,但在第三个门洞以后,就感觉到了来自身体的压力,再也不能像发前三个门洞时候那样身轻如燕了。于是,我放慢了节奏,但经过从早上八点到中午十二点四个小时的爬楼梯运动,我还是被完全的累垮了。现在,我只想坐在我站的地方,然后再来一杯白开水。
中午休息的时候,我与那个三十多岁的大哥坐在一起,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因为他年长我一些,所以,我叫他大哥。四个小时的并肩爬楼梯已经让我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很乐意向我传授他的经验,他以一个过来人的口吻说:
“累吧,下次自己弄个大些的杯子带点水,买矿泉水喝太不划算了,一天一共三十块钱,买水都得花五块。”
我看着他笑了笑,没有说话。他又笑着小声地问我:
“你一般都上到几楼啊?”
我说:“五楼啊。”
他说:“一看你就是老实人,不用上到五楼,都上到五楼那还不把人累死啊,到三楼就行了,检查的人最多到三楼,一般都不检查。”
我说:“真的假的?早知道我就不爬那么高了,累死我了。”
他说:“当然是真的了,我以前都干过这个,我了解。对了,还有,到小区以后先找垃圾桶,把传单扔一些,光靠发是发不完的,得扔。”
在我得知这些经验以后,我很快的把它们运用到了下午的工作中,虽然不是很娴熟,但也不至于让我像上午那么累了。
十八点半的时候,我们四男三女都完成了各自的工作,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下班回家了,我们互相道别,然后各回各家。
太阳已经在西边并且有些红色了,我独自一人,骑着那辆五十块钱从旧货市场买来的自行车,迎面而来的风可以吹干脸上的汗水,这些都让我感觉自己无比的幸福。
第三十一章 我的名字叫angel
从上次与right同学见过面以后,我又在我姨家住了一天,然后我就回家了,这也标志着我的暑假正式拉开序幕。
我拎着自己的行李迫不及待地从大巴车上走下来,当我踏上这座小镇的土地时,就扑面袭来一种久违的亲切感。这座小镇是我四个多月以来日夜思念的地方,我思念这里的一切,熟悉的铺面,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学校,以及熟悉的人。从现在开始,我甚至可以闭上眼睛,而且我可以保证不被路上的任何车辆碰到,当我时隔四个多月再次看见那家我曾经常去的“必胜客”快餐店时,我知道,我的家就要到了。
在这之前,我告诉了我的母亲我具体到家的时间,当然,是在不堵车不晚点的情况下。我的母亲说,她会把此事告诉我的弟弟,然后让我弟弟在那个离家门口不远处的路口等我。当我的目光可以触及到那里时,我的弟弟果然在那里等我,他脸上挂着天真可爱的笑容,当他看见我时,他飞快地向我跑来并抢走了我的行李。
我的弟弟只有到我肩膀以下的身高,我可以搂着他的肩膀,但只走了没几步路他便挣脱开来,他走在我的前面,像是一个领路人,就好像带领我回家是他的工作一样,他完成得很好。
刚走进大门,我弟弟就大声喊道:“妈,我姐回来了。”我的母亲此时正在厨房忙活呢,我的父亲也在厨房,这是我早就预料到的,他们一定会为四个多月没有回家的我准备一顿丰盛的午餐的。我直接走到了厨房,我母亲说:“先去看会电视吧,马上就好了。”
于是,我走出厨房,我把我弟弟放在客厅的我的行李拎到了我的房间,虽然我的房间已经四个多月没有住人了,但房间内还是没有一丝灰尘。我想,这一定是我的母亲每天辛勤打扫的结果。我把我的衣服以及一些生活用品从行李包里拿出来并放到了它们原来的位置,当然,还有一些发卡和耳环之类的饰品,它们应该放进那个曾经我母亲送给我的那个精致的首饰盒里。
果然是一顿丰盛的午餐,鸡鸭鱼肉全都有了,当然,最开心的应该是我的弟弟了,他对这些应该比我更有兴趣。在餐桌上,我的父母询问了我一些在学校的情况,学习上的以及生活上的,我都如实说了。我的父亲还提到了关于我转学的事情,他说他正在忙于此事,而且不是一件很难办的事情。听这话的意思,看来我转学是在所难免了。
虽然,我不用再饱受四个多月以来的思念家乡的痛苦,但我也必须面对这已经到来的无聊的暑假生活。除了吃过饭以后躺在沙发上和我的弟弟看电视以外,我还得再找点其他事做,否则,我会发疯的。我想到了灰灰同学,她此时一定在与她的老公谈情说爱,或者是忙碌于他们生意上的事情,或者是在与她的老公商量要给孩子起什么名字也说不定。总之,应该不会像我这般无聊。灰灰同学很勇敢,走了她想走的路,在此,祝她幸福吧,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由于我们学校放假比较早,所以,在我来到家的时候,我中学时期的现在也在其他城市上大学的同学还没有回来。这样也好,我可以在家老实的呆上几天,以便多些时间和家人在一起。但是,我还是很想我的那些中学时期的朋友们早些回来,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面了。
我想,等我那些中学时期的同学从外地回来以后,我的生活就会充满乐趣,最少不会像现在这样的无聊。但是,我错了,虽然错得不是很离谱,但终归还是错了。首先,我的那些朋友们不知怎么的,自从上了大学以后就有了为生活奋斗的乐趣,再也不像曾经我们在一起时的日子。那时候,我们除了思考怎么玩以外就再也不去想任何事情,当然,我们还得为我们的学习成绩努力学习那么一下,以便在父母面前交差。而如今,我的那些朋友们都忙了起来,除了几次由于长时间不见面而觉得有必要见一面的时候,我才有幸与那些曾经的好朋友共进晚餐。至于再像记忆里的那样几个人疯跑在大街小巷,那些画面,也只能美好地残存在记忆里了。其次,在暑假期间,最为炎热的七八月份,没有哪一个人愿意呆在高达三十摄氏度以上的室外玩,包括我自己。就算是出来玩,也只能选择有空调开放的网吧或者是ktv,我想最好的也是最经济的选择还是呆在家里哪里也不去。当然,在傍晚的时候,天气稍微凉快些时,如果能和一个好朋友在那条熟悉的河边走上一走也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常常和我一起的是我的弟弟,每次我都会给他买一个冰淇林,有时我也会吃一个。
朋友的那些超前的为生活奋斗的意识提醒了我,也让我为我现在的生活感到内疚。我之前也想过留在学校找份工作,与我同一个宿舍的有些同学已经那么做了,但我明白如果我把这个想法告诉我的父母的话,他们是坚决不会答应我的。为了摆脱那种毫无意义无所事事的呆在家里的内疚感,我安慰自己,这才是大学期间的第二个假期,就先在家好好休息,等到下一个假期时,一定努力。我说到做到了,在下一个假期时,那是个寒假,我说服了我的父母并留在学校找了份工作,那是一个好的开始,那也是后话。
现在说说关于我和right同学的事情吧。我们依然保持着高频率的联系,他还是会像在学校时那样,每天晚上都发信息或是打电话给我,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每天相同的时间,不同的内容,从不间断,这也算是我暑假生活中的一部分。他有时会在非常规时间发来信息,我说的非常规时间是指除了每天晚上习惯性的发信息时间以外的时间,而这个非常规时间是毫无规律的,信息的内容也是不同于常规时间的信息内容的。比如说,有时候他在大街上走着看见了一件与我穿过的相同的衣服时,他就会发来信息告诉我;有时候他看见或是想到了一样什么我喜欢的东西,也会发信息过来;有时候甚至他会说,他发来信息只是因为他突然有了发信息的灵感。也许,我是受了他的影响,有时候我听了一首自己觉得好听的歌曲或是看了一部自己觉得好看的电影时,我也会给他发信息并向他推荐那首歌曲或是那部电影,他每次收到我的此类信息时,都会用非常正式的语言向我道谢并用受宠若惊形容他当时的感受。我也会用非常正式的语言回复他:不用客气。
我现在正在为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而烦恼,那就是我该怎样向right同学说明我要转学的事情。自从上次与right同学见面时告诉他我有可能转学以后,他就显得对此事特别关心,总是问我是否要转学,并很夸张的向我说明转学的种种不好以及不转学的种种好处。前些天,我的父亲已经明确的告诉我,转学的事情他已经完全办妥,并且告诉我,转到新的学校以后,就可以保证有一个专升本的名额,而且我的父亲确信新的学校的专业要远比我之前所学的专业更有前途,更好就业。对于转学,即便是我有千万个不愿意的理由,但这也已经是我无法改变的事实了,我只是在想我该怎么告诉right同学,毕竟他是不希望我走的。
最终,我决定,等到开学之际如实的告诉他。也只能这样了。
第三十二章 我是小阳
从暑假那天开始,至今已经整整六十天了,也就是说,暑假结束了,我已经从一个大一新生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学长,我们将要开始新的学期。至于,大一那些或对或错或是或非的事,把它们藏在日记本里然后放在箱子的最底下,这就足够了,得,失,那都是生活的一部分。我们必须向前看不是吗?新的学期开始了,我的生活也得有一个崭新的开始。
时隔这么长时间,大家已经忘记了暑假正式开始前的那天晚上的聚餐了吧?也许我这么一说,有些人就记起来了。没错,就是我所卖的那个关子。当时,除了我之外,我只提到了爷们儿,晓晓,直,凌与right,looker,angel,灰灰同学这八个人,那个神秘的嘉宾是谁呢?现在我可以告诉大家了,她就是我们敬爱的班长大人。至于,班长大人是怎么来到我们“星期天”的,那就让她自己告诉你们吧。
虽然满怀着信心和喜悦迎来了新的学期,但还是发生了一些让人不愉快的事情。angel同学和灰灰同学离开了。一个居然在大学期间转了学,这是我之前闻所未闻的。我觉得小学中学时期转学是常事,谁知道这也会发生在大学校园里;而另一个干脆直接回家结婚生子去了,这个来得更彻底,更疯狂。虽然我会为此事感到伤感,会感慨命运的多变,但有人会比我更伤心的,如果不信的话,可以去问问right同学。
好在现在的通讯工具足够的发达,还可以满足我们与离去的人保持着永不会中断的联系。保持联系,是维持友谊的最有效的手段,所以,为我们能生活在这样科技发达的时代而感到庆幸吧。这种情况下,我在qq里所建立的那个叫做“星期天”的群就体现了它更高的价值,事实也是如此,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大部分都是用它来作为联系方式的。
我从很多书中看到,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就会有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