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苦恼(上)
我是个绝对的强者,所以我爱上的人一定不能比我弱。
开门而进的松本优被童皓雪洒了一头彩色的纸雪花,都快要把他湮没了,松本优无奈的抬头看着坐在梯子上的童皓雪,她只笑了笑,然後把馀下的半箱的纸雪花洒下去。
「欢迎你回家喔!」她愉快的跳下,而松本优手忙脚乱的接着她,两人双双的倒在地上,童皓雪笑得像个小孩一样,赖着松本优不放,「很棒喔,还是最喜欢优了。」
「你可重了。」他一脸嫌弃的看着童皓雪,又道:「你真的越来越胖了,让你吃……继续吃……」嘴上是这样抱怨来着,但还是心甘情愿让童皓雪把自己压着。
松本优的脸颊被童皓雪狠狠的掐着,「对啊──,不知道人肉好吃吗?」她抓着他的手,用力一咬,咬出个印子出来了。
「痛啊!痛啊!」几经辛苦才把自己宝贝的手给收回来,他问道:「你到底做了什麽?害他们好像很讨厌我的样子。」
她移开目光,回答:「只是去泼妇骂街而已。」然後松本优宠爱的揉了揉她的头发,「你啊……」
***
那一天,可以说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妮娜很早就回到了新的协会大楼,林林种种的麻烦接种而来,显然还有一大班人不太认同他们接管前魔女会议。
而童皓雪比她更早。
她坐在妮娜的办公桌上,一下有一下没的翻着文件,看到她出现後,依然没有停下这无聊的动作。
妮娜像找到意外惊喜的一样,像过往一样,愉快的走过去,「雪,你回来了吗?」
「回来,这里不是我的家,我算不上回来,我只是有一些东西要还给你们而已。」她一扬手,一大堆被松本优评为危险物品的东西,随着一条在空中出现的裂缝而掉落,直到最後一件都落下时,童皓雪才坐直起来。
这堆东西隔开了她和她的距离,妮娜急着解释:「我们……,我们只是看不过眼……」但又想不出好的理由,就是现在这种状况。
「你知道的,我不喜欢别人打扰我的决定,你们这样的行为,跟直接挑衅我没有分别,如果你想试,我不觉得你有这样的能力承担。」单手支撑着头的童皓雪看起来一点压力也没有,
「我不明白了,我们才是你的拍档,你把我们打包送到亦雅风那里,然後你告诉我,我们背叛了你,这不公平。」她严肃的说道,不快的踼一踼眼前的物品,又道:「这就是你的决定,为什麽不问问我们?我们想这样吗?」
相对於妮娜的不愤,童皓雪看起上来冷静多了,「对,我错了,我信错了我们的关系,当她邀请你的时候,你有没有用多一秒去想过我?最後打电话来的是亦雅风,为什麽?因为你不愿意亲口告诉我,我要和你的敌人去做朋友了,对不起?」
「当她撒谎的时候,你们的眼睛是瞎了吗?被下迷药了吗?怪我?我干嘛去了?给你们当红娘了?」几年间忍着的话一次过都说出来了,「你怎样就不怪亦雅风呢?」
妮娜理亏,因为亦雅风已经是他们的朋友,所以他们也没有责怪过她,也以为童皓雪已经原谅了这个双胞胎的妹妹,但现在看起上来,并不一样。
「当我快死的时候,你们去哪了?」她真心的问,并不是讽剌,「你们有了亦雅风,我一点也不在意,但是优是我唯一拥有的,你们若是伤害他一分一毫,你们就准备好自己的棺材吧。」
童皓雪光明正大的从门口离开,越过被打击了的妮娜,连一眼也没有看过,那堆无用的东西在她离开後便化成灰尘了,其後,妮娜通知其他人别再做这样幼稚的行为,对童皓雪的好感,又有一点下降了,毕竟一追再追,是会累的。
其实失去了童皓雪,也不代表什麽,只是一个曾经的朋友不是吗?
但是蓝不这样想。
***
从很久以前开始,那两个人就是好朋友。
蓝见证着她,由一个人,变为另一个人,再变成现在的样子,妮娜不明白是正常的,童皓雪从亦雅风那里得来的伤,比他们想像中的多,她笑着去赶他们的时候,其实比谁都哭得惨。
在她出现过的第二天,蓝约了童皓雪出来,回到两个人熟悉的地方,经常开战的地方。
而童皓雪比他更早到。
若说以前的童皓雪有种魔女的美,充满着神秘感,现在的她,就像小家碧玉一样,普通的白色上衣,杏色的七分裤,米白色的帆布球鞋,坐在大石上,看见他来到後,便一扬手,像以前一样。
他坐在另一块石上,想着,果然妮娜十分抗拒这个童皓雪,她的童皓雪,是天下第一的魔女,是谁也追不上的人,现在看童皓雪,就像见到一个普通人一样,也难懂妮娜会不高兴,但蓝知道,童皓雪本来就不爱出什麽风头,连被同学留意了,也想办法逃。
「如果你对我和对妮娜一样心平气和就好了。」他叹,昨天的事也略有耳闻,「如果你想得到同样对待的话,也可以。」她回答。
「她把你当偶像的,偶像被某人抢走了,自然会有火气。」其实蓝并没有要成为调和剂,但他私下和童皓雪还是好朋友,怎麽说也不想两人的关系弄得那麽差。
但是童皓雪回答:「也就代表,我不当这个偶像了吧。」她稍稍停了一停,又接话:「我累了,我现在想的是,倒不如当初不让你们知道我没死,总好过人没有死成,你们却成了恨。」
「她……」
「我知道的,是我让你们有了罪恶感,对不对?其实你不如转告他们,他们真的想太多了,合则来不合则去,这点道理我还是明白的。」她无奈的摊手,蓝也知道自己无法说服她。
即使是这样,蓝还是有不能释怀的地方:「但是你和他,还没有结婚。」童皓雪的身体明显的抖了抖,「……果然是我最好的朋友吗?」
「不难猜吧,如果你们直式的结婚了,我们也无话可说,说不定也会倒转头去祝福你们,但是你偏偏没有。」
她想了一会,却不知道自己的烦恼,是这样容易被看出来的。
☆、第二十五章-苦恼(下)
童皓雪是个聪明的人,如果她走进了一个迷宫,只会把墙一道一道打破,开出一条属於自己的路。
一个人可以毫无计划的进行自己的人生,但是不可以没有目的的活下去。
如果生活开始变得无聊,就得为自己找点乐子,只可惜童皓雪就是那种坐著也会招惹麻烦的体质。
当这个名为郭良的男子出现在她回家的路上时,她就知道自己再一次惹上麻烦,而且比起之前的麻烦,还要来得危险。
对方一早站在森林的出口,好像早知道她会出现在那里一样,像前石像一样站著,即使是见到她以後,依然是没有什麽动静,而她并不打算要绕路,因为她回家的路只有一条。
「有事?」她提问。
「知道恶魔之子吗?」很普通的问道,但藏不著他眼中闪过一丝的惊讶,微皱的眉头现出他的心内,一秒之间,她就知道了,他和妮娜是一样的,对这样平凡的自己感到不满。
她回答:「没有兴趣。」
「我不这样觉得喔,」他从外套的内袋中取出一支小巧的笛子,上面刻著暗红色的花纹,「这个是恶魔的信物,只要轻轻奏上一曲,无论是什麽人也会的乖乖的跟著来,只要有一定的祭品,就可以召唤恶魔,这样够清楚吧。」
没有给她回话的机会,他自圆其说:「但是呢,不够不够,我还不够。」
郭良一边说著,身体一点一滴的化为水滴,渐渐的变得透明,而她竟然什麽也没有做,或者说什麽也做不了,她被某种结界封在原地,果然和蓝见面後,多多少少也有些动摇,让她放松了戒备。
「那麽,下次见了。」
而这片森林因为她的关系,超过三分一的林林都被砍了,那就是後话了,说了不要让她生气了。
当松本优一天不回人偶馆,且有留下字条申请,代表他真的很忙,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但是当他三天没有回去的时候,那就代表他出事了。
然後突然的客人上门了,只有一封信,飘浮在空中,直到她接下那信。
她掌心冒火,然後把信给烧了。
是那个人,那个自大,竟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的人,童皓雪回到房里,只默念了一句:「敢带走我的人,我会让你知道後果的。」
踏入如灰色的日子,大量的残肢出现在城市中的各种地方,没有人再愿意踏出家门一步,但人还是持续的消失,童皓雪在万般无奈下,向某个人求助了,因为只有疯子才能理解疯子的行为。
***
「life is made of ever so many partings welded together.(生活是许多的分离聚合焊接在一起。)」林逸谦大声的朗读出正在看的书,迎接第一个来见他的客人,他瞄了一眼,又回到书上:「to conceal anything from those to whom i am attached, is not in my nature. i can never close my lips where i have opened my heart.(对我在意的人隐藏内心并不是我的本性,当我打开我的心时,我不会止言。)」
她坐下,两人之间相隔了一道铁栏,不知道被囚禁的是她还是他。
「《双城记》,我也喜欢。」她并不差异,他本来就非大奸大恶,只是行为偏差,他问:「你看起来很烦恼,《to kill a mockingbird》(译《梅冈城故事》)是一个好的选择,我爱死汤姆·鲁宾森了,多麽天真的笨蛋。」咬牙切齿的说道,童皓雪倒不去理会他的和内心不相搭的表情。
「人们爱释为《梅冈城故事》,但我还是偏爱《杀死一只知更鸟》,好听多了。」林逸谦不屑的笑了一笑,「人们爱怎样就怎样,好吧,来找我做什麽?」
转入正题,「你怎样想关於我的事?我……」她未问完,他便伸出两只食指,止著她的发言,像个下流的小子说:「我知道……,那个把人肢解的人,对吧?我知道,是他,是他,要我帮你杀了他吗?一句话就好了。」他整个人爬在铁栏上,面上满满是憎恨的火焰。
「我就是来请你帮我的。」
他冷静下来,把那本丢下的书捡回来了,「对不起,新闻看太多了,那人实在人神共愤。」
「雪,你也可以是个出色的罪犯,就和我一样,完美的犯罪。」
他接著:「但是为什麽我成为了罪犯,而雪没有?」那双深沉的眼睛情深的看著她,「因为在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没有诱因,雪不犯罪和犯罪所得到的结果,是一样的,所以你选择了不犯罪。」
「我会带你出来,作为交换,帮我捉著那个人。」
他低头看著书,回答:「没有理由不帮你。」
***
没有松本优的每一天,都是地狱。
只是三天,就活得不像人样,如果失去了他,童皓雪真不知道自己要如何活下去。
即使是林逸谦,对於这个疯子,依然花了三天去查,他小心而细致,丢出来的每一件尸块,都拼不出完整的尸体,也对不上失踪的人数,但比较出色的人还是他,就像迷恋偶像的人,通常会比较有毅力。
「要去吗?即使波澜万丈。」他问了个愚蠢而没有意义的问题,因为童皓雪的气息在下一刻就消失不见了。
童皓雪给了他一间书店,还要他好好打理,而且每年赚到钱还要给她分红,一个月还要送一套书给她,他映入眼的第一本书,便是《to kill a mockingbird》,上面有一张便条,写著:「我愿意当一只知更鸟,直到我死去为止。」
「我佑你永远当一只快乐的知更鸟,直到我死去为止。」
他想,郭良是多麽有头脑的人,选择了一个山洞作为据点,没有人靠近,即使有血腥味,也没有人会注意,因为附近会有野兽出没,但是童皓雪知道,他选择那个地方,是有他的原因,而且他也不需要伪装,因为自有人会替他完成伪装。
这一次,连他也不得不承认,郭良的行为实在是龌龊,就像大家一起赛跑,这人却用魔法偷跑一样,不公平,绝对的不公平,真的越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