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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一手带大……”

“哦。”

元重俊眨了一下眼,应了一声,若有若无的声音。

张思成的头颅被割下了,放在一个锦绣的盒子内,数天之内,将被传遍大江南北,传遍大齐帝国的各个重要关隘。但是,传遍之后,这颗头颅还会回来,回到他所属的那个躯干之上与那个死前喊着“生同衾,死同穴”的女人放在一具棺木里被埋进土中。

军中都说,若非冷翠竹,张思成会尸骨无存。

可是冷翠竹竟然毫无名分。

张思成妻妾数十,居然没有给冷翠竹一个名分。

“陛下他是个有情的人,师姐也算有福……遂了合葬的心愿。”

回来后秦武对我说。

“哦。”

我哼了一声。

这两天我一直精神恍惚,无论是元重俊还是秦武和我说话我都是这样。

三天后,庆功大宴于行宫举行。

元重俊要求我出席,我拒绝了。

“我不能去,我去了只会扫你的兴!”我静静地坐着,不看他。

“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可……你是我的女人!”他倒是不急,耐着性子说。

“我是叶风,你的女人在长安的皇宫里。”我仍旧不看他,兀自拿过梳子胡乱地梳发。

“呵,你的记性可真‘好’!和张思成的女人对决的时候说过什么来着……‘我也为我的男人’是谁说的?”

……

我说不出话来了。

“哈哈哈!我是你的男人,你是我的女人……今儿的宴会你必须得去!”

他笑了起来,开怀大笑。

“我以什么身份去?被你信用的朔方军偏将?后宫妃嫔?”我扭转脸对着他。

“为报君恩而女扮男装、投身军旅的皇妃!”

他扳过我的脸,眼中浮出一丝快意的笑。

……

“我不是皇妃我不是……”

从瞬间的呆滞中恢复过来后,我站起来,一把推开他就往外面走。

“你往哪去?”元重俊拽住我。

“随便哪里……端木云为我而死,可你却要我在他尸骨未寒时参加你的宴会……!”

说到“端木云”三个字,我的眼泪一下子弥漫上来,到嘴的话生生被憋回去了。

“你……好吧,端木云为你而死,我是亲眼所见,我不会忘了他,追封的诏书已拟好,回到长安后就下诏。他的棺木先运到长安葬下,待你我……百年之后,迁棺陪葬于陵寝……”

“你……死后还不让他安宁!”我怒且不解。

“他活着不就是为了保护你么?为了你对抗朝廷,为了你挑战君王,为了你而死……活着保护你,死了也可以保护你。他就是在地下,也不会生气的吧。”

陪葬?保护?

元重俊什么意思?难道是要我和他死后合葬!

“连那贼人都有情,死前尚念‘生同衾,死同穴’,你……不会不明白我的意思?”

“我……”

我重重地坐下,闭上双眼。我该怎么办?怎么办?

“既然你心里不痛快,可穿得素些,我也不会要你喝酒,只是一定要去,知道么?一定要去,哪怕是片时也好。你不能让我在突厥摄政王前丢了面子!”

面子?

这就是他要我去的原因。为了面子他就让恍恍惚惚的我去参加异族王者在场的宴会。

“唉,你以为我很想做这些么?其实我也不想,连着多天的不眠不休,我早已乏了,只想……拥着心爱的女人睡上一觉。可我是这个国家的天子,我不能任由自己的性子来,我要款待突厥人,要感谢突厥人,要给他们金帛要给他们女人……而你,是天子的女人,你愿意你的男人在异族人面前丢了脸面么?”

“我……”

我不知该说什么了。他说的句句在理,我……该怎样拒绝?

可是,我去了的话,我这三年的逃避,我这三年的躲藏,我这三年的努力……岂不是白费了?我……难道就这么输了?还有……端木云,想起端木云我心里就是一阵绞痛。这个人,默默陪伴我三年,结果就这样……

眼泪又流了下来,由不得我。

渐渐的,从无声变成了抽泣。最后我伏在案上痛哭起来。

“算了……唉,你实在难过就罢了,大不了我对阿不思说你身子不爽。”

半晌,元重俊喘了口气说,万般的无奈。

军营里没有女人用的东西,要参加宴会就得去行宫打扮。

走在通往行宫的路上,我听见心里有个声音对我说我已经输了。

是的,输了。

当我从浴桶中走出来时,那两个等待在一旁的侍女瞪大了眼睛。我从她们手里托着的盘子中拿起雪白的细绢内衣时,这两个女人低下了头,然而眼角却偷偷瞥向我。

她们是在怀疑我的身份或是已知道我的身份或是惊讶我的容貌,对于我来说都无所谓。我心里所想的只是要完成一项任务,皇帝新交给我的任务。

我曾经想过这“却嫌脂粉污颜色,淡扫娥眉朝至尊”是怎样一种自信和骄纵,却没想到有朝一日这诗句用在我身上也不算夸张。和虢国夫人不同的是,我不是嫌弃脂粉,而是根本就想不到脂粉。

黑发垂肩,白衣胜雪。

刻意的装扮,但不是为了宴会。

裙摆从深红的地毯上拖过,仿佛是白云在枫红似火的秋山间飘移。

落步处,两边的人全都低下了头。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有个声音响起。

大殿里的空气骤然一变,瞬间停滞了。

是那傲慢的突厥摄政王。

他还是那样放肆。从我一踏入大殿起,那双眼睛就一直追随着我的脚步。

……

“哈哈!殿下的汉文造诣果然了得!这话,用在美人身上真是恰如其分!”

片刻,元重俊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震荡在大殿上空。

“哈哈!”阿不思也笑。

这两个人,一个王,一个帝,一个放肆地看我,一个大度地接受着放肆……

然而这不算,王请求我饮酒。

空气再次凝涩。

惊讶之下,我本能地想拂衣而起,却被帝以眼神止住了。

“这杯酒由朕代饮。”说毕,元重俊端起酒杯。放下时,酒杯已经空了。

“谢陛下!”

阿不思也端起面前的酒杯,仰脖见底,放下酒杯后看我一眼,并没说什么。

这两个男人……

相对于阿不思,元重俊显然更为含蓄。到底是从小读圣贤书的,骄傲归骄傲,在外族人面前,帝王风范十足。

我知道我不能久待,心里本就乱成一团,那草原王的鹰眼还时时地朝我盯来……隔着元重俊,我更觉不安。

乱中想起元重俊说过我只露面片时即可,于是深吸口气,打定了主意。

听我说完,元重俊的脸上并没显出半点惊讶,倒是阿不思的眼睛眨了一下。我不管,心说我去还是留跟你无关。可是,就在我以为马上就可以走的时候,这个狂人居然张口又来了个语不惊人死不休。

“听说美人擅歌舞,今日大宴,不知我等可有福……”

太过分了!

这个阿不思,每一次非得把我逼到角落里。

我正忖着该如何打发了他又不伤了他的面子时,有人终于按捺不住了,是元重俊。他以最端正的表情面对着阿不思,对他说我有伤在身,不能歌舞。

“哦,那……真是可惜啊!”

阿不思咧嘴轻笑,又端起一杯酒,一口喝干。

临出门前,我又对元重俊行了个礼,深深地行了个礼。抬起头的刹那,两双眼睛相交,说不上是什么,也许是默契吧,也许是无声的允诺。

殿外,有夜风,天上,有繁星。紧了紧袍子,我大步朝行宫外面的军营走去。

端木云,还躺在那里。

第一百零五章 恋心

当那小头目被我的皮带挥中眼睛的瞬间,我飞起一脚踢向他握刀的手。“当啷”一声,钢刀落地,我一步抢上。

小头目反映过来时,我已经长刀在手。

有了武器,我不再掩饰不再遮挡,举起明晃晃的大刀对围上来的人说挡我者死。

这几个人也不敢贸然动手,因为他们知道我是他们的王要的女人。我不能受伤,更不能被杀死,因此,这是他们在我面前最大的劣势,也是我最大的优势。

这一次,几个人不再用眼睛交流了,改成大声地叽里呱啦。

然而不待他们呱啦完我身子腾空,长刀挥了上去。

速战速决,只要跑到官道上我就好办多了。

几年来我功夫大长,实战经验也多,自忖对付这几个人应当不是难事。可是交起手来才发现这几个人都非凡类,功夫甚是了得。我本不惯于使刀,加上两日来被缚于马上颠簸,身体损耗大,力气小了很多,因此着实费了一番力才摆脱这几个人。

摆脱了之后就是奔跑。没命的跑。

突厥人骑马,我用双腿,除非上天助我,否则我根本无法走脱。

马蹄声近了,感觉就响在耳边。我横了心:只管朝前跑,反正这些人不可能杀了我,不然如何向阿不思交代。

一个电影里最经常出现的场景出现了——就在我精疲力竭之时,我发现自己已经跑到了尽头,前方没有路了,只要再前行几步我就会落下去,落到那块突起的巨石、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悬崖之下。

转过身来,我面对着驶近的几匹马。

马蹄高高扬起,钢刀的锋刃在阳光下亮得晃眼,马上的突厥人气急败坏。

怎么办?

不能被他们抓去!

脑子里只有这个想法,可是怎样才能走脱?除了悬崖,前方没有第二条路。

悬崖,悬崖……

我突然想起了四年前的那个清晨……既然那一次是上天眷顾我不让我死,那么这一次上天会不会也同样地怜惜我?

……

眼一闭,心一横。

我纵身跃了下去。

……

风声呼啸在耳边,彻骨地寒。

醒过来后,我很快发现了自己的处境——被拦腰挂在了半山腰的一颗树上!

“哈哈!”

我轻笑两声:果然是又得上天垂青,我竟然又一次落崖不死。

然而怎样从树上下来,再怎样爬到山下是个问题。

大脑里所有的边边角角都开动起来了,全身的神经都绷直了。手脚并用两个时辰后,我终于摆脱了那颗半山腰上的歪脖子树下到了山下面,确切的说是悬崖下面的山谷里。

幸好身边的小巧物件一样没丢,腰间装瑞士军刀的小包大概被突厥人以为是装饰品,所以幸存了下来,怀中的微型望远镜也还在。

现在,我得靠这些东西走出这片谷地了。

谷地里白皑皑的全是积雪,中间一条小河“哗哗”地流着,夹杂着冰块。

掏出望远镜,我四顾了一通,没发现有人的迹象。这对于我来说既是好消息又是坏消息,好的是突厥人没有找来,坏的是附近没有人烟。如果走不出去的话我该如何解决食宿问题。其实,吃倒是好办,河里总归有鱼吧,可晚上睡在哪呢?总不能睡在雪上吧。

抬头望天,太阳当空照。

深吸一口气,暗暗下定决心一定得在天黑之前走出去。

一边看指南针一边看望远镜……终于在太阳的最后一丝光芒即将隐没在西边的山后时,我看到了房舍。

走出来了。

拖着沉重的双腿,我一步步挪到了离我最近的茅屋后面。

左右观望一番后我敲开了门。应门的是一个小姑娘,眉目清楚,年约十四、五,头上绾着双鬟髻,身上是青布裙袄。一见了我,小姑娘立刻睁大了双眼。

我赶紧说明来意,请求她让我进去歇一歇。

到底还是良善人家,我一说就被让进去了。不一刻,热茶端来了,虽然粗黑浓腻,然在我饮来却不啻于人间妙品,饮茶毕,小姑娘又端来了饭食——黑面饼和腌菜。

吃完后,我木木的双腿也恢复了大半的弹性,于是向小姑娘打听此地情况。原来,此地已是隰州境内。

我心内忖道:隰州距洛阳将近九百里,距长安也是九百里,这么说,如果我要回到洛阳或者是到长安是差不多的距离。这近一千里路,没有马,光靠双脚的话,至少得十几天才能到。看看身上,还是洛阳时候的打扮,虽不华丽,但还算讲究,若是这样子一个人走在路上,少不得会引起注意……而且,万一要是遭遇到那些突厥人的话,靠双脚走路的我显然在体力上劣势明显。

现在,摆在我眼前的是三条路:一是到州府去,说明自己的身份,借匹马;二是就这样走回洛阳;三是隐姓埋名,从此与任何人无涉。这第一条路吗……说我是朔方军偏将,搬出秦武的名头来,向州官借匹马还是不费力的,或者说我是元重俊的妃嫔……更了不得,隰州刺史说不定会想法联络朝廷甚至亲自送我回到元重俊身边;第二条路,自己想办法走回洛阳或是走到长安累是累一些,险是险一些,但这样谁都不会知道;第三条路,埋迹于民间、江湖,作孤云野鹤,脱离一切人、一切事,从此世上再无叶飘飘……

想来想去,下不了去州府的决心,作孤云野鹤嘛……我凡心太重,不是那能放得下的人,尘俗的人和事对我还有一定、甚至相当的吸引力。目前的我,还不想“流落”江湖。

也就只有悄悄走回洛阳或者是到长安一条路了。

可是,去长安还是去洛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