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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蜻蜓 佚名 4912 字 3个月前

吃潮州菜,大家都是女人,虽然我总是爱说女人怎么怎么的,仿佛我自己不是女人似的,其实,只有你最明白我。”

“我现在只明白一个道理,曾经深爱过,就好。”

“难为你不去纠缠他,如果是我,倒觉得有时完全可以利用这还不算生命的生命去威胁一把,起码不能让自己空手而归。”

我揽住她:“这就是我们不一样的地方。”

她替我拿购物袋:“但下场都是一样的。”

“不过我有美好回忆。”

“那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如果没有美好回忆,有什么值得大批女子一次次地重蹈覆辙?”她拉住我走快点,“另外你现在还不算身怀六甲大腹便便,不用故意装弱柳扶不起吧。”

我大笑,追随她的脚步。

点完菜,她给我倒茶:“多喝水,对了,预产期是什么时候?”

“大概能赶上给林青霞的儿子当媳妇吧哈哈。”我笑。

“明年年初?没那么早吧。而且,她生男生女,还是个未知数呢。”

“呵呵,过段时间,你陪我去医院看看吧。”

她说好:“不过,你还有1个月时间思考到底要不要这个小家伙,过了3个月,听说婴孩正式有了生命,而且要想拿掉,就得做最可怕的引产手术。”

“不要吓我。”我冲她打一个“讨厌”的手势。

吃完饭结帐,我拿起大衣想穿上,却看见一个人在不远处的靠窗座位上对我们挥手。定睛一看,却是穿得十分素雅保守的百合。

她说一起来吃饭的朋友刚有事先走一步。

接着走过来,一手一人地拖住我们坐下,说:“我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吃饭。朋友介绍的,不过果然好吃。”看了看我们又说:“你们还有事情吗?要是没有,就一起说说话吧。”

我把百合介绍给方冰,同时也把方冰介绍给百合。

她们两个并排坐在我对面的时候,我突然会产生一种幻觉,仿佛她们是同一个女子,至少是同一类的。可是她们又是那样不同。

百合看看方冰,顺势握住我的手,面带笑容地,又故做神秘地问:“你有孩子了?是不是那个香港男朋友的?”说的时候,淘气地眨了眨眼。

路过蜻蜓24(2)

她一语出,方冰立刻掩住她的嘴,接着东张西望:“轻点哦!”

百合轻轻推开她的手,垂下眼皮,不置可否,她的声音很低很低:“有了孩子是很好的事情啊,也许就可以把他留住。不像我碰见的男人,今天还跟我说要和我结婚,明天就可能不见了。”

方冰瞪住她:“什么跟什么嘛,谁要结婚,还有是谁跑了啊?”

我在桌子底下踢了她一下,方冰缩一下脖子,不再说话。百合的手机在这个时候响了,她听着铃声响了很久,矜持的笑容一直在她的脸上。她对我们说:“我要先走一步了,改天到寒舍来坐坐,我和这位朱小姐是很好的朋友。”

然后就拿着响个不停的手机,挂起墨镜,踏着高跟鞋蹬蹬地走了。

方冰摇着我的胳臂,悄悄地问:“你什么时候跟她认识的啊?”

我一时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等回到办公室,方冰才匆匆从抽屉里拿出几张照片给我看。

看过照片,我当下呆住。

其中的女人赫然就是百合,她身边的男人却是台湾最当红的明星a。

她不是说她的他是个黑道吗?

我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但我想起sam,我又对她释然。

方冰问我:“我已经写了两千多字,你说这稿子我该发还是不该?”

“有备用稿件没有?”

“现在版面上就等着这份稿件。我不知道她是你的好朋友……”

我知道这下有麻烦了。做记者,最烦处理人情事件。于公于私都说不过去。

比较好处理的是托关系的吹捧稿,只要不违反国家有关政策,闭着眼睛发挥想象力地尽管描述金童玉女,娱乐了大众满足了fans,亦没有什么不良反应和社会负面影响。

比较头疼的,就是好容易设法弄到了所谓的一手劲辣资料,正准备跟主编邀功,对下一季度的好稿奖充满期望的时候,居然遭受半路的程咬金。程咬金的来路通常是这么几着:或者是当事人的熟人,希望你手下留情,峰回路转。或者是你的好朋友和当事人有关联,碍于朋友情面,你不知所措。还有比较变态的,则是来自当事人的后台力量,他们总有办法让你最后按照他们要的样子去处理了。

无论是最后写成表扬稿,还是渲染成火暴的眼球稿,许多真正的观点和视觉,其实不过在执笔者的私人日记里,内心里。

我想起就在上个月才发生的,至今回想起来仍然窝心的事情。因为妞妞和电视台的人关系不错,电视台正好要推广一档据说品位独特的节目。于是妞妞安排我出面去采访这个节目里一男一女两个主持人。去之前,妞妞再三关照我,一定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来写,但以杂志一贯的风格来描述。

我问妞妞这份稿子的目的是什么,想娱乐大众,还是让读者了解节目主持人的感受,还是变相地替该节目暗中炒作。

妞妞想了想,回答我说:“我给你个电话,你直接和我这个朋友联系吧,她在里面也是小有名气的编导,跟我关系很不错,你有什么问题,尽管去问她好了。”

这样的回答几乎是可以把我噎到半死。这个女人,回了头,她可是对所有辛苦写就的东西,拥有生杀大权的。

可是她把这样的权力,当成了一种游戏。给我指一条三岔路,哪一条是她期望我去走的,她也不知道。我只有去自己猜度。

我还是拿起了电话给她介绍的某著名编导电话。对方很热情,答应约个时间尽快安排我们面谈。

次日却通知我说两位主持人的时间无法统一,问我能否先采访一个,然后电话采访另一个。想想这样也没有什么难度,我答应了。但是我必须重新写我的采访提纲,原来的策划是想巧妙地贯穿两人的同时回答,记录他们的不同表情。

现在我要分头准备。也幸好他们没有再变化,除了答应接受面谈的,临时决定要缩短采访时间外。

我向来对其中的男主持人印象不太好,觉得他在舞台上的表现过于疯癫讨巧。便问那编导能否以表面批评实则突出特色的文章来写他们。编导答应了,但她要求采访前先看过我的采访提纲和问题。

我立刻用传真机给她传过去。

一会电话过来,口气很不高兴,问我能不能由他们来定问题。当时很生气,几乎想脱口而出:那你们自问自答好了,还要我做什么?

可是我没有这么说,我也不能这么说。这不是政治新闻,不是社会报导,不过是娱乐的东西,别人会以为我过于较真无趣。是的,忽悠一下又不会死人,也不会妨害无辜生命,多一条怨鬼,不过是转移了观众的视线,让他们看见当事人希望他们看见的东西。

我的“正确举动”,应该是虔诚地问些高调的积极的问题,比如做电视节目如何做得大气,如何在众多节目中跳出来,一枝独秀,请广大观众不要只看见主持人表面的风光,介意他们偶尔的低级错误,而是应该看到他们幕后的艰辛,童年少年时代的阴影……甚至摄录节目的那天,父母病危都顾不上赶回去守在榻前孝顺。

那一天我很郁闷,坐在电脑前无精打采。我很想写我想写的东西,哪怕是很无聊的明星之男欢女爱,但只要是真实的,不虚伪的,我都乐于把它们写得有趣。一样促进新一期杂志的发行量。

路过蜻蜓24(3)

最后我还是写了我不想写的东西。那个编导在看见定稿后,很开心地委托妞妞给我送了一只上面印有他们电视台大大的红红的标志的手表,简直没办法戴出去。

这一次轮到了方冰要做个决定。

我们都在一个地方共事。我可以压下这个新闻。

可是我的脑子里想的是,这个新闻出来后,百合会怎么办怎么想。他是她口口声声很爱很爱的人。我想起她暮气沉沉的眼神,她每日每日地出现在黄昏时分的街头,散步。她一直等着凡夫凡妇的岁月提前到来。她说她也曾经有过水一般灵动的双眸。我想起她挥霍着所有可以挥霍的东西,惟独爱情却是要小心翼翼地,像一小块难能可贵的盐巴,每次只能浅尝辄止。

方冰催着我快回答,过一会她就要去赶出文字部分然后送到妞妞那里去。我问她,如果不发这份稿子,会有什么后果?

她说:“会被妞妞骂死,然后季度考核的结果可能没有80分,然后扣工资。”

我说:“那如果你告诉她,当事人不同意发这份稿呢?”

她说:“香港台湾那边,都见了报,你多此一举,有什么用呢?她也不会怪你。”

可是我抓住她的手,我说:“我知道,但我在这里做,别人发不发稿子和我没关系,但是,我这里不能发,她会责怪我的。”

即使百合的身上,已经被捅了许多刀,我也不可以加一把上去。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这份职业的残忍性,被格外地放大了。

几年前我奋不顾身地选择这份工作,是为了接近心爱的他,却在路途中,伤害到无数人。我笑嘻嘻地写过无数人的美丽聪明前途无量,我也发过无数人的丑闻悲剧可笑下场。为什么轮到我亲近的人,却做不到从容自如了呢?

我决定辞职。

我对方冰说:“你自己决定这份稿发不发吧。”

她没有追问我。稿子自然是见了报。但我看出,里面的文字被修饰得温和了一点,她又额外加了许多引起读者同情心的旁白。

杂志出版的那一天,我的辞职申请获得批准。

方冰说:“也好,你也远离电脑,安心在家养胎。”

也自那天后,她便总是要同我说起百合,纠缠着我带她去百合的家。

可是我没有,不是百合拒绝,而是我不想方冰知道我曾经在哪里出没。百合是个懂事体贴的女人,她理解我的苦衷,所以从来没有主动地,私下地约过方冰。很多次她们见面,都在闹市区。

百合经常开着她白色的雪弗莱,匆匆地来,匆匆地走。

她们渐渐地成为很好的朋友。

steven依然在等着我。他知道了我辞职的消息,可是他在这上面没有任何表态。

方冰说,再过一段时间,我总要下一番决定的。

“毕竟你曾经深爱过,现在,就算是为孩子找个负责的父亲,也是不错的,他爱你,你给了他名分,并没有什么不公平。”

我明白。

路过蜻蜓25(1)

25.“那时,我以为我可以离开你……但我现在就想问一句,如果,如果你不是天王巨星,你可否答应只与我一人白头偕老?”

从医院检查回来的路上,电话约了steven一起吃饭。我总要给他一个交待。

路上听见手机响,却在包里翻了半天才找出来。

“喂?”我来不及看来电显示。

对面发出嘎吱的杂音,然后是一个熟悉的,久违的男声:“蜻蜓,我是sam。”

“哦……”我握着手机,脚步慢慢停下。我不知道当时的自己,是惊了还是喜了。

“对不起我一直很忙,我现在香港。最近……”

“我知道你很忙,没关系,我最近很好。”我有些语无伦次,为什么这番话说的,好似我们已经分手多年?

他问:“你最近真的很好吗?”

“很好,谢谢。”也许我应该告诉他我有了他的孩子。但我没有说,可笑的理智在迫使我假装坚强。胎儿在我的肚子里,淘气地打了个滚,然后恢复安静。

“那我也放心了,自从在日本,你告诉我我们应该结束了的时候……”他语调越放越慢,很明显他说的时候,大脑在反复思考。

“嗯?”

“也许我们之间,真的缘分尽了,你知道,人冲动起来容易没理智。你小我那么多,也许,我们之间一开始就有些不妥……你说得对,我们该告一段落了。”

他说得很慢,我的心却跳得很快,呼吸变得有些急促,眼泪也开始在眶里打转。

“sam……我……”我的鼻子一酸,但无从说起。可是紧张的脑袋总是自作聪明,“你爱上比我更好的女孩子了?”

“没有。”他说,“我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

他以为我把他想象成什么人了?今天说爱我,明天就不见?一想到这句话是百合说的,我就啼笑皆非。

“……”

“你在街上吧,我听见风声,冷不冷?我们回头再说吧。”他说。

“好……”我刚说完这个字,突然一阵悲怆漫入心里。我意识到自己在失去什么,于是感情失控地大喊:“不要!”跟着眼泪滑落下来。

“怎么了?”他的声音也变得急促起来。

我不顾一切地用最无助最绝望的声音,夹杂着哭声:“我不要离开你。我……在日本,我说的,都不是真心话,那时,我以为我可以离开你……我现在就想问一句,如果,如果你不是天王巨星,你可否答应只与我一人白头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