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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翠烟霏暖 佚名 5015 字 4个月前

供货的那厮却是个古怪人,他只将酒卖与特定的几人,美其名曰:特约经销。楚殇自然没能拿到经销权,但他这人却是个偏执狂,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是处心积虑、机关算尽。

他摸清了一个玉溪坛合伙人的底细,决定假扮他,去明州提货。

本姑娘便不幸成为了他骗人的帮凶,可是他却说,我当他的帮凶还完全不够格,我充其量就能算个道具,而且还是个捡剩了没人要的道具。

我就在心里头辩驳,那我也是天底下最有脑子的道具,等我将我的石头偷出来,难免我不将你的老底捅破,让你一辈子都贩不到好酒,我要让你因为小看了自己的道具而后悔一辈子!

于是,这一路上我潜入他的房间许多次。为什么要潜入许多次呢?我觊觎他的美色?怎么可能?主要是他将我的石头藏得太隐秘了,我一直没能找到。所以我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chapter4.0

今夜,月黑风高,我觉得是个作案的好机会。于是,蹑手蹑脚地推开隔壁的房门,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我的石头!

我正在摸索着,却忽然听到一个冷冽如泉的声音:“什么人?”,下一刻,我已经被他钳制住手脚,抵在了桌子上。

“划——”地一声长响,灯就被隔空点燃了,一室之间,灯火通明。

我一边嚷:“是我!你放手!”,一边吃力地扭头去看,不看还好,这一看却将我吓了个半死。

这哪里是楚殇啊?明明是那个打马而过,翩若谪仙的白衣公子!

此时,他只着了内衫,松松垮垮的领口,露出大片肌肤。

我转头的那个瞬间,他也怔住了,宛若明镜的眸子里起了波澜,松了束缚我的手,用不确定的语气唤我:“旖杉……”

我并不十分清楚“旖杉”是什么意思,那是一种树,还是一件衣服?

但我却趁着他怔忪的瞬间,飞快地逃了出来。

回到房间以后,我万分懊悔。

这客栈也怪讨厌的,硬是将每个房间都修成了一个样子,平白着欺负我种方向感不好的人嘛。

我本来可以穿最美的衣服,婷婷走过他的屋前,他会刚巧从房间里出来。我不经意地撞上凝神听雨的他,然后慌慌张张地翩然离开。

等他回过神来,我便早已悄然消失在这一片烟雨中,他俯身,拾起一块锦帕,帕上娟娟地绣着一行字:天不绝人愿,故使侬见郎。

他会疑心自己遇见了传说中的狐仙,然后辗转寻觅,最终在这杏花烟雨、莺歌恰恰的江南,发现我就站在他的身后,巧笑倩兮地看着他。

相看好处却无言,这便是所有缠绵悱恻的爱情的开端。

可是——不可能了,若是他记得我,一定也会认为我是个傻里傻气、呆头呆脑的女贼。

若是他不记得我,刚刚幻想的一切也不可能发生——因为我从来不知道要如何才能摆出娉婷的姿态,身上更不会平白无故地多出一块与我气质毫不相符的锦帕来。

一切就会同我第一次见到他一般:他浸入我的心,我却未入他的眼。

很多年以后,孑然一身的我便会在人潮拥挤的街头与他擦肩而过,我望着他们一家三口渐行渐远的背影,嘴角就浮上了一抹苍白的微笑。而他,从来不知道曾经有个女子为了他肝肠寸断、红颜白首……

大概是我这悲情女主的戏入得太深,竟然连楚殇走进屋子里来也不知道。这时,天已经亮了。他皱着眉头,俯身打量我一番,说:“喂——我今儿个还没开始欺负你吧,你如何就摆出一副苦瓜脸啊?”

我正伤心着,自然没空理他,便侧了个身,将头埋到被子里。

可他讨厌的声音还是穿过被子,钻进我的耳朵:“这几天一入夜,便一直有只耗子偷偷摸摸地来我的房间翻箱倒柜。可是昨夜,却安静得紧,本公子倒有些不习惯了,连睡都没睡好。妙双,你说这只耗子是怎么了?”

我算是听出来了,什么耗子不耗子的,他说的耗子便是一个既失败又倒霉的女贼,本姑娘我是也!

我说他这么好的功夫怎么会睡觉一点警惕性也没有。想来他早就清楚了我的小算盘,却一次也不戳破。

每天他在床上悠闲自得地躺着,便听得我在他房间里翻箱倒柜地忙得累死要活。

他是料定了我偷不到那块石头,所以我翻得越起劲,他睡得便越安稳!我很生气,生气他明明知道我会无功而返,却不阻止我一下,还让我浪费了这么多宝贵的睡眠时间!

难道他就不能起来知会我一声:喂……我已经把东西藏到一个你找不到的地方了,你就别白忙活了,回去洗洗睡吧。

我一把掀了被子,坐起身来,嚷道:“你既知道有耗子,为什么不干脆把它捉起来?”

他仰头想了一想,缓缓地说:“我这不是害怕戳伤了那只耗子的自尊心么。你说它当一耗子还当得这么失败,我怎么忍心抓住它让它难堪?”

我想了一想,觉得他的考虑也是有道理的,但这依旧不能让我原谅他,于是我说:“那你就不能委婉的告诉那只耗子,它已经被你发现了,可以回去洗洗睡了?”

“其实我已经委婉过许多回了,譬如我会忽然鼾声大作,或者梦呓……但它似乎是一只脑子不太灵光的耗子,一直没能收到我的讯号。”

天地良心,他的这个讯号也太微弱了,要是能收到,脑子才不正常呢!

他见我不说话,又补充道:“这不,我实在没有办法了,便编出耗子的故事来警示她,只为了告诉她一句话。”

我抬了眼:“什么话?”

“偷海无涯,回头睡觉!”

刚一说完,他就悠悠地推门出去了,剩我一个人在房间里思考,思考那只耗子最后有没有被他伤到自尊心,或者说,那只耗子到底还有没有自尊心。

后来,我实在想不清楚了,就换了一个问题继续思考:到底是“直接挑明”有益那只耗子的身心健康呢,还是像他这样“指桑骂槐”会更好一些。

我终于没能想出个所以然来,却完全放弃了要把石头偷出来的这个念头。我的道行太浅薄,若是不养/精蓄锐,是斗不过那个千年老妖怪的。

在房间里吃过早餐,我们便离开了那间客栈。我走的时候,并没有再见到那位白衣公子。

我与楚殇一人一骑,打马缓缓走过街市。这是一条水街,中间是河,两岸是街。水不深也不宽,隔着迷蒙的雨雾,隐隐绰绰地能见到对岸的杨柳。

因为是清晨,所以格外静,马蹄达达地踏在青石板铺就的路上,踩碎了所有忧愁与阴郁。

“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大抵就是如此了。

楚殇说,就连我这个丑八怪,摆在这天青色的江南里也能变成美人。他说这话的时候,眼底沁满了笑,如一朵粉姹的桃花翩然盛开。

于是我说:“楚殇,你倒是长得顶好看。若是摆在这江南里,更是美得能滴*来。”我顿了顿,假装没见到他变青的脸,用甜得发腻的声音继续说,“真真是个娇滴滴的小娘子。”楚殇的确是好看,但是并不像女人,他拔剑时的凛冽气势是十个男子也敌不过的。

我这么说,无非是逞口舌之快罢了。谁让他那么小气,就连夸我,也要先将我贬成“丑八怪”。

楚殇的脸色很快就恢复如常了,他气定神闲地勾出一个笑,说:“你是在说本公子没有男人味吗?你胯下的那匹马性子倒是挺烈,你似乎忘了,他只听我的指挥。”

他又在威胁我了。偏偏我还不得不受他的威胁。这匹马本就不太愿意被我骑。它马/眼看人低,欺负我这个初学者,刚开始的时候,怎么也不肯听我的话,将我颠得七荤八素、南北不分。

偏偏楚殇摸了它的马额头以后,就万分听话了。所以我一直疑心这是一匹母马,而且它还觊觎着楚殇的美色。

但是我不敢说,我怎么敢忤逆楚殇楚大公子呢?连马都给他撑腰,我自然只有被欺负的份了。

但这一事件却让我茅塞顿开:楚殇我是斗不过了,但是我可以从侧面下手,最直接的侧面自然就是楚殇的小黑马。

于是我在他的马饲料里掺了许多泻药。你不是想早早到明州吗?本姑娘就拖死你,害你赚不到钱。

泻药的药效果然很强大。第二天,楚殇的小黑马就变得异常矫情。它几乎是一边跳舞,一边在走。途中,还变换了许多种舞步——猫步、螃蟹步、蜘蛛步、蝴蝶步——硬是将我们不可一世的楚公子颠得心肝脾肺肾都快吐出来了。

我勒紧了缰绳,悠悠地走在后面,惬意地看着他的小黑马生生将一条笔直的路扭成麻花状。

我正笑得得瑟,却发现楚公子回了头,意味不明的看着我,我的笑一下子就僵在了脸上。

“你看我作甚,这事可跟我没关系……”

他却忽然将马背一拍,借力蹬起身来,凌空向后一翻,还未等我反应,他就已经稳稳当当地落在了我的马上。

他的声音就在响在我的耳后:“我有说这件事和你有关吗?”

我气得都快把自己的舌头给咬掉了,自己这分明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哎……连撒谎都不会,我的战斗力太低了。

我抬眼,这才发现楚殇的小黑马已经跑得没了影,便嚷:“你坐在我的马上干什么?快去把你的马弄回来,它要跑了!”

楚殇却回答的不急不缓:“随它去吧,这里不是还有一匹嘛。”

我悔得肠子都青了,难道他要抢我的马,让我一个姑娘家走路?虽然我是个道具,但也不能这么虐待吧。

我终于知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是什么滋味了。好吧,我认命!与其让他赶我下马,不如我自己下。

“放我下去吧……”我垂着眼,无精打采地说。

他愣了一会儿,显然没能明白我的意思。于是我补充:“与其让你赶我下去,不如我自己下去。反正这马也只听你的话……”

他眼波一转,忽然大笑起来:“一般夫妻都是共乘一骑的。娘子不必害羞……”

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此时我的脸一定成了一只红彤彤的大灯笼。

我终于知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是什么滋味了。我只搬了一次石头,却生生将自己砸死了两次。

☆、chapter5.0

被楚殇一路折腾,我竟然还活着到了明州,我不得不佩服自己顽强的生命力。

楚殇在前边牵马,我坐在马上,旁人看来,还真会以为我们是一对恩爱的中年夫妻。

我仔细瞧着身上的花布衣服,觉得万分别扭,这根本就不是我的品位嘛,连闻着都像老太太。

抬眼再瞧楚殇,他倒是一袭黑衣,再普通正常不过了,却还是被他穿出了玉树临风的味道。

虽然他此时已经戴上了人皮面具,再不能吸引娇俏小娘子的目光了,却还是有路人对他侧目。风流的人再如何也还是可以风流的啊。

楚殇正忙着问路,我则坐在马上研究那些指路大婶的表情:那些大婶一见到楚殇就“与君指路双垂泪,恨不相逢未嫁时”,硬是将我们华夏民族乐于助人的传统美德发挥得淋漓尽致。

当然,她们对于我这个拿不出场面的“结发妻子”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她们越是对楚殇青眼有加,对我就越是白眼相向。

但我丝毫不以为意,若是白眼能杀人的话,我兴许已经死了许些回了。这一路上偷偷瞧楚殇的娇俏小娘子哪一个不对我施以白眼?

我可以自豪地说,在众多白眼的浇灌下,本姑娘已经练成了白眼不坏神功。所以,这几位大婶的白眼我也就都欣欣然地大方受下了。

我还在夸奖着楚殇很有大婶缘,“玉溪坛”几个剥落的烫金大字就已经出现在了我眼前。这是一座古宅,在繁华的明州城中并不十分起眼。绕墙古树、斑驳院墙,另有一番滋味。

楚殇扣了门,有丫鬟出来问过名姓,接着就将我们领进了院子。另有小厮替我们将马牵去了后院。

我本以为玉溪坛的主事一定是个脾气古怪的老头,不想出来的却是个和气的老太。她穿一身赭色的袍子,拄着拐杖,在一个丫鬟的搀扶下缓缓向我们走来。虽是个双鬓斑白的老人,却精神矍铄。

“原来是临安的郭忘忧郭先生来了啊……真是有失远迎……”

“卢老太客气了,是在下没有早些通报,来得唐突了些……”楚殇一本正经地答着。

卢老太走过来,单手握住我的手:“郭夫人也来了啊。”她转过脸笑吟吟地对身旁的丫鬟说:“你瞧这小两口感情好的,每次过来进货,都要一齐来……”

我艰难地扯开嘴角,附和地笑。我和楚殇感情真是好啊,真是好。

卢老太将我们引进大厅,请我们坐下,问:“郭先生这次要些什么酒?”

“一切照旧就好。”楚殇本着少说少错的原则,答得很谨慎。

“五十坛天山雪花白,三百坛丽水五花酿,可对?”

“卢老太好记性,正是。”

我隐约见到那老太笑容一敛,但只是一瞬。

我估摸着是她将楚殇的话曲解为:卢老太您岁数虽然大了,记性却是极好的。而老女人一旦想到自己的年岁,悲从中来,表情不对也是情有可原的。

我未多加在意,继续安分地演着郭夫人这个角色。殊不知这么一个细微的表情,便葬送了我未来的自由。

“郭先生一路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