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已,拿出文件一看,那上面x处仍然是空白的。
原来,若丝最终决定诉诸法律争取权益,而不再逆来顺受。
第二位找洋女婿的是莹影的女儿丽娜。
丽娜是一个黄白混血儿。她的母亲莹影嫁给了白人圣克列。当时作店员的她结识了圣克列,他是高大苍白的美国人,很会献小殷勤,而且他的姓使她很喜欢,因为就像她用中文说的“就像圣明的天使一般”。后来,他便以他独特的方式追求她,前后达四年之久。他总是和她打招呼、握手,而且紧握不放,他的手心里总是汗水滴滴答答,就在婚后也是一样。他既干净又开朗,不过他闻起来像一个外国人,一股洋臊味,洗都洗不掉。莹影对他谈不上爱憎,既不觉得吸引,也不觉得讨厌。可她明白一点,就是他对她是一个吉兆,预示她的晦气不久会过去。
果然,圣克列把莹影带到了美国,住在一个比乡下还小的房子里。她身穿宽大的美式衣服,做佣人的工作。她学会了洋规矩,试着用大舌头说话,她养了一个女儿,并接受了她的美式行径。莹影自己也说不清,是否真爱这个洋丈夫。
莹影的女儿丽娜也嫁了一个白人丈夫,名字叫哈洛,与她在同一家建筑公司工作,差别在于他是创始人兼股东。八年前,他俩开始相识,他34岁,她28岁。起初两人共进工作午餐,她虽然怕发胖只吃一道沙拉,却也坚持付一半的账,而这以后,就连晚餐,她也是付自己的一半,有时她甚至付全部的钱。
“丽娜,你真的很特别。”在六个月的共进晚餐、五个月的饭后培养感情及一个礼拜害羞而傻气的爱情告白后,哈洛叹道。那时,他俩正躺在床上,躺在她送给他的紫色新床单和被单中间,他原来的白色床单和被单已经有污垢了,不够罗曼蒂克。然后,他咬着她的颈项,柔声说:“没有人像你一样,这么温柔、温顺、可爱。”当她梦想搬过去与他同住之时,也掏出了她最深沉的恐惧:他会嫌她身上的气味,她可怕的卫浴习惯,她对音乐和电视节目令人失望的品味。她总是担心他在某一天,戴上一副新眼镜,然后说:“为什么,老天,你并非我心目中的那个女孩,是吗?”
后来,她决定借钱给他帮他自立设计公司,他却说:“只要我们能明算账,我们就能确保我们对彼此的爱。”他建议,她搬过去与他同住,付500美元的房租就算最好的帮助了。
后来,甚至婚后的一切都是按“明算账”的原则一丝不苟地进行。他们所有的账都分得清清楚楚,在冰箱上贴着一张清单,上面详细地列着双方各自应付的饮食和日常生活用品的款项和价格。他们买房子时,同意按照彼此收入多寡来决定应该付多少比例的贷款,还有可以拥有相同比例的公用财产,这些都写在他们的婚前协议书上。因为哈洛出的钱较多,所以他有权决定房子的样式,不许她把它“弄得乱七八糟”。至于假期,他们决定是五五拆账。而对一些处于既非此又非彼的临界灰色边缘的东西,两人会有非常理性的辩论,如避孕丸、请客费,或是她订的、而他仅在无聊时才读的食品杂志等。他们还为他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小猫米如盖常常争论不休。
一次,莹影琢磨他们的那张清单,突然不平地说,既然丽娜因幼时的心理问题根本不吃冰淇淋,凭什么也付这个账。结果闹了一场风波。
在与哈洛的一场口角后,丽娜走到冰箱边,在那张清单上划掉了哈洛名下的“冰淇淋”一项。
“你为什么一定要她妈的这么公平呢?”他喊道。
“我不知道。所有的事情……我们计算所有事物的方式,什么是共有的,什么不是。我好厌倦,把东西加起来,再扣掉,好让它最后是扯平的。我真的好厌烦。”
“是你自己想要那只猫的。”
“你说什么?”
“好吧,如果你觉得杀虫剂这一项不公平,那我们一起付钱好了。”
“那不是重点啊!”
“那么请你告诉我,什么才是重点?”
她开始哭了起来。那正是哈洛最讨厌的一件事,哭总让他不舒服,进而发脾气,因为他认为哭是一种手段。但她一筹莫展,至此她才明白,她根本不知道这场争论的重点在哪里。她是要哈洛养她吗?她是要求付比一半少的钱吗?她是真的要求停止计算所有的事物吗?他们难道不会继续在脑袋里计算各种事物吗?到最后哈洛不是会付更多的钱吗?一旦如此,她不是会觉得更糟糕,比平等更不如了吗?或许他们本来就不应该结婚?或许哈洛是一个坏人?或许是她把他变成这样的?没有一个想法是对的,全部没有道理。她无法同意任何一项,她已经陷入完全绝望的境地。
“我只是认为我们必须改变一样,必须想清我们的婚姻基于什么……不会是这张清单,谁欠谁什么。”
《喜福会》中的“配偶冲突”(3)
“狗屎!”哈洛先是大骂,后又用一种受伤害的语调说:“我知道我们的婚姻是建立在比这张清单要多得多的其他方面上,要多很多……我认为你在想改变之前,先想想你到底还要些什么东西。”
此时的丽娜却不知到底要考虑什么,直到楼上一阵什么东西摔倒的声音。
原来,母亲莹影偷听了他们的争吵后,气得把茶几推翻了,却又装着是它自己翻倒的样子。
第三位找洋女婿的是江灵多的女儿薇伏莉。
这个婚姻倒稍多一些喜剧色彩。
薇伏莉18岁的时候,跟19岁的华人小伙子马文·郑私奔。当他们热恋时,她觉得他完美无缺:他学习顶尖,得到斯坦福大学的全额奖学金,又是网球好手,肌肉发达,有146根黑色胸毛。他能引得别人笑个不停,他自己的笑声确实低沉宏亮,很有男性的魅力。他还以每周不同的日子用编好的不同的做爱方式而自豪。他只要说“星期三午后”,她就会一阵震颤。
婚后,他的缺点开始暴露无遗,懒惰、好色、自私、对太太和女儿秀珊娜不关心。她对他没有到恨的地步,但恐怕比恨还糟糕,从失望到轻视再到无动于衷的厌倦。终于,他们离了婚。
后来,她又跟同公司一个叫里奇·西斯的年轻白人好上了。她觉得里奇爱她,就像她爱自己的女儿秀珊娜一样。他的爱是真诚坚定的、不能改变的,她的存在就是他的最大满足,其他别无索求。他说由于她的缘故,他变得更好了。他浪漫得让人感到脸红,他坚持说他自己从来没有存在过,直到见到了她,这使他更加吸引她。例如,他在给她的工作便条上,总是加上“你我不渝”,而不是像其他同事的“仅供参考”。公司里的人不知道他们的关系,因此她被他弄得心惊肉跳。
不过,最让她吃惊的是,他对她在性爱上的反应。她原本以为他是那种温柔但有点笨拙的类型,会在她一点没有感觉的时候问她:“我有没有弄痛你?”相反的,他完全能够配合她的每一个动作,以致于她觉得他能细读她的每一丝心意。他是没有任何禁忌,但他一旦察觉到她有什么禁忌,就会把她当作珍宝似的立即从她身上抽离而去。
他看到她的所有内在:不只是性的方面,而是她的另一面,她的粗鄙、狭隘、自我厌恶,以及所有不愿让人所知的部分。因为,她同他在一起是完全赤裸的。当她最懦弱时,即当错误的言语让她灵魂出窍的时候,他总是在最恰当之际说出最恰当的字眼。他不准她将自己遮盖起来,他会拉住她的手,让她看着他的眼睛,然后诉说为什么爱她的新理由。
里奇比她小几岁,他那松曲的红发、光滑的白肤、鼻子上的橘色雀斑,使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小很多。他个子不高,长得挺秀气,配上西装,好看得体,但令人印象不深,一见就忘,就像葬礼中某个人的侄子一般。难怪她在公司整整一年,竟没有注意到他。
她知道自己的母亲对女婿极为挑剔,老人不会喜欢里奇,但她必须让老人接受他。终于她带他赴了家宴。
在厨房里,她问母亲对里奇的看法。母亲不满地说,他的脸上有好多斑点。她辩护道,雀斑代表好运道。母亲反唇相讥,你小时候出过满脸水痘,那是好运道,对吧?
在厨房里,她没有救得了里奇,在饭桌上就更救不了他了。
里奇带了一瓶法国酒来,他不晓得两位老人不会喝酒,甚至连酒杯都没有。接着,他又犯了大错,喝了两大毛玻璃杯而不是一杯。
吃饭时,她给他一个叉子,他却坚持用滑不溜湫的象牙筷子。在夹一块很大的红烧茄子时,他的筷子像是鸵鸟那双呈内八字的脚一样,在他的盘子与张大的嘴之间,茄子终于滑到他笔挺的白衬衣上,然后掉到胯下,结果秀珊娜笑了好久,怎么也止不住。
接着,里奇自顾自地往自己的盘子里拨了很多虾和雪豆,而其他人只能分一小口。他谢绝了嫩炸青菜,而不像薇伏莉的老爸,就是不爱吃,也要装得爱吃的样子,每次好像大将风度却只拿一点点,然后再说吃得太多了,肚皮恐怕撑破了之类的话。
最糟糕的是,里奇不会借机对老太太的厨艺捧上几句。正像所有的厨师都会假谦虚一番,老太太也对自己最拿手的酱菜蒸肉假装挑三拣四的。“哎!这道菜不够咸,没有味道。”她自己尝了一口,埋怨道:“真难吃。”在座的人人皆知,此时应随着先尝一口,而后赞曰,此为最好。但大家还没来得及照章办事,里奇早已抢先地说:“你知道吗?只要加一点酱油就可以了。”说着,便倒了一大团黑酱汁在那道菜上。
告别时,里奇大大咧咧地直呼老头老太太之名:“琳达,提姆,我们很快会来看你们的。”就像他平常对那些有点紧张的新客户所带有的职业语调,听得两位老人直瞪眼,因为,在此之前,从来没有人这样称呼过他们,薇伏莉则更是毛骨悚然。
薇伏莉同里奇一同回家,把秀珊娜送上床后,他得意地说:“咱俩联手出击完美极了。”他脸上带着达尔玛西亚狗的表情,气喘吁吁、忠诚地等待主子的赏赐。
《喜福会》里嫁给白人的三位华人女性都是在美国出生、受美国教育的第二代华人,连她们与洋老公都会有极大的文化差异,更何况那些新移民女性呢?
《考验》中的“爱情彷徨”(1)
20世纪60年代初期,台湾女作家欧阳子的小说《考验》相当细腻地描写了近40年前中国留美学生对待中美婚恋的心态。
美莲是刚从台湾来的留学生,以交换学生的身份,专门研究比较文学。不久,她结识了美国白人男同学保罗。一周前,她与他一起看电影,散场时碰到了几个中国留学生。她发现他们都用奇怪而猜忌的眼神望着她和保罗。虽然她并不认识他们,但仍向他们报以微笑,而他们却没有理睬。敏感的保罗马上觉出其中的缘故,在送她回家的路上,他一直若有所思、面露歉意。那晚,她首次发现保罗长得何等潇洒,在路灯下,他的头发黄得发亮,那双浅蓝的眼睛显得出奇的纯洁。保罗诚恳地要求她不要为怕伤害他而做自己不想做的事,因为他知道东方人太讲礼貌、太体谅别人,往往只是为了不伤人而违背意愿做事。
美莲同保罗都选强生教授的古典文学课,而且,课后两人经常走的是一个方向,当然交谈的机会就多了起来。一个月前,保罗开始邀请美莲周末去玩,美莲毫不犹豫地接受了。两人交往很愉快。保罗对美莲畅谈了他对东方文明的倾慕、对西方物质主义的憎恶,并大大赞扬儒家思想,把孔夫子捧得比神还伟大。她忍不住反驳说,正因为中国人对“过去”过分自满,自我陶醉在已经过时、不合时代的文明里,蒙蔽在自欺的自足感中,关闭大门不屑与外界接触,今日的中国才变得这样落伍。他听后,脸变得通红。事后,美莲很后悔,担心自己的话过重,保罗会吃不消。
自从一周前看电影遇到那几个中国留学生后,事情变得复杂起来。美莲的一个中学同学佳玲也在这个大学读书,但比她早来几年。通过佳玲,美莲才发现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大学城内,居然有一个联系紧密的中国集团,其中包含一百多位从台湾或香港来的留学生和十几位华人教授。他们十分团结,每月至少聚会一次,并经常举行野餐。他们吃中国饭,说中国话,固守一切中国习惯,并坚持排拒一切美国思想和美国作风。美莲因功课繁重,仅参加过一次他们的活动。
周五,佳玲打电话来,约她去吃饭。美莲因已与保罗有约在先,便极力推辞。结果,佳玲突然冷冰冰地说:“算了算了,我知道你不屑和我们作伴。他们说的一点也不错。可是,当然,如果你不想做中国人,我怎么管得着?你有你的自由。”说完便挂断了电话。美莲猜想,佳玲一定听到了什么谣传,因此借吃饭来试她是否有约,并想及时挽救她。此时的美莲心事重重,一面很不安,一面又松了一口气。要不推辞,佳玲就会以老友的名分来教训她:外国人!怎么可以和外国人!人家会怎么说呢!怎么想呢!……说不定她还会好意地使出什么手段,强硬地阻止她赴约。不管怎么样,她决不能与保罗失约。
美莲特地穿了一件旗袍赴约。以前在台湾时,她从来认为旗袍是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