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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有金属 佚名 5002 字 4个月前

那是一栋陈旧的楼房,年龄要比他们大得多。

当自行车到达那栋楼房并且要经过它的时候,喜橙喊道,“停,停。”回头冲沈聆一笑,“我要去你家看看。”

阳光从楼道的小窗子里挤进来,挣扎着在地上铺开几道狭窄的光影。沈聆的家是一间三十几平的小屋,屋里虽然简陋却收拾得很干净,单人床摆在东面,靠北墙立着一排简易书架,铺着深蓝桌布的书桌依在书架下方,桌旁并排两把椅子。此外,角落里有一只白色洗衣机。

喜橙坐在椅子上,只见桌上叠着一些用毛笔字写的书册,最上面的墨迹未干,字迹格外洒脱优美。喜橙端详着,问,“你在抄《孽海花》?”,沈聆给她倒了热水,将水杯放到桌上,“是啊,没事的时候就抄一些,算是消遣。”喜橙拿起毛笔,沾了墨,在一张毛边纸上写下“青天如海水,碧月如珠圆。”一手托腮,笑吟吟地问,“你知不知道这首诗的最后一句是什么?”

她写的是清代词人纳兰容若的诗《高楼望月》中的一句,这首诗的最后一句是“何当同心人,两两不相弃。”

沈聆望着她,她的目光中闪过一丝羞怯。她把笔放到沈聆手里,抬了抬下巴,“如果知道,你就写下来吧。”

不知怎么,沈聆的心突然扑通乱跳,连笔都要握不住了。他缓缓写完这十个字,喜橙接过笔,在后面又将这句重写了一遍。

小屋里静溢无声,一种令人紧张无措同时又令人觉得甜蜜温柔的气息在他们之间流转着。隔了一会儿,沈聆握住喜橙的手,俯身在她额头上轻轻一吻。

这是属于他们的约定,无需语言上的誓言与承诺,一吻定终生。

郊区分公司的后勤室加上喜橙总共三个人,组长是个姓李的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另一名组员是个三十来岁的夏姓女子,喜橙叫她夏姐。李组长个性沉稳,不苟言笑,夏姐却嘻嘻哈哈的,似乎什么也不放到心里去。

“小秋,你是因为出了什么事儿到的这儿啊?”

夏姐的桌上放着一包打开的瓜子,她边吃边问,同时抓起一把瓜子往喜橙手里塞,“这瓜子儿可香了,个儿还大,前两天我在单位门口买的,卖瓜子儿的要七块钱一斤,我买了半斤,过几天碰见她我还得买半斤,吃着挺好。”又抓了一把递给李组长,“老李,磕瓜子儿。报纸不是说吗?常磕瓜子儿活动脸部肌肉,人就显得年轻。”

“这儿就我和老李,我们俩都是兢兢业业干活儿的人,没那么多事,你放心在这儿待着吧。就是你挣的肯定不如以前多。对了,你到底是因为啥事儿被整这里来啦?跟姐说说。”

喜橙不想多谈,抬头看看四周,“这里环境不错。”

“这儿怎么也不能和总公司比啊,上次我去总公司喝了好几杯免费咖啡,那环境,那小地板擦得锃亮,能当镜子照。温度也合适,夏天凉冬天热的。”夏姐说得兴起,一双穿着拖鞋的光脚摆到了茶几上,“不过咱也不能计较这个,总计较小来小去的,那工作还干不干了?再说我这人也不爱计较这些事,老李了解我,我就是那种只知道埋头干活不讲价钱的人,是吧老李?”

李组长喝了口茶水,不紧不慢地说,“那是,你是劳动模范嘛。”

夏姐说,“我这个劳动模范可不是白得的,那得付出努力啊,得把活儿干到位是不是?”她磕了阵瓜子,嘻嘻地笑着说,“小秋,你帮姐收拾一下,姐先去忙些别的。”

夏姐脚踩旋风地走了,留下一地瓜子皮。

李组长站起身,瘦长的身躯象灯柱似地立在那儿,他推了推眼镜,眼光略过满地的瓜子皮,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反感。

☆、第十二章

喜橙对工作一向持有勤恳认真的态度,经过努力,她的新工作很快走入正轨。夏姐打算把自己的大部分工作推给喜橙,磕着瓜子眉飞色舞地比划着,“年轻人就得多锻炼,你看着吧,你要是把这些活儿都拿下,以后干什么都不成问题。小秋,你别看你夏姐学历不如你,工作经验还是比你丰富,姐这是向着你,要是别人,我还不告诉她这些呢。”

喜橙已经听说这位夏姐是叶得谰的亲戚,几天相处下来也明白了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便直接拒绝了她,“这些工作我不能接。”

夏姐难以置信地看着她,脸慢慢沉了下去,“你以为我是把活儿推给你,我自己偷懒是不是?你这小丫头怎么分不清楚好赖呢。”

喜橙微微一笑,“夏姐,这么重要的工作还是你亲自干吧,这才不辜负公司对你的信任。”

夏姐哼了一声,摔摔打打地出去了。

李组长的心中感到一阵畅快,他对小夏是很有意见的,不过碍于她是叶主任的亲戚,不能直接和她起冲突,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在这个位置上战战兢兢,生怕一个疏忽被人从公司踢出去。

说起李组长,他年轻的时候很有正义感,敢于和厂长叫板,那时单位属于国家和工人,工人们热爱自己的单位,也敢于向领导提意见。后来工厂关闭,工人下岗,他走街窜巷地卖过菜,当过建筑工,拉过三轮车,辛苦不说收入太低,那点儿钱根本追不上平地拔起的物价,后来好不容易进了这家公司,好不容易熬上个组长,为了保住这份工作,他每一步都如履薄冰,不敢请假,不敢得罪人,不敢乱说话。他象压在山下艰难喘息的人,惟有看到儿子的大学通知书时,脸上才流露过一丝真心的笑容。可孩子大学毕业后该怎么办呢?他听说过“毕业即失业”的话,他的眉头又被来自未来的忧患锁紧了。

夏姐旋风一样在分公司的各个部门刮过,把这样的消息留给别人:新来的秋喜橙不怎么样,仗着学历高长得漂亮看不起人,其实没什么能力,难怪会被总公司唰下来。

“漂亮脸蛋儿又不能产大米。”夏姐响亮地磕着瓜子,斜斜的目光暗示着自己对喜橙的不满,“她牛什么啊?我好心好意对她,她倒好,根本不领情,她对老李可不这样儿呢,那小眼神儿一勾一勾的,把老李的魂儿都要勾去了。”

和她聊天的那人说,“你长得也不差,把老李的魂儿再勾回来啊。”

夏姐“哧”地一声,“我可看不上老李,瘦的跟一跟筋似的,再说了,就算他长得精神,在我眼里也不如我们家老刘。”

“别说,你们家老刘是挺不错,你说吧,这世上好男人本来就不多,你就能占上一个,你运气怎么这么好呢?”

“这是好人有好报,再说我对我家老刘也够意思,天天起早爬半夜给他做好吃的,又是汤又是菜的,不是有句话吗?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就先抓住他的胃,他也是前世修来的福,不然上怎么能找着我这么好的媳妇儿?”

因为工作上的调动,喜橙在郊区分公司附近租了个房子。丽敏劝她,“你怎么这么倔呢?干脆辞职算了,干嘛受他们的闲气。你哥那里有你的位子,又舒心又不受气,你现在这是干什么?是在浪费时间和生命。”

喜橙摇了摇头,“叶得澜说只要她在总部一天,我就不能回总部,我不相信,我不信她能一手遮天。”

丽敏叹了口气,嘟囔着说,“人家说性格决定命运,还真没错。”

丽敏埋怨归埋怨,还是随着喜橙搬到了新家,而没有采纳喜橙让她留在原来住处的建议。她中午在公司吃饭,晚上要开车近两个小时才能回家。喜橙再三要她住在公司附近,她坚决不同意。五百万是她的动力,按年薪十万计算,那是她三十年薪水的总和,这个诱惑实在是太大了。为了这五百万,什么困难她都可以克服。

中午下班后,喜橙常常坐在街边的椅子上,隔着玻璃看着在餐厅里忙碌的沈聆,有时他们的视线交汇在一起,便禁不住会心一笑。偶尔她也走进餐厅,找机会和他说上一两句话。

晚上下班之后,依然象往常那样,沈聆送她回去,然后回家,不同的是因为这里离他家太远,他不再骑车了,而是改乘公交车。

此刻他们沿着林荫道慢慢向前走着。

喜橙看到地上的灯影,拽了拽沈聆,“咱们单脚跳着往前走,不能踩到这些灯影,好不好?”

沈聆微笑着看了喜橙一眼,他的目光如他们初见时一样清澈,但当他看着自己心爱的姑娘的时候,或着想着她的时候,或是念着她的名字的时候,他湖水般宁静清澈的眸子深处便会情不自禁地流露出浓得化不开的柔情。

他问,“万一踩到呢?”

喜橙说,“那就从头再来一次。”

他们手牵着手,一下一下从铺在地上的灯影上跳了过去,象两个孩子似的高兴。有时他们其中一个站不稳,前后摇晃几下,另一个就赶紧帮对方保持住平衡。当他们跳出那排灯影笼罩的范围,喜橙的额头上已布满了汗珠。

她拽住沈聆,伸手摸摸他的额头,“这么热,你怎么不出汗呢?”

沈聆掏出手帕,小心翼翼地帮她拭去额上的汗珠,一边回答,“我不爱出汗。”

喜橙虽然感觉有些奇怪,却并不在意,拉着沈聆在路边的台阶上坐下,“太累了,歇一会儿。”

他们并肩坐着。沈聆低下头,清甜的气息萦绕在他周围,他的心跳得更快了。喜橙歪头靠在他肩上,握住他的手。

“你干了一天活儿,很累吧?”

他反握住她的手,“不累,也没什么重活儿。”

“明天中午我不能出来了,要加班。”

“那我把饭给你送过去。”

“好。”她轻声应着,纤细的手指缠入他指间。

他的脸上漾着幸福的笑意,转过头,轻轻吻了吻她的发丝。

他们以为天地间只剩下他们两个,但并非如此。

远处牢牢地盯着他们的是一双充满妒火的漆黑的眼睛。

车里的冷气开得很足,桦哲却感到阵阵躁热,他的心在怒气中膨胀,几乎快要裂开。

“她是属于我的,她也只能属于我。”桦哲尝到一股浓烈的烟丝味,这才察觉到自己将嘴里的香烟咬破了。他扔掉残烟,冷冷地想,“那个姓林的警察竟敢坏我的事儿,他想逞英雄,他想伸张正义?太可笑了,我是绝对不会让得罪过我的人好过的……至于沈聆,我相信他不久就要在监狱里看月亮了。”

他的目光移到沈聆身上,

“橙橙到底看上他什么呢?她太单纯,以为只要有了爱情就有了一切,却不明白这世界上什么东西都是要拿钱去换的——很残酷是么?但这就是当今人类社会的真实面目。”

他想起当初送给喜橙的那块巧克力,那也是用钱买到的,他认为如果没有那块巧克力,她就不会成为他的妹妹。那么现在,他还可以用钱换来别的东西,拿换来的这些东西再次改变喜橙的心意。他使用金钱买通孙丽敏,让她做喜橙身边的卧底,他使用金钱和权力打通关系,把沈聆变成一个人人喊打的贼。他知道这样做不道德,但他无法控制自己——因为他有钱,因为他有欲望,而这个世界纵容和提倡用金钱开路,所以他必然沿着这条路越走越远。至于他最终到底会得到什么,又会失去什么,只有天知道。

桦哲心里的火是无法熄灭的,要缓解这种疼痛他通常只用一种办法,这次也不例外。他拨通了电话,低声说,“我现在要去金珑,你去不去……好,你先到那里等我。”

金色尖顶的别墅里浮动着昏暗的暧昧的灯光,年轻的女人静静地站在镜前,看着镜中人美丽的脸庞上两道长而黑的眉,充满忧愁绝望的秀美柔顺的双眼,玲珑的鼻子和略显苍白的形状温柔的嘴唇。

“苏玉,你看,你还是离不开他……他一招手,你就慌慌张张地跑过来,连自己生病的母亲都顾不上啦。”她喃喃地自语着,唇边露出嘲讽的微笑。

“你连一点自尊都没了,你知道么?我看不起你。”

细瘦的白皙的手指缓缓抚上镜面,落在那张苍白的嘴唇上。半晌,她象是想起了什么,脸上嘲讽的表情消失了。她皱起眉,轻声说,“不行,没有颜色,他是不会喜欢的,他会让我走。”

她被自己这个想法吓得心跳都快停止,转身扑到桌上,颤抖着打开手袋,慌乱地寻找着化妆包。

“趁他还没来,快些啊,你怎么这么不中用……”

化妆包终于找到了,手袋里的东西丢得到处都是,她是顾不上那些东西了,对着镜子匆匆忙忙涂着口红。外面“啪”地一声,她的手一抖,口红险些涂到外面去。她又慌又急,将口红扔进包里,转身奔到门边。

桦哲还没有来,刚才不过是突然而起的一阵狂风折断树枝的声响。

☆、第十三章

很久之后,这座孤独的别墅里依然只有苏玉一个人。手袋里掉出的东西早已收好了,灯火熄灭,因天色已然发白。她坐在沙发上,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她很伤心,可是并没有眼泪。

当初为什么要和他提分手呢?忍一忍不就行了么?这些年,她的心都忍成了一汪血,再忍下去,也不过是重复那种锥心的痛苦,起码不会被他抛出生命之外。

尽管现实不断给予她沉重的打击,尽管她已清楚地看到了他的所作所为,她却仍然无法解除自己的心魔。

她缓缓起身,如一朵风雨中的残花颤抖着,长睫疲惫地覆住黯淡的双眸,巧克力色的卷曲的秀发无声地垂到腰际。

她梦游般走出别墅,又梦游般回到家,打开家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