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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他倒是不废吹灰之力的给我玩到了将近剧情终结的地方。

“要不然你还是睡会儿?等下我叫你?”我把碗拿去厨房之后出来问那个正在捏着鼻梁的人。

“那我就睡会儿,三点多一点儿你叫我。辛苦你了。”他脱掉西装外套搭在凳子上,我拿出另外一床蓝色的多啦a梦的毯子递给他。

“我觉得,你是真的未成年吧?”李燃接过毯子的时候很是质疑我的品味。

“快睡。”我懒得跟他再多辩解几句,就合上电脑关掉了客厅的灯朝我的房间走去。可能关门的时候声音有点大,把孟菲斯给惊得哼了几声。

当闹钟把我闹醒的时候我居然没有直接性按掉然后接着倒头大睡,而是迷迷糊糊的拧开了把手跑去过推了推睡在沙发上的李燃,“起床,起床,起床。”接着意识模糊的坐在沙发的扶手上头枕着靠背继续打瞌睡。

等我睡醒的时候,我发现我整个人是睡在沙发上的,搭着那个蓝色的小毯子。李燃人已经不见了,就文朗还很惬意的坐在另外一个单人沙发上,百无聊赖的调台看着无声的电影。见我醒了之后,就毫不客气的把静音给关掉了。

我和他有点相对无言,不过还得靠我打破这种奇异的尴尬,“文朗,你早上要吃点什么?”

“和面有关的都不想吃。”他翘着二郎腿一副大爷样。我认命的爬起来往厕所方向去漱口,刷牙刷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冲了出来,含着满嘴的泡泡问他,“你用了我的牙刷?”

“忘了跟你说,我起了之后漱口用的是你的牙刷。”对面那人一边看电影还一边冷不丁的给我来了一句这种惊天大消息。

我差点把满嘴的泡泡全部吞了下去,算了,就当是被孟菲斯*一口好了。很可惜,他没有在我脸上找到惊诧的表情,便失望的继续把目光落回了屏幕。

早餐我做的是英式早餐。主食是烤番茄、炒蛋、香肠、咸肉、茄汁黄豆、蘑菇和炸薯块。由于那位少爷不想吃和面有关的东西所以我一个人独占了两块炸面包,再跟他配了一杯牛奶之后我就拿着个大托盘把食物端了过去。

文朗看到早餐的时候迟疑了一会儿,“我想喝茶。”于是我又返身转回厨房,给他去准备红茶。端上来的时候,他毫不客气的叉掉我盘子里的炸面包,然后冲着我竖起了大拇指。本来我准备反讽他干嘛吃我的炸面包的时候突然觉得他的侧颜看起来很美,也就收住了口,不想再说什么了。

我最后还是忍不出出了声,“文大少爷,您准备什么时候走?”刚问完这话我就后悔了,这话里明显流露出赶人的意思啊,这位爷又要对我人身攻击了,我赶紧改口,“不是我想问的是如果你还有留到中午和晚上我好准备买菜做饭。”

文朗就瞟了我一眼,“那牛肉你烧得蛮好吃的,中午继续做。”

我差点就要“喳,奴才遵旨”了。还好及时的塞了一块香肠到嘴巴里,准备赶紧的嚼完走人,我不能和这人单独相处太危险了。不能骂不能打不能流露出一点烦躁的情绪,我到底就这么怕他啊……

我跟文朗倒了杯酸奶之后告诉他等下可能有钟点工要来,问他是在这里等我回来还是跟我一起出去遛狗外加买菜。他整个人舒适的靠在沙发上玩着我的电脑说就在这里等我回来,最后我要出门之前还冷不丁的问了我一句,“你和陌生男人共处一室都能这么自在吗?”

他说的肯定是李燃。说话的时候我看到他的眉头有些褶起,脸上的表情不太自然。我停下来换鞋子的动作认真的想了想,“因为有你在我比较安心。”

“以后你还是注意点。”说完这句话之后他就低下了头,没再搭理我了。我背过身的时候不小心笑了出来。你看吧,恶意放在表面上的人也没有那么坏,他只是从理性认知上想要排斥我而已。不过他如果嘴巴没有那么坏不要再压榨我这个廉价劳动力就更好了。

☆、四、关系好转

回去的时候文朗还主动问候我说了句你回来了。我解开了孟菲斯脖子上的绳子,于是那只大狗就欢脱的向文朗那里扑过去。他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孟菲斯就钻进了他的怀里然后端坐着摇晃着它的大尾巴。

当然,文朗傻在了当场。我只好跑过去跟他解释说因为孟菲斯平时最喜欢趴在这里了你占了它的御用宝座所以它要蹭上来。

不过很罕见的,文朗没有发怒也没有说话,只是瞪大了眼睛伸出了手摸了摸孟菲斯的脑袋。于是它的尾巴就摇得更加欢乐了。

我赶紧把那个小家伙给抱了下来。不过作为一只二十五英寸的狗,它也不算小了。我想了想还是跟他说了抱歉,结果文朗根本没有任何反应,直到我推了推他,他还茫然的看了我一眼,样子迷糊又可爱,我差点当场笑出来。

这下只好假装正经的侧过了脸,当我再看过去的时候文朗的脸都红了。因为他的皮肤白皙恍若陶瓷的质感,所以红得非常明显,层晕渐染的连耳朵都带上了一笔绯色。我不受控制伸手拨了下他的耳垂,莹软粉红,就像和果子的触感。

“你,害羞了?”我恶趣味的低下了脑袋咬着嘴巴不让自己笑出来,他则僵着脖子侧着脑袋说,“没有!谁害羞了!”讲话的时候都是粗着嗓子,我也就不想揭穿他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去做饭了,你可以陪孟菲斯玩一会儿。它不会咬你的,它挺喜欢你的。”话还没说完,孟菲斯就蹭到文朗跟前来咬住了他的裤腿,可怜兮兮的哼着。

“它真的不咬人?”文朗的脸上出现的那种天真神情连我都觉得意外,完全不能把这样的他和昨天那个毒舌到我恨不得撕了他嘴巴的人等同起来。

我捉着文朗的手往孟菲斯的脑袋上蹭,他的手心炙热,大概是有点紧张的关系。然后我左手扣住他的右手,让他好摸摸孟菲斯。孟菲斯也非常乖,把脑袋在文朗的手上蹭来蹭去的。于是我终于,在认得他几个月之后第一次看到了文朗的笑容。

那种类似云开雾散突然出现太阳的惊艳,就像身边的鲜花突然一起开放的馥郁。总之我彻底的呆在了那个笑容里,我觉得连他的酒窝里都带着醉人的蜜,要不然为什么我现在都会觉得有些头晕。

终于是凭着最后一点儿意志力,松开了扣着文朗的手,跟他说我去做饭了。他还笑着回望了我一眼说,好。于是差点又死在那个笑容里,只好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强制性的从他的魔力中脱离出来。

简直就像是迪卢木多·奥迪那,拥有一颗仙女赐予的爱情痣,能令任何女性无条件的爱上他。

所以我在剁排骨的下手格外的用力,基本上是以不把砧板切断不放手为原则的发泄着自己莫名的怒火。切完排骨之后我才发现,我手好酸。

自找苦吃。我悲愤的瞅着地上等待处理的青菜,觉得自己似乎又要深陷另外一个囹圄。

茶余饭后文朗还好意思继续赖着不走,他端坐在电脑前面捏着我的ps3手柄还能泰然自若的对着我吆喝,“快找张碟出来!”他脚下的孟菲斯很开心的当着脚凳。

不过我还是很认命的跟他去翻碟子,翻了几个之后他说都想玩,末了文朗还很奇怪的看着我说,“你不是女孩子吗,游戏爱好怎么这么男人?”

我耸了下肩膀,“关于这个问题,我也不太清楚。”于是他拍了拍他旁边的那一块地面,“坐过来玩之前,麻烦你先给我倒杯水。谢谢了。”然后附赠我一个差点让人眩晕的微笑,我又被迷得方向不分的给他去倒水了。

我落座之后看到他姣好的侧面,真是像画里走出来的。“呐,水。”毫不客气的用手肘撞击了一下他的手臂,而后他才转过脸来看我,抿着嘴巴,仿佛受了委屈的样子。

为什么一个赖在这里不走占我资源还要我去倒水的人能摆出受了我欺负的表情啊?于是我换上了一幅恭谦的表情双手捧着水杯递到文朗的面前,“少爷,您的水。”这样,他才笑靥如花的把那杯水拿走了。

“如果你不服气,我们来比一盘?赢了我就给你端茶倒水,输了的话,你就送我我想要的东西?”文朗脸上表现得是跃跃欲试,而我倒是挺不捧场的一副臭脸,“没钱。”

“你就这么笃定你会输?”他显得有些不乐意了。

“不用比我都知道赢不了。”再说了谁要他端茶倒水啊,我自己又不是缺胳膊少腿。“不干,不玩,您老自个儿乐呵。”

我正欲起身的时候被文朗捉住了胳膊,然后冷不丁被拉了下去,哄的一声巨响,我又跌落到了地板上面。我揉了揉几乎要碎掉的臀部,无言的望着始作俑者。

“那要不然这样,我赢了你送我一幅画儿,你赢了我给你一万块。”文朗把另一个手柄塞到我的手里,准备重新开始游戏。我一听就觉得这果然是财大气粗家里养出来的孩子,连个赌游戏的输赢都能以万下注。然后在金钱的利诱下我点了点头,准备开始为了个一万块厮杀。

结果我也终于知道为什么他能开那么大的口了,因为接连三盘的厮杀下来,我都输得快不能见人了。即使这个是我最拿手的游戏,用的还是我最拿手的人。居然,还能输成惨不忍睹的局面。

于是文朗兴奋的站直了身子伸了个懒腰,然后低下头凑过来盯着我说,“这样的话,我能指定要你的哪一幅画了吗?”他伸手拉了一把准备站起来的我,我捶了捶已经麻掉的小腿说,“你先选,我再决定给不给。”

他选了那幅我没有画完的油画,或者说是没有完善的画。文朗拿起来看了半天,“就这个,我想要这个。”

这幅画的内容很简单,都市日出。高楼大厦占据了画面的一大部分,整个画面成灰色调,只有少部分的天空被染上了蓝色,还有呼之欲出的红色日光。整幅画不大,大概是在35x35cm的正方形画布上完成的。没有装裱,没有签名,就随意的被我丢在墙角,居然被他发现了。大概也是缘分。

想画这幅画的起因是田甜曾经提到过的fion,本名林翡。我们学校油画系的天才。我没有看过他本人,据说也是跟我一样常年不在学校,只有在交作业的时候才出现的奇葩。当年以一副惊蛰震惊了为数不少的人,现在的作品还是能保留当时的那份震撼。

我看过他的画,学校存了几幅。看似凌乱的画笔里其实蕴藏着很深厚的功底,虽然善于运用鲜艳的对比色,但是依旧会让画面柔和起来。笔触细腻情感丰富,让人有些流连忘返。我虽然不是油画系的,但也忍不住动了手模仿了他的技法。似乎不太成功。

所以就有此败作,居然还被人挑上了眼。看来要是文朗识得fion此人,那该有多惺惺相惜。

我拿笔落款顺手写上日期,然后就把那个略显颓色的都市日出送给了文朗。不多一会儿他看看表之后表示自己要先行离开了。我觉得自己终于解放了,于是摆出了最灿烂的表情说好走不送。他突然回头看着我说,“你再摆这张送鬼子的脸,我就在你这里住个十天半月的。”

吓得我只有期期艾艾的露出晚娘表情,送走瘟神时候在沙发上躺着休息。

迷迷糊糊的时候被敲门声惊醒。我连滚带爬的从沙发上下来跑去开门,脑袋里面还是糊的。开门就看到李燃的脸,吓了一大跳这是又来蹭饭的?

估计是我一脸警惕的样子太过明显,李燃突然就笑开了,“没找你蹭饭,文朗的衣服,他嘱咐我说千万要你手洗,干洗店都不许送。”

“嘿,他怎么知道我到时候还他的时候是不是手洗的,奇怪了。”文朗那个混蛋,临走前还不放过我。

“他说,他趁你出门的时候闻了你家洗衣液的味道。”他把带子往我手里一塞就转身走掉了,我觉得李燃肯定在笑,绝对的。

文朗你真是个变态,谁会跑去闻我家洗衣液什么味儿啊!我拿着一袋脏衣服无语凝咽,不会内裤也在里面吧?

☆、五、意外的发生

“那么,据盛开说让林翡嫉妒到不行的男人到底是哪一个?”饶雪赋忍不住好奇的问了一句。

我的回忆虽然事无巨细,但是却没有跟他讲的那么清楚。大致上只说了我怎么就一个人住,然后撞车的时候认得了谁,最后我被压迫了两天。理论上来说,我只说了个噱头,实实在在的东西却半句都没透露。看着一脸好奇的美人,我放下手里的空罐子,“你觉得是谁呢就是谁,我现在要回房间睡觉去了,饶大美人拜拜~”发完最后一个音我就闪人了,留下了那个还在疑惑的饶雪赋。

说是睡觉,但是我睡得着么。从抽屉里翻出那只很久都没用的手机,开机半天开不了的时候才意识到忘记充电,这下又得开始四处找充电器。乒乒乓乓好一阵之后,我把充电器找出来给手机插上了,看到后盖那条明显的划痕时就笑了。记忆这个东西,就是你本来以为你已经忘得干干净净了,突然给你来点儿线索思绪就像侦探一样开始狂奔起来,不解开所有的疑团不罢手那种,下场就是又得新一轮的遗忘。

好不容易呆坐了一个多小时鼓起了勇气开了手机,在屏幕亮起的时候又下意识的把翻盖合上了,接着就把手机放在桌子上了。还没转个身,手机就开始不停的震。鼓起勇气翻开一看,全是短信。然后也不免看到了作为桌面的那张照片。狠了狠心,一条短信也没看继续合上了。看样子今天游戏也没什么心情玩了,什么都是做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