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38(1 / 1)

魔医花晓 佚名 4848 字 3个月前

合常理,又很简单,皆大欢喜了。”

第二部 第三十五章 买一送一的结拜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8-10-6 11:09:02 本章字数:2758

望着皑皑雪谷,花晓不由感叹自己的运道之好。本是想来劫持盗匪首领,逼他放行的,结果半路飙了一下车,人就自动送上门了,还跟她拜把子结成了兄弟。这真是老天帮忙,摔跤也会捡到金块啊。

要问花晓是什么时候猜到对方身份的,其实一开始,花晓就留上神了。能肆无忌惮出现在白鹿雪原上空的男子,要说他跟盗匪一点没有关系,就算鬼都不相信吧。只不过来头如此之大,倒也出乎她意料。

飞鹰男子全名叫雅克斯-多邦-阿洛。神秘莫测的天鹰族人。三年前流浪到白鹿雪原,现任群盗之首,与他的兄弟闪青一起并称雪原双鹰。

没错。他座下的那头大鹰,就是他的兄弟。

真是世界有多大,就有多奇妙啊。花晓以前听说过半兽人,半精灵,但还从没听说过这样的种族:他们的孩子一出生,就会和由祭师施咒,和一只巨岩幼天鹰绑在一起,哦,换成标准术语,叫心灵联结。之后他们会一起生活,一起成长,一起战斗,分享生命,直至死亡。

所以花晓和他结为兄弟后,不止只多了个大哥飞鹰,还多了个二哥闪青。

这不就是神雕大侠的魔法版嘛。有前人打底,花晓接受起来没有一点心理障碍。结义仪式时,非但没显出一点为难,反而很积极地跑上去对巨鹰行了个当胸礼,高高兴兴地喊了声二哥。

这一声喊完,鹰和人同时都露出满意的神色。鹰这种动物的感觉相当敏锐。飞鹰也是。适才他一直注意地看着花晓,见她满脸惊叹欢喜,那神色的确是发自本心,装也装不出地,这才放下心来,微微地现出笑容。

花晓当然不知道,天鹰族人视自己的鹰为生命,最恨的就是外族人歧视它们。将它们当宠物。如果花晓刚刚稍微露出一点不甘,或者犹豫,轻则结义失败,重嘛,就要被人当场袭击,死无葬身之地了。

飞鹰当然也不知道,花晓心里想的是,结拜兄弟还能买一送一。这趟真是赚到了啊赚到了。

飞鹰虽然是盗匪,真正结成兄弟了,倒是很讲义气。非但一口答应放行车队,还主动提出要送她几十匹浮兽。

经过一系列事件。花晓的心理素质已经提高到了相当强悍的程度,对任何异类的出现都能见惯不惊了。正所谓一百年不死都有怪事见。浮兽?那是什么?能吃咩?

“那是飞行兽,给你过沼泽用的。”飞鹰显然很惊奇花晓地一无所知。一个女人,既没听说过白鹿雪原的盗匪,也不知道黑水沼泽的特性,就这么冒冒失失地带了几百个人冲进来,是想比赛谁死得快吗?

“哦,那个,你留着吧。我用不着。”花晓正在吃东西,挥了挥手,漫不经心地表示拒绝。

这时两人已经坐在屋里了,降落地点果然同花晓预料的一样,是西北方向的一座隐蔽山谷。飞鹰告诉花晓这里叫鹰巢,是他自己布置和居住的地方。言谈间颇为自得。

花晓在飞鹰的带领下参观了一圈鹰巢。倒是对谷里的温泉和泉水边地白果更感兴趣。要是能洗个澡多好啊。不过这个念头太危险了。想当年看了那么多小说电影连续剧,有多少爱情桥段是从露天洗澡开始的呀。啧啧,偷窥跟偷情,本来也就一字之差。

为了防止横生枝节,花晓狠狠心掐灭了这个愿望,取而代之的是抱

堆果子,对它们进行加倍啃咬虐杀。

飞鹰生气了。一把夺过她咯吱咯吱正啃得象闹耗子一样的白果,拍在桌上:

“你有狮鹫可以飞上天,可你那些手下怎么办?总也有几个对你忠心地吧。你连他们的性命都不顾,怎么能当首领?”

花晓总算听明白飞鹰的意思了。敢情他老人家对她的车队完全抱持悲观态度。根本不相信他们能到达龙骨镇。送几十匹浮兽,只是希望能帮她保存下一点实力。

好兄弟!花晓感激地一拍飞鹰的肩膀:

“谢啦。可是真的用不着。浮兽只有几十匹,我没法公平分配,只会添乱。而且,我有把握能将他们全都带过去。”瞅见飞鹰不信的眼神,只好再补充一句,“唔,我身体里有一半植物的体质啊。要过火山是没办法,要过沼泽这类的东西,小意思地很哪。”

因为是兄弟,以后还要长久相处吧。与其等他发现,不如自己现在先老实地交代。适当地透露出一点秘密,有助于提升亲密度和信任感。嗯,养成游戏里都是这么做的。

怕他不信,花晓还特意伸出手,现场表演一次手指变藤蔓给他看。想来这里是魔法世界,无奇不有,应该不至于被拉出去放在火架上烤吧。

飞鹰瞧了,果然没有什么惊讶的样子,细长的琥珀色鹰眼里反倒流露出一丝责怪:

“我知道了。以后你可千万不要在别人面前随意变身。本体被人掌握,能整死你的方法就太多了。”

花晓被他说得吓了一跳。按说这升级版的身体总该牢*些,不能跟原先相提并论吧。不过这世界古怪地咒术如此之多……还是小心点好。

当下对飞鹰倒有了一分真心实意的感谢:

“谢谢大哥提醒。我一定会小心。对了大哥,除了当强盗,你还有没有别的人生想法?”

“哦,妹妹的意思是?”

炉火很旺,果子很好吃。两人一鹰坐在散发着原木芳香的塔屋里,畅谈人生共话理想,顺带聊聊如何合作赚点小钱独霸一方啥的,不知不觉大半天就过去了。看着外头的落日,花晓依依不舍地向飞鹰闪青作别。并答应他们,一安顿好,就送消息过来。

逆着黄昏的落日,花晓回到临时营地的时候,最先迎接她的不是红耶,不是守卫,居然是阿莫。阿莫明显是等了很久地样子,神色憔悴,面容干枯,看到她的第一眼,简直好象要哭出来一样。

把人家一老实大叔逼到这份上,花晓实在愧疚啊。连忙跳下狮鹫,将缰绳亲自递到他手里:

“阿莫大叔啊,对不起,早上我抢了月光就跑,把你给扔下了。可我这是去打架啊,不能象平常那样带着你……唉,你不要激动,我知道了,你看,月光什么事也没有,下次我一定会注意……什么,你说你不怕,你要跟着保护我?这个就算了吧……好的好的……”

余下的人就好对付的多。

将与飞鹰拜了把子,立刻就能畅通无阻的话一说,冯大树满脸喜不自禁,直搓双手,红耶虽然板着脸,极力克制,还是不能避免地出现一丝惊异羡慕……这别扭的神色,倒很有点象某个生死未知的人……

明明告诉自己没用的事不要做,心中还是莫名地一阵难受。

第二部 第三十六章 食人花的花语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8-10-6 11:09:02 本章字数:2585

第十一天的头上,一行人终于踏上了黑水沼泽的边缘。

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这句古老的,口口相传的话的确是有道理的。

有了飞鹰的下令放行,剩下的路程果然畅通无阻,顺利到连只真狼都看不到。对于这点,花晓还是相当感谢的。虽然飞鹰坚决推辞,花晓还是让月光将一千个金币叼到他桌上了。

并不是用金币来收买什么,而是一种回礼吧。作为一个盗匪首领,突然放走筹划已久的猎物,总也要有个交代。当然,花晓深信剽悍如飞鹰者,肯定摆得平这件小事,可是,既然已经结拜,那就是自家人了,花晓自然也得为他盘算盘算。钱财这种东西嘛,虽然平时花晓也很爱好收集,到了该用的时候,倒也不会有半点犹豫。

后面仍是一连串艰苦的日子。匪患虽然解决了,不代表接下去就会好过。马匹负担过重,人员缺少经验,装备过于简陋……处处都是问题。跟冰天雪地加在一起,就成了几欲致命的硬伤。有个人死了。不少人的手和脚都严重冻伤。马匹的状态也到了筋疲力尽的地步。

花晓的医术在这样的天灾面前完全没有用武之地。法术也是。她本不是什么大魔法师,但就算大魔法师,也无法长久地,大范围地使用结界和保护障壁。红耶的火系魔法用途要广泛些,但也仅限于一时救急。

然而一直都没有人放弃。即便在最寒冷的时候。

花晓有时候甚至觉得惶恐。为什么他们看向她的眼神里一直都充满希望?纯粹地,简单地,就那么信任地注视她。这并不好。花晓从不觉得一个人把命运交托到另一个人手上是正确的,怀疑和慎独始终在她内心一角潜伏。但就是这样地眼神。让她说不出别的话来。她只能若无其事地微笑,坚定冷酷地带着他们走下去。

离落日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花晓传令就地扎营,提早休息。

每个人都知道这是为了明日进沼泽作准备。但正如长久恐惧的一样事物真的放到眼前,反倒会麻木一样,也没人觉得害怕或是别的,都很平静地支帐蓬,拾柴火,烧水。各忙各的,井井有序。

花晓带着月光走出了营地。这次阿莫也跟了上来。

黑水沼泽是个毒兽遍布,瘴气弥漫的地方。但是就算这种传说中的地狱之界,在斜阳余辉地照射下,泽面上水气蒸腾,一点一点碎金般的光芒闪动,竟也如梦如幻。

花晓坐在月光背上兜飞了数圈,最后选定了一个浅潭。在水边坐了下来。

这里已是黑水沼泽的深处,四周的气场令花晓很不舒服。而当她运转起森林之心时,阴暗和险恶的感觉更加明显。

果然是连植物也得受环境支配。家养的小白花,和眼前沼泽里盘根错节的毒草们。那根本就不是一个等级上的生物。

打消和平协商地念头,花晓叹了口气,慢吞吞地挽起衣袖,脱掉鞋袜,再拎起裙摆,也不在乎两截白生生的小腿就这样裸露在外面,径直涉水,向潭中央走去。

一道黑影蓦地闪过,拦在花晓面前。花晓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却是一直跟在她身后的阿莫。大叔满脸焦急,双手一个劲地比划,手势激烈反复,大意是水中危险,不可深入。

危险那是当然的。黑水沼泽中最毒地植物的居所。周围寸木不生,连所有的动物都会退避三舍的地方,能没有危险么?

用吼的对待大叔不是淑女所为。花晓打点起精神,纤手一指潭水中央:

“大叔,你知道什么是一山之内不容二虎么?你听说过卧榻之旁不容酣睡么?你明白什么是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么?……好吧,你明白。哪,现在,那里,对,就是打着旋涡的那片水里。有朵长得很象水莲,其实学名叫做鬼雾莲的花,丫仗着能喷点迷香,放点小毒,居然敢瞧不起我,还想灭了我当养料。小样,打量食人花不能拿你怎么滴是吧,我这就下来,叫你看看谁能灭了谁。”

滔滔不绝一番长篇大论,尽情渲泻适才与鬼雾莲沟通所受之闷气。

阿莫疑惑地瞧瞧花晓,再顺着她纤指的方向看了看,倒是很快明白过来。脸色一变,做了个斩草除根的手势,转头就要往那边走。

“哎,你别去。”花晓眼明手快,一把拉住阿莫,叹气道,“拔掉它倒容易,但是没什么用。你不知道吧?植物也是会占山为王地。鬼雾莲本就是黑水沼泽里最毒的植物,这朵黑雾莲又是毒中之毒,王中之王。我体内有一半是食人花,得按植物优胜劣汰的规矩来,打败它,才能抢到它的位置。”

它很毒吗?要怎么解?阿莫继续比划。

“基本上,这个世上已经没多少东西能毒到我了。”嗯嗯,说这句话的时候,一定要摆出虚怀若谷,轻轻淡淡的样子,这才符合登峰造极之真-第一气势……可惜,眼下人太少,还是免秀了。花晓摇摇手,“别不信。这水里,这空气,全都是毒。刚才不是给你嚼了片叶子吗,要没那片叶子,你还没*近潭水三丈,就要倒地身亡了。”

阿莫愣了愣,还是固执地不肯后退。

忠诚是好事,忠诚太过,就成头牛了。

花晓感叹念白一声:“大叔~”

手腕转瞬变成藤蔓,华丽丽地一甩,将阿莫抛至岸上,自个则袅袅娜娜地踏水,行至潭水中央。

此潭潭水边缘浅绿,到中间则颜色愈深而成墨色,将花晓一张绝艳丽人姿容,倒映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端地是如花照水,如风迴雪,妩媚风情万种。

然而在看不见的水下,却全然不是这么一回事。

裙摆之下的肢体已经被一簇簇碧绿的树藤所取代。那碧色纯泽通透,又隐隐带着朱红血色,灿灿宛若明霞。不多时,血色越聚越深,浓厚至最润泽处,蓦然怒放出一朵碗口般大小,鲜嫩灿烂,如火斑斓,明媚不可方物的重瓣花来。

食人花,以花色诱人取食,生死全在一朵颜色,其花盛放不余遗力,花姿之秾艳之流丽,自然迥异寻常。

——把每天,都当成是世界末日来相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