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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翠烟霏暖 佚名 5021 字 4个月前

他却依旧只是看着我,唇边忽然浮起一抹若有似无的笑,良久,幽幽答道:“哦?既然如此,那本公子出价五百两。”语毕,从腰间掏出一沓银票。

我倒抽一口凉气,看来今晚凶多吉少啊。

本来这个李员外看上去傻愣愣的很是好骗,却不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妈妈接了银票,翻来覆去地数,笑得合不拢嘴,应承着:“楚公子既如此大方,妙双今日定是归您所有!”

她一边说,还一边一个劲儿地冲我使眼色,大意是说:遇到如此好的金主,你如何还傻愣着跟根木头一样啊?

应该立即摆出风情万种、千娇百媚、任君采撷、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姿态来呀!你丫是想让我下不了台面是吧!你若是今日不做楚公子的鱼肉,明儿个也会被我碎尸万段!

我还傻在那里,楚公子已经飞快地收了他横亘在李员外身前的剑,道了句“承让”,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我这块木头扛到了醉芳阁。

我听到身后“碰——”地一声长响,估摸着这大概是李员外轰然倒地的声音。他纹丝不动地杵在那里半晌,如今解了禁锢,自然可以摆出最本能的反应了。呃……他可能大概或许被吓晕了。

楚妖孽将我安置在凳子上,他自己亦是不紧不慢地隔了圆桌,坐在了我的对面。他嘴角微勾,狭长漂亮的眼睛不动声色地看看我,然后看看桌上的茶杯,又看回我。

我明白了意思,谄笑道:“如此良辰美景,喝茶多不应景,不如妙双陪公子喝酒,如何?”

他扬唇一笑,唤了小厮,吩咐道:“上十盅上好的竹叶青,再炒几个拿手小菜来。”

我悬着的心这才落下半分。本姑娘其它的本领没有,喝酒倒是千杯不醉。只等将这楚公子灌得人事不省,然后胡乱摆出个春色旖旎的假像,如此便可暗度陈仓了。

他既应承了要喝酒,那么我已经胜了八分。

小厮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已经端上几碟精致的下酒菜。我替他斟了酒,道:“这第一杯,妙双先敬楚公子,‘酒者,天之美禄’,能与公子一齐品酒,实在是妙双的福分。”我仰头,一饮而尽,将酒杯倒扣亮与他看。

他优雅地端了杯子,却不喝,只是在手里把玩,道:“纵是有福之人,不择其香、不辨其味、不思其品、不探其趣、只顾牛饮,亦是对酒的一种糟蹋。”

早先才羞辱过我,现在又说我是牛!你才是牛呢,你全家都是牛!

算了,看在你手里那把宝剑的面子上,本小姐暂且不同你计较。

当然,我也是计较不过那把锃亮的宝剑的,好汉不吃眼前亏,我急忙敛了神色,继续谄笑:“妙双以为‘酒逢知己千杯少’,人身在世,自是难得胡涂。不探其趣、不思其品自是有失风雅。可是,李太白也是在醉酒之后,才写出‘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佳句来的。难道能说‘今朝有酒今朝醉’不是另一种豪迈?”

他不答话,只是原本散漫的目光有了焦点,定定地看着我,仰头便将杯中的酒喝尽了。我又为他斟了一杯,他问:“这杯酒又是为了什么?”

“为了‘今朝有酒今朝醉’。”

他眼皮也未曾抬一下,又是一饮而尽。我得寸进尺,一连又成功地灌了他几十杯。到了最后,我敬酒的理由也都用完了,只说:“这一杯,为了你的这把宝剑。”

他有些迷糊了,只说:“今天早些时候倒是有个姑娘夸过我这把剑。莫说,她同你倒还有几分相似。”说完,又将酒喝了个干净。

我喃喃道:“当然相似,而且还是十二分的相似。”

他醉眼迷离地望着我,问了句:“十二分?”一个“分”字尚未完全脱口,就猛地一栽,头磕在了桌子上,不省人事了。我伸手去拍他,“楚公子——楚公子?”却没有半点反应。

我收回了手,哎……终于醉了。其实他亦算是个灌不满的无底洞,只是道行比起我来,还是差了那么一点儿的。

我走到他身边,凑近他耳根,得意忘形地说:“楚公子,其实‘今朝有酒今朝醉’、‘莫使金樽空对月’这些鬼话都是本姑娘编来骗你的。只有把你灌醉,我才能脱身啊。偏偏你还都信。”

他的眼皮抬了抬,终又垂了下去,明天一觉醒来,该是什么都不会记得吧。

我艰难地抽出他的一只手搭在自己的肩上,折腾了许久,才将他弄到了床上。呃,这样还不够,应该象征性地将他的衣衫褪下来半分。于是,我俯身去解他的衣带。刚一落手,却被他翻身压在了身下。

他凑近我的脸,挑眉:“怎么?姑娘想同我酒后乱性?”

我愣在那里,半晌才问:“你不是醉了吗?”

他弄得我动弹不得,凑近我的耳根,温热的气息喷洒在我的脖子上,幽幽地说:“其实我也就是装装骗着你玩儿。因为只有装醉,才能抓住你的狐狸尾巴啊。偏偏你还就上当。”

他抬了头,好笑地看着我。我一时气结,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忽然觉得气氛尴尬,便问:“你要做什么?”

他眼波流转,邪魅一笑:“姑娘以为呢?”他禁锢了我的头,寻得一个角度,眼看就要吻下来了,看到我眼角的泪,又生生愣在那里。

就这样僵持了几秒,他忽地神色一转,拉了我起来,收了戏谑的神色,道:“这么快便寻到这里来了。看来我们要换个地方了。”

☆、chapter3.0

他忽然将我携在怀里,从窗户跳了出来,又跃上了屋顶,他的脚步极快,仿若凌空一般。他的轻功竟也这么好,若不是个色胚,倒还算得上是个才色双殊的翩翩公子。

我正想着,他却已经在一处树林子里落了脚。他说:“丫头,前面城镇还远着,今夜便在这里歇息吧。”

“干嘛无缘无故将我掳来这里,我可不想同你一起被狼吃掉。”

“哦?我还以为你想离开弦歌坊,看来是我会错了意。”他顿了顿:“本公子再将你送回去?”

我真是被他弄昏了头,连自己已经逃出了弦歌坊这等大事,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经他一提醒,我一时欣喜忘形,抓了他的手,不可置信地问:“我真的出来了?我不是在做梦吧……”

他无奈地挑了挑眉,费力地将自己的手抽了出来,道:“自然是出来了。”

我忽然觉得很不对头,我同他素不相识,他救我作甚,遂敛了神色,道:“你干嘛救我出来?有什么目的?”

他不答话,只是玩味地看着我。

我被他看得发怵,又想起刚刚在弦歌坊发生的事情,这才忆起他的本行是个嫖客。忙篡紧了自己的衣服,往后退了老远,寻了个干燥的地方坐了下来。

他见我神色凄凄,只是好笑,笑完了就提了步子向林子深处去了。我急了,难道他要将我一个人扔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树林子里喂狼?忙追了上去:“喂……你去哪里?”

他停下脚步回过头来,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觉得他整个人紧绷在了一起,一时间我也有稍许紧张。他开了口,声音既轻又缓:“你背后一直跟着的那人是谁?”

我愣在了那里,鸡皮疙瘩沿着我的脚后跟迅速地向上攀爬。

月亮隐进了云里,地上婆娑的树影也在一瞬间消失不见,林子里很安静,安静得过了头。我忽然想起了桃子姐给我讲过的女鬼,她们最喜欢深夜在荒郊野外游走,专挑落单的年轻女子来吃。

我惨叫一声,猛地扑到眼前这唯一男子的怀里。他的声音幽幽地有些诡异,就响在我的耳边:“红裙子、长头发、没穿鞋,你认识她吗?”

我浑身一个激灵,费力地踮着脚尖,只是楼紧他的脖子,恨不得藏进他的袍子里,吓得差点哭了出来。

过了很久,身后却没有半分动静;月亮也重新露出了脸,温柔和煦地将银辉铺撒。

我抱着的这个男人却筛糠一般地抖了起来,我忽然明白过来,才没有什么夺命女鬼,爱骗人的讨厌鬼倒是有一只!我一把将他推开,他站都没站稳,就放肆大笑起来。

一日之内竟被他耍了三次,我已经出离愤怒了!若是我会一丁点儿功夫,我也会同他拼个鱼死网破!我妙双虽是个女子,却也不是这般好欺负!今日不是他死,就是他亡!

可残忍的现实却是我不会功夫。

俗话说的好,士可辱不可杀,保住小命比什么都重要。于是我瞪了他一眼以示谴责,然后转身走了回去。我决定再不和他说话了。

他抱了一团干树枝过来,远远地生了火。见我没有过去的意思,他就在那头嚷:“我听说女鬼最喜欢挑落单的姑娘吃了。她们披散着头发、脸色苍白、唇角还留着血。若是见到你,就会伸出獠牙,咬断你的脖子,将你的血吸干。然后剥下你的皮,再将你弃尸荒野,让狼将你叼走。”。

我越听越害怕,抱了膝盖,将头埋在里面。我就是真的被吓死,真的被女鬼吃掉,我也不会同你投降的。

我正在瑟瑟发抖,忽觉得肩上一重,一个激灵站起身来。却忽然间天旋地转,待我弄清楚了,才发现自己被那个讨厌鬼扛在了肩上!

“你放我下来!”我一边嚷,一边挣扎着去捶他的背,却没有收到任何成效。一时间之所有的委屈害怕都涌上心口,我鼻子一酸,便哭了出来。

他见我哭,亦是惊慌失措,只是将我安置在火堆边,自己坐在了旁边,安慰道:“对不起,我不该吓唬你……我……我会功夫,那女鬼打不过我的。你不要怕啊……”

他显然没有安慰过人,表情该怎么摆、手该怎么放,似乎都让他伤透脑筋。我看着他滑稽僵硬的样子,一时之间,竟觉得分外好笑。

他见我不哭了,便轻声说:“你睡吧,我负责将女鬼一类的东西弄走……”或许是他好听的声音里带些蛊惑的味道,或许是自己真的很累了,刚一闭上眼睛,便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清晨。我坐起身来,却觉得身上有什么东西滑了下去,定睛一看,才发现是那个讨厌鬼的外衣。

“到底是个流连烟花巷的专业嫖客,很清楚如何讨女孩子欢心嘛。”我一边说,一边抬手将袍子扔还与他。

他接了袍子,眉头一挑:“我不过是好心照顾流浪的小动物罢了,你不要误会。”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忽视无耻的流氓。我,什么也没有听见。

出了树林,便到了于潜。此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站在城门下,我觉得我又活了过来。也是时候同他分道扬镳了,于是礼貌地福了福身子,道:“多谢公子将我从勾栏院里救出来,我们就此别过,后会无期。”

刚欲转身走掉,他却伸手将我给捞了回来。我不解地看着他,难道还有什么其它的事情吗?

我们两个天生八字不合、五行犯冲,摆在一起就会风水惊变,呆在一块就会人神共愤,实在应该早早分开。

“一起吃个晚饭,等你吃饱了,脑子稍微能用了,再决定要不要同我后会无期。”他眨巴着眼睛看着我,我一向对美色没什么防御力,对晚餐就更没有防御力了,何况还是在饿了将近一天的情况下!

但是,我是非常有骨气的,正所谓晚餐不能移,美色不能屈。于是我豪迈地问他:“我看起来像是那种为了一顿饭就放弃自己原则的人吗?”

他没有回答,皱着眉头上下打量了我一通,然后悠悠地转身走了。

我不经意地摸了摸自己的兜,这才如梦初醒。昨夜糊里胡涂地被救了出来,自然没有带一个铜板。我急忙去追他,“喂——我是,我就是没有原则的人!”

我们随便找了个小摊,要了阳春面。他问我:“你接下来打算做什么?”

我瘪了瘪嘴,说:“做什么都好啊。”

说完,我就大口吃着面。

弦歌坊外面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鲜活的,就连最普通的面,都分外香甜。

他迟疑了一下,缓缓道:“那么——做我的娘子可好?”

我噗地一声将刚喝下口的面汤全喷了出来。

他自然没有被喷到,在我身子前倾的那个瞬间,他就已经预料到了即将发生什么,并且恰到好处地退到了一边。可见,他不但功夫了得,而且神机妙算。

我愣愣地看着他,他却忽然从腰间摸出一个坠子,那是一块泪滴状的石头,暗红色,上面精细地雕了一只鸾鸟。不见得有多值钱,但对我来说,却是不可替代的。

那坠子原先一直安分地挂在我的脖子上,从不离身。若说这世上有什么东西值得我去拼命的,也只有这块石头了。

他举着那块石头,轻轻地说:“看你的表情,我就知道我拿对了东西。我不是征求你的同意,而是在命令你,暂且做我的娘子。”

后来我才弄清楚,他所说的“娘子”其实省略了一个定语,而这个定语是至关重要的,他故意省略,无非是想看看我的喷饭表演。他这个人的确有令人发指的恶趣味。

“什么?名义上的娘子?怎么不早说?”

“你这是遗憾的表情吗?”

“我的确遗憾……我最大的遗憾就是遇上你!”

“娘子,你这么说,夫君我可是会伤心的。”

“……”

一连向东行了好几日。我将他的话东拼西凑,才弄清楚了这个讨厌鬼的底细。

他的全名叫楚殇,是个酒贩子。此行,便是要去明州玉溪坛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