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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公务员资料) 佚名 5124 字 3个月前

是少数人所为,却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是百姓十分痛恨的腐败现象之一。中央早在2002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就规定:“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尽管《条例》规定得很详细,但一些单位从一把手到部门领导都是公款旅游的受益者,又有谁会去自己揭发自己呢?而公众对于官员的出国(境)又少有知晓,根本无从监督。

禁止公款旅游,不能只靠条例,还得靠相关部门的督促检查和公众的监督。而这一切又有赖于公款出国(境)这一行为是否公开、透明。

几年前,河北省廊坊市为防止变相公款旅游,规定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出国(境),都要经过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办理出国(境)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出国(境)的有关情况,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地点在拟办理出国(境)人员的单位。从实施情况来看,该项规定能使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有利于公众对领导干部的公务行为进行监督。

因此,治理公款旅游,可以考虑将出国(境)考察的单位及其人员组成、考察国(地区)、考察内容、经费预算以及考察期限等内容,也像河北廊坊那样,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公示,由公众来监督。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走出去学习他人的先进经验是应该的,但问题是我们的一些外出学习考察是不是很有必要?公款是不是花在不该花的地方了?外出学习考察,到底学到了什么?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

全国各种名目繁多的公款旅游究竟有多少,还有多少“考察团”在行动,纪检部门是该好好查一查了,应该给广大纳税人一个交待!

申论热点:问一问群众方便不方便

据报道,某市有关部门坚持保留暂住证的理由之一是“便于管理”。换句话说,也就是取消了暂住证,有关部门在管理时就不方便了。那么有没有问一句:群众方便不方便?

笔者以为,不仅是该市的有关部门要问一问,所有的政府机关都应该问一问。当你们在做出决策的时候,首先要问一问:政府机关这样规定,群众方便不方便?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机关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所以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一问群众方便不方便,应该是天经地义的。对于政府的工作,小平同志曾说过一些标准,那就是“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又提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一贯之地阐明了我们党的宗旨。我们的任何一个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都不应该把这些话只挂在嘴边上、写在文件里,而不把它贯彻在行动中。

具体到暂住证问题,我想暂住证给流动人口带来的是方便还是不方便,恐怕不必再讨论。9月9日《新京报》发表的“暂住证,流动人口心中的痛”,至少代表了一部分流动人员的感受,如果不是全部的话。相关政府部门把“便于管理”作为保留暂住证的理由,实在是把自己摆错了位置,“政府本位”的思维在作怪。

笔者以为,有关政府部门应该彻底抛弃“政府本位”的思维定势,切实践行“以人为本”,真正贯彻落实“为人民服务”宗旨,把群众方便不方便、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各项工作的标准,重新认识暂住证问题。

申论热点:官员“无奈”实乃“无为”

被誉为“浙江第一镇”杨汛桥镇的“增长至上”遭遇调控之痛,面临“非常困难”。尽管镇党委政府痛下决心,及时调整思路,彻底告别融资之后片面扩张的方式,但仍然引发了干部群众的深层思考。他们认为“增长至上”的根源是“受考核的影响,地方政府成了这一轮投资热的主要拉动力量”。

思考中冒出一个耳熟能详的词:很无奈。为何无奈?据悉是“县里要对我们进行考核。今年财政收入要达到多少,工业产值要达到多少,都是硬任务,不能不完成”。“县政府同样无奈,因为上级政府也要对他们考核”。(见新华网2004年9月8日电)显然,“无奈”乃产生于考核。那么,“无奈”值得同情吗?

“无奈之举”不是求实之举。杨汛桥镇某些官员的无奈是迫于上头的压力。这个压力表面上看是在抓经济,但由于背离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造成了难以平复的巨痛。这种压力的背后折射的是令人厌恶的“政绩观”:只看增数字,不看综合效应;只看外部拉动,不看可持续发展。“无奈”彰显的是对片面政绩观的默认与追求,用句通俗解释就是委曲求全。

但是,官员的“无奈”难以被群众理解。“无奈”之所以不能被群众同情,还由于“无奈”本身也是一种“无为”。何谓“无为”?就是无所作为。面对层层下达的形式主义考核任务,基层官员以无奈应之,以“斧头打凿凿入肉”推广之、贯彻之,做了无奈的俘虏。诚然,在某些形式主义盛行的地方,面对上级不符合实际的所谓考核,作为下级,抵制是有一定难度。但并非一事无成。因为形式主义的考核,考出的不是推动经济进步及人民利益的硕果,而是为某些官员普升加爵的政绩光环。因此,只要立党为公意志坚定,方法得当,同样可以避免犯错误。可以说,对形式主义考核的“无奈”也折射出某些官员的“无为”。

官员必须有为。这是执政为民的体现,也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必需。有为者,也就是秉公执法,联系群众求实创新者。只有有为,才能有位。这应该是新时期为官的准则。对形式主义表现出“无奈”,从一个角度证明了某些人思想上仍然没有摆脱“唯上”观念,没有真正装上求真务实的观念。杨汛桥镇某些官员的“无奈”给各地人们上了一课:警惕无为思想侵蚀。

申论热点:女公务员着装规范不是小问题

之所以要谈谈女公务员着装规范这个小问题,是因为浙江省一些部门开始把这个问题提上议事日程了。

据《东方早报》9月1日报道,吊带衫、露背装、紧身裤这类性感的衣服,浙江档案系统的女公务员在上班时不允许再穿了——近日,该省档案局颁布全系统《女公务员办公礼仪规范》,在着装、语言、交往、行为4方面对女公务员提出了要求。据悉,制订专门针对女公务员的礼仪规范,在全国还是首次。

规范把“服饰美”摆在第一条,要求女公务员的“办公服装应合乎身份,庄重得体、朴素大方,忌过于前卫招摇,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自身修养与素质”。同时规定,在工作中及正式场合,着装不应过于单薄紧身,内衣不应外露,佩带的饰物以少为好。

这次浙江又开了全国先河,而且是关于女公务员着装规范问题,这个头开得好!因为在办公室工作里的着装,虽然是个小问题!却确实有必要重视并规范一下了。曾几何时,办公室里的着装问题,主要是针对男性的。一些男同志穿着过于随意,对机关部门的形象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于是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诸如不能穿拖鞋、背心、西装短裤进办公室等等便提了出来。几年下来,这些现象便渐渐在机关中消失了。但随之出现的一种新的现象,让人们感觉到这个社会变化之快,那便是女公务员的着装问题。现在到机关大院里看看,一些女性的时髦前卫,绝对不亚于大街上的流行色,着实让人大跌眼镜:衣裳是越来越短越来越小越来越薄,裤子或裙子也长不到哪儿去,还有踢踏踢踏响彻走廊的拖鞋声。呵呵!以往男性有过的缺点,现在又以另一种类似的形式在女性身上表现出来了!

办公场所不是随便逛逛的超市,也不是休闲的娱乐场所,女性公务员的着装不能过于随意化、个性化。虽然这仅仅是解决外表方面的小问题,但必须从解决这些小问题着手。“小处不可随便”,女公务员的整齐、稳重、大方,是非常重要的。人们对女公务员的第一印象,大多是从服饰开始的。从解决着装问题着手,进而解决在女性公务员中存在的其他各方面问题,也许是一个非常好的突破口。

另据报道,浙江省档案局的《规范》还在语言、交往、行为方面对女公务员提出要求,如“工作或日常交谈中应自觉使用文雅词,回避不雅之词,更不能讲黑话、黄话、怪话”;接待来宾、听电话、要求他人帮助时应使用“请”、“谢谢”等专用语;与外界人士交往时不忘维护政府形象与个人形象,注意举止等。

办公室的女性,跟上时代的步伐是应该的,但不能过于时髦。对女性公务员的着装进行规范,确实有必要。

申论热点:法官为何月收8000?公务员收入悬殊大

同级别的公务员,在“肥差”部门月收入竟然是“瘦差”部门三五倍。据最新一期《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北京市启动了“阳光工资”改革,力求解决部门收入“两极分化”问题,法院,税务、工商等传统“强势”部门皆感到“秋凉”。如北京朝阳区法院的一名普通审判员,月收入在8000元以上,经过这次改革,收入“降了一半多”。对此,一些法官表示很“气愤”:法院工作特别繁重,如果一味按照行政级别定收入标准,那还不如找个清闲的机关过舒服日子。

一位普通法官,月收入何以拿到8000多元?据报道,法官除了国家规定的工资,每办一个案子都有加班费,还有月奖、季度奖、年中奖和年终奖。更重要的是,法院的收入主要来自诉讼费,诉讼标的越高,诉讼费就越多。由此可见,法院处理的案子越多,法官的收入也越高。

表面看,诉讼费收人多寡和法官收入挂起钩来,体现了多劳多得。人们不禁要问,有收费许可的“肥水衙门”,可以为部门多劳人员发补贴,发奖金,那么,没有收费许可的清水衙门,拿什么体现多劳多酬?还有,趋利乃人之本性,让法官收入与诉讼费挂钩,个别法官会不会置诉讼费于法律之上?前两天就有媒体报道,某法院为不断获取诉讼费,按照建行意图接连搞了52起假判决、假调解、假执行。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晨光教授也认为,法官收入与诉讼费挂钩,违背了司法宗旨。

更为关键的是,前面提到的所谓多劳多得观念,很容易混淆人们对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正确辨识。我们认真看一下,法官所获得的额外收入,与劳动关系大还是与权力关联大?事实上,目前公务员收入的差异,与公务员本人劳动量没有太大关系,决定因素是部门权力的深度和广度。

可见,对于月收入达8000多元的法官,不“削峰”怎能行?不可否认,不同岗位的工作繁重程度和压力是不同的,如果只是“一刀切”地处理公务员的收入问题,就很容易走回平均主义的老路。要解决这种差异,可以考虑通过岗位工资等形式解决,区分出不同级别的岗位,区分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岗位,划分档次,按级按岗确定收入水平,但中间差距幅度不宜过大,并要公开,绝对不能与部门创收挂钩。

消除公务员收入的严重差别,已不单纯是一个收入问题,更是事关党风政风的政治问题。当然,部门收入差别的缩小,不可能一蹴而就。北京市正在进行的“削峰填谷”式探索,是一个好开端。

申论热点:“审计风暴”之后的中国决心

6月23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国家审计署署长李金华提交了一份堪称令人触目惊心的

“审计清单”。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就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

做了报告。

李金华的报告中可归纳出五大问题。

其一,侵吞国家财产,挪用公款,套取救灾、教育、奥运、国债等专项资金,政府部门从中央到地方均有

涉及;其二,银行缺乏监管,内外勾结,违规贷款及其他金融违规业务数额巨大;其三,偷逃税款,税务部门

有税不征、违规缓征,甚至严重渎职;其四,开发区滥占土地,一些地方政府倒卖土地,违规批地;其五,民

营企业骗贷或违规贷款问题。

由此看出,清查出的违规主体首先是政府机构、官员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其次是国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

及民营企业或个人;违规目标对准国家财政、税收、银行贷款、土地等;主要行为是侵吞、诈取以及其他非法2004年7月12日手段占有国家财富,具有“掠夺性”的共同特征。

这仅是抽查后的结论,暴露了政府一些管理制度失灵,法治不彰。人大常委立即针对这些问题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彻查。

近一时期,中国因经济过热而实施调控政策。引起“过热”的原因主要在于政府主导的投资过热,包括

“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圈建开发区等。另一个原因是房地产过热,这也导致损害居民利益的拆迁成本转嫁政府。

地方利益已经令中央经济调控政令通行遇到阻碍;腐败如果继续蔓延,将使政府的控制能力进一步降低。权力与资本结合导致不合理的贫富分化越来越严重,亦会影响社会稳定。因此,中国的经济调控除了制止没有效率的过热投资,也需制止失去制度控制和法治约束的发展,建立一种新秩序,依法治国,保证和落实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中国新一届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