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会一辈子只待你一个好,没有三宫六院,也没有任何嫔妃。朕还会善待你哥的妻儿,让天赐袭爵。只要你答应朕,你嫁给朕的那天,朕就放了曹灏!”
“那司马姗姗芸呢?你下旨说选她为后的,君无戏言的,蕴修。”我无力的闭上眼,妄图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他闻言温情的对着我笑:“她一心只想要修道。朕会赐她道号玉虚子,在宫内修一座道观赐她永住。只有你,朕的君正,才是朕的司马姗芸,朕的皇后,司马姗芸!”
我呆坐当场,原来他早就已经盘算好!
作者有话要说:(上来改个bug)
这章是发呢还是不发呢?啊~感觉要被打死的啊!
我必须在这里保证下是he并且三观端正,不晓得这样会不会揍我的人少点…………囧
最后我保证写完这文去写个甜文,去为小皇帝写个小白甜文,萌死我自己甜死我自己!必须的!我也太累了~~嗷嗷~~
☆、《佞臣》
第五十章
当天,我被人转去软禁在禁宫的一个小院。本王不知道这是皇宫里哪个角落,估摸着大概是那些老了的宫女太监住的地方,小院有些破旧,只重新让人打理了番,也算干净整洁,只给我留了一个哑巴宫女。
五天后,蕴修终于再次现身,身着通天冠服来看我。他满面喜色,一进门就道:“君正,朕加冠了,朕今日行了冠礼!钦天监早已选下吉日、吉时,这两天纳吉、纳征、告期礼都已行过,就只等亲迎了!”
我抬起眼睛看他,最后一次劝他:“蕴修,现在还来得及,娶司马姗芸也罢,或者娶其他随便什么人也罢,独独我不行。难道太后没告诉你我根本无法生育?难道我卫氏江山真要断在你我手里?”
他闻言有些凌乱:“不,不,不会的。”抓住我的手臂道:“一定能治好的,朕贴皇榜,广招天下名医,一定能治好的。”我望着他不言语,他思忖半晌一把环住我的腰,紧紧抱住:“朕不管。这些朕都不管。没试过怎么知道不能生。朕要娶你,朕只要娶你,无论你用什么借口,朕都要娶你。”他渐渐平复下来,小心翼翼把头搁到我肩上,轻声道:“朕知道你不喜欢朕逼你,朕保证,就这一回,只此一回。等大婚以后,朕什么都听你的,好不好,君正?”
我终于明白他是铁了心。也罢,如果注定是这个结局!我缓缓推开他,问:“是不是我答应你,大婚那天你就放了天赐曹灏他们?”
他一窒,手下紧了紧:“是。朕保证。”
“好!那我答应你。”我抬头望向天际,这天如此宽广,可惜本王终究飞不出去,“记得你答应我的,我一定会偿你这份情!”
五月廿二,蕴修一早带着安宝来看我。
今日的他身着冕服,玄衣纁裳,俊美不凡神采奕奕。当我看见他身后的安宝手中捧着的那套皇后翟衣和凤冠霞帔,我便知道,就是今天。
我拿眼望他,他点点头道:“放心,一早就放了。朕要你安安心心嫁给朕,答应你的,朕绝不食言。”
我点头转身往内室走去,任宫女替我换上翟衣,梳好朝天髻,戴上凤冠。蕴修第一次看见穿女装的我,有片刻的失神,然后疾步走上前来拉着我的手喜道:“朕就说过,你穿女装,一定好看过任何人。”他亲手将我搀到礼舆上,替我放下额前垂旒,道:“朕在坤宁宫等你,朕的皇后。”
司马姗芸的仪仗进太和门的时候,本王的礼舆已经等在乾清门外,我知道,蕴修会在这里将两座礼舆换个个儿,然后将我抬进坤宁宫拜天地。
当礼舆到达坤宁宫,女官将我扶出来的时候,我已经有些吃不住,只能勉强抑制住喉咙口不住泛上来的血腥。
站在坤宁宫里头的蕴修听见声音回过头,望着我双眼弯了弯伸出手。那一瞬间我竟然有些恍惚,仿佛是我第一次陪他下朝后去书房的路上,他也像这样回过头来看我。本王永远不会忘记,那小小的人儿曾经有着一双那么清澈漆黑的眼珠。
终于,我再也抑制不住,一口血将坤宁宫宫门前的白玉砖染了个梅花朵朵开。当我软倒在惊恐万分的蕴修怀里的时候,我终于笑了。终于,本王终我一生都未用过“本宫”二字,终于,本王没让蕴修做个千古昏君,终于,本王能有脸面去见列祖列宗!
耳旁是蕴修的哭喊,远处有个女官打扮却身高体长的人冲上来要拼命。而我只能拼了最后一丝清明拽住了蕴修的袖子,说了最后一句:“蕴修,放了他,我用我的命来偿你的情,我的弟弟……”
☆、《佞臣》
第五十一章
“时间是把杀猪刀。”这句话是我从风过桃花腰的话本子里看来的,但风过桃花腰却忘记写,时间也能让药失效。
做王爷的多多少少都会给自己备点毒药。但我实没想到,那颗在我腰间玉带暗扣里放了八年的药,药效如今这么差。明明该是半个时辰就嗝屁的,结果十天半个月后本王又醒了过来,只是醒来后吐了两升黑血,吓坏了一直守在边上的蕴修。
除了起初受了点惊吓外,蕴修一直都很沉默。沉默的看着唐蕊梦替我清除余毒,沉默的服侍我喝水喝药,沉默的坚持守在我床头,就像他小时候生病时我守着他那样守着我。
看见唐蕊梦的时候,我同她对了个眼神,她的眼睛告诉我,蕴修放过了管凝。
然而自醒来后我始终没正眼看过蕴修,除了喝粥喝药就是睡,天昏地暗的睡,恨不能睡死过去的睡,直到有天夜里再也睡不着,听见他在梦中低低的抽泣声,我还是忍不住伸出手去摸了摸他的鬓角。然而第二天照旧当他是空气。
终于有一天,他肿着眼皮问:“君正,你再也不理我了嘛,你恨我嘛?”
我恨他妈,但我不恨他。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我就是恨不了他。也许过了这么多年,我早就已经将他刻入骨血,当做了自己的一部分。只是这种感情,可以让我付出生命,却不允许染上男女情.欲。
半个多月后,我身上的余毒终于除净,唐蕊梦也要带着管凝回蜀地。临行的时候,她交给我一封管凝的亲笔信。我拆开读了一遍,然后放在烛火上烧尽。
所有的恩怨情仇,就如这飞灰一般,散尽。
蕴修天天来,虽然每天都不受我待见,还是像坚持上朝一样坚持来我这地方报到。送点心送玩物送鸟送花送书送画,什么都送,他送什么我扔什么。终于七月头的一天,他没再来。只差安宝一瘸一瘸的捧来了一个包袱。我打开一看,是几套男子的衣衫,一些碎银和数张银票,还有一封信。
那是蕴修的笔迹。我慢慢的看完,然后换上其中一套男子衣袍,跟着安宝往崇德门走。
但愿这是我此生最后一次走这条道,这条我曾经走过无数次的道。
当年我父兄在崇德门舍命一战,替蕴修抢来了这皇位,今日他终于肯放我出宫,走的也是这崇德门,不知是不是冥冥中一种注定。
当崇德门的角门吱呀呀打开的时候,我略略站了站,往回望。
宫檐巍峨,墙垣深深,从此以后,我将与此无缘。
临走前我又看了一眼安宝的腿,他扯了扯嘴角低低道:“褚公子如今被供奉在大昭寺。皇上留下奴才一条命,让奴才天天替褚公子焚香祈福。”我点点头道:“替我也上一炷。”然后转身抬脚。安宝哭了一声:“主子,珍重。”我义无反顾,没有回头。
新丰客栈,我掏了半天,发现如今身上连二两碎银都不够,就有些惆怅。
本王……公子。好吧,一时习惯改不过来,我如今只好自称王公子,王君正。本王公子还是头一回这么窘迫。
这几个月,我从京城一路走来,看过金陵,行过曲阳,鬼使神差的便走到了荆州。
静养的那几日里,我已经从唐蕊梦的口里知道,其实蕴修一开始并没有抓住曹灏。想来在大理寺囚室那天,不过是蕴修想借邹衍的嘴,让我误认为他拿住了曹灏,逼我妥协罢了。反是后来蕴修将我软禁之后,宣称摄政王染急病暴毙,消息一出,曹灏疯了一样冲回京城,这才被蕴修拿住。
但经过了我求死那幕,蕴修已经不敢再怎么样曹灏,然却也不能留他在京城,便将人交给了闻讯而来的曹贺,叫他将人带走。去往哪里,却无人知道。
但其实我也没想过要找他。生死都经历过了,走到这个份上,如果没有点缘分,就不必强求。
所以我只是往我自己想去的地方去。但还是不知不觉间走到了他出生的地方,荆州。
都说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可我走到今天,才发现其实本王公子真是浑身上下一无长处。
作为一个王爷,我一不会种地,二不会绣花,三不会做账……各种赖以生存的简单技能,本王公子种种不会。只出不进造成蕴修出宫时给的那几百两银票基本已经消耗殆尽,如今只还剩下一两七钱半。
我不是没未雨绸缪过,不是没私下里在外头弄几个庄子,搞几家铺子,存两个银子,但那是我打算从朝堂急流勇退时派用场的东西,而不是像如今这样被伤得心灰意冷寻死没死成的时候用的东西。
对如今的我来说,最想尝试的,就是靠自己活,从头来过的活。所以那些,本王公子统统不想要,更何况,摄政王卫蕴德在本王公子被软禁那会儿就已经得急症“暴毙”而亡,如今那些庄子铺子银子都归了我侄子。
而对于从头来过,似乎本王公子需要学的很多。譬如,首先我要学做一个女人。
而学做一个女人,首先要从走路学起。我学了多月,但以目前的成果来说,基本上可以走成一个娘娘腔。这主要是实践锻炼的机会不多。一个孤身女子行路多有不便,所以我仍旧做男子打扮,只能偶尔在晚上走上几步女步,所以就只能学到一个娘娘腔。
言归正传,一两七钱半,本王公子是得合计合计日后的路费如何赚。不过无妨,先解决了肚皮再说。什么都经历过的本王公子,如今淡定很多。
花几个铜板吃了碗面,又花去纹银三钱租了三天客栈,我问掌柜借了纸笔和一套桌椅在客栈门前摆起字摊,替人写信。
哪知第一天就生意奇好,五个铜板一封家书,一天竟然赚了二两银子!我竟不晓得这地方有这么多人需要代写家书。
第二天,本王公子边上就多了两个信摊。
真是愚蠢。这就是小农寡民的思维。本王公子的信摊生意这么好,你就不会在边上摆个臭豆腐摊,摆个馄饨档,这些等写信的也好解个馋啊什么的,来跟本王公子抢什么生意!
只是你看,这些找人写信的还是很识货的,晓得本王公子的字漂亮,几乎都在本王公子的桌子前等着,旁边那两摊档几乎都没人。
也是,本王公子这字当年多少人都求不到!
第三天,本王公子的字摊生意依旧爆好,旁边两位只好干瞪眼。
这位大娘,你要写点什么?哦,吾儿,这几年你在外经商,也不回家看看,你媳妇刚又替你生下一个大胖小子……!!!
我诧异地抬起头来:“大娘,你确定?你儿子多年未归,你儿媳妇刚又替你儿子生下一个大胖小子?”
大娘哦哦了两声,忙纠正:“不是,不是,是你弟媳妇刚替你生下一个大胖小子!”大娘身后的人抹一把汗。
我放下笔,看了两眼大娘,和蔼的问:“大娘,这信的内容是你自己想的?”
大娘很实诚:“不是,我没信要写,是人家叫我这么说的。”
“哦~”我歪头看向大娘身后那人:“喂,昨儿你已经来写过一回家书了罢,今日又有家书要写?别以为换了身袍子我就不认识你!说,你究竟干什么的!”
那人很窘迫:“写家书的,找你写家书的。”见我瞪着他,又抹一把汗,偷偷往街边转角比了比,“找你写一封家书,给十个钱!”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本周吾被要求日更,敬请期待!
另外昨天晚上没更真的是意外,鄙人的楠竹突然喝醉回来,呕吐不止,折腾整夜,造成没能如期写文更文,惭愧惭愧,骚瑞骚瑞。【抱拳】
☆、《佞臣》
第五十二章
等我揪着那抹了两把汗的男子走到街边转角,却早已没了那人的踪影。那男子唉声叹气:“哎,我就晓得!前两天七个钱一封,今天立刻就涨到十个钱一封,肯定有猫腻,果然!”
我惊讶的问他:“这还涨过价!?”
他道:“是啊,今天收信的和前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