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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罗密欧与辛德瑞拉
作者:沈熊猫
章节:共 91 章,最新章节:作者有废话要说
备注:
你再也不会遇到这样一个我,友情也好,爱情也罢。如果真的有命运这么一说,那么我觉得把我积攒的好运在我二十岁这一年消耗殆尽。我爸在离婚后傍上了大款后妈,于是我的命运就像灰姑娘。不过我没有刻薄的后妈和姐姐,只是有个和我针锋相对的哥哥。当我意外追尾撞上了王子一枚的时候,才发现我根本被命运的南瓜马车送到了错误的片场。我居然在莎翁的剧中客串着女主角。不不不,即使我爱上了那个深情的罗密欧,我也不要扮作悲情的朱丽叶,我是十二点钟声敲响就要扔下水晶鞋开始逃跑的辛德瑞拉。
☆、一、回忆过去
“饶,麻烦你把那边柜子最上面的酱油给我递过来好吗?”我挥舞着锅铲冲那边的人嚷着。那个本来在看电视的美人应了一声之后走过来拉散了我束得好好的头发,然后把皮筋绑到了自己的脑袋上。
我气结,差点就把锅铲拍到了那人的脸上。可是他的脸实在精致得可以,根本没有下毒手的勇气。我关小了火冲他叫着,“我的饶大美人,您可以快一点吗。等下菜糊了您能将就着吃吗?”
他搔了搔脑袋一脸抱歉的看着我,“抱歉弦弦,你所谓的最上面至少有四瓶酱油。生抽老抽海鲜酱油还有鲜味酱油,哦!漏了,还有个日本酱油。你说的到底是哪一瓶?”
“生抽。”我压着满肚子的火从牙缝里挤出了那两个字。他哦了一声之后很迅速的拿了下来,“早说嘛,我就不会耽误你的时间了。”
20xx年,天气晴好,阳光灿烂,热得销魂。我不是故意用四个字来形容今天的,只是恰好·不巧很能形容而已。我满头大汗的从厨房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饶雪赋一脸期待的坐在餐桌前等着我上菜。
我恨不得把手里最*的那盘番茄鸡蛋掀到他那一头黑色水亮的长发上,好让他别这么闲适的看着我。
不要误会,他并不是我的老公也不是我的哥哥更不是我的爱人。如果真的要算起啦,我们基本连朋友都不是。两个月前的凌晨两点,我刚刚被拜托给这位美人先生,他带着我一路飙车回到此地。那个布满星光的夜里,他成为了我的bodyguard。大众俗称,保镖。
据说这个气质高雅得像中世纪的名门望族、头发像丝绸一样柔滑、嗓子像美酒一样醉人、脸庞像雕塑一样精致的美人是黑白两道威名赫赫的人物,不管怎么看,我都不觉得这个坐在桌子前面用那双桃花眼看我的人跟那个闻风丧胆的人有什么关系。
还有人说,不少人重金悬赏他的照片,但无奈此人行事格外低调小心,所以至今没有清晰的照片传到别人的手里,最为流传的一张还是他戴着帽子和口罩,只是模模糊糊的看到了眼睛。只不过当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只是有些瞠目结舌,因为他这样神秘的人物居然肯屈尊为我的保镖。
由于非常时期,所以我没办法聘请钟点工,更没办法经常出门吃饭。所以我只能忍痛下厨,谁叫我的老公给我找了这么大牌的一个保镖。
我当时真的不知道他的生活自理能力已经低能到了一个地步,连衬衫都不能很好的熨清楚。在他砸了第n个盘子,烫坏了第五件衬衫之后,我开始了保姆生活。
他当我的保镖,我当他的保姆。真的是非常的互补。
但上帝绝对是公平的。因为有了如此低能的生活常识,所以他才能在外叱咤风云。为此,我很想看看他到底是在那些方面的狠绝才让他如此威风凛凛,因为在我面前的这位大美人,简直就是邻家大男孩。除了他的长发一点都不邻家之外。
因为我们不能经常出门的关系,所以在他的住宅里面我们安置了很多游戏机。ps3、xbox360什么的一应俱全。我们经常在电视跟前玩赛车或者是搏斗游戏。虽然他非常嫌弃我玩rpg游戏的水平,但偶尔也会搭救我那被称为悲催的智商,玩上几次。
总的来说,我们生活得非常和谐。而且我们的生物钟都基本处于美国时间,所以半夜的时候经常可以听到电影放映和我们的叫声,幸好我们的邻居够好,没投诉我们。
大概是因为很久没出门的关系,所以偶尔去充当“酒吧驻唱”这个让我觉得匪夷所思的职业的饶雪赋饶先生,居然要抛下我一个人出门,我叫嚣着不干说我也要去。他却把我拦在了门口,用一首曲子哄住了我蠢蠢欲动的脚步。
大概是因为我听到那首歌哭得实在是撕心裂肺的关系,所以饶雪赋好奇的问着我的故事。我仔细的思索着我老公曾经告诫我的话,似乎没有不准说陈年往事这一条,所以对他下达命令说我要吃烤串,就着烤串讲故事。
本来他就换好了衣服,所以毫不犹豫一口就答应了。他挽起了头发之后撂下一句等我回来不许先睡就率先出门了。
我从前的故事,和多数女孩一样,总觉得自己的爱情特别到不可一世,其实回过头才发现无非是那些千篇一律的故事,当时爱得要死要活的几乎是燃烧生命作为动情的代价,现在看来,那些所谓的特别,其实也只是蠢得相似、笨得雷同的故事罢了。
当时还真的以为非他不可、没有就会因为缺氧而死掉的人我早就失去了打听他消息的力气;反倒是眼下的危机,更是值得我担心。
我一个人抱着靠枕想了许久,直到饶雪赋回来。他拿着很多的烤串命令我去厨房拿碗。另一只手还提着好些瓶瓶罐罐。他把那些东西放在桌子上的时候我不可置信的挑了下眉毛。他发现了我的小动作,“怎么?”
“你不喝酒?”我指着各色果汁和饮料问道。
“好不容易可以不喝酒了还要喝酒?你将就点好了,就着这些烤串儿和果汁说说你的故事吧。”他率先拿了串肉吃了起来。
感情这厮是把我的故事当下饭菜啊?寄人篱下我也不得不低头,叹了口气,我也只得慢慢的说起来了。
☆、二、开始和曾经(1)
盛大的婚礼是在一个私家草坪上举行的。谈笑间杯盏交触,根本没有人记得这明明是两个年逾五十而知天命的中年人的二婚。
场面极其盛大而绚丽。谈不上梦幻,当然,这个年纪也没办法梦幻得起来。白色和粉色的气球在大家祝福这对璧人的人早已放飞升上蔚蓝的半空,大家的祝贺声络绎不绝。笑容也是真假掺半。恭喜这两个字是我今天听得最多的,当然,有点像笑话。
我第一次出席这样隆重的场合,显得有些不合时宜。衣服是经过精心挑选的:鹅黄色的纱质长裙上镶着为数不多的蕾丝花边,领口处更是缀有小花一朵;内搭白色吊带裙,头饰呼应着领口的花,整个人看起来既幼稚又略显傻气。
鞋子更是童真,白色t带娃娃鞋;配上我的黑色长直发,整个人就像被人细做打扮的布娃娃,只等着放在橱窗里任人挑选。
愚蠢透了。
我拿脚尖碾着脚下的草尖儿,只等着白色的鞋子被染上些微绿色,这才报复性质的收回了脚。满意的抬头。
“啊,周局长,您好您好,这个就是小女了。”
突然被点到名,我慌忙的把双手放到背后交握。新郎指着我说,“弦弦,来跟周伯伯打个招呼。”我牵起早就僵硬的面部肌肉,“周伯伯好,我是城弦,感谢您百忙之中抽空来参加家父的婚礼。”
即使背诵过数百次的发言,依旧没能缓解我的稍微有点不安而引发的抖动声线。不过还好,只要不仔细听,是听不出来的。
我只是用来打招呼的,打完招呼,就没多大用处了。虽然那位周伯伯还在问新郎,“你的女儿才上高中吧?”
不,我已经上大学了,只不过显得比较小而已。这话当然就由新郎去解释,我只需要留下来继续打招呼就可以了。
宾客满座,我认得却没有几个。看起来极欲奢华,但似乎又满眼苍凉。我甚至能看到他们那些年过半百的人笑出来的褶子背后的白眼。
这个年纪,还要结婚。真是好笑。
空气里四处弥漫着这样的字眼,让我觉得呼吸有些不畅。不过能让新郎新娘高兴,别人的意见,不重要。
幸而能找到空闲,去抽空吃个零食。要不然这样站下去,我也不知道哪里是个头。据说新娘还有一个儿子,比我大些。生得颇为俊俏,似乎还年轻有为。和我这个刚刚被端上台面晋升为假公主的小妹妹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简直就是新生代花痴心目中的罗密欧。
真羡慕这种有人期待被人重视的感觉,我刚刚才品尝到,但似乎来得有些太急促,让我尚未消化就有些恶心反胃。
同人不同命,看来我真的是被冷落习惯了。
自暴自弃的找来一叠墨鱼汁意粉,准备让舌头嘴唇和牙齿都染上安全的黑色的时候,场面有些失控。似乎是四五辆好车喧嚣着马达停在了这里,然后下来了几个青年。带头的那位真是美艳得不可方物。
蔷薇色的脸颊,如雕塑一般深刻的五官,还有那张骄傲的嘴唇,眼睛里似乎盛着银河一样闪耀,这些都在张势他非同一般的身份。最后他拿着小小一捧绣球花,送到新娘的手上,吻了吻她的脸颊,“妈,我来迟了。祝福你们百年好合。这是我亲手摘亲手绑的话,请不要嫌弃。”
哦,原来他就是那位罗密欧。难怪眼神深情得一塌糊涂,迷倒了在场万千女性。当然,包括我。
从小我就对这样的长相没有丝毫的抵抗能力,甚至在学习画画的时候都能对着罗马青年、小卫、琴女大流口水。何况是长成这样的大活人。
所以当他望向我的时候,我更是不知所措。只觉得脸上热到不行。
“以后你就是我妹妹了。”他对我说话,更是恶意的撞翻了我手里的那碟食物。
于是衣服上霎时乌黑一片。他睁大了眼睛惊恐的对我说,“非常抱歉,刚见面就给你这么大的一份惊喜真的不是我的心意。”
周围的人只当是小小插曲,不足挂齿。转眼间的功夫,就各顾各的去了。
“没关系,换一套就好。”我甩了甩左手上还沾着的墨鱼汁,很干脆的把食指塞到嘴里吮吸了一下。
这么漂亮的人,居然从眼睛到睫毛,再到每一个毛孔,都对我散发着恶意。
那种无法抑制,相当明显的恶意。
我被讨厌了。被一个拥有着我所喜欢的漂亮面孔的“哥哥”憎恶着,从刚刚见面的时候就开始了。
所以接下来的日子也不能算好过。
名媛圈里的灰姑娘,这是大家送给我的新名字。
翻杂志的时候无意间看到这样的标题,下面配图是我带着鸭舌帽穿着运动装出门跑步而后回来顺手倒垃圾的图片。
这样说来,是挺合称的。我放下手里的书,准备回房间消遣娱乐一下。爸爸和新妈妈出门度蜜月去了,这样说来我有真空的一个月可以拿来消遣娱乐。所以,管他天皇老子的,我都要好好的休息一下,去弥补前几天婚礼损失的元气。
托新妈妈的福,我从一文不名的丑小鸭飞升成了天鹅。所以这才得到了我的“新名字”。不过也可以说,大家是半含着妒忌这样来称呼我的。
文秀珉阿姨,文氏集团执行总裁,掌握着本市最大集团之一直接控股权和生杀大权。文姨的父亲,文氏集团创始人,辞世以后把公司全权交由这一个独女接管。不过这位阿姨似乎又超过她父亲的预计,居然能把这偌大一个企业接手得如此之顺畅。所以称为本市女性之典范,商业之传奇。
不过据八卦谣传,文姨第一段婚姻是因为未婚先孕,草草和男方结婚生子。诞下一子直到成年,夫妻二人因不可调和的矛盾,申请离婚。男方不要脸的分走家产千万,女方则留下了自己的儿子。
当时看到这个消息的并不觉得跟我以后会有什么联系。我只是呸了一声然后对那位男士送上了不要脸三个字,就再无想法了。
而在我父母离婚两年之后,我就跟这位文阿姨成了亲戚,直系亲戚。连我都忍不住的感慨我爸是飞上了枝头变凤凰,而我则是那个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鸡犬。
幸好我曾经有看discover探索频道,好让我爸在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时候有话可说。他问我有没有什么不满的时候,我只是告诉他,“神奇的地球。”
然后就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婚礼。大家又可以在茶余饭后谈论文家结婚花掉了多少多少。我曾经也是这种小道消息的八卦传人,但现如今,我却成了谈资之一。
感觉颇为不爽。倒个垃圾也能成为话题的日子居然也能被我这种人过上了,大概真的是八辈子的福气在这一刻全部耗尽。
不过也好,我再也不用数着月俸银子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