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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医花晓 佚名 4792 字 3个月前

练的向导,才能认清里面蛛网一样的道路。

没人会喜欢在雪地上行路,但如果同黑水沼泽相比,白鹿雪原大概就要算作光明坦途了。

厉秋给花晓的建议是兵分两路。老弱病残留在吉尔镇等候传送,年青壮勇跟随花晓,尽量骑马,直穿雪原和沼泽而过。如果顺利,不出二十天就能到达目的地。

如果不顺利呢?当时花晓还故意多问了一句。谁知厉秋的回复简直比吃白菜还轻松。那更好。反正你现在能力觉醒,想要死也很困难。多积累点经验,对你当个称职的城主,很有好处。

花晓怀疑他其实是想把城主二字,换作女皇。

于是她明确地回答,玩玩模拟城市还行,模拟国家就算了。一不小心成了倾国红颜,岂不又空担虚名一回。

结果引来厉秋一阵大笑。

当下,花晓召集起车队管理层开会。

老刀,小冷,冯大树,加上新来的林九,一共四人,是正经的部门负责人,乐儿算是秘书,阿莫作为探路者和地图的更新者也列席旁听。至于某个紧跟兄长,躲在外面树上偷听的小孩,花晓决定暂时放过一马,不予理会。

会议室的条件有点简陋。一顶帐蓬,没有桌子,没有椅子。然而这些一点也不曾给花晓带来困扰。

以一种非常坦然的姿态,花晓招呼大家席地而坐:

“来吧。每人都拿个垫子。如果可能,我希望这是我们第一次的圆桌会议。”

“圆桌会议是什么意思?”乐儿问出了众人共同的疑问。

这个话题真要说起来可够长的。现在可没那个空。花晓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

“一种会议形式,代表平等。自由,和充满关怀的言论。要是新城能够建立,下次开会时我会讲讲这个典故,要是新城建立不了,一切都是空谈。好吧,现在。各位主管大人,让我们来谈谈正事。”

明明是纤柔娇艳地女子,身上却带着自信,坚定,耀眼的气势。被她纤指点中的大人们,同时都如被强光射到般,晕了一下,因而错过了最佳拒绝时机。在糊里糊涂中接受了花晓的首批委任。

对于兵分两路的主意,在座众人倒没反对。事实上,除此之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但在去留地人选问题上,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致。

“夫人身为城主,应该第一个到龙骨镇,从传送门最快。”老刀掌柜的意见。

“带队这种事不适合路痴做,你还是省省,让我来吧。”小冷的轻笑。

“不管怎样,我要跟着夫人,夫人去哪我去哪。”如此黏人自然是乐儿的。

“我去,谁也别拦着!”熊一样的咆哮。护车队队长冯大树。

……

啊啊。过早的民主只会添麻烦啊。吵吵闹闹花晓听得头疼,索性一锤定音:

“老刀,小冷,林九,你们照顾留下的人,冯大树带着骑队,阿莫带着月光,跟我走。”

冯大树大喜。阿莫弯了弯腰表示遵命,剩下来地人自然是一齐反对。

“先听下我的理由。”花晓抬手,作了个静止的手势,叹道,“其实,我恨不能把你们都一齐带走。你们觉得,我是那种放着懒觉不睡,要去做出头英雄地人吗?”

这句话相当写实,众人全都没有反对。

“可是不行。这么多人滞留下来,如果缺乏安排。就是一场灾难。而我们要去的龙骨镇那边,也需要有人提前安排,做好接应。这两件事都不好做,稍有不慎,就会动荡成变。老刀,林九,你们经验丰富,我希望你们承担下来。”

老刀掌柜与林九对视一眼,最终还是无奈地点了点头。

“骑不了马的人,只会妨碍行程。”这句话是对乐儿说的。

虽然直接了点,但很有效。乐儿脸色发白,咬住嘴唇好象要哭的样子,却没有办法反驳。

小冷唇边挂着惯常的,讽刺的微笑,漫不经心地玩转着药球,倒要看看,这女人准备怎么打发掉自己。

然而同样一句话后,花晓就叫他投降了。

“你也不想我辛苦这么久,带出来的人,会因为生病死在这里吧。”

这些人就算死光了也不关他的事。小冷根本不在乎谁谁谁会生病,但是他当不起花晓眸光流转,充满请求和信任意味地这么深深一瞥。

罢了,是劫难逃。

会议后的一个小插曲是,林九私下找到花晓,执意要求花晓让红耶跟在身边。花晓十分真心地推辞,末了还是推托不掉,勉为其难地约法三章,接收下来。

兵贵神速。既然要急行军,坐骑自然是第一位。现有的马匹无论如何是不够的。花晓难得大方地掏出钱袋,扔给老刀,要他将附近所有的马匹都高价收购回来。但即便这样,还是有很多人需要双人共骑。

真是悲惨的状况啊。

清晨第一缕阳光洒在即将远行的骑兵队上,镀上了一层好看的,金灿灿地色泽。

但是近瞧的观感完全两样……望着甚少有风采可言,挤在一匹马上的那些身影,花晓只能在心里长长地,郁闷地叹息。

人家纵横天下的铁骑一人能配两匹马,自己的军队却是一马要驮两个人。

幸好只是赶路,不是逃命,也不是追击……

然而,半天还没过去,花晓就发现,她错了。

世界上最顽强的生物是什么?前一世,花晓会回答,蟑螂。这一世,她的回答却是,盗匪。

触目所见,大地白茫茫一片,空中飘飞着雪粒,时不时还夹杂着豆大的冰雹,劈头劈脑地砸下来,叫人避无可避。就在这样恶劣的,极不适合人类生存的环境中,居然还活跃着一群群,对,正是一群群地盗匪。

其实花晓的军队前身也多数来自盗匪,她本人对这种行当也没有太大歧视。而作为实力优势方——红耶只用一只手就能打发掉一队强盗——花晓对他们甚至是有点怜悯的。

但是!当一个人想迅速赶路,却从第一天起就遇到阻拦,并且不管怎么打怎么杀,追在后面的盗匪群就象狼群遇到了鲜肉,越聚越多时,就算是圣人也会发火。

何况花晓的脾气向来不好。

审问完第八十一名俘虏后,花晓将人一扔,拍了拍月光,哼了一声:“走,我们去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第二部 第三十四章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8-10-6 11:09:02 本章字数:2894

狼群的战术是怎样的。

如果猎物是一群鹿,它们会围而不攻,将鹿群赶到一个最佳位置,诱击扰之,等到鹿王筋疲力尽时,才发动总攻,猛地一举歼灭。

而这些盗匪,正象一群狼。

并且,如果说盗匪有业余和职业之分,那么,花晓肯定,白鹿雪原上的这群家伙,已经到了专家级别。

他们的攻击看似零碎,实则却相当有序。看似漫无组织,却从不自相残杀。而是精密地,以类似车轮战的形式,一点点地消耗己方的体力,耐心,食物,和资源。

他们一直在不动声色地将骑队往偏西方引。似乎那里有个位置,才是陷阱,才是最后的一战之地。

骑在万丈高空的狮鹫背上,迎着风,于漫空白雪之中驰骋的感觉,原来这样爽。

花晓正在往陷阱的那个方向赶路。没有确切的地点,只凭心中的感应,去找,去清除。这种计划也没有,临时偷溜出来的狗血决定,会被很多人骂吧。但是,花晓就决定这么做。

灰茫茫的天地之间,什么人也没有,仿佛只剩下了她,和她的月光,在高空中急速飞奔。

身前是空旷,身后是过往。一切如此遥远,又触手可及。

象箭一样疾驰。

衣袂猎猎。

长发乱舞如飞瀑。

血液仿若身边的狂风一样怒啸,奔腾。澎湃不息。

一瞬间,花晓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地狂喜。她能真切地感觉到。在她面前敞开来的一切细节。感受到扑面而来地狂风,暴雪,莽莽苍穹,浩瀚大地。感受到月光仰天长啸,飘扬的狮鬃上闪出最纯粹的银光。

混沌之力在体内缓缓流转,圆融通泰,更上一层楼。

白鹿雪原用它最独特的方式。欢迎着森林之心。

身边突然出现一道白色虚影。月光的速度已是极快,这道白影却也并不逊色,紧紧并行于花晓身侧。

花晓并不惊慌,笑吟吟地侧头而望。

起先很淡,混在雪花中,几乎无法察觉。渐渐地白色加深。虚影变成了浓浓的灰色。最后凝成一个骑着飞鹰的男子。

面容轮廓似乎算不上俊美。但此时此地相逢,相貌又算得了什么呢。何况,那人一双琥珀鹰眼细锐而尖利,鼻挺淮薄而带钩,这种面相,若在朝堂则为权臣,若在江湖多易入魔,倒也很有特色。

如果不是速度太快,风声太大,花晓还真想跟他打声招呼。笑道一声。嗨,飞鹰哥们。哪儿来呢。

飞鹰男子瞧了她一眼。突然一拍鹰首,那只铁青色大鹰仰头一声长嘶。如此迅疾之下,竟然还能加速,展翅向前直冲而去,刹那间便将花晓扔下了一大截。

喔,要赛车啊。

花晓看明白那男子地意思。好胜心陡起,抓了抓月光的脑袋:

“月光,看你的了,我们冲!”

月光银狮鹫本就是狮鹫中的王者,生性高傲不羁,见青鹰竟敢超过它,早已躁扰不宁。花晓话还没说完,狮鹫两侧羽翅上各弹起一团银光,同样速度加快,猛地冲出。

这……这难道是助燃器吗……

花晓又一次惭愧了。身为狮鹫主人,竟连自己的宠物有点啥能耐都不清楚,纯粹将圣兽当成马来用,那个暴殓天物啊……

心虚之下,忍不住小小地作了个弊,凭借森林之心,将自己的份量托付到空气中。嗯,这下是真正地凌空虚坐,驭风而行了……

月光背上一轻,飞翔自然更快。不多时便追上了飞鹰男子,保持住领先一头地模样,得意地仰天一声长啸。

小样,也慬现摆呢。明明可以超前很远,偏就要紧压住对方不放。这德性,花晓骄傲地拍了拍它的脑袋,真是跟主人一个模样。

飞鹰男子见花晓居然能轻松赶上,微诧了一声。凝注片刻,似乎发现了原因。

作弊这种事总是不好的。

花晓咳了一声,悄悄地撤回风之力,重新坐好,爽朗一笑:

“你不告而战,我借助外力,算是扯平了,怎么样?”

飞鹰男子瞧了她半晌,突然一举手,从空中拈了件事物,递了过来。

一枚极轻薄,极细巧的雪花,被夹在食中二指之间,稳稳地放在花晓面前。它居然并不融化,也不缺损,晶莹剔透,仍保持着凝结之初,最完整最纯净的美丽。

而此时,两人仍在并肩飞驰,中间狂风如怒,霜雪胜刀。

很难说这是一种欣赏,挑战,抑或试探。

不过,送花,这永是件美事。

花晓微微一笑,仿照对方的模样,右手也同样在空中一挥,轻轻接过那枚薄若无物的冰花。

只是出现在她莹嫩玉指间的,除了雪花,还有雪花之下,一朵小巧玲珑,清香馥郁,不知从何而来的红梅。

梅红雪白,两相映衬,在苍茫的天地之间,格外显得晶莹娇艳。

拈花在手,花晓地笑容温柔可亲,。

“这朵花送给你,外加一千个金币,放我们通行,怎么样?”

飞鹰男子还没答话,他座下地铁青色大鹰蓦地长鸣,声音高亢响亮,仿佛连周边的雪花都一起激飞出去。

轻拍大鹰头顶,仿似抚慰,飞鹰男子上下打量了花晓数眼,突然开口:

“你,愿不愿意留在这里,作我地妻子?”

他地声音偏于低沉,但很慢,又生硬,带着一股明显的别扭,仿佛很久没有说过话一般。

花晓心想自己真是进化了。听到一个来历不明地陌生男子向自己求婚居然不惊不乍,要说有那么一星半点儿的情绪,顶多也就是感觉有趣罢了。

“不行。”她的回答也很直接,“那种麻烦事,我这辈子已经不准备做了。”

飞鹰男子果然生性奇特,被拒绝也不生气,相反还觉得很有道理一样,点头道:

“其实我也这么想。可你是第一个能超过闪青的人,”安抚地摸了摸座下巨鹰的头,“不娶你回来,它会生气。”

非常之大汗。听说过奉旨成亲,奉子成亲,这还是第一次听见有奉鹰成亲的。

花晓眨了眨眼睛:

“要是超过你的是个男人,你怎么办?”

如果你也说会娶的话我就真佩服你了。鹰同学。

“要么杀了他,要么做兄弟。”幸好飞鹰同学的回答还是很传统的。顶多有点血腥气。

“那我们结拜吧。”花晓很高兴看到选项c,:下去,“你要知道,其实每个人的性别都是一种二分之一的偶然。你就当我是二分之一的另外那种,不就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