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种到了极点,很多人也这样的误会你,可我知道,你的苦衷与不易,还有提出分手时,平静下包含的无奈与伤痛,我看着你转身走出医院,眼睛里闪着泪光,你努力的掩饰,可我的眼神一直都是那样的敏锐,又怎么会没有把这一切尽收眼底?这条路,原本就超出了你的本意,你若不是遇上我,想必一定会很一帆风顺,没有那么多的波澜与痛苦,我们本不应该有太多的交集,原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你是北京的天之骄子,我是外来的打工仔,没文聘,没钱,没房,没车,与你的世界相差甚远,这或许就是缘分吧,命中注定的缘分,有人说爱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自己爱上你最初就是出于你的优秀,是欣赏,是崇拜,然后延伸除了爱恋。
我是你命中的劫数,不论绕多少弯,兜兜转转多少圈,依旧逃不开的劫数,就像王菲唱的那样,“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永远不会忘记,在我的青春急剧分崩离析的时光里,一个明亮且桀骜的男子闯进了视线,淡淡且骄傲地说,“我是苏煜!”
我在冬天与你在一起,幸福的冬天似乎注定与漫天飘雪相伴,经年不歇。那是寒冷至极的温暖,那是生命书写的炫目美丽,是天使的清唱中,死神的华丽舞步。时光为之驻足,于是,我们有了足够的勇气挥霍青春,却看不到命运悲伤的终点。又有谁能够看透?原本盛极的花,猝然消逝,散尽了暧昧的芬芳,嫁与东风郎。
失去的,是往昔那流光溢彩的画面,是那轻易定格的时间;留下的,却是拼凑不回的一地心碎。回首,也不过是轮回季节似的斑斓。
但于我,sue或许就是彼岸那朵寂寞又孤高的水仙,顾影自怜,俯视着这尘世的喧嚣与庸碌,任由俗世的尘埃沾满身,满不在乎的跨越了未来。未来与他无关。
第一次见他就明白,爱上这个人,不会是偶然,而是必然。sue是人群中笑得最灿烂的,他有很多的朋友,他永远保持着调皮的童真,他的每天都在嬉闹玩笑中度过,他似乎与忧伤,孤单这样的词压根儿不搭边。可我却从他的眼中看出了异样的情感,清冷,骄傲,不屑一顾,他看这个世界永远都是带着这样的眼神。我觉得他是和别人不一样的男子,所以我后来爱上了这个与众不同的男子。
从小知道自己是与别人不一样的人,我爱男人,这一度使我活在煎熬里,我没有真正的爱上过谁,在遇上sue以前,我对喜欢与爱这样的词汇,向来感觉很模糊。直到现在我依然认为,或许除了,我都很难爱上谁吧,无论男女。
经历了很多的失望与无奈之后,才发现,起点处有你一双冰冷的手,就是最温暖的记忆了。
我一直是个不太爱哭的孩子,从小到大亦是如此,我不知道别的孩子小的时候是不是,哭哭闹闹就会有自己想要的东西,今儿我不是,我一哭,妈妈就会揪着我一顿打,于是我知道了,眼泪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值钱的东西,哭泣时这个世界上最软弱的表现,很多时候,甚至就连妈妈用鸡毛掸子猛抽我的时候,我都会强忍着不哭,于是我没有哭的习惯,sue说我内心异常强大。可是在遇上了他以后,我开始发现自己频繁的哭泣,我痛恨这样的自己,却同时又无可奈何,这就是传说中的一物降一物吧。
一个人的时候经常会想起很多以前和sue在一起的时候发生的事情。
发麻疹的时候曾经住过一个星期的院,那段时间,刚好赶上sue公司接了个大案子,sue是主要负责人,所以很少来医院陪我,有一天,我正躺在床上看书,收到了他的一条短信,他说,他就在我医院的附近,却不太记得我病房的号了,他一直是个方向感不太敏锐的人,我很无奈的告诉了他号码,没过一会儿,他就进来了,手里拿了瓶可乐,这是我最喜欢的饮料,他帮我拉开易拉罐,然后递给我,我很开心的冲他笑了。不过没过两分钟,他就说公司还有很多事情要忙,一脸歉意的看着我,说他必须要回去了,这次是偷偷翘班跑出来的!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就转身出去了。
十分钟以后,他又很神奇的出现了,手里提着个保温杯,说是给我买的蟹肉粥,我心里一暖,sue说,快吃午饭了,医院的东西怕不和你胃口,你吃这个吧!这次是真的要走了!他照旧习惯性的揉了揉我的头发,然就走了。可我很幸福,很温暖。
还有一次,是晚上,我们有急事要去趟外地,sue不认识路,于是就没有自己开车,而是打了辆出租车,一路上,我都很困,昏昏欲睡,sue看出我的疲惫来了,他让我靠着他的肩膀先睡一会儿,我问他,你怎么不睡!sue说,大晚上的,司机师傅开长途怕他会打瞌睡,挺危险的,我得醒着时不时提醒下他!你先睡!
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一个男子,他不善于表达,不会说很好听的情话,甚至连我爱你这样的话都没当面跟我说过,可从他的行动中,有无处不在体现他的体贴与温存。
那段没有sue在身边的日子,我每天晚上都习惯性的失眠,于是起床,出门,慢慢地踱着步子向sue家方向走去,来到他家院子里,站在楼下,看着他房间的灯还亮着光,就会担心,这么晚了,他还没有睡么?于是就会一直守着,直到他的灯灭了为止,可以就还是不放心,他正躺在床上么?有没有睡着呢?害怕睡眠不好会影响他的健康状况,于是杞人忧天的像个絮絮叨叨的更年期老太婆一样烦人。
经常在做每件事情的时候都会想,你现在在干什么呢?有没有按时吃饭,衣服穿得够不够,和哪些朋友在嬉笑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闹钟能不能把你闹醒,无聊得时候你会做什么来打发,难过的时候你又会找谁去诉说,天气那么冷有没有买擦脸霜,有没有记得带手套系围巾,圣诞的时候你会怎么过,和一大帮子朋友在外头欢闹整个通宵?妖妖姐每次来找我,都会和我说你最近的生活状况,我静静的听着,能够默默地知道你的消息也是好的。
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我一个人度过,我买了一个大蛋糕,很大很大,花了很多钱,我一直记得你是个心眼儿大胃口小的家伙,吃东西喜欢要的最多最大的,所以我买了一个大蛋糕,一个人坐在家里,点燃蜡烛,你没有办法亲口对我说,生日快乐!于是我代替你自己跟自己说,小鬼,生日快乐!
蜡烛的光芒闪动,我关灭了所有的灯,看着它们一点一点的燃尽,然后陷入一片黑暗中,天气很冷,我想,如果这时你在我身边那该有多好!
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收了你很多的影响,按着你喜好的风格选书看,按照你喜欢的口味吃东西,按照你喜欢的风格看电影,按照你喜欢的趣味看动画片儿。想要摆脱你的影响真的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很努力的很努力的想要回到最初的自己,可到最后依旧免不了按照你的调调继续下去。
很多时候我都会想,没有我在你身边,你过的习惯么?以前你很懒,我又很依你,你连削个苹果都要我来动手,我就跟个老妈子似的在你后面,告诉你不要忘了这个,要记得做那个,然后看你懒洋洋的样子,又忍不住伸手帮你做,洗衣服,烧饭,整理书房.......
以前就讨论过,如果我们两个中有个是女子,那么我们又会怎样?得到的结论是,我们不会有任何交集!你当时还很臭屁地说,你要是女的,我才看不上你!属于你的玩笑与自恋,我到现在依旧能够记忆犹新,可很多时候又会想,是啊,如果我们中的有个不是自己,那么我们也不会再有任何的交集了!现在的爱,只是因为,你是你,所以我爱你,倘若换了一个人,那就不再是你,一个不再是你的人,我又怎么可能会爱上呢?
如果你是天上那轮残缺寂寞的月,清醒在朦胧的夜里,却让自己暧昧的倒影,沉睡在了时光永恒的缠绵的中,忘记了伤痛的味道,那些冰冷到温柔的月光,小心翼翼的颤抖着,流过了我碎碎的头发,漫过了我的衣角,滑过了我的指尖,带着泪水的痕迹,在那些向日葵般的青葱岁月里终结。
我们一起走过忧郁的岁月,我们一起辨别幸福的含义,我们悼念着我们已逝的光阴,既然抓不住渐行渐远的风筝,那不如停下脚步,任身畔花开花落,看天上云卷云舒。
“春日游,杏花满枝头,陌上谁家少年,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修。”
我爱你,这是必然。
收到迟晓寄来的包裹的时候,我正打算出门去上班。自从上次一起吃过麻辣烫之后,我和迟晓就经常互发短信聊聊天什么的,我老觉着她似乎有什么想要跟我说,可每次都开不了口,迟晓是个挺奇怪的女孩子,她似乎和现在大多数的小女生都不太一样,她不追求牌子货,她不听流行音乐,像现在女孩子喜欢的什么飞轮海啊,唐禹哲啊,bangbang堂啊什么的,她都不喜欢,她跟我说,她只喜欢王菲。迟晓学习挺用功的,每天晚上看书看累的时候都会给我发短信,放松放松,基本上都是在十二点以后,聊完之后,她就继续看书。我知道迟晓成绩非常好,基本稳坐学校前三的位置。
到公司,拆开快递的盒子,发现居然放着一本厚厚的日记本,锦布暗蓝色封面,打开来看,扉页上写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个世界,谁敢说谁是谁的救世主呢?
那是一个女生清秀却又洋洋洒洒的字迹。我看着她的签名,简简单单的一个晓字,我知道了,这是迟晓的日记本。
我荒废正业,很可耻的花了一个上午外加一个午休的时间读完了迟晓两年的日记,我终于知道了她的秘密,迟晓一直都爱着杨北北,她爱女生。开始慢慢领悟过来之后,我着实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似的惊讶了好半天,迟晓,那个看起来文文弱弱,清清秀秀的女孩子,居然是个拉拉。好吧,我承认我大惊小怪,原谅我的小题大做,可我真的很惊讶。
从迟晓透露的消息来看,她第一次见到我就觉得我是和其他人不一样的人,所以她极度想向我倾诉这个隐埋在内心的秘密,她和杨北北从小一块儿长大,杨北北一直都很照顾她,甭管遇上什么事儿,都会冲出来保护迟晓,所以渐渐的,迟晓就很依赖她,从而演变到现在的爱恋。
迟晓说,“我恨那个男人,那个让北北怀孕,堕胎的男人!可我又有什么办法,我无能为力,他能给北北太多我所不能给的东西——jansport的书包,pro-kids的球鞋,vichy的醒肤面膜,倩碧的眼霜,hello kitty的行货头饰,这些都是北北崇尚,钟爱的东西,而我呢?是个连chanel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土包子...........
帮北北买验孕试纸的时候被许歌看到了,他用那种鄙视嘲讽的眼神看着我,我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有像现在这么羞愧,丢人过。我要偷妈妈的钱去给北北堕胎,我成了一个肮脏的小偷,看着北北一个人在私人诊所的卫生间里,往盆子里痛苦的拉血,我知道,她正在一步步的谋杀她自己的孩子..........
北北说她爱那个男人,她对我说她可以为了那个男人去死,我多想对她说,我也可以为了你去死,我比他更爱你,可我终究什么都没说..........”
原来她不爱顾峥,而是恨他,恨之入骨。
我开始觉得这件事儿有些奇怪,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头,拿出手机给迟晓打了个电话,却一直没有人接。我觉得很担忧,看迟晓的日记不难看出,她有自虐的倾向,她会在自己的手臂上用小刀割自己,用烟头烫自己的脚更是家常便饭,我无法想象一个十六岁的高中女生居然会做出这样极端的行为来。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接到了迟晓的电话,可却不是她本人打的,而是她的妈妈——刘知惠女士。
她告诉我,迟晓自杀了,可是没死成,抢救了过来。
来到医院的时候,看见迟晓正躺在三个人一间的病房里,闭着眼睛,脸色苍白,脖子上缠绕着厚厚的纱布,她的母亲坐在一旁不停的哭泣着,一看见我来了,就招呼我坐下,她跟我说,她真不了解自己这个女儿,一直都这么乖的孩子,为什么会突然这样。我想我知道为什么,可我没说。
我走过去,握住了迟晓的手,她的手很小很瘦,我凑到她的耳边轻轻对她说,会好起来的,迟晓!
礼拜六中午,利用午饭时间出来去医院里看迟晓,走过一楼的走廊的时候,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我停了下来,因为那个人是小鬼。
小鬼一个人坐在走廊的长椅上打点滴,他穿着件紫色的长袖针织衫和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样式看起来都是松松垮垮的,很休闲也很随意,小鬼一直在咳嗽,他咳得挺厉害的,瘦瘦的肩膀一颤一颤,他低头盯着药水看,前额的刘海儿低垂下来遮住了眼睛,他依旧瘦且苍白,脸颊因为剧烈咳嗽的缘故而略显潮红,我站在拐角处,第一次觉得自己的眼睛是那样儿的好使,隔着这么些距离,居然还能够看的如此清楚。
走廊里没什么人,偶尔有护士端着药水匆匆走过,小鬼一直维持着那个低头的姿势,靠在椅子上,样子显得很孤单也很落拓。他似乎不在意周围的一切,他一直都是如此,看起来像是在融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