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这句话在大二刚开始的一周之内就应验了。我怀着一颗忘掉过去的一切向前看的心,于是生活就给了我一个崭新的开始。在我这有限的生命中终于又出现了一位让我为之倾倒的女神。不要怪我太儿女情长,出现了漂亮女生就觉得生活美好了,我的意思是,在家人幸福,学业顺利,工作顺心的情况下,爱情就不算是奢侈品了,它可以让我的生活更加美好。可以告诉你们,她的名字叫阿文。
由于我对摄影的近乎痴迷的喜爱,所以,早在大一刚进入学校的时候,我就参加了学校的青年摄影协会。暑假的结束,新学期的到来,又是一次注入新鲜血液的时期,学校的各个团体或是协会都会组织招募新生的宣传工作,这和人才招聘市场是完全相反的,因为主动权掌握在学生自己手中,而不是投了简历之后被人挑来挑去,当然,更不会出现没人要的情况。那天,作为一个大一新生的阿文和她的一个好朋友来到我们青年摄影协会的招募地点,我以一个有经验的青年摄影协会会员的身份接待了她们。从阿文的口中我得知了她和我一样是一个对摄影近乎痴迷的爱好者以及她的名字,看着眼前这个让我怦然心动的漂亮女生,于是,我给她们讲述了我们青年摄影协会的具体情况,并说服她们加入到了我们青年摄影协会。于是,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和我当时加入到青年摄影协会一样,老会员们为了满足大一新生的热情和好奇心而组织了一些外拍的活动。当然,作为一个老会员的我也是对这些活动充满热情的。首先,是我对摄影的喜爱;其次,就是阿文。在这些外拍活动的日子里,我不仅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摄影水平,而且还爱上了这个叫阿文的姑娘。当我彻底爱上她时,我在日记本里的原因记载是:日久生情。
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会爱上所有跟她有关的东西,无论是她喜欢的或是她提及的,甚至是她不小心触碰过的东西;你会对她产生永无止境的思念;你还会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现在,我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我听她听的歌曲,看她看的电影,吃她喜欢吃的零食,说她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喜欢她喜欢的颜色;只要是没有与她在一起的时光,我就会无时无刻的思念她,那些思念让我痛苦,也让我幸福;我会收藏起她给我发的每一条信息,然后抄录在日记本里;无论在我多忙的时候,只要她需要我,我就会随叫随到。
当然,这些事情都逃不过与我同宿舍的那些好朋友的眼睛,他们总是拿此事与我开些幸福的玩笑,我也只能幸福地笑笑。他们还总是唯恐天下不乱的让我对阿文表白,我才不会受他们怂恿呢,因为我的脑袋非常清醒。
前些天,不知道阿文从哪儿弄来一只雪白色的狮子狗,但由于这些天阿文比较忙,没有时间来照顾那只来历不明的狮子狗,所以她想请我帮她照顾几天。她还说,她很喜欢那只狗。从小对于狗没有感情的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对我来说,这是不用思考的,我非常乐意帮忙,而且也很荣幸。从此,我就对狗产生了感情并喜欢上了养狗。
我把那只雪白色的狮子狗抱回到了宿舍里,我也只能在宿舍里养着它。对此,我的那些好朋友们是不会介意的,他们会和我一样无微不至地照顾它。这些天由于阿文比较忙,所以我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不是很多,当然,能和她所喜欢的小狗在一起并照顾它也是一件极其幸福的事情。当与我同宿舍的那些好朋友们得知小狗是从阿文那里抱过来的时候,他们居然讽刺我,说我对狗比对他们还好。他们还给这只雪白色的狮子狗起了一个让我感到非常幸福的名字,叫阳文。他们说,这只小狗是我和阿文的儿子。
阳文走的那天,我们宿舍全体为它送了行,并对它发出了邀请,让它以后常到我们宿舍来玩。我知道,阳文是听不懂的,想必我的好朋友们也是知道的。当然,这些都是我的那些好朋友们为我而做给阿文看的,因为他们知道,虽然阳文听不懂,但阿文是可以听懂的。
哎,让我说什么好呢?索性就不说了。看我无奈的多幸福。
第三十三章 我的名字叫right
我与angel同学分别已经有整整一周的时间了,自从上次单独与angel同学见面以后,我就坐着大巴车回到了那个生我养我的故乡。虽然我与angel同学每天都会保持习惯性的联系,但我还是承受着不能与之相见的折磨。这也让我每天都本能地哼唱着王菲的那句歌:思念是一种很悬的东西,如影随形。
当然,真正让我感到痛苦的并不是思念本身,而是关于angel同学那不可预知的未来,我不知道她是否会转学。有时候我会想,angel同学自己是并不想转学的,而且在这里有她所留恋的东西,友情以及美好的回忆,没有什么会比这些更重要了,她一定会说服她的父亲,而她的父亲也会尊重自己女儿的选择。想到这些,我内心的痛苦就会减轻许多。然而这只能持续几个小时,甚至是几分钟,所以,我不得不再次重新想起这些关于angel同学并不会转学的理由。
为了不让自己想到这些令人窒息的问题,我会做些可以转移注意力的事情。比如我会延长吃饭的时间,有时候看完了一部电影还没有把饭吃完,看电视的时候我会把电视的声音开到很大,因为大的声音可以让我更专注与电视里的内容而不去想别的事情,这是我偶然间发现的。
有一天下午,当时我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虽然我已经把电视的声音开到了很大,但电视里的内容还是无法吸引我的注意力,几十个电视节目居然没有一个能吸引我的。于是,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远方的angel同学,我想起了我们曾经在一起的时光。那是我今生最为幸福的时刻,所以,我想到那些也会感觉到幸福。但这种由于思念而产生的幸福感并不能持续太长的时间,因为只要我想到angel同学,我就会联想起她转学的情景,然后再联想到她会离我而去,于是痛苦也就随之而来了。虽然那些只是我假设的并没有真实发生的联想,但那痛苦却是真的,因为我能真实地感觉到它的存在。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我看了看来电显示,是一个久违的故人,看来他也已经从学校赶来并开始了他的暑假。他是约我踢球的,并告诉我晚上要与故人们共进晚餐。于是,我爽快地答应了。仔细想想,我已经很久没有运动了,为了我的健康着想,我想,踢球还是很有必要的。
在绿色的人工草坪上,我追逐着那个叫做“飞火流星”的足球。汗水已经浸湿了我的衣服,这个已有千年历史的足球运动让我忘乎所以,对我来说,此时全世界就只剩下了草坪,足球和队友。当然,足球所带来的这种忘乎所以的效果是我在运动结束后才发现的,我惊奇地发现,当我在足球场上时,我竟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去想念angel同学,也没有由于想念而产生痛苦。我想,我找到了缓解痛苦的方法,那就是运动。于是,在随后的几天里,我不停地奔跑在绿茵场上。在绿茵场上的时候确实可以让我忘掉一切,但一离开那里痛苦就会迅速降临,到了晚上,那种由于思念而产生的痛苦就会更加严重。
当我感觉延长吃饭的时间,调大电视的音量以及疯狂的体育运动已经不能丝毫缓解我由于思念而产生的痛苦时,我决定要再次回到学校,回到那个充满美好回忆的地方。虽然此时的校园还不会对学生开放,但是在那个angel同学曾经生活过的环境里,我想我是可以感觉到她的痕迹的。
现在我必须和looker同学以及小阳住在他们租的小房子里,我只需要在地板上铺张小席子就足够了。我想他们是不会介意的,当然,我会和他们一起分担这个月的房租,虽然他们坚决反对我这么做。
我不能整日呆在房子里哪儿也不去,我也必须和looker同学以及小阳他们一样,拥有一份工作。我不会和小阳一样去肯德基工作,因为肯德基只招收长期的员工,也就是说,如果我想去那里工作就必须签一份最少长达一年的协议,而我需要的只是在暑假期间的工作。于是,我就随looker同学去了崔姐那里。崔姐立即就答应了,并告诉我,明天就可以开始工作。
在looker同学的陪同下,我去旧货市场买了一辆五十元钱的自行车,因为这在以后的工作中是一件必需品。looker同学告诉我,他的自行车也是花了五十元钱在旧货市场买的,只是是在另外一家罢了。还有一个相同之处,那就是,我与looker同学的自行车同样破烂。
在与looker同学一起工作的这段时间,确实有效地减少了我由于思念而产生的痛苦,疲劳和口渴已经占据了我大部分的生活。当然,痛苦只是减少了一些,而并不是完全消失不见,那些痛苦依然会给我带来不小的烦恼。就算是在工作的时候,只要我看见与angel同学有关的任何东西,我就会触景生情,然后放下手中的工作给她发一条信息。但是每天的疲惫会让我有很好的睡眠,对我来说,这是难能可贵的。
在这将近两个月的发传单的日子里,还有一件浪漫但毫无结果的事情,那就是,我和looker同学认识了颜,而颜这个单纯的女生爱上了looker同学。至于,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想looker同学会告诉你们的。
第三十四章 我的名字叫looke
我的工作进行没几天的时候,right同学就从家里跑了出来,他说他在家实在是无聊得无可救药了,所以就跑来与我一同分享这酷暑和疲惫的折磨。
right同学的到来让我的工作增加了很多的乐趣。毕竟,与一个友好的朋友一同分享在高达三十摄氏度以上的高温里爬楼梯比自己一个人要好多了。当然,现在已经是我们的工作了。
工作中有多少的乐趣并不是重点,因为我现在需要的不是乐趣,我需要的是休息以及水。当然,有乐趣总比没有好。在高达三十摄氏度以上的高温里,即便是站着不动,那也是一种残忍的折磨,更何况,我还需要在一些居民小区里爬上很多楼房的三楼以及骑着那辆破烂的自行车在太阳底下暴晒。可是现在不同了,right同学来了以后就不同了,我们的情况有了很大的改观。
我不知道right同学以前有没有做过类似的工作,我怀疑他做过,但是他说没有。我怀疑他的原因是因为他有做这些工作的很丰富的经验,那些我经过那位大哥告诉我才知道的经验他全都知道,因为我看见他那样做过。在我的印象里,好像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总是坐在一旁休息,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告诉他关于偷懒的经验。他总是显得很轻松,而且他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完成工作,这样可以显得他很努力地在工作。虽然他也会与我一样感觉劳累和口渴,但是他所承受的劳累和口渴并不能让他像我一样感觉这份工作的艰辛。
right同学有那些偷懒的经验,我也有,可是为什么工作起来他却要比我轻松很多呢?这一定不是体力的问题,因为在学校的体育课上已经多次证明了right同学的耐力没有我的好。我想,他一定是有更为先进的经验。于是,我决定在下次的工作中紧跟着right同学,好学习他先进的经验技术,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轻松。当然,从职业道方面讲,这是可耻的不称职的行为。
我抱着刚从崔姐那里领过来的两千份广告传单,把它们放在了我的自行车的后座上并夹紧了它们。接下来我们就要去今天的第一个居民小区了。我和right同学并排骑着自行车,我说:
“一会儿发的时候咱俩一块儿。”
right同学说:“好。”
到了小区离开崔姐的视线以后,right同学并没有马上开始工作,而是慢悠悠的在小区里闲逛,于是,我问他:
“你干嘛呢?”
他说:“找垃圾桶。”
我说:“找垃圾桶干嘛?”我已经猜到了他是要把广告传单扔一部分,这是与我们一起工作的那位大哥传授我的宝贵经验。
他说:“废话,当然是扔垃圾了。”他边说边晃着手里拎着的放有广告传单的背包。
我说:“还真是聪明啊你,谁教你的?”
他说:“这还用教吗?”
于是,我们一起找了个位置比较隐蔽的垃圾箱。只见right同学把背包里的广告传单扔了将近一半,我问他:
“怎么扔那么多啊你,小心被发现了。”
他说:“你背着不嫌重啊?放心吧,没人会发现。他们还不如我们在乎呢。”
看样子right同学很了解似的,我又问他:
“你怎么知道不会被发现啊?”
他说:“你以为那些人那么无聊啊,他们就是装装样子,他们恨不得我们赶紧扔完回家呢。”
听了right同学这些话,感觉好像有些道理。于是,我心存那么一点淡淡的负罪感也把背包里的广告传单扔了一半左右。现在背在肩上,确实轻松了许多。
我四周看了一下,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人,只有不远处的四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太在打麻将,旁边还坐着三个其她的老太太,也是六七十岁的样子,其中有两个的手里还抱着小孩儿,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