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身裤这类性感的衣服。该局妇委主任吴玲称,“穿着要体现文化素养的庄重、严谨,要时尚而不性感。”
公务员、教师中的女性如何着装,称得上是一个较为敏感的问题。各地围绕着这个问题,一直在发扬大禹治水的精神,试图对她们的着装予以规范。然而,并不是所有的规范措施都那么得体。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何况是生活在21世纪的现代女性?然而,职业有别,决定了从事某些职业的女性在穿衣打扮上要受到这样那样的限制。所以,有些地方对女公务员的着装作出规定,自有其道理。浙江档案系统的这个《规范》也是如此。
不过,对于吴主任“要时尚而不性感”的一番解释,笔者却不以为然。依我之见,时尚者,时下所盛行的某种社会风尚之谓也;性感者,能够体现人类性别特点的装束打扮之称也。假设我是浙江档案系统的一名女性公务员的话,基于对“时尚”和“性感”的这一理解,反倒让我每天出门不会穿衣服了。
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在着装方面,达到吴主任所谓的“要时尚而不性感”,委实太难了。讲究时尚,就需要跟潮流。什么是时下的女性着装潮流,无非是《女公务员办公礼仪规范》中明令禁止的吊带衫、露背装、紧身裤之类的衣服。这样麻烦随之而来:假如浙江档案系统只是像其他地方禁止女性公务员上班期间穿吊带衫、露背装、紧身裤之类的服装还好办,不许穿就别穿呗,这样的爱美之心留在8小时以外或者节假日去弥补,机会总还是有的。难题在于,主管负责人的补充解释,反而将简单的规定给复杂化了。你想,一方面要求女性公务员追求时尚,另一方面又不许其性感,只能使她们陷入一个两难选择的境地:时尚则难免要突出一些性感,而性感又为有悖于《规范》要求。界定着装的“要时尚而不性感”,谈何容易?
女公务员着装不性感那叫什么时尚啊?
坐在办公室的领导一拍脑门子,就能吓人一大跳!浙江省档案局领导不知道怎么滴,看上了女公务员的着装问题,按照咱们官场的一贯做派,自然得下发红头文件规范强调,不过其用词之拙劣,用意之卑鄙。实在不敢让人恭维!
先看该条新闻的标题——上班穿着可时尚不得性感,咱老百姓跟领导想得不一样,什么叫性感呀?女人穿得像个女人样,根据女性特点合适剪裁或购买成衣,突出女性美女人味道不就叫性感吗?穿得男女一个模样的,把女人穿得像男人的大约肯定不性感吧?女人着装不性感那叫什么时尚啊?哦,文革时的一片绿,一片蓝,那也是当时的时尚吧?领导们是否从自身做起,回家让老婆闺女蓝一片绿一片再来要求老百姓如何呀?
其次,该文件规定——着装不应过于单薄紧身,内衣不应外露,佩带的饰物以少为好,领导啊,浙江这几年热,夏天女人穿不得几件套的,你领导办公室有空调,自然可以穿三件套西服还嚷关节疼,老百姓薄杉遮体不至于是罪过吧?再说了,这年头时装发展趋势又不是上面的文件所能规范的,文革时期的“奇装异服”现在已经老土得掉了牙,去年的“奇装异服”说不定今年就是大众时尚,问中的“奇装异服”如何定义,看来就是领导的一句话了,老百姓穿时装,前摆开点后摆高点裙子短点料子透明点只要不有伤风化,政府领导还是以不管为好吧?
这些个领导侮辱了自己的手下老百姓还不够,竟然还——已向全省女公务员发出工作时间礼仪着装的倡议书,说这些领导用意卑鄙应该不过分,原来发这个文件搞这个规范目的就是让更上面的领导看到嘛!是不是把全省老百姓再搞成蓝一片绿一片,浙江的精神就文明了呀?
公务员着装事虽不大,可以看出咱们的一些领导上班时间眼睛在往哪里看,心思在往哪里想!
其实,透过吴主任的解释,反映出某些机关在女性公务员着装问题上的矛盾心态:既不想看到自己的女职员穿衣方面落后于时尚,又不愿冒着“前卫”的危险,受到上级领导和公众的指点。也就是说,既想装点单位的门面,使自己的女职员上得了厅堂,又担心把门面“装点”得过头,所以,在禁止的同时,还念念不忘“鼓励”:别因为咱的这个《规范》落伍呀。如此自相矛盾的心理,怎能不让女性公务员感到迷茫?
公务员的着装从某种意义上说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出格当然不行。但是,限制得过于拘谨,比如,连紧身裤也不得穿,我觉得就有点过于苛刻了。什么样的裤子算紧身,紧到哪个程度算不合规范,没个具体的标准,自然不好限制。不好限制的规范,作用何在?
要求公务员着装朴素、庄重、大方、得体即可,何必非要详细禁止这不许那的。倘若以后有更时尚、性感的服装,是不是这个《规范》也得不断与时俱进,不断推出新版本?
申论热点:各地干部制度改革的八大亮点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人。只有选好人,用好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能够与中央保持一致、善于驾驭复杂局面的党员干部队伍,我们才可能从容应对考验,完成人民所赋予的历史重任。近一段时期以来,各地按照中央精神的要求,坚定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不断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为党的执政能力的增强奠定了人才基础。
亮点一:“公推公选”、民推竞选”等选人模式在实践中不断突破
公推公选是公开推荐、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一种干部任用制度,它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通过考核、考试、面试、演讲、答辩等程序,公开选拔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候选人预备人选,再依法举行选举或任命。公推公选把坚持党的领导和体现群众公认原则结合起来,变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为“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变“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实践证明,这种选人模式对于杜绝干部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激励优秀人才迅速脱颖而出,具有十分明显的效果。记者注意到,公推公选模式在基层的推进正呈现出四个明显趋势:
一是从乡镇级向县处级乃至厅局级推进。2003年,江苏迈开了公推公选的强劲步伐:宿豫县的“公推公选”乡镇长人选试点,得到了中组部和江苏省委的肯定;徐州市沛县实行公推公选县长,首次将公推公选扩大到县处级领导层面;南京市通过公推公选产生了白下和雨花台两区区长,首次把公推公选上升到副厅级。
二是从农村地区向城市地区推进。当年首创于四川农村的公推公选已经不局限于乡镇,而开始应用于一些大城市重要领导干部的选拔。2004年6月,江苏省常州市首次对钟鼓区西新桥街道办事处主任人选采用了公推公选的方式。南京、襄樊等大中城市,也对部分市辖县区或市直部门的主要领导职位实行了公推公选。
三是从个别职位向整个班子所有职位推进。2004年3月,常州市武进区寨桥镇在全国率先拓展公推公选范围,把公推公选范围由个别职位拓展到整个党委领导班子所有职位。
四是出现由零星试点向大面积推广的趋势。截至2003年底,四川省有86%的市、70%的县(市、区)、45%的乡镇开展了公选乡镇领导干部工作,公选产生的乡镇领导干部占全省乡镇领导干部总数的约18%。2003年下半年以来,江苏共有7名县(市、区)长及近百名部门和乡镇行政一把手通过公推公选走上领导岗位。
亮点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不断扩大,选拔中的竞争得到加强
差额选举是广泛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著名宪法学家吴家麟教授认为:“不搞差额的选举就不能算是真正的民主选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地方在考察和选拔领导干部时,依然沿用的是等额选举模式,这使得一些党政一把手的选举实际成了变相的任命制。
2002年以来,黑龙江省绥化市探索实施了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的“四差”选任制度,有效地制约了领导干部的封官许愿权,堵住了个别干部跑官要官路,形成了以德才取人、靠公论选人、凭实绩用人的用人导向。该市的基本做法是,对空缺干部人选按1∶3比例推荐、考察、酝酿,最后由常委们进行差额票决,当场公布结果。
亮点三:强化集体决策,全面推行票决制
今年4月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任免全面实行全委会票决制。实行票决制,把重要干部任用的决策权收归常委会和全委会,充分发挥党委集体领导的作用,有利于克服少数人甚至个别人说了算的现象。专家指出,将干部决定的主体由党的常委会扩大到全委会,是中央科学分解与制衡一把手权力的重要步骤,将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水平。
自2001年中组部在海南等省市开展试点以来,票决制在不少地方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广东、海南、福建、北京、浙江、四川等地都实行了常委会或全委会票决制。广东省已在该省全面推行票决制。该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已有19个市实行了全委会票决制,12个地级市实行了常委会票决制,此外,县(市、区)也普遍实行了常委会票决制,通过票决共任命了3万多名干部。2004年4月,四川省决定,今后对厅级党政一把手一律由省委全委会通过票决方式产生。
亮点四:改进政绩考核,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长期以来,“考核难”一直影响着公务员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成为制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的瓶颈。改进政绩考核体制,不仅要使考核本身更加科学、准确、合理,更重要的是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规范干部的施政行为。当前,各地改进政绩考核体制的探索主要有:
一是增加有关人文、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指标。2004年,国家相继把对农民工的培训、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列入干部考核。2004年3月,无锡市调整政绩考核体系,将城乡统筹、农村人均收入和就业、社会保障等纳入考核体系。
二是探索实行“绿色gdp”。目前已在海南和重庆展开了“绿色gdp”部分指标的试点核算。北京、浙江、安徽、广东、福建、江苏等多个省市也已明确要求,将环境和资源等方面损失的“绿色gdp”纳入其经济统计体系。2004年8月山西省宣布,将选定试点实施“绿色gdp”核算。
三是建立全新的评估体系。2004年开始,浙江省湖州市取消gdp考核,代之以四项新指标:地方经济的综合实力、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情况、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改善情况和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效能的进步状况。
亮点五:“民评官”成为官员评价活动中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部分
人民群众满意与否,是检验一个地方施政水平的重要标准。“民评官”打破了“官评官”的传统干部政绩考核方式,代表了今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万人评议”政府也是群众反响比较大的一个创举。近年来,先后有辽宁沈阳、江苏南京、湖南益阳、四川内江等地开展了全市性评价政府部门作风的活动,不少部门负责人因此被免职或受到警告,民意的作用日益凸显。
借助民意压力,改进政府施政效能,在不少地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些地方的组织部门已经通过问卷等较为科学的手段把民意纳入干部考核。四川省宜宾市在对领导干部量化考核评价中,民主测评分和工作实绩分各占一半。民主测评采取“下评上,民评官,企业评机关”的办法进行打分,进一步落实了群众对干部的评价权力。成都市新都区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工作中,不仅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代表参加投票,还通过当地报纸和电视台向社会公开民主测评结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亮点六:不断探索监督一把手的有效办法,并初见成效
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对于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战斗力,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方面进行一些新的探索。
加强对一把手生活圈、社交圈这“两圈”的监督已经引起了不少地方的高度重视。2004年2月,广东省明确提出,要把一把手生活圈、社交圈列入监督范围。7月底,浙江省永康市聘请了15个党政一把手的妻子担任“两圈”监督信息员,以掌握这些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情况,强化来自家庭的辅助性约束。
苏州“廉政期权”的探索,虽然还未进入具体操作阶段,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从去年下半年以来,苏州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旨在源头防腐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其中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实行“廉政公积金”。与传统的“号召式”廉政建设不同,“廉政公积金”更注重从利益机制出发倡廉、助廉,帮助干部远离腐败陷阱。
经济审计被称为是“一把手的审计”,随着中央“审计风暴”的掀起,一直默默无闻的经济审计又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2004年7月,江西省宣布,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制,审计结果将进入干部档案,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四川省则首次向社会公布审计报告,15个违规违纪的省直部门纷纷表示要尽快整改,反响良好。
亮点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