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了。
他们两人怎么认识的也没人告诉我,还是我从杂志上看来的。原来我爸一直在文氏工作,一日文姨下来视察,突发疾病被我爸遇上然后送去医院救治。大概就这么一来二去三来五往的,大家也就日久生情了。
不不不似乎和大家没关系,就他俩,就他俩。
所以我就搭了个顺风车扶摇直上了。大概那位被叫做文朗的罗密欧先生也不甘愿我和爸爸来分他一杯羹,于是冷眼相待。
被讨厌什么的,我早就习惯了。
☆、二、开始和曾经(2)
我还养了一只阿拉斯加。是原来的老妈捡回来的一只阿拉斯加。据说被捡的时候相当可怜,两只眼睛散发着无助的光。于是女人的母性爆棚就把那个不足三个月的小家伙给捡回来了。
但是她耐性不足爱心有余,捡回来之后嫌麻烦过了个把星期也再也没见她养了。于是这个重任又开始交还到我的身上。不过那只蠢狗除了头几个月肠胃有点不适之外,其余的状况还是挺良好的。于是我在烈日炎炎的时候抱它出去打针体检买必需品,直到现在三年多了长成了个大家伙,也算是谁都离不开谁了。
其他的人就是开心的时候逗逗它,不开心的时候甩到一边。说真的既然早就知道是这样的下场,不能善始善终的人何必把它带回家呢?
我给它取名为孟菲斯,希望它能像那个古代的城市一样壮丽伟大。活得久一点,跟我在一起相依为命的时间长一点。
爸妈离婚的时候爸爸什么都没要,我则简单的收拾了自己的衣服,带着孟菲斯出门了。可惜很不幸的是,似乎新家的人不太待见这条大狗。大概是因为它的体格和叫起来的声音都太像狼了。
不过我相信时间能改变这一切,他们会知道这看起来似乎很凶悍的小家伙其实是一个无助且害羞的小朋友。希望如此。
事实和愿景总是会出现差距的,比如说现在我在房间里刚刚打开电脑,就听到门口有人要孟菲斯死远一点。所以我赶紧的冲了下去,看到文朗站在栅栏外面,孟菲斯正冲着他摇尾巴。
示好也不行?我懒得解释,把头发撂到一边之后蹲下去拍了拍孟菲斯的脑袋,然后拉着它脖子上的项圈让孟菲斯远离了入口。适才,文朗终于进了门。
“妹妹,有必要进门的时候就给我一个下马威吗?”拥有着深情眼睛的文朗挑起了一边的眉毛,居高临下的看着蹲在地上给孟菲斯刷毛的我说话。
我看着他线条姣好的下巴,不发一言。然后收回视线,继续用毛刷梳理着孟菲斯身上的毛发,我不想和这种带着满满的敌意的人说话,我只要说了,就可以曲解成攻击的理由。这场没来就莫名其妙的战役更会源源不断的持续下去。
我和他僵持不下,最后文朗放弃了和我交流,整了整衣领,就进门了。我刷好了孟菲斯身上的毛,告诫它除了我之外谁都不要搭理之后,把它牵上了楼。上楼的时候正好遇到准备下楼的文朗,他哼了一声之后站到了走廊边,示意我先行。我小声的说了句谢谢,就赶紧的拉着孟菲斯走开了。
基本的礼貌我还是要遵循,我不想被人捏着无所谓的把柄戳着我的脊梁骨骂。虽然我暂时没有能力从这个刚刚组建的家庭脱离出去,但是我不想成为拖油瓶。
“王阿姨,我晚上不回来吃饭。”
楼下的文朗在说话,我趴在走廊的栏杆处往下望着,看不到他的人影,只听到了他的声音。就像是清冷的月光洒在湖面上又被微风吹起的涟漪。声音泛着冷光,却又像上好的丝绸一样惹人喜爱,真是矛盾。
被这样的人讨厌,真的有点失落。
我就站在那里杵着脑袋发呆,眼睛肆无忌惮的到处游移,忽然就撞上了再次上楼的,文朗的视线。我和他两人都呆了一会儿,接着不约而同的把眼睛移开。奇怪的是,我的心跳居然不能恢复上本来的频率上了。
那种含着一汪春水,撞进去就深陷得无法自拔的眼睛,真是神的恩赐。我想他的眼角如果弯起了弧度,更是会美得不可思议。
不过从见到他的第一次起,文朗就没有对我笑过。一次也没有。我似乎还在期待着什么,真的有点愚蠢了似乎。
我和他的房间在同层楼,上楼梯往左拐是我的房间,是曾经的客房改的;上楼梯往右拐是他的房间,似乎大得不可思议还包含了书房。
不过对于我来说,我的房间平方数也算足够。内部的墙纸居然用了我最喜欢的蔷薇花,就冲这一点,我就可以忍下文朗之于我的不快。
虽然我极力忍住想回头再看他的冲动,但是我忍住了。我只觉得他似乎正在打量我,非常不礼貌的那种审视。所以最后,我还是忍不住了,侧过脑袋看着那个靠墙站着的、正在用手和自己的领带做搏斗的人。
不过他的眼睛没有放过我,于是我们再一次对视,带着角力的意味。心照不宣的感慨就是,谁要是先移开目光,谁就输了。
所以我们两个成年人居然在走廊处玩起了这样无聊的游戏,我趁机打量着他好看的脸庞,他似乎在窥探着我不明所以的意图。
当他解开领带扬起脖颈的时候,他的电话不合时宜的响了。我收回目光转身回房,不再回眸。不是不想,是不敢。文朗,真的是太有魅力的一个人了,就这样单单的看着他,似乎都想把他占为己有。
漂亮危险且无法掌握的东西,向来我都是只敢远观不敢亵玩焉。
冒险这种词语对我来说就意味着上面随时会出现一个告示,“危险,请勿靠近”。我对这种充满不安因素的东西没有好感,包括人。如果硬要说理由的话,大概就是童年阴影。
我不善于抢东西,即使是自己的东西被别人抢走了,我也没办法要回来。因为经常和我抢东西的是那个比我优秀比我貌美比我得宠的武池弦姐姐,所以我只能甘拜下风。到目前为止,我最擅长的,大概就是认输。
不是说放弃比坚持下去更需要勇气吗?我觉得我是一个勇气过剩的人,所以次次放弃,以至于别人得寸进尺,已经从抢东西升级到抢男友的份上了。
可是我一直都有个疑惑,辞世的武池弦大我三岁,到底是如何做到脸不红心不跳的来老牛吃嫩草?那必定是恨我入骨,所以才屈尊降贵的来抢我男友。
索性恶趣味到底,反正她是不分青红皂白的抢,我就是赶着烂柿子捡。于是就这样来来去去的,我和她就积怨更深。于是我不谈恋爱,她也罢休了。
据说到大学的时候她喜欢上了一个谁,别人居然堂而皇之的拒绝了她的爱慕。我听到此消息之后笑到打跌,这个人是谁,我真想去颁奖给他。终于有人让武池弦知道了地球不会永远是围绕着她打转的了。
除却我和她斗智斗勇之外,我也就再也没有精力去恶整别人了。所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导致我身边也没几个朋友。
最瓷的一个姐们儿叫田甜。从小玩到大,深知我的坏脾气,完全是把我摸透了。顺着摸反着来,我已经是离不开她了。虽然上次我爸爸再婚的时候她人在国外,但依旧不忘打电话来叮嘱我一番。这样好的人,估摸着是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了。
这样说来,能放弃的,可能都是不太重要的东西吧。有着深刻羁绊且彼此作用力很大的人或事物,都是必须保存下来的。
不过即使和某人住在同个屋檐下,也并不代表能发生什么特别的桥段,因为我们简直就是形同陌路。文朗对我的嫌恶已经是达到了连并肩同行都不可能的地步了。
☆、三、撞车事件(1)
而后我婉转的提议我要搬出去住,爸爸沉思了半天,最后说了句随你喜欢。过了几天之后他告诉我说,咱家在市中心的小区有个房子,那边还在打扫,要是我不急的话,可以过几天就搬进去。
那一刻我说不出来高兴这两个字,只有觉得自己全然被抛弃了。是,我很别扭。我既希望别人关心我,又想遗世独立的活着。那种既害怕被打扰,又希望被适度关心的心情;除了自己,可能谁都不能理解。
即使是这样,我还要笑着跟文姨说谢谢。她放软了嘴角的弧度说不用,大家都是一家人,今后要常回来看看。
我说好。因为这种话之后除了接好字,也不能再说别的了吧?于是我返身回房间收拾行李。我的衣服不多,排除那些为了婚礼准备的蕾丝小裙子,我把我的衣服都整理得当,好好的安放在我来时的大箱子里。那个紫色的箱子,时隔不到几个月,它又重新派上了用场。
所以我想到了流离失所这四个字。不过我没有失所,我到底是有豪宅的人。这样想着,我难过的情绪倒也溜走了不少。
离家前一天,爸爸塞了张银行卡给我,说一个人在外面要小心。别的话也没多说,冲着我叹口气就走掉了。
我知道爸爸想说什么,但是他总觉得亏欠我太多,所以我要什么他都尽量满足。不过即使是这样,也客气的像路人似地。
我们相互都找不到正确的方式待人,难怪会落到这样的局面。
最后还是要司机把我送到那个房子的。那位我连姓名都不知道的司机叔叔帮我把行李拿上楼之后就走掉了。我一个人面对着这个白蓝相间的两室一厅,略显空旷。
有些事情不能逃,逃不掉。人总想把不开心的事情忘掉,只把开心的事情串成一串拿在手里不停的默念,似乎这样就能得到救赎。
不可能。
我开始打开箱子整理东西,然后准备看看有些什么还需要购置的。哦对了,我除了行李,还把孟菲斯带来了。那只大狗正在满屋子乱转熟悉自己的新地盘。不过我四下看了看陈设,非常样板房的风格,只是厨具没有外加冰箱空空如也。
所以下午要出门采购,顺便熟悉地形。就这样来说,我也算是过上了一个人的小资生活。
刚开始的时候挺不习惯的,衣服自己洗饭自己做房子自己整理。后来蓦的一下想开了,这完全就是穷孩子穷惯了,我是干嘛要自己动手啊。钱不够找爸爸勒索啊,我这请人来做不就成了么?于是一个想开,我就过习惯了:一个星期让人给做一次清洁,小件衣服自己洗,大件衣服送楼下干洗店,心情好的时候自己做饭心情不好就叫外卖。突然一下农奴翻身做了地主,这感觉真是非同凡响,连带孟菲斯都是吃的最好的狗粮外加三不五时的出门给它做个护理,这小家伙也得瑟的跟什么似地。
不过人嘛,总是会出些意外让你和本来就讨厌的人产生相处的机会。所以,我和那个“哥哥”的再次相处机会还真是一次巨型意外。
因为生活过得太过闲适了,所以我就想闹点什么新鲜花样出来。看了下银行卡里的钱,我觉得我应该去学个车。所以我考过了科目一之后就要我爸给我买了个车。这个车,就是个大祸害,改变了我本来可以平平淡淡的生活。
那天天气也是晴好,我发现只要是晴好天气总会隐藏着一股莫名其妙的妖孽气息。拍了拍脸,我决定先去图书馆找资料写下我的论文,然后晚上再看是不是无照驾驶偷着出去溜达一圈。这样想着,索性就把孟菲斯就牵出去溜了一圈,然后送到宠物店去代为看管了。我没有不负责,我只是觉得这应该是暂时的最好方案。
晚上回家的时候我的右眼皮的一个劲儿的跳个不停。我本来就是不信这个的,就准备去楼下车库把车挪一下然后上楼洗洗睡觉。
结果天不遂人愿这件事情就很好的印证在我的身上了。把车挪出库的时候光顾着看左右两边状况忘了前面还停着一辆有点儿长的豪车,在打了方向盘踩了刹车的情况下,还是史无前例的,啃了上去。巨大的警报响得我耳膜都要碎裂,我不耐的熄了火下了车,等待物业的安保人员来解决现在的难题。
物业果然称职,一路小跑过来问清楚情况,拿着对讲机开始招呼同伴询问被撞车辆的车主。然后不一会儿,车主居然奇迹般的出现在我面前了。我以为我能好运到车主暂时不在什么的,上帝果然不给我留一丁点后路。
车主大约二十多岁,比我大一点,寸头,看起来很阳光不像gay;身高比我高,目测大约一八五左右;神情烦躁,抿着嘴唇表示着不耐。我知道,烦躁的原因正是本人把他的车给撞了,大约这是他的爱车。我默默的感慨了一下,我真是逮着贵的撞,早知道就左拐撞个便宜点的车好了。
“对不起,由于我的疏忽,不小心跟你撞了车。”第一次撞车也没个经验,还是先赔礼道歉再说。不过我心里扑腾扑腾直蹦的,就在不停的用我那可怜巴巴的算术来分析我这一下到底有多值钱。
“要保险公司来划个责任吧。”看样子对方很好说话,没有为难我。人挺好一小伙子,怎么就赶上我这个灾星了呢?
我犯难的想了半天,决定说实话,“恩,那啥,不好意思,外加,我没有驾照。”一句话分成了n段说,我自己都觉得小清新极了。
对方的眼睛突然一下就睁大了,我觉得他心里肯定在咒骂我,肯定是的。隔了差不多有五分钟那么长,他从震惊中(我觉得的)缓过了神,“那你准备怎么办?”明显的疑问句语气,还夹杂着那么一两颗火星子,我觉得再放点沼气就可以把这个地下停车场给炸了。
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来我还有爸爸,所以开始迅速的在每个荷包里寻找电话的踪迹。结果摸遍了身上的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