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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医花晓 佚名 4768 字 3个月前

遇到军队,死的只有更快。

无路可投中,花晓这个名字出现了。听说她是治疗女神转世,医术玄妙莫测;听说她心地慈悲,对待所有病人都一视同仁;听说她是狼图国的郡主,拥有一个独立城池;最后,在惊闻梅岭镇遭遇地崩,变成一片深渊时,听说这位花夫人,花神医,有意要携带一批人回她的领地——

就象满天乌云中的一线阳光。

就象重重绝境中的最后一丝希望。

所以,扶着老的,抱着小的,带上家里最后一点存粮,都来了。

果然看到了那支车队。看到了传说中的女神转生。

轻如薄纱的阳光里,那样明丽,有力,犀利的一个女人。她的眼睛很亮,很沉静。即便只是远远看着,都象是能将勇气和希望传递过来,温暖了全身。

唯一的条件是宣誓效忠。

那又怎样呢。当一个人没有选择的时候,就只能接受。况且,效忠于这样一个女人,也并不会激起心中的反对。

所以,半柱香后,花晓再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毫无例外地,每个人都答应了这样的条件。排着队,眼里含着希望,默默地,将血滴入忠诚石。

第二部 第二十七章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8-10-6 11:09:00 本章字数:2129

27

天色从早晨起就一直密密地阴沉着,到了近晌午时,终于淅沥淅沥地下起雨来。

雨势虽然不大,对车队的阻滞却是明显的。

望着泥泞中艰难转动的车轮,湿漉漉烦躁不安踢着蹄的马匹,花晓不由苦笑。索性和老刀掌柜商量了一下,找了个块地势高的平原,让车队扎下营,提前休息。

可不是,当家方知柴米贵。若放在以前,在这种天气,捧一卷书,高卧于水上听雨,要多逍遥有多逍遥。何需象现在这般,又要计算行程,又要盘算食宿,还要预防一堆风寒疫疾。

然而这就是人生吧。须臾万变,祸福相依,谁也预想不到,推断不出。

命运既然已经将她推到了这一步,那么,花晓也从来不会不战而逃。

一声响彻云霄的啸鸣,穿透层层积云,令花晓眼睛一亮,兴奋地向上望去。

阴翳翻滚的天际,双翼展开如箭,飞旋着扑下来的,可不正是她的心爱宠物,月光狮鹫。

月光被花晓派出去联络消息,查看地形,足足已有三天没见到主人了。四足才沾地,便急不可待地挤到花晓怀里,将毛茸茸的狮头搁在花晓肩上,也不怕湿,挨来挨去地撒娇。

花晓尴尬地看了一眼狮鹫背上,还没来得及跳下来的哑仆,无奈地推开狮鹫脑袋:

“你先去换衣服吧。小心冻着。”

哑仆名叫阿莫,是路杰斯为月光专门找来的驯养师。

话说皇家就是身份尊贵,与众不同。按花晓的脾性,养狮鹫这档子事,能注意到它爱吃什么已经不错。可放到路杰斯身上,非但对它吃好喝好地照顾,还特意给它找了个精通狮鹫习性的专职人员,将它侍候得舒舒服服。

这阿莫虽然哑,面残,却不聋,不废。照料狮鹫很有一套,身手和反应也都还不错。大概是这三年跟月光处出了感情,月光自动回到花晓身边后,阿莫也跟了过来,比比划划,大打手势,要求花晓收留他,还宁愿不拿工钱,只求糊口。花晓那个惭愧啊,心想自己可能要算史上最不负责的宠主之一了。当下答应了阿莫,并许诺,日后一定给他三倍薪水,食宿全免,要休假也不是问题,尽管开口。

当然,没忘记提出血誓效忠这个前提条件。阿莫倒也没有二话,全然照做。于是她便成了阿莫的新雇主。

血誓效忠。留在她身边的人,下属,城民,一律如此。

其实这不是个好主意。花晓自己知道。

先不说真正的忠心从来都不是一道誓言能够保证的,也不说这种明摆着把人当贼防的举动会造成多少隔阂,只说一点,所谓永不失效的魔法誓言,只要黑魔力足够高,或者毁去忠诚石,更或杀掉誓主,也都一样能够解开。

天下间哪有万无一失的事。

可是花晓已经厌倦了。

厌倦了纯粹的忠诚总是经不住考验,一遍遍地败北在各有苦衷之下;厌倦了总要猜疑别人,而时常还猜想成真;厌倦了一次次解释自己,只为澄清那些眼光中的迟疑和不信。

那么,就这样罢。

凡归我者,皆献忠诚。

无论愿与不愿,甘与不甘,一切,都可以那样简单。

“前面的路还能走吗?”

花晓一边拿刷子给月光刷毛,一边问阿莫。

还有一天行程就到炽雪峰了。时值初秋,别处寒意尚浅。炽雪峰却是个奇怪的所在,冰天雪地四季不改。

阿莫点点头,又摇了摇,接着拾起一根树枝,在地上划了起来。

一道横杠,中间分了两道岔,其中一道顺畅,另一道却被一条竖杠和一些类似水纹的图形掩盖……倒也形象。阿莫的意思是说,原来那条路已经被水淹没,只能走另一条了吧。

花晓沉思了片刻。她不喜欢改道这个主意。至少远了三分之一路程,而且也很难保证那条路就一定安全。

想了想,停下手,坐上狮鹫背,对阿莫交代道:

“你先吃饭吧。跟他们说一声,我转一圈就来。”

山峰如聚,波涛如怒。

坐在狮鹫背上,高高地俯瞰下方的感觉的确不一样。花晓以前是坐过飞机,但是飞机能有这么视野开阔吗,能想飞高就飞高,想俯冲就俯冲吗。

完全没有可比性的东西。

所以被大风一吹,花晓的心情反而很好。

试着叫出厉秋。

“喂,你还在吗?”

当然在。按花晓的看法,这家伙现在就一无所事事的闲人。身体只能睡觉,思想只能跟她沟通。有时候花晓甚至觉得喊出他就象一种放风。

“不知城主大人相召,有何吩咐?”声音里是带着笑意的。

“别玩了。”花晓对想象中的人翻了个白眼,不耐烦地指点下面的地形,“你说,要是在那里挖道沟渠,将路面的积水引到河中,是不是比绕路更快些?”

第二部 第二十八章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8-10-6 11:09:00 本章字数:1920

28

泥土因为带湿而格外松软,即便只是简单的木制工具也能一挖一大片。挖出来的泥土被装在筐中,接连不断地堆在河道边。因为分工细致,劳作勤快,只用了不到半天,百来个青壮年便将两道沟渠,一道堤坝筑造成形。

路面上的积水慢慢排光,上游蜿蜒而至的水流温顺改道。

花晓正帮着后勤组架起火堆煮热水,林九带着两个助手从前方匆匆赶来:

“花夫人,前方道路已能通行。但路面实在太过潮湿,如果来得及,能否再晚一个时辰出发。”

这个中年人赶路赶得满头是汗,衣衫下摆和鞋上沾满了泥水,模样很是狼狈。花晓心中一暖,倒了三碗热茶递过去:

“可以。你一路辛苦了,喝口水暖暖身子,免得着了风寒。”

“没什么,夫人既让我带前队,这便是我本份之事。”林九感激地接过热水,又犹豫了一下,道,“我家小妹擅长炎火之术,她若施术,前方道路须臾可干。不知夫人可否准许。”

林九的小妹,便是那日一语不合,背后偷袭花晓的天才少女法师红耶。当日林九带着投奔的难民编入了车队,红耶却负气消失得无影无踪。花晓猜知她不会远离兄长,定是在后面远远缀着,也不去理会。果不其然,此刻林九便想方设法,替妹妹找了个将功赎罪的机会。

有人肯干活当然好。更多的应该是看在林九的面子。这一路来,林九的踏实肯干,沉稳勤奋,众人有目共睹。

花晓浅浅一笑:

“那么,就有劳了。”

林九大喜,顾不上擦汗,又急急地转了回去。

法术的确是好用的。不多一会,林九就带着妹妹来见花晓。

“夫人,路面已干,可以下令车队上路了。”

“嗯,你回前队,准备出发吧。”

花晓平平淡淡地回答,一眼也没有看过旁边的红耶,仿佛她并不存在。

少女法师脸上原本还带着隐约得意的笑容,这刻沉不住气了。大声道:

“吹干路面,这算什么,要是早点让我出手,我可以在一柱香内将这条路修复。根本无须这么多人辛苦干活。”

“如果是我的话,半柱香都不用。”花晓总算抬眼看了看她,淡淡道,“木之缠根,比火球术可易用得多。”

红耶怔了一怔,她虽然鲁莽,于法术一途却是精深,闻言知道花晓所说不假。上下打量了花晓两眼,冷笑道:

“那你为何不用,难道因为吝于这点法力,就让那么多人一起受罪么。”

林九怎么也止不住她说话,额上汗珠直冒,眼看就要顺利揭过的梁子,被这么一嚷嚷,反而越来越深。

花晓皱了皱眉。

其实这个问题,在和厉秋商量挖渠方案时,就已经被厉秋问过了。只是,可以向厉秋解释得详细,不代表乐意对这位大小姐叙述。

瞧了一眼满头大汗,一脸求恳之色的林九,心中一软,冷冷道:

“所劳即所得。如果你是神,可以把他们供起来养一辈子,我倒是不反对你接手。”

“你……”红耶一时语塞,“你冷酷无情!他们愿意跟着你都是瞎了眼!”

“……家妹粗鲁,夫人勿怪。我这就去安排车队启程。”

林九不等妹妹再作什么惊人之语,一把捂住她的嘴,硬生生将她拖走。临了还对花晓投以抱歉的一眼,花晓点点头,示意收到。其实她对红耶也并非很讨厌。只是不愿意和这种恃才傲物,宠溺过度,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孩子打交道而已。

天黑了。

车队如期在炽雪峰下扎营,比预计的时间要提前半个多时辰。

如刀削般陡峭的山峰仍是那样晶莹冰冷,如一把出鞘的剑,高高在上地俯瞰大地。

花晓仰头上望。清冷和坚硬同时凝结在她的眼眸里。

她不喜欢这里。无论如何,都没法喜欢。

然而仿佛命运的恶意宣告一样,她不得不再次来到这里,并设法通过。

帐蓬的暗影里,几双眼睛也正同时瞧着她。审视,好奇,猜疑,或是别的。但除了平静之外,谁也没在那静默的身影中发现更多。

一柱香或者更久之后,他们看见花晓转过身,淡淡地下了一道奇怪的命令:

“有空的人都去搜集金狐石,明天早上的时候,我要看到人手一粒。”

第二部 第二十九章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8-10-6 11:09:01 本章字数:2896

虽然是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命令,但出于花晓之口,还是被很完善地执行了。

金狐石其实并不是石头,而是一种雪兽唾涎混和沙土凝成的块状物,是雪兽拿来筑巢用的。这情形多少有点雷同燕窝,区别只在于金狐石并不好看,也不能吃。

别的地方金狐石可谓罕见,然而这里是炽雪峰,正是这种雪兽的大本营。在老刀掌柜的周密安排下,众人手举火把,分头寻觅,也没费多少力气就找全了石头,收工回营。

小冷在一个只能隐隐约约看到火堆光芒的僻静处找到了花晓。花晓抱膝坐在山坡高处,面对雪谷,象是在打旽,又象在沉思。小冷从袖里摸出一只绣袋,扔到花晓怀中。

花晓略看一眼,就知道里面是金狐石。之所以用绣袋包裹,应该是为了隔绝金狐石淡淡的腥味。

披着冷漠尖刻外衣的小冷,做起事情来,却总是带着不露痕迹的细心。

望着他淡淡的黑眼圈,花晓忍不住道:

“谢谢。有空还是多休息吧。你这两天也辛苦了。”

又是辛苦这两个字。花晓猛然发现,自己最近说这句话的概率似乎高了些。不过这也是实情。身边的几个管理层人物,包括负责医药在内的小冷,一个个都忙得昏天黑地,走路打飘,饶是花晓这种没心没肺的人,看了也会不安。

“如果你指这块石头的话,那倒不必谢我。”小冷在花晓不远处坐下来,面无表情,“是老刀要我送来的。我倒觉得是多此一举。花夫人妙计莫测,当世无双,怎么会需要这等俗物呢?”

花晓叹了口气。

明明想让她收下,嘴里偏偏要说着相反的话。

世上的人,多的是口是心非。小冷这种,大概要算其中最可爱的了。

并不回答。淡淡地道:

“你为什么不问这石头是做什么用的?为什么不问要怎样通过雪峰,有没有危险?我们要去的,是一个从没到过,全无所知地地方,你就不会感到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