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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医花晓 佚名 4803 字 3个月前

花晓第一次看到食人花时,脑中莫名地就想起这么一句歌词。

因为不可知的下一刻,所以疯狂,所以绝望,所以盛放。

第二部 第三十七章 争渡 争渡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8-10-6 11:09:03 本章字数:2873

鬼雾莲是一朵纯白如丝,六瓣柔软交叠的莲式花朵。其实要是仔细看,鬼雾莲还算蛮漂亮的,往好里说,总也占得了清雅飘渺这四个字。可是此刻,被旁边开得如火如霞,狂烈明亮的食人花一衬,立即显得苍白单薄,黯淡无光起来。

不管怎样,这气势上先胜出一筹了嘛。花晓心里想着,又往前移了两分。

很少有开在水里的花,但鬼雾莲就是。从潭面上看下去,隐隐约约的白色一团,随波轻荡,花晓瞧在眼里,只觉深具聊斋之古风。

好吧,在打斗中分心是不对的。

花晓回过神,分出数枝藤蔓继续生长游走,沿着鬼雾莲的根茎攀上,直到将它整株枝干连同花朵都缠绕得严严实实。鬼雾莲仍然安安静静,花瓣却无声无息地由白转青,下一刻,蓦地散发出大量纯青色,浓稠如丝的烟雾来。

这便是它的最后杀招了么。植物终究只是植物,除了不顾一切,将毒全数散出来之外,也没有别的办法。花晓不动声色地任凭烟雾袭身,心里微微有点怜悯。

她知道自己不怕毒。所以,从一开始走下水的时候,胜利就已经是注定好了的。

鬼雾莲白色的花瓣全数破裂,丝丝缕缕地垂落下来。墨色的叶和根,如塑料制品一样静立着,不再有丝毫生气。

花晓收敛起枝叶,慢慢恢复人形。再用森林之心探出去的时候,果然茫茫沼泽之中,所有的草木都不再反抗。花晓气息所到之处,一律乖顺表示服从。

森林之王与准森林之王倒底还是差一个级别的。花晓叹了口气。森林之王是天生地王者,准森林之王却只能吓吓小花小草,遇到桀骜不驯的,还得*武力说话。

抬头向岸上看去,阿莫大叔正焦急不安地望向这里,身旁趴着正懒懒打呵欠的月光。花晓不禁一笑,正想扬手喊声t.来,直接回营,小腿上蓦地一疼,一股火辣的剧痛感随即向上扩散,迅速传至全身。

一条小小的花白蛇飞快地从她身旁溜走,转瞬不见。

想跑?花晓怒了。藤蔓伸入地底,转眼间枝节盘生,分布出一张庞大而密布的罗网。向四周漫卷而去。小白蛇的踪迹立刻显现出来,罗网随即收起,只余一根纤蔓,在小白蛇身后紧追不放。

然而在即将追上小白蛇时。花晓却微咦一声,停了下来。

小白蛇窜进了地底深处的一道墙壁之中。那墙壁似乎是大块巨石所筑,牢不可破,花晓一时也很难找到空隙。

有鬼雾莲在地地方,万物不生。这条小白蛇的出现,本就是件怪事。而潭底深处的石壁……谁知道里面藏了什么妖魔鬼怪。

虽然说传说里的绝世奇珍,千年秘籍都是藏在这样的地方,等待身负血海深仇/复国大业/救世重责的少年去发现,去学习。然后成为当世第一高手啦,可是花晓却一点也没这样做的愿望。

小心翼翼,生怕惊起一星水波似地收回自己的藤蔓,悄无声息地向岸边游去。该留给谁地绝技继续留着吧,不管是转世金丹还是沉睡公主也请继续等待。她,花晓。这新的一生已经够风波迭起困扰不断了,绝对不要再招来多余的麻烦。

“你真没出息。”

脑中一热,厉秋的频道自动接通。

“你怎么又出来了?”花晓并不反对借个窗口给厉秋被困地灵魂透透气,但对这种神出鬼没,无视隐私的方式还是有点害怕。

不能怪我。”厉秋叫冤,“我是被刚才那阵痛惊醒分走了一半的痛感,你也不说谢我。

“就当付住宿费嘛。”原来稳私权还在。花晓放下心来,一边划水,一边跟他聊天,“你那边。现在还好吧?”

“等日子嘛,还不就那样。”厉秋似乎不想多说,转而问道,“你真的不想进去看看?”

“不想。那里面有什么?”

“你要是真不想去,那还问什么。”带着笑意的声音,明显是在逗她。

“是人总有个好奇心吧。”花晓撇撇嘴,“你不想说就算了。反正我是不会去的。”

厉秋怎么舍得当真让她生气。笑道:

“这里不在大齐国的境内,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我听说,魔战以前,黑水沼泽不是沼泽,而是建着人类的城堡地平地。你碰到的墙壁,大概就是在魔战中沉下去的那部分遗迹吧。”

“原来是古文物呀。”花晓爱财的范围仅止于现金,对古董之流既不了解,也无兴趣,“那就先记着。改天要是真缺钱花,就来这里挖两铲。”

“小花儿,跟你商量件事……”厉秋声音放得很软。

“啥?”花晓立时提高了警惕。

“经常让我出来看看好不好?我被关在一片黑暗里,好闷。”

花晓一阵心虚。她知道厉秋的处境不好过,但厉秋素来强势霸道,又擅长精神魔法,她莫名地有点害怕,自然而然地“忘掉”有这么回事。

“那好吧。你想什么时候出来?”

“唔,白天你太忙,晚上你又在睡觉。这样吧,每天早晚两次,你醒后,睡前,都喊我出来一下,行么?”

花晓仔细想了一下,没发现什么不对,厉秋的安排也算是合理,也就答应下来。

她可没看见,如果灵魂也有实体地话,厉秋唇边那一抹狡黠的笑意。

因为休息充分的缘故,第二天,众人醒来的时候,无论体力,还是精神,都非常丰沛。

黑水沼泽最凶险的事物有二:一是沼泽下悄悄移动,变幻莫测的潜流;二是遍布于沼泽内的毒虫野兽,气瘴雾。

不过这两者皆不在花晓眼内。

“我不管你们有什么想法,但是,只要相信我,严格按照我的话去做,我保证你们安安全全,丝毫无损地走过沼泽。”

花晓站在整整齐齐排列的队伍前方,负着手训话,话里的口气,俨然一副“信我者,得永生”地架式。可惜她的外形却属于艳丽妩媚的那种,即便板起了脸,仍是跟庄严两字搭不上调,顶多算得上凌厉。

高傲美貌的女子,身着利落紧致的马裤,沐浴在清晨第一丝明媚的阳光中。她的眼睛比星辰更亮,气势却宛若刀锋一样咄咄逼人。长着翅膀的巨兽狮鹫温顺地伏在她的脚下,好象小狗。

无庸置疑,这幅画面以黑水沼泽为背景出现,就象一轴上古画卷,是多么的神秘华丽啊。尽管这份美丽中隐隐带着强悍和蛮横的味道,但早就习惯了女皇制的大齐国男子们是不在乎这个的。他们的心神在刹那间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慑,对于画中人发出的命令,除了说是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回答。

所有的恐惧全都没影了。士气在刹那间飙升到a级。

花晓转过身,微微一笑。果然是,剽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第三部 第一章 圆桌会议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8-10-6 11:09:03 本章字数:3326

从黑水沼泽里出来的时候,太阳正挂在中天,明晃晃地照得人直花眼。每个人都不约而同地长长呼出一口气。啊,过来了呀。

并且无一伤亡。

当时花晓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创造了一个运动纪录。

横穿黑水沼泽只用了八天。而按照直线距离来算,平地之上行军也不过如此。

其实这也没啥好奇怪的。花晓既然已经慑服了沼泽内的植物,有森林之心在,自然比所有人,包括那些向导更清楚哪条路能走,哪条路最短。甚至经常是,没有路,也要踏出一条路来。

至于那些横生遍布的毒物,毒草是可以避开的,瘴气是能用简易泥土滤毒面具预防的,虫蝎一类的活物么,它们天性都会避开剧毒植物,有花晓带着鬼雾莲的气味坐镇,愣是哪只也没敢来侵犯半步。

出了黑水沼泽,再经过一天半的急行军,花家骑队终于在第十天下午,赶到了龙骨荒原中央的龙骨镇。

但是,永远不要低估现实和理想之间的差距。

原来,车队一路跋山涉水,披荆斩棘而来,虔诚向往的心理目的地,是这个模样的。

每个人都呆呆地看着面前只有一户人家的小镇,包括花晓在内。

落日如熟透的蛋黄般悬在地平线上将坠未坠,衬出高地上孤零零一间歪斜的小屋,一具沉重的铁炉,铁制的长烟,以及屋前一块飘摇的铁皮牌子。上面用红色涂料写着三个字:龙骨镇。

先到地人群从高地的另一侧蜂涌而至,老刀掌柜首当其冲。两军会师之激动,之兴奋,之哽咽难言,那也不必多说。反正花晓有个怪癣,她是见不得这种场面的,一个人先偷偷地溜了。

她赶去拜访这镇上唯一的人家。铁匠铺。

结果花晓的巧舌如簧,遭遇到了来异世界的第一场完全失败。对方的态度就算称不上敌意。至少也是粗暴的。

这位名叫黑铁,长相也恰如其名地络腮胡子大叔,在听过花晓的自我介绍,看过花晓的城主令后,将一块巴掌大的圆石扔到她脚边,吼了声:给你,随你怎样用,离我远点!就又接着去砸他的铁砧了。连花晓询问他这石头是什么都没理。

花晓怏怏然但风度仍然很好地收起圆石。顺便也收起打探民情,拉拢本地居民的念头,客客气气地道别,转身出门去了。

出门遇上来找她的人群。才知道,遭到这位铁匠师傅冷脸的,她绝非第一个,也肯定不是最后一个——因为镇上地建筑物仅此一座,传送门就设在铁匠铺的地下室——所以注定每个人对这位从里到外都肖似黑铁的大叔都会印象深刻。

底下要做的事就是等待。

骑队地小伙子们在背风的地方扎起帐蓬,搭起各种简易的支架,开辟出临时性质的居住区。现在这种活儿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驾轻就熟。

可怜的传送门继续规律地吐出留在吉尔镇的人群。每个人出来时依然要遭受黑铁的冷漠。一切虽乱却都有条不紊。

花晓将所有事都交给老刀掌柜,自己带着阿莫,每天骑着狮鹫出去探路。画地图,查探地形,写下各种各样,谁也看不懂的计划书。

当人群差不多到齐,林九作为管理层最后一名人员经传送到达后,花晓召开了第二次圆桌会议。

时间:晚饭后

地点:花晓的独家帐蓬

与会人员:花晓。老刀,林九,小冷,冯大树,乐儿,阿莫,红耶。

红耶这次作为转正成员,可以光明正大地坐下了。花晓给原住民暨镇长黑铁大叔也发了份邀请,但显然,对方没有兴趣光临。

条件依然很简陋。依然一人一块垫子席地而坐。比上次进步地是每人手旁多了份写满字的文书。

花晓履行诺言。先讲了几个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的故事,听得众人惊奇疑惑,又忍不住心向往之。

“我无意类比这位伟大的君王,但圆桌精神,我

与你们共享。一人之力有限,而集体之力长存。”

小冷默默地在肚子里替她加了句注释:一个人干活太累,所以要大家一起干。

“好了,言归正传。这上面列了一些要做的事,”花晓示意他们看手边地文件。光*手写,没有复印机的确有点累,“你们看完了再告诉我,要做什么,怎么做。”

一段静默。伴着纸页的簌簌声。

林九最先抬起了头,神情犹豫:

“城主,我想问一下,那个……粮食……怎么安排的?”

“为什么上面没有农业计划,吃饭要怎么解决,是吗?”花晓冲他笑了笑。想不到最先发现问题的竟然是他。

“剩下来的口粮不足十天了。”林九见花晓猜到,也就不再讳言,“一路光收购这些粮食,也差不多用完了城主您给我的金币。我们现在的位置,离最近的双雁城还有七天路程,我怕来不及……”

“粮食的事不用担心。过几天就会有商人运过来。”花晓也不隐瞒,爽快地道,“过白鹿雪原地时候,我认了个大哥,我托他派人去双雁城替我办了这件事,顺带也将粮食种子,农耕用具,带了一些过来。但是,数量不大。短期内,我仍准备以购买为主,并不打算将种地作为重点。”

“为什么?”林九吃惊地看着她。自古以来,民以食为天,还不曾听说过哪个地方,能将农耕不当一回事。

“粮食当然是个好东西。有了它,就能让一个城,或是一个国家,自给自足,也不用怕被别人威胁。但是,”花晓手指点了点桌面,“那会很慢。而我要的是暴利,是迅速的发展。一个国家要考虑的东西太多,不能急功近利,贪图眼前,但一个城邦完全可以。”

“暴利……要做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