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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公务员资料) 佚名 5098 字 3个月前

而我们的决策者又在扮演怎样的角色呢?一些所谓“献礼工程”上马时,由于决策者的全力支持,所有的审批程序都一路绿灯,相关的法律法规被搁置一旁,成了一纸空文。在看似宽松的环境中,隐藏着的是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是对法治政府形象的损毁,折射出的是一些地方领导不正确的政绩观。

违背客观规律办事,势必要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领导干部要学会科学执政,就必须放弃片面的政绩观,一丝不苟地按客观规律办事。唯有如此,方能让“政绩”长存,真正为党的事业做出贡献。

申论热点:权利缺乏保障是社会贫困的重要因素

世界银行新近出炉的《2005年全球企业经营环境报告》指出,贫困国家设置的行政程序造成企业家在开办和经营企业方面的难度两倍于发达国家,而贫困国家企业得到的产权保护还不到富裕国家的一半;在富裕国家开办新企业平均用6道手续,支付相当于人均年收入8%的费用,外加27天时间;而在贫困或中低收入国家,上述指标分别要11道手续、122%的费用和59天时间。

贫国与富国,除了投资创业的门槛如此悬殊,市场的透明程度也不一样。在富裕国家,潜在的投资者可以获取所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财务状况的全部信息,而贫困国家的投资者却几乎得不到任何信息,即便幸运地得到了某些信息,其可信程度也要大打折扣。

这样一来,我们似乎很难分清,到底是制度贫困导致国家和社会贫困,还是国家和社会贫困加剧了制度贫困。但有一点很清楚:消除国家、地区的社会贫困,必须从消除制度贫困开始。在这里,“制度贫困”并不是指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缺少制度,而是说不合理的制度容易导致贫困,而合理的制度安排才有可能通向“共同富裕”。世行的研究报告和人们日常见到的普遍现象是,越是贫困的地方,发展经济的制度空间越是狭隘,经济活动也越不自由。《新京报》前不久报道说,哈尔滨集中管制“破烂王”、银川市要求擦鞋业者穿统一制服。这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是不可想像的。

而“制度贫困”说到底是公民的权利贫困。一方面是有关法律对公民个人的权利保障,不如对权力“管理方便”的保障有力;另一方面是公民权利受到权力侵害时,缺乏公正调解。因此,解决“制度贫困”的关键,一是放松管制,严格限制权力;二是建立法治国家。最近,全国300多名诉讼法学界人士就三大诉讼法修改中的有关热点问题提出意见:证人无故不出庭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建立保释为主羁押为辅的制度,抽象行政行为(各级“红头文件”)和教育权、劳动权列入行政受案范围等。其中“保障人权”成为一个重要原则,可视为解决当前我国“制度贫困”的一个努力。

必须指出,解决制度贫困也就是公民权利贫困的问题,必须从保障最弱者的权利开始。如果一个社会因为对最弱者的权利保护不力,最弱者就不会倾向于保护公民私有财产,即使中产者通过制定法律对私有财产权进行保护,这些的法律也可能在某些特定历史条件下成为空文。从这个意义上说,解决制度贫困即权利贫困的问题,其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创业环境的宽松和自由,管制尽可能越少越好;二是对私有财产特别是“无产者”、“微产者”私有财产的界定和保护(如农民的土地、房屋、城市居民的房产等)越有力越好。

《新京报》(2004年10月14日)

申论热点:探讨中国制造业“走出去”之路

——“中国企业管理高峰论坛”综述

中国生产力学会、山东省生产力学会前不久在山东省青岛市联合举办了“中国企业管理高峰论坛”。与会者结合海尔集团的实践,对中国制造业企业如何“走出去”进行了探讨。

与会者认为,管理是人类组织经济社会活动的最基本手段,只有通过管理,生产诸要素才能结合起来,形成生产力。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探索具有自身特点的管理模式,是我国企业“走出去”必须解决的问题。在管理创新的探索中,海尔集团在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西方现代管理方法有机结合起来的基础上创造了自己的新模式。具体地讲,这种模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以人为本;二是知识管理;三是兼顾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与会者认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基础。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与国外的贸易摩擦呈现出新特点,应对的根本之策在于要拥有自己的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以及开拓海外市场的正确策略。党的十六大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当前,要警惕和防止粗放生产方式回潮。这对于企业来说,就要坚定地走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以提升素质和效益为基础的发展道路。

对于如何成功地“走出去”,海尔集团首席执行官张瑞敏讲了三个问题:

第一,企业必须回答好以下三个问题:(1)目标是什么?海尔的目标就是创造世界名牌。其中应注意两点:其一,目标必须分解。把大目标分解为每一天的具体目标。其二,关键在人。创世界名牌最根本的要靠提高人的素质。(2)最大的竞争对手是谁?就是自己。如果不能战胜自己、挑战自我,就永远不可能超越别人。(3)经营的对象是什么?是企业和产品。员工只有对企业、对产品忠诚,才能去争取用户对其企业和产品的忠诚。企业文化对于企业发展非常重要。老子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有形的东西是由无形的东西演变而来的,这个无形的东西就是文化。

第二,企业必须具备三种能力:(1)成长能力。如果规模上不去,很难生存下去。(2)赢利能力。企业的赢利能力,就好比一个人的造血能力。赢利能力是与用户双赢的能力。(3)资金运营能力。一些企业账面有利润,但其流动资金主要表现为应收账款,而应收账款又收不回来,导致破产。

第三,企业领导者必须化解三道难题:(1)最难做的决策是正确决策后的再决策。很多企业有辉煌的发展期,这是正确决策的结果。但为什么后来发展不景气呢?就是因为正确决策后没有跟进正确的再决策。(2)最难做的工作是把复杂问题简化。企业发展中非常重要的就是速度,这需要看清复杂问题的本质,从而一步到位、一次做对,直达核心去解决问题。(3)最难战胜的人是自己。管理者的决策要随着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而打破和改变自己创造的模式与流程,坚持创新不停步。

来源:《人民日报》

申论热点:查出了问题就不要放过

2003年度审计“清单”一经公布,立即引起强烈反响。各方议论集中为一点,就是对审计出来的每一个问题都要一查到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能不能做到这一点,不仅是对审计工作能否真正发挥作用的检验,也是对我们是否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依法治国的检验。在行政许可法即将于7月1日实施之际,这个问题尤其重要。

审计“清单”披露的问题令人触目惊心,像5.78亿元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甚至挪用私分救灾资金、非法买卖土地及乱占耕地、挪用挥霍基础教育经费等问题,都是人民群众切齿痛恨的违法乱纪行为,其腐败的性质绝不亚于贪污受贿等犯罪。

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近10年来审计工作的发展变化,可以清楚地发现审计部门在维护国家财政运行秩序和反腐败中的尖刀作用在不断增强。这不仅反映在审计部门审计面的扩张上,而且反映在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上。早期审计署审计长所做的工作报告常见的“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执行财政法规不够严格”、“部分财政资金投向不够合理”等等模糊用语,现在已经变成了指名道姓地披露存在问题的具体部门和地方、公布违法乱纪行为涉及的具体金额等。审计工作的这些变化,无疑会令那些拿国家财政拨款当私房钱、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权当作谋私工具的腐败分子胆战心惊。

但是,对于胆大妄为的腐败分子,光让他们胆战心惊是不够的。要真正发挥审计工作的作用,最重要的是在公布审计结果之后,一一兑现查处结果,不让一个责任人漏网。我们相信,审计署审计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做的工作报告中列举的违法乱纪问题,都是十分典型的严重问题。我们也相信,审计部门为了查清这些问题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既然如此,如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不能紧紧抓住这些问题一追到底,严格依据党纪国法进行责任追究,不仅会令审计工作的巨大成果化为乌有,反而会助长那些滥用、侵占国家财政资金责任人的气焰,还会使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丧失信心,损害党和政府的信誉。

舆论对审计“清单”的强烈反响,反映了公众对“查”与“处”两张皮、责任追究制度不能严格落实的普遍担心。应当承认,这种担心不无道理。近10年来的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的问题越来越多,有些问题一度引起了公众长时间的关注。但在近年来全党全国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与依法严惩贪污受贿犯罪的状况相比,对财政资金使用中违法乱纪问题的处理尚未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同。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不让一个违法乱纪者逃脱党纪国法的追究,审计工作才能画上比较圆满的句号。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吴基传、黄康生等委员所希望的,司法、行政监察机关应该跟上来,更有力、更有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

申论热点:政府办好事莫忘依法行政

近日,记者列席重庆市万州区一个会议,区政府将一个准备下发的红头文件提交会议讨论,内容是要求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必须捐资帮助贫困学生,受到了不少与会者的质疑。

这项拟定好的政府通知说,万州区为了帮助城乡贫困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准备在全区开展捐出一天的工资资助贫困生的活动,要求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部门的干部职工参加,“除极个别生活特别困难的”外,都应参与捐助。“区委、政府督察室要对‘一日捐’活动作为部门支持教育办实事进行督察和通报。”

一些与会者说,搞‘一日捐’活动的确是好事,但既然是捐款,就不应该采取政府强制的方式,违反依法行政的原则,很可能导致群众不满。最终大家达成了共识,决定把政府通知改为区教委发出的“倡议书”,号召全社会自愿捐资助学。

捐资助学本来就是一种自愿的个人行为,是种公益性的社会活动,不属于政府行政事务。万州区在这个事情上的做法,避免了一次险些发生的错误行政行为。这表明,依法行政的观念在有些党政领导干部心中扎下根了,而另一些党政干部还有不少糊涂认识,非得别人提醒才能明白。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干部擅长推行带有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搞一竿子插到底,常常只顾目的,不择手段,违法行政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是不该管的管得宽,该管的事又管不好。这不仅很难达到决策者的预期效果,有时适得其反,引发群众的抵触情绪,“好心”办成了坏事。《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已确立了法律没有规定不得行政的原则,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政府工作人员转变过去旧的工作方式,加强依法行政的意识。

能否做到依法行政,是考察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基层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能否有效地管理地方事务,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关键在于能否把群众的意愿与国家法律相结合,能否正确运用各种符合国家法规的方法、手段,协调、处理好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申论热点:莫把办实事变成官员表演秀

日前,记者在黑龙江省绥化市举办的一次农业科技大集上,目睹了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农田里10多个大型彩气球迎风飘扬,各级干部纷纷登场讲话,大夸特夸举办科技大集的重要性和意义,耗时1个多小时,而留给专家解答农民问题的时间却仅10多分钟。看似为农民办实事的科技普及活动,实际上演变成官员的表演秀。

记者在基层采访时听农民反映,他们最反感的就是这种流于形式的“办实事”活动。虽然这些活动的名字起得看起来跟农民关系很大,但到了现场才发现,实际上就是给一些官员的表演秀捧场。虽然农民有时不想来,可是在乡镇和村领导的积极“组织”下,又不得不放下地里的农活赶来应景。

这种上下级官员联合导演的表演秀,实际上是“官本位”思想在作怪。一方面,下级官员挖空心思讨好上级,无论大小活动,都要搬出领导,惟恐漏掉了哪位领导而影响自己的前途,所以通常连讲话稿都是事先准备好,讲话的顺序也是精心设计;另一方面,一些上级领导也愿意接受下级推给自己的政绩,以表明领导有方,如果下级不提供这样的机会,还会觉得下级不懂事儿。久而久之,便形成了恶性循环:下级领导搞活动必须得让管得着自己的上级领导讲话,否则担心得罪领导;上级领导则想不讲话也不行,担心下级有想法。

这种形式主义工作作风不仅伤了农民的心,也失去了农民的信任和支持,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落实。一位农民评价说,国家提倡的科技兴农政策是好,但到了下边就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