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信的不是同一个人。昨天那人开价七个钱,今天这个开价十个钱!我就说嘛,哪儿有这等好事。幸好今天还没叫你写,否则我不是要倒贴三个钱!”说罢上下看我两眼,嘀咕一句:“也不晓得是不是托儿!”
我厥倒,感情他当我跟那收信的是同一伙儿的啊!
我遂想了想,回去收摊,去找客栈周老板,让他帮忙找间屋子,好在此长住!
荆州风水如此之好,写个家书都能赚纹银二两一天,本王公子决定在此发家致富!
客栈周老板看着我笑得市侩:“王公子,你要住多久?”
我想了想:“半年。”
“半年啊,若是好些的屋子,两间带个厢房的,加上抽佣和押金,那起码也要五十两银子才够。您有没有那么多啊?”说完下意识看了看我那扁扁的钱袋。
我点点头,放下三钱银子:“有。您看三天里能替我找到不?我再在您这儿住三天,三天后我能有六十两,多的那十两,就当是您的加急费!”
第二天,本王公子不写信了。
我到客栈花园子里捡了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石头子儿,兜了一袍子,第二天出门摆摊,卖石子儿!
将乱七八糟的石子儿往桌子上一堆,我翘起二郎腿看了看左右两位摆信摊的,冲他们咧嘴一笑:“今儿本王公子不跟你们抢生意。恭祝两位生意兴隆哈!”
两人面面相觑,半晌,其中一个缩头缩脑问了一句:“你今天这是干嘛呢?”
我说:“我卖玉石啊!”
“玉?!”其中一个走上前来拿起一块石子儿看了看,“明明就是石子儿啊!”
我嘻嘻笑着指着那石子儿:“看清楚些,这是玉石!长得像石头一样的玉石!”
另一个也好奇的走过来:“玉石?明明跟路边石头都一个样儿!再说,这么小的石头,就算里面有玉也不值钱啊!我听人说,出玉的石头都老大的,越大越值钱!”
我对他们嗤之以鼻:“真是有眼不识荆山玉。等着瞧罢,识货的会有的!”
一个上午,来写家书的小猫两三只。来买玉的一个也没有。
我冷眼打量上午从我摊子前探头探脑过得那几个,嗯,有两个身形看着有点功夫,却不像是官府的人,还有几个面容冷峻,穿了家丁的衣服也不像家丁,一看就是侍卫之流,不过还有几个小姑娘小媳妇的,偷偷打我面前过了两三回,什么情况这都?
终于坐到傍晚,有个看着不像有功夫的娘娘腔上来问了一声:“公子,你这卖的是什么?”
我看着他:“玉石。有玉的石头,知道不?”
他“哦”了一声,掂起一个看了看,嘴巴张老大,然后好像突然反应过来一般,迅速合上嘴,对着我牵强笑了笑,放下石头一溜烟跑了。
旁边俩穷酸文人捂着嘴偷乐:“玉石,哈哈哈哈。”
我掉过头冲着两人裂开嘴一笑,收摊!
第二天,本王公子刚将石头铺子摆开,两个穷酸文人还没来得及笑上一声,就听见有个清朗的声音在我头顶问:“王公子,这玉石怎么卖?”
我抬头向上看。
依旧挨压的身形,如狐狸般的眼眉,只是面上多了些风尘,有了些沧桑。
我眨眨眼,问:“你是七个钱的还是十个钱的?”
他笑:“七个钱的。”
我撇撇嘴:“抠门!”
他还是笑:“那给十个钱的不抠门,你怎么不要他?”
本王公子转了转眼珠,“切”了一声。
旁边一个家伙咳嗽一声:“那个,这些玉石奴才……不,我都买了,公子,多少钱?”
是昨天那个娘娘腔背后跟了两个面容冷峻的家丁。我扶额,果然不出本王公子所料。我问:“你就是出十个钱的那个?”
他瞬间脸僵了一僵,结巴道:“什什么十个钱,我说我要买你这些玉石!”
我瞥他一眼,比了比曹灏:“这位公子买呢,只要五百两,如果你买呢,也就这个数罢。”说完,我比出五个手指。
他问:“也是五百?”
我冲他笑:“五千!”
边上两个穷酸文人倒抽一口冷气,直接晕过去一个!
我怜悯地看了那晕过去的一眼,也是,这人比人是要气死人的,今天一个写信的都没有啊!
拿着五千两银票,我乐呵乐呵的回去捡石子。
本王公子非要再赚他个五千又五千不可!
只给本王公子几百两的银票,用脚趾头想我都知道蕴修他想干嘛。不就想本王公子哪天受不了穷,回头去找他么。本王公子偏不,饿死都不找他,有本事你看着我饿死呀!
就这么点小心眼,看见曹灏出七个钱买我的信,心里头就又不舒服了。我就知道他,落谁下风都不能落曹灏下风啊!还出十个钱!出十个钱你也是抠门!不赚你五千又五千,本王公子怎么对得起自己!
捡了满满一袋子,我终于心满意足的回了房。
第二天那太监花一万两买回去的时候,脸都是绿的。我看着他打趣:“心疼啊?跟你主子说去,叫他别买了。天下那么大,荆山玉那么多,我这儿只有这又臭又硬的石头卖,不能吃又挌脚,何必盯着不放手?”
我不知道这太监听懂没有,反正他苦着张脸回去了。
曹灏看着我:“那如果我不怕挌脚呢,你肯不肯卖我?”
我勾勾嘴角飘了他一眼刀:“钱能生钱,石头不能生石头,你也要?”说完在他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中收拾收拾东西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大家知道那偷偷买信的是谁的哦?我写的不算隐晦罢。
☆、《佞臣》
第五十三章
客栈周老板挺爱钱,十两加急费没白给,三天给本王公子找了间不错的屋子。
小院干干净净,两间瓦房加个灶头间,本王公子一个住刚刚好。
我又花了十几两银子让人稍微给捯饬了捯饬,买了些新家什,还挺像那么回事。
第二天我端了个锅出门买面条,看见周老板笑眯眯敲左手隔壁家的门,我同他打了个招呼,心说原来他这带还挺熟。
没过几天,左手边搬走了好几家,就来了一拨人,叮叮咚咚敲敲打打吵得我脑壳疼。
又没过几天,右手边的人家也开始敲墙。
幸好两家手脚挺快,不到十天全部搞定。我看看左边,又看看右边,摇着扇子出了门。
右手边门吱呀一开,晃出来一个人,看到我就乐:“呀,王公子,这么巧,咱住隔壁啊?”
我冲他点点头,指指左边那扇朱门:“不巧不巧,那家也是熟人。”
他冲着我笑,狐狸眼精光一闪:“此去京城连夜赶路也要个一天半路程,他没空常来,倒是咱俩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要多亲近亲近。”
我将扇子一摇,冲着他贼笑:“我不比两位有钱,我这儿只租了半年,不像你们,都是买的。”说罢朝天香楼走。
他楞了楞,紧跟上来:“无妨,半年后公子若想远游,景页作陪就是。”
在天香楼饱食一顿,我翘着二郎腿等曹灏结账,然后问他:“我说,上次的问题你想清楚没?”
“想清楚了。”他认真道:“王公子不知道罢,在下有位兄长,近来娶了房媳妇,还没两个月听说就有了身孕。所以在下是真心想要王公子那块石头,就算石头不会生石头,也绝不后悔。”
我喝口茶:“后悔是不用后悔,谁知道会不会有了石头,改天又抱回来点石榴。要知道石头没籽,石榴可都是石榴籽。”
改名叫景页的曹某人坐过来些,状似一脸仰慕的望着我:“公子不放心,景某可以入赘的,而且景某也可以在下面,绝无怨言!”
我耳朵微微一红,眼角余光扫他一眼,侧头望天:“本王公子考虑考虑。”
十月十七,半夜里曹灏来敲我的门,我睡眼惺忪披了件袍子去开门,被他一把抱起来塞进一辆马车里,我就醒了大半:“什么事?”
他搂着我道:“前天,雁晴走了。”
邱田舍说的对。就算蕴修用多好的人参吊着,她还是没撑过年。
连夜赶路,到京城的时候本王公子的骨头都要散了架。我不方便去王府祭奠,让曹灏的下人自称是雁晴家乡故人,前去上了一炷香,磕了一个头。
出殡的那天,我混迹在百姓中间,远远看见披麻戴孝的天赐身边站着裴言之,不停在替他擦泪,想起曹灏说的,蕴修让裴言之做了天赐的先生,心里稍稍有些安慰。
后来听说,蕴修下令重修了睿王卫蕴德和郡主卫思雅的坟,最后将睿王与王妃葬在了一处。
过年的时候,所有荆州酒楼都要打烊半个月,这半个月本王公子的日子就甭提有多苦。
煮饭绝对是这世上最痛苦的事情,没有之一。
小年夜里,当本王公子好不容易烧上灶,下了米,拿起刀的时候,看着那条活蹦乱跳的鱼,我突然有种无从下刀的感觉。
话说本王公子上半辈子取人首级手起刀落,如今竟然杀条鱼都有难度,真真搞笑。但其实也不搞笑,你如果能让这条鱼长出脖子来,本王公子必定一刀下去,叫他鱼头落地!可无奈它没脖子啊!
我绕着这条鱼转了三圈又三圈,刀举了三趟又三趟,终于决定放下屠刀,去找帮手。
敲开曹某人的门,下人一见是我立即将他喊出来。
我看着他有点小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那个,你会不会杀鱼?”
他忙殷勤的:“我们家厨子会!”
我顷刻冷了脸:“你们家厨子入不入赘?”
他立马一个箭步冲出来,关上门卷起袖:“小事一桩,鱼在何方?”
结果一条鱼,他杀了足足半个时辰,且戳破了鱼胆!
满手鱼腥的曹某人看着我笑:“要不,去我家吃一顿先?今晚我那里有鹿肉。”
我脱口而出:“鹿肉?吃那么补干嘛?你有地方使么?”
他猛吸口气,瞪着狐狸眼一脸期待的看着我。
我直接无视这厮,出门拐弯去了他家,然后每晚吃完晚饭回自己小院儿的时候,我就有一瞬间犯傻,觉得其实找他们家厨子入赘倒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但也仅仅是一瞬。
结果这一吃就一直吃到大年十四。
十四那天在曹某人家打了大半夜的马吊,十五那天,我一觉睡到下晌,起来如旧拉开院门,准备去蹭晚饭。门刚拉开,就看见一个小子捧着个托盘站在我院门前,托盘上一个鎏铜小炭炉上摆着个白瓷盏,正热着一碗汤圆。只看那些物什我就知道他打哪儿来,原不想让他进屋的,但那小子眉清目秀十二三岁的年纪眼眉竟然有点儿像蕴修,看他额上薄薄出了一层汗,我心就软了软,往边上闪了闪。
结果一闪闪出件麻烦事,一条长龙一溜端进来好几个托盘,看那架势别说今天的晚饭,估计连明天的晚饭他都给我摆上了,我就有点黑线。那小子送完了还不走,恭恭敬敬看着我,我只好问他还有什么话说。
他就说:“主子说,去年生辰中秋都是一个人过,不晓得今年元宵,王公子能不能赏个脸。”
我觉得罢,在如何抓本王公子软肋这件事情上,曹某人应该去拜蕴修为先生。你说我吃了曹某人十四天,一点愧疚都没有,蕴修这顿本王公子还没吃呢,我就已经被戳中了,真是要人老命!
但既然他都这么说了,难道我还能说个不字?没过多久,那小子便引了一个人来。
许久不见,他似乎又长高了些,今天一身寻常打扮,倒像个富贵人家的少爷。进来看见我,就先抿嘴笑了笑,撤下披风,让人拿走,然后掩上门,坐到我对面。
我也冲他笑笑,伸手替他倒酒,倒了一半想起来他不能饮酒,就将杯子换给自己,起身替他倒了杯茶。
他眨眨眼,垂下睫,盯着杯子道:“许久不见。”
“嗯,许久不见。”我抿一口酒,举起筷子冲他道:“既是找我吃饭,就别傻愣着,吃饭罢。”说罢习惯性夹了一片他喜欢的白切羊肉,放到他碗里。
他又眨眨眼,抬起碗慢慢吃饭。
这一顿饭吃得很安静,我时不时的夹一点他喜欢的菜给他。他吃得很慢,但吃得很多,我夹的菜吃得很干净。
等吃完的时候,我放下碗,望着他,吸口气。我说:“今年的元宵,很高兴能陪你吃饭。如果可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