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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传奇 佚名 4833 字 3个月前

“少废话!”玉笙放开手,瞪着他说道,“既然与你无关,我去送死又怎么样?你只要告诉我方向就行了!”

男人沉默了,他的眸子里流露出不解,心里不太明白这个女孩为什么这么执着,好好活下去不是更好么?都说了她的父亲不可能回来了。难道这就是亲情?看着她深褐色的眸子里闪烁着坚毅的目光,让他一下子不能回绝她。他叹口气说道:“好吧,怎么说这件事情我也有错。我可以带你找到她,不过说好了,如果你遇到危险,我一定不会帮你的。”

玉笙点点头。两人踩着泥泞的路向前走,翻过了一根根露出地面的树藤。玉笙的动作比较笨拙,速度比较慢,那男人只好站在前方等她。她走到他身边,这才想起他们两人都还不认识对方,于是她问:“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到我们那里去了?”她认定这里和她所在的地方是完全不一样的世界,这个男人能穿到那里去,一定有特别的能耐。

男人看了她一眼,转身向前走着说道:“我叫亚沙,你的那个世界可不是想去就能去的。我为了躲避追杀,才用自己的剑换来了巫女的法力。以后你想要回去,也得找到那个巫女才行。”

玉笙在后面偷偷笑了,亚沙嘴上说不会帮她,但却主动帮她说明,凭着直觉,她认定眼前的这个男人一定是好人。

走了半天路,玉笙的脑袋开始昏昏沉沉起来,她抬眼看了一下前方的深邃,顿时觉得天旋地转。原本在自己的世界里,这时候应该是万家沉睡的晚上。因为该死的玉章让她埋那条狗,她应该吃了一顿饭了。可实际上,她从当天下午就没动过其他东西,现在是又饿又累,若不是找父亲的执念撑着她,她恐怕早就晕了。

亚沙和她又隔了一段距离,他停下来等她,看见她的动作越来越迟钝,眼神也飘忽不定,他问道:“怎么,才这么一段路就累了?”心里鄙夷地想着,人果然都是嘴上功夫比较漂亮,一行动起来,很快就会放弃。

玉笙听出了他嘴里嘲讽的意味,她努力地朝着他的方向走,脚下突然一软,整个人都摊在了亚沙身上。她心有不甘,咬着嘴唇硬撑起来,说道:“一天都没吃东西,还走这么远,是金刚也垮了。”

亚沙冷笑一声:“我又不是没试过。”他见她的确是没有力气的样子,连眼白也开始泛黄,便知道再走下去她可能就晕倒了。在偌大的丛林里,他还得背着一个女孩,太麻烦了。他四处看了看说:“树干是干的,地上却是湿的,想在这里生火一定不行。不过这附近一定有河,只要我们找到河流,就可以找到吃的了。”

玉笙缓缓站直了身子,抬起头一看,太阳从树叶缝隙里露出一角,刺得她眯上了眼睛,现在至少可以判断,这个时候正是中午。她低下头,无力地问道:“既然不能生火,这附近看起来也没果子的样子,我们能吃什么?”

“不是有无毒的蛇吗?生吃。”

作者有话要说: 真正伟大的信仰给予别人力量,而邪恶的信仰则毁灭人心。三观果然很重要啊!!

☆、生肉

玉笙听完亚沙的话只是愣了几秒,之后就完全接受了这个事实。说到底,她也不过是只不进食会死的动物,远古时代人类刀耕火种噬血茹毛,如此才生存下来。她能怕什么?

亚沙拖着她继续向前,她的整个身子无奈地靠在他身上,而他身上结实的肌肉给她带来了一定的安全感。半个小时之后,他们已经走了好长一段路,耳边渐渐传来的潺潺水声。玉笙感觉身边的那个人松了一口气,而她却不由得担忧起来。

玉笙的担忧是有依据的,她从地上宽而厚的树叶判断,这种树木通常耐高温,蒸腾快,周围的温度这么高,水分浓度也十分高,应该是一片热带森林。这种森林里通常会有致命的动物,毒蛇,或者大型食肉动物。她从小最喜欢看的便是动物世界,虽然曾经扬言总有一天要踏上澳大利亚南部地带冒险,但现今身临其境,心里还是害怕的。离水声越近,她的心里冒出的冒险恐怖电影的画面越多,特别是人蟒大战,使她的头皮发麻。她害怕从丛林对面突然窜出一只人粗的大蛇,将她和亚沙一起吞进肚子里。

亚沙感觉到身边的玉笙开始瑟瑟发抖,他说道:“不要害怕,恐惧会让能力降低,勇气反而会增加潜能。睁开眼睛,看清楚。”

在他的鼓励下,玉笙咬紧牙关正视前方。

前方的路愈发泥泞,脚踩在上面便陷入了三四公分。亚沙迈的脚步越来越短,动作也越来越慢。他们两人都知道,一不小心,踏进的可能是一片泥沼,或者踩到埋伏在泥水里面的蛇。乏倦的两个人心里暗下决心,无论如何都不能死得太难看。

两人互相搀扶着又走了半个小时,终于在前方看到了一条河流。两人快步走了过去,看到了河流的全貌。黄色的河水从高坡地方流下来,形成了一个低矮的瀑布。河道两边凌乱地散步着大石头小石头,泥土覆盖在上面,时不时地被小浪冲刷。陆地上铺着干掉发臭的鱼,金色的大苍蝇在尸体上不停地飞舞。看来至少在几天前,这里曾经下过一场大雨,大水冲垮了天然的堤坝,并漫到了丛林里。

玉笙的胃里面已经没什么东西了,然而还是不住地干呕,吐出了几口黄黄的酸水。她抹了一下嘴巴,也懒得管是否脏了,她指着河道上的鱼尸体问:“你不会想让我们吃这些吧?它们连鱼干都称不上!”

亚沙放开她,向前迈了一步,他朝着河流下游望去,说道:“我原以为这里至少有一些小动物,可是一路走来都是毒蛇。连钓鱼的心情都没有了。我们可以沿着下游走,一定可以找到村庄。”

玉笙听到又要赶路,腿就发软了,她叉着腰说道:“又赶路,现在肚子这么饿,要是在河边遇上鳄鱼河马什么的,我们就死定了。”

“赌一把。”亚沙转过身,严肃地说,“我们赌,一刻钟后,我们可以抓到一种无毒的动物。如果可以,我三你二,如果不可以,我二你三。”

玉笙瞪了他一眼,“别告诉我你是在讲笑话。”

无论如何,赶路还是必要的。偌大的丛林,又是在盛夏,居然没有野果子什么的,到处都是长着漂亮花斑的毒蛇毒青蛙,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在这样的丛林能呆多少天?玉笙不知道,不过她的视线开始模糊了,现在离上游有一段路了,死鱼也没有那么多了,连路也渐渐平坦起来。可是她的肚子饿得没有知觉,四肢也麻麻的,只能跌跌撞撞地跟在亚沙身后。

亚沙突然停下脚步,从地上捡起一块小石头,迅速地扔了出去。玉笙以为是野兽,吓了一跳。等到亚沙得意地从草丛里抓起一条灰蛇时,她才松了一口气。

蛇很小,就两个指头粗大,不过一米长,皮很光滑,没有花纹。亚沙说,这种灰蛇陆上水里都有,只吃很小的动物,一般是其他毒蛇的捕杀对象,无毒,肉味鲜美。他一边介绍着,一边拿起地上的尖石头,将蛇的皮拉了下来,又将蛇身破成了两边,掏出了一些内脏之后,放在河边洗了洗。他将一半蛇身递给玉笙,自己留下另外一半,二话没说,就跟啃黄瓜一样地咬了起来。

看他吃得那么香,玉笙犹豫了一下,张开嘴咬了一小口。蛇肉藕断丝连一般,十分柔韧,咬下来很不容易,加上一股血腥骚味以及泥水味,实在难以咀嚼。她用牙齿象征地辗了两下,便一下子吞了进去。吃惯了熟食的肚子拒绝生食的进入,那块蛇肉一直卡在食道中间,好久了才滑进了胃里。怎么说呢,她好想吐……

亚沙却一点异样也没有,像习惯了吃生肉一样。玉笙吞了几口,终于没有呕吐的趋势之后,她忍不住问:“你以前经常这么做吗?我是说,吃生蛇肉。”

亚沙将最后一口蛇肉塞进嘴里,吞下之后,他拍拍肚子说道:“我十六岁那一年,和一百多个人困在这种丛林里,一个月,没有任何事物果子,甚至都是毒蛇。我连生老鼠都吃过。最后,丛林里只有三个人走了出来。不过我跟你说,生肉什么的,果然还是鱼肉吃起来比较好吃。”

玉笙愣了一下,亚沙的表情虽然很轻松,不过那样的生活一定很恐怖吧,她才半天就受不了了。她没问为什么他会和一百个人待在丛林一个月,她却相信,她手中那块无毒的蛇肉,在他当时一定是奢侈品。

填饱肚子之后,两个人坐在河边休息了一会儿。河面很宽,对岸的景象十分模糊。河滩附近时不时飘过大型鳄鱼,它们将身体掩藏在水底,只有灰绿色的大眼睛露出了水面,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最后,鳄鱼的数量越来越多,他们才不得不上路,免得沦为它们的午餐。

因为有了力气,玉笙的话也多了起来。她想知道更多关于父亲的消息,于是问:“你怎么会知道那个刘望舒的事情?而且我看你好像不是很怕她的镜子。”

亚沙走在前面,手里拿着几个小石头,以防不测。他悠哉地说道:“因为我是这个世界的人,我当然会知道她了。至于我怕不怕她的镜子,我可不想告诉你。我只能跟你说,这个世界有很多个种族组成,最强的便是刘望舒所属的那一类,叫做不死人族。”

“不死人?”玉笙奇怪地问,“是不会死亡,可以活很久的人吗?”如果是,真是太不可思议了,科学研究说明,无病无灾的前提下,人类的极限可以到将近两百岁。不死,那不是人妖了吗?

显然,玉笙忘记了这不是自己的世界,她的想法还是天真了一点。亚沙不屑地哼了一声说:“当然没那么简单,听说他们长得了二十岁之后,就会不老不死,任何攻击都对他们无效,而他们本身也拥有着超乎其他种族的力量。刘望舒是个例外,她一直就长那么大而已。她是这个世界的收魂者,比死神更恐怖的存在。”

玉笙的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想起了很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影,武打巨星成龙演的,说的是一个拥有不死之身的小孩,将不死龙牌交给了成龙,最后却被坏人夺走的故事。坏人利用龙牌做了很多坏事。如果这个世界的不死人也一样都是坏人的话,那这里真是太糟糕了。她不免担忧地问:“如果他们都是坏人的话,我要怎么样才能救出我爸爸呢?”

亚沙回头看了她一眼,嘴里嘀咕着:“还不知道你父亲能不能活下来呢。”他这句话被玉笙全部听了去,一下子给他一个白眼。他只得悻悻改口说:“好,好,我以后不会这样说了。你放心,不死人虽然强大,但也有正义的一方。像二十一区的冬侯爵,他就是属于正义的地方,一直对抗着雪月宫的月灵曼。如果能遇上他的话,我想你的父亲没准真的有希望。”

“真的吗?”玉笙满心惊喜,亚沙的话给了她莫大的希望,她恨不得马上长了一对翅膀飞去那个二十一区。她问:“你知道二十一区在哪儿对吗?离这里远吗?”

亚沙摇摇头,望天说道:“我猜的,如果这里是蛇谷的话,那么我们接下去要到的村庄可能就是草上村,听说那里是个吃人的地方,离二十一区至少有半个月的路程。如果这里不是蛇谷,那么我就不知道了。”

“半个月……”玉笙将重点放在了时间上,她皱眉问,“这里就没有更快一点的交通方式吗?比如车子,马什么的。”

“有啊!”亚沙爽快地回答着,“不止地上跑的马车牛车,还有天上飞的飞兽,都是很快的。不过,我们很穷。”

穷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有人讨饭的喊没钱吃饭,有人吃饱了喊没钱去玩,还有人有人有得玩喊没法和别人比。这是需要层次理论,只可惜他们两人连边边都沾不上。玉笙失了望,突然抓着亚沙的胳膊说:“不然,我们抢劫吧!”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为收藏该文的娃码字!!!

☆、酒馆

穷寇穷寇,不是因为穷,也不会成为寇了。玉笙心安理得地提出当强盗的说法之后,亚沙眨巴着眼睛看了她几秒,随后他扑哧一声,捧腹大笑。他笑道:“这是我听过最好玩的笑话了。”

玉笙瞪着他笑完,她才说:“有什么好笑的。”

亚沙摸了摸鼻子说道:“算了,我还是跟你说清楚吧,这个草上村,其实就是一个强盗窝。那里什么种族都会有,弱肉强食。别说你的想法是装作强盗了,进了里面,你就得是强盗,否则死得就是你。”

玉笙半信半疑地看着他,一句话也没有说,心里却暗暗想着,一定要活着才能救爸爸,所以是强盗她也认了。

他们两人沉默着又走了好久,终于走出了丛林,丛林出口是一片相对干燥的平原,草长得很高,几乎看不清对面的情况。加上几米处又是河流,他们也弄不清这些青草下面是否是泥沼。

亚沙跳上一颗大石头,向远处眺望。他的视力非常好,可以很清楚地看见五百米外的情况。玉笙站在石头下,抬着头等了一会儿,她有些着急地问:“看出什么情况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