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大概没几站,就看到了一间花店。奇哉怪也的不仅仅是它现在还没关门,更是因为它的名字。这个花店的名字,就叫“花”。没有多余的字眼,就一个宋体黑色的字在白色的招牌上,无需点缀也没有其他的图案,真是神奇的店。
门口布置也很简易,左右两排花架放在门口,最前方摆着一把白色的椅子和黑色的桌子,桌子上放着剪刀彩带玻璃纸和一些花泥。我推开那个略显精致的小栅栏走了进去,还有一只浑身黑色的猫趴在地上打盹。
“欢迎光临,请随意。”
手指在那些花上面流连的时候就听到了好听的声音,再抬头的时候发现店主站在了我的面前。美人算不上,但可以说好看,整个人散发出一种特殊的味道。最为别致的是她的头发,染得像彩虹一样的颜色还绑了个麻花辫甩在前面。
“有没有约瑟芬皇后?”我的手指停在勿忘我的时候还是抬了头,问出了这个问题。
“这个……很不巧,之前有少量的,不过被订完了。”那个店主不好意思的冲我笑笑,“要不然你再看看别的?”
“那……请问有没有那种紫黑紫黑的玫瑰,香气很浓郁的?”我拿手比划着大小给店主示意着。她了然的点点头,返身进去之后拿了那种花又出来,“你说的是这个,路易十四?”
我拿来一枝看了看,果然是之前文朗车子上面的那种花。那天把我送回医院之后他就很嫌弃似地把花带上去放在了我病房里窗台的花瓶上,还说要好好的看着这花,明天回家的时候也要一并带回去。不过现在也是枯萎了,我留了片花瓣夹在了书里存着。原来这花叫路易十四啊,以伟大的太阳王而命名。
“恩,就是这个,我要这个,帮我包起来。”
“你是第二个来买这个花的人,第一个还是我好友。”她掩着嘴笑了下,便走去那个小桌子处开始给我包花。
我好奇得很,“为什么没什么人买?”
“因为大家都不知道这种花,而且颜色是紫黑色的,所以也没见得有多少人喜欢。不过花语倒是浪漫。”店主把辫子甩到脑后,开始剪枝叶。
“哦?花语是什么?”我追问着店主,心脏加速跳动。
“我只钟情于你一个。”
☆、二十四、我只钟情于你(2)
听到这话之后我呆住了,只是按着自己扑腾扑腾开始狂跳的心脏。文朗永远都不把话挑明了说,虽然是懂的人懂,但也得是有心去懂的人才会花心思去明白那些沉默背后的暗语。这得多难,才能让别人知道对方的苦心。我不禁苦笑起来,他太含蓄,所以总被别人误解。人总是这样的,对着自己爱的人反而说不出想说的那些话。
见我没说话,对方有些疑惑,“怎么了?是不是有人送了这样的花给你所以现在给吓到了?”店主嘴角翘起的时候我看到了她脸上浅浅的酒窝,带着温柔。
“恩,一个又笨又蠢无可救药还总不把话说明白的人。”我昂着脑袋,看着完全黑下来的夜空里忽然冒出了几颗闪耀的星,心情顿时大好。
店主拿玻璃纸给我包好了那朵玫瑰之后递到我面前,我伸手准备翻包包掏钱她却摆了摆手说,“不收你钱了,反正我今天也终于知道你长什么样了。”她笑得真挚,不带半分虚假。我虽然疑惑但是突然就想通了,她肯定认得文朗。
“你认得文朗?”我接过那枝路易十四之后用力的嗅了嗅,香味瞬间就钻入了我的肺腑。
“恩。那个买路易十四的就是他,在我这里订约瑟芬皇后的也是他。”她偏了下脑袋,“他说是给他爱人订的,我当时就很好奇,是怎么样的人,才能让文朗把她挂在了心里。”说着,我看到了她脸上明显哀伤的神情。不是吧,她也喜欢文朗?
大概是我的表情太过疑惑,店主又捏了捏自己的脸重新展开了笑脸,“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我是沈晚,晚会的晚。我知道,你叫武城弦。”
晚会的晚,不就是晚上的晚吗?这个词组得真是特别。她肯定喜欢热闹多过于寂寥,但是现在她孤身一人倒是有些奇怪了。
“虽然你知道了,我还是想说一次,我叫武城弦,很高兴认识你,沈晚。”我伸过去的手被她握住,现在沈晚露出孩子气的表情开始打量着我,她一只手捉着我的手,另一只手的食指放在嘴唇上。
“看不出来,文朗会喜欢你。但是感情这回事,也自然不是看出来的。好吧,我承认我输给你了。”她给我拿了把椅子,我们两个人挨着坐得很近。沈晚又站了起来,“要不然我去冲壶茶给你拿点饼干吧?”
“我想你的饼干是手做的?”见对方点头之后我也点头,“那就不客气了,叨扰。”
沈晚往店子里去的时候还回头冲我笑了下,“你说不客气,还加上叨扰,这不是摆明了就在跟我客气?”
我一想也是,不过这姑娘居然还比我更能抠字眼。我笑了笑,就看着穿着米色百褶长裙飘然而至的她,端着玻璃茶壶和饼干。说实话,她整个人的味道散发于她流转的眼眸和她自身的气场,让我错觉她本不该只屈居于一个小小的花店。
沈晚倒了杯茶递来,茶香沁人心脾。我浅浅的喝了一口,满嘴的玫瑰香气,“也是你自制的?”她点头,递来饼干,我俩就着夜色边吃边聊。
她说,自己追过文朗,不过最后以失败告终。说到这里的时候沈晚苦笑,“你知道么,我甘愿以朋友的身份呆在他身边,纯粹是因为不甘心。不过,求而不得才是绅士的恋爱方式,不是吗?”她忽而又跟振作了似地笑了起来。
把自己比作绅士的姑娘也不多见,我其实还蛮好奇的,她怎么就那么喜欢文朗。待我这个问题问出去的时候,她好像是无奈,耸了下肩膀,“喜欢是没有理由的,不喜欢才理由多多。说不定我就因为他的笑,也许是因为某天天气很好,我就喜欢上他了。这个谁说得准呢?不过我倒是觉得,做恋人,他必定是不合格的;当朋友,倒是非常好的选择。”
“为什么?”我觉得沈晚很是厉害,讲话也颇有道理。而且她没有摆着一副过来人的架子,倒是跟朋友似地聊天。有时候看得太透也不是好事,我想她是个聪明人。
“他那个人,别扭得要死,从来不把话讲清楚。当恋人不把对方给气死?”她还转头跟我求证,“你难道没被他气到?”看到我点头之后沈晚倒是雀跃了,“你看吧,我就知道。”
“不过,作为朋友,他真的是没话说。只要是个女人、只要有点私心,都想把他占为己有。他真的是太好了,好到总让别人以为自己是他的唯一。怎么说,他又是个很疏离的人,即使他再好,他又不会做出越界的事情。”沈晚叹了口气,“当时我跟文朗的表白的时候他还吓了一跳,他说不想做耽误我的事情。而且,他觉得做朋友更适合我们,他不想让最后一个能谈心的人都变得患得患失像神经病一样。当然,最后一句是我自己悟出来的。”
沈晚说的一点都没错。恋爱里的人经常会变得不像自己,会易怒,爱哭,喜欢捕风捉影的瞎琢磨。男人女人都一样,跟他妈神经病似地。我从来不认为爱是理智而宽宏的,我倒觉得爱是疯狂、痛苦、压抑和占有欲。爱从来不跟理智沾边,因为它本就诞生于疯狂。圣经里的说过,“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妒忌,爱是不自夸,不张狂。”这些话适用于神爱世人,是大爱。而我这种爱,是男女之间的爱,是带着冲动和不可抑制的情愫。
我们俩聊了许久,什么都说。意外的是我发现她更能懂我。往往是我说了上半句,她则接了我想说的下半句。结果我们越聊越投机,倒是忘记了时间已经过了不少。
最后她起身,“今天遇到你很开心,我觉得我又多了个朋友。千万不要因为我曾经喜欢文朗你就不理我了,我觉得你比他更让我觉得投机。”
我笑着说,“怎么会,今天真是太巧了。没想到还能遇到你这样的人。你说了,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以后就多打扰了?”
沈晚叹了口气,“大概我下个月就不在这里了,不过还是可以电话或者邮件联系的。反正现在的通讯科技这么发达。真惆怅,刚刚得到了一个朋友马上又要面对分离。”
“你去哪?怎么就要走了?”我不自觉的就捉住了她的手。
“看你紧张的,不怕我留下来跟你抢文朗?”她笑着也搭上了我的手,我点头,沈晚倒是又笑了,“你还真诚实啊。那我就告诉你好了,下个月我要去米兰,结婚。”
“你这就结婚了?你多大啊?”虽然有些不礼貌,但是我还是问了出来。她倒是不介意,“22.怎么,你比我小吧?”
“恩,晚姐姐好。我比你小一岁。不过你不是不甘心,怎么这么快就要结婚了?难道你赌气要结婚的?”
沈晚失笑,“不甘心?不甘心又不能让文朗回心转意。我已经想了三个月,忘了三个月,所以我决定答应别人的求婚了。我倒是要让文朗看看,他拒绝我是件多么可惜的事情。”
说这话的时候,我看到沈晚眼睛里的光芒,不知道是不是被灯光照的。我想我一辈子都学不来她的风格,打从心底里羡慕。我握着她的手,“晚姐姐,祝你幸福。到时候我去米兰找你玩儿。”
“傻,我只是在米兰结婚。到时候是不是住那儿还不一定呢。不过,欢迎你带着文朗来玩儿。我还想好好的气他一下。”沈晚也反握着我的手,“不早了,我要打烊了。你也早点回去吧,免得家人担心。不过,千万不要跟文朗提今天我跟你说的事情,也别说你认得我,免得到时候我吓不到他了。”
我重重的点头,然后我们又说了会儿话就打算告辞。走之前沈晚叫住了我,“武城弦,喜欢他就把他给抓牢了,别扔了。他可是个很脆弱很没用的人,我又是个很软弱很放不下的人。我怕你扔了我会捡回来的,我不想让你讨厌我,我也不想让我讨厌我自己。”
☆、二十五、决心
回去之后我想了很久,我决定不再逃避了。找出手机跟李燃打了电话,跟他说下个星期三见面。他在那边思索了会儿便答应了。这样最好,咱们一刀两断。我也不缺你这个朋友,没爱就放手,何苦妨碍他去寻找属于他的东西。
最后因为脑子里乱得很于是点着台灯跟床上枯坐了一夜,我已然觉得自己要成佛了。结果早上听到鸟叫的时候跟打了鸡血似地冲下了楼去准备了早餐,吃完后就迅速上楼洗澡睡觉,顺便把房门反锁。我现在急需休息,要不然随时有挂掉的可能。
这一觉睡得极不安稳,虽然房间里的遮光帘子效果极好,但是我依旧是没能美美的睡饱。醒来的时候姿势极其诡谲:腰以上的部分垂到了床外,腰一下的部分还跟床上呆得好好的。幸好我半个身子已经摔了下来,所以也没觉得自己傻到哪里去了。索性整个人都坐在了地板上迷迷糊糊的摸索着闹钟,揉着眼睛看时间。
你看,人世间就是不让你如意。本来想好好睡到死,结果还要你醒来。我无奈的叹了口气,决定整理下下个星期三摊牌用词,我不能再被对方强大的气场压倒。
演练了几遍台词之后我就去听《里表ラバーズ》去了。还没听到几遍就听到了疯狂的敲门声,我忙不迭的跑去开门之后看到了文朗。他一脸不耐的表情盯着我,“你在听什么啊叽叽喳喳的,吵死了!”
“歌。”我靠在门框上打量着文朗,“果果呢?”
“在吃饭!现在都在楼下吃饭,我刚回来,就听到你这边叽叽喳喳的放歌。”他扬了扬手里的文件,“我等下要跟我妈和叔叔申请下,把你搞来公司上班,我真是看不惯你每天在家里的鬼样。”
我心里暗说不好,伸手抱着他的胳膊谄媚道,“不要这样嘛,我以后跟你在家里端茶送水总可以吧?”
这样说话他似乎是比较受用一点,我看着文朗的眉头平了下去,“走了,下去吃饭。”说着把文件随便的往我床上一扔,就拽着我下楼了。
你看你看,这日子多好。虽然都没有说破,但是这就是生活。
终于到星期三的时候我拆了一整包*糖吃了用来解压,想到摊牌就觉得从脚底都能生出寒气。不知道是底气不足还是因为我对他总有种心生愧疚的感觉,反正开车在路上挪的时候都觉得手在发抖。我用力嚼碎了口里的*糖勉强转移了注意,心想自己已然是没出息成这样了,等下到底是怎么去开这个口。
敲门的时候我其实有在悄悄的跺脚缓解情绪,心里默念着不要开门不要开门不要开门。可是事与愿违,门还是开了,终究还是要面对了。我看着面前那张熟悉的脸,真觉得恍若隔世。虽然我没有死一次重生,但是也觉得是前世的事情了。
我还*的伸出了手说了句,“嘿,好久不见。”说完之后,我在心里就响亮的扇了自己一个巴掌。
“恩,好久不见。”对方居然还认真的回应我,大概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吧?
李燃示意我进来,我本来打算赶快在门口讲完然后拔腿就跑的计划还是失策了,于是只能乖乖的进门换鞋,然后去沙发落座,等着主人给我尽地主之谊奉茶之后再例行客套几句,接着说完正事就走。
本来很舒适的沙发此刻让我坐立不安,看到他忙进忙出就是不跟我说话的模样也终于还是忍不住了,“李燃,我有话要说。”
“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