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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不死传奇
作者:意前
【文案】:
这里有魑魅魍魉,这里有飞虫走兽。
在这个世界里,生活了一群不老不死的种族。
他们就像是食物链的顶端,控制着世界的脉搏。
最顶端的月灵曼依旧不甘心,她将自己的领土变成了世界的禁区。
并扩张它的范围。
直到有一天,有一对男女打破了这个规则。
说明——强男强女,有爱有激情,过程稍微重口味
内容标签:幻想空间 欢喜冤家 异世大陆
搜索关键字:主角:玉笙,亚沙,冬 ┃ 配角:详见文。 ┃ 其它:
☆、楔子 传奇之前
三千年前,月灵曼。
月灵曼睁开眼睛,见到的是一片广袤的绿地,绿油油的草高过了她的个子。她神情恍惚地站了起来,草的倒刺戳到了她的袖子,粗布的袖子一下子被划开了一个口子。她呆住了,有那么一刹那,她以为自己死了,亦或者是被舅舅卖到了见不得人的地方。她的脑袋开始清醒,身子却发起抖来。她怕,她以为会有人突然冲出来,像往常一样就着她的头发,给她苦头受。
然而,周围什么也没有。她犹豫着向前走,忍着被草割伤的痛,拨开了一层层草做得围墙。然后,她就看见了两个孩子。
确切地说,是两个漂亮的男孩。他们互相抱着坐在地上,斑驳的阳光铺在他们脸上,让他们黑色的眸子显得如宝石一样璀璨明亮。他们都长着黑色的头发,白皙透红的皮肤,薄薄的嘴唇像点了胭脂一样好看。同样是漂亮的孩子,两个人还是有些不一样的,那个冷冷看着月灵曼的,面庞透着坚毅;而被抱着的,则更接近一个女孩子,年纪也稍小一些。
月灵曼看出来了,她比这两个男孩大了几岁。出于女性天生的保护心理,她瞬间对这两个男孩产生了一丝怜爱;又或者不是怜爱,只是在一个孤独无依的境地里,碰到了同样处境的人,便如同抓住救命的芦苇一样,向他们靠近。靠近之后,她尽量让自己露出最温柔的笑,她问:“汝等何人?为何会在此地?”
大男孩不惊不惧,他抬起头,话语铿锵有力:“你又是什么人?”
然而,月灵曼听不太懂,凭着直觉,她回答:“吾乃咸阳刘农之女,月灵曼。”
“不认识。”大男孩不痛不痒地回答着。
这下月灵曼听懂了,而且也看清了他的表情,他在嘲笑她。她最讨厌的便是被别人瞧不起,即使是小孩子也是。于是,她挺起胸膛,略带骄傲地说:“刘氏乃咸阳收服,富可敌国!”她当这两小孩无知,料他们也不知自己在说谎,只图一时痛快。
谁知,她的谎言很快被拆穿了。大男孩不屑地说道:“说谎,我知道,你的父亲是乡下赌徒,母亲早逝,你们家连半文钱都没有!”
月灵曼的脸刷的一下红了,她没想男孩可以看到她心里的想法,她羞愧,她愤怒,她握紧了拳头,直到指甲嵌进了肉里生疼,她才想着要松开手。
“喂!你听说过诅咒吗?”大男孩问道,他牵着猫在他怀里的小男孩站了起来,又说,“你应该和我们一样,是受到诅咒的人,二十岁后,将不老不死。”
月灵曼抬头,她依旧处于愤怒中,只听到了模糊的意思,突然,她懂得了男孩话里的意思。他是说,她也将不老不死,永葆青春吗?瞬间,她陷入了狂喜中,原来上天对她还是公平的,她被舅舅虐待了十几年,今天终于有出头之日了!在半刻之内,她想到了自己将拥有无穷美貌,想到等十几年过后,她的舅母表妹们年老色衰,而她可以回去气死她们,那将是多么令人愉快的事情。
她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女孩,根本不懂男孩口中诅咒的意思。她想到的,只有以后对仇家的报复,以及可能会有的财富。
她不知道,这是另外的一个世界,和她原来的世界完全不同,拥有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也将付出比别人更多的痛苦。
此刻年轻的她浑然不知,她兴奋地跟上了要走远的男孩,希望从他们身上得到更多的消息。
她问:“汝如何得知?”
男孩在前头回答:“你躺在那里不吃不喝一动不动,已经有四天了。这都没死,估计也是了。”
她听得懵懵懂懂,又问:“吾等欲往何处?”
大男孩拉着小男孩走得更快,月灵曼也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只听大男孩回答:“二十一区。国王住在那里,我们将得到他的招待。”
三人成行,走向世界最繁荣的城池。
几千年后,他们都成了传奇。
一千多年前,古中国。
南宋末年,正值秋季,夜黑风高。平时罕见人迹的小巷,此刻却到处响起急促的脚步声。
刘一德听到了身后那一阵响,他绝望地坐在一处破屋子前。他身上的盔甲已被扯烂,全身都是伤,身上有多道伤口在滴血,力气也渐渐被抽干。他知道,他逃不了了,钟守印一定加大了人马搜捕,找到他是迟早的事情。想到这里,刘一德反而安心地笑了,他从怀里掏出一个黄色的护身符,那是他十岁的幼女刘望舒去城隍庙求得的。他将那已经沾了血的咒符握在手里,心里想着,她们,大约已经逃出城了。
耳边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叛贼钟守印的声音在其间响起:“一定要抓到刘一德,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刘一德听着这个昔日的下属那威武的叫声,他咬紧了牙关,发狠地想道:钟守印,你背叛我刘一德,投奔朝廷贼子,我就算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脚步声停了下来,刘一德闭上了眼睛,周围剩下的是急促的呼吸声。终于还是来了……
隔日,晨,城内的菜市场上悬挂了几个人头,他们的脸上大多沾满了黑血,几乎看不清模样。唯一看得清的,是曾经的义军将领刘一德,他昨日被捕,就地行刑,高高悬着的头颅,血还在一滴滴地沿着发丝流下。
人群中,一个少妇含着泪,捂住了自己怀中女儿的脸。那是她的丈夫,她日夜思念的丈夫!三个月前,他们还在同一屋檐下相聚承欢,没想到再见,竟是阴阳相隔!昨天突然让他属下来通知她离开,她就知道有问题了!于是她偷偷地又溜了回来,没想到……她咬着牙想,她不能哭,她要好好活下去,抚养他们的女儿。
女儿刘望舒此刻还不明白母亲的悲痛,然而,当她透过母亲的指缝,看到父亲的头颅时,她的脑袋一下子变成了一片空白。
那是爹爹……她心里只有这么一句话在响着……
菜市场的人散开了,少妇拖着女儿离开。刘望舒麻木地跟着自己的母亲,双眼空洞无神。
天气真是奇怪多变,白天还是艳阳高照,到了傍晚,天空乌云密布,不一会儿,便哗啦啦地下起了暴雨,伴随着狂风,将人心肆虐得更加恐慌不安。
少妇回到家中,将女儿安抚睡下,自己独坐在灯前,针织篮子里还放着旧日未完成的外衣,原本是要给丈夫的。但人已经不在了,旧物只会引起悲伤。她哽咽着将衣服收在篮子底,坐了许久,才开始拿起针,准备缝制女儿的衣服。
外面的风雨,愈发猛烈,吹动得窗户啪啪直响。她眯着眼睛看着半掩的窗,窗外,电闪雷鸣。她叹口气起身,走到窗前,准备将窗掩实。然而,她的动作停了下来。有一个人,站在她门口,个子很小,手中拿着一个不知什么的东西。少妇好奇地看了一会儿,觉得那身影实在熟悉。一道闪电,忽地照亮了小巷,少妇睁大了眼睛。
“砰——”
天空划过惊雷,将少妇的心震得七上八下。她看见了那个人,正是自己的女儿,刘望舒、回过神,她转身,果然看见女儿已经不在床上。她是什么时候跑出去的?不多想,少妇立马冲出了门外,连伞都来不及拿。冰冷的雨水渗进衣服,寒颤,刺骨。一想到女儿可能因此得病,她的心就一阵疼。
然而,刚走出没多远,她停住了脚步。不停地闪着的雷电,让她更加看清了刘望舒的脸。刘望舒的眼睛本来就很大,如今更是睁得圆圆的,空洞,无神,一股血腥味从她的身上撒发出来。少妇突然有些害怕了,这是她的女儿吗?她的女儿明明是乖巧活泼的,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她将目光慢慢下移,当看清女儿手中提着的东西时,她尖叫了起来。
刘望舒的手中,提着一个人头,雨水浇在上面,血水便流了下来。那人头在闪电之下,没有闭眼,显得格外狰狞恐怖。
少妇叫了一会儿,捂住嘴停了下来。她缓缓抬头,女儿刘望舒面无表情,只见她慢慢地将头颅提了起来,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娘,爹爹的头我带回来了。娘能把他缝起来吗?”
一阵嚎哭响起,诡异鬼魅般地洒满了巷口……
几天之后,城里流传了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在有一天夜里突然疯了。而她的女儿,像是蒸发在人世间一样,再也没有被别人遇见。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和她消失的,还有义军首领刘一德的头颅。
作者有话要说:
☆、玉笙
二十一世纪,七月,中国南部的一个小乡村。
这个时候,要是在中国其他城市,一定到处热浪滚滚,人们只想着将自己进入冰水里,躲过这流火的七月天。然而,在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天气却十分凉爽。远离了城镇,绿树环绕,小桥流水,让玉笙十分惬意。
玉笙是来乡下看望奶奶的。她是省城的大学生,家境良好,人长得漂亮,又有文化,很快受到了这儿孩子们的欢迎。表面上玉笙是帮忙家里和邻里照顾孩子的,实际上,她才是那个孩子王。二十岁不到,她依旧可以像十几岁的小孩子一样爬树抓鸟,由于受过当刑警的父亲的训练,她甚至可以巧妙地抓住野鸡野兔子。
和她比起来,堂兄玉章明显就太斯文了。和玉笙一样,玉章也是大学生,但天生胆小,带着一副黑框眼镜,见人眼神躲躲闪闪,人前也唯唯诺诺。由于玉笙过于男孩子的表现,让玉章心里恨不解气。
因为种种因素,玉章经常没事有事刁难玉笙。最后一次,他让她在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帮奶奶将一条刚死的黄狗拖去山上埋掉。他说:“我手里有事所以不能陪你去。反正你也不怕这些东西,就让你去吧。弄完之后赶紧回来,天一会儿就黑了。”说完后,他推了推镜框,掩饰了眼里流露的心虚。
玉笙没想那么多,别人说她人小胆大,她一直以来都觉得那是一种赞赏。在玉章说完之后,她便拖着装着老黄狗尸体的麻袋,扛着一个铁锹,大步地朝山上走去。玉章看着她的背影笑了,他知道,山里一向不太平,今天过后会有一场好戏,以后谁也不会说他比玉笙胆小了。
七月日长,然而太阳落山之后,山里很快就会暗下来。没了太阳,辨别不出方向,山里的夜行动物开始出没,空谷里传来一阵阵长鸣,蚊虫在草丛间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将山的幽静衬得更加彻底。玉笙知道自己迷路了。她停在了林间,眨眼间,四方都是深幽的黑暗,根本看不到周围的景象。任凭她的视力再好,也无法穿破夜幕,看清方向。
她终于想到,也许自己被阴了。黑暗里,她骂了一句:“该死!玉章这个混球!可别让我活着回去!”
就在她自言自语的时候,几只饥饿的狼慢慢地向她踱来。它们前几天被农民追赶,已经好几天没有找到可以吃的肉,如今已经饥肠辘辘。不得不说,是那条死狗的味道吸引它们过来的,却意外地发现有一个孤身的活人。它们口中垂涎,沾满了血迹的皮毛散发出一股狼骚味,慢慢地向玉笙传来。
玉笙她惊得回头,月光透过树叶照下了一些斑驳,也照亮了狼群的绿眼睛。幽幽的绿光正朝着她的方向移动,她下意识地后退,却发现身后也有一些动静。很快,她就知道,她倒霉地被狼群包围了。狼沉重的呼吸慢慢靠近,带着一阵清晰可闻的咕噜声,只要有一丁点儿的动静,它们就会群发而起,攻击这个孑然一身的人。
怎么办?玉笙的大脑迅速运转着,想出了很多种可能,然而都被一一否决。重点是,她不知道狼有多少,不知它们如何分布,在没有光线的地方,她手里只有一只铁锹和一具死狗的尸体,用知觉去对抗作为天生杀手的野狼,胜算几乎为零。她口中慢慢地吞下一口口水,一手抓着黄狗的麻袋,另一只手紧紧地握着铁锹的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