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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 佚名 5026 字 4个月前

,多少回了?去年刚入夏,程旭接到路云的短信,内容恨惊人,说:“天上掉下来的意外,我爸公司一个认识一些日子的年轻副理突然跟我求婚,我们没交往过,只是认识,我也觉得突然,不过,想想结婚也好,我怕一辈子孤单。婚礼三十一日,给我祝福吧。”

程旭吓得~~当时正在车上,当头一棒,不夸张,立时天黑地暗,半条命就没了。总算路云还有良心,电话来, “阿旭,接到我的短信没有,真抱歉,我发错了,本来想骗别人的,当时懒,就用群发----”

“你开玩笑的?”程旭激气,“你个笨女人,我跟你说,你去罚球,不是,去面壁,告诉你,我没电话给你前你不许找我,气死我了。”

后来路野和小令就说程旭,“六月有三十一号吗?是你人笨。”

小令是没上当的,还回短信给路云,“你哄人也要看看对象嘛,你爸那家公司有年轻副理?”

路野没上当,“妹子,我知道你心情不好,求你不要在你哥做完运动喝水的时候发来这样白痴的短信ok?”

子游也没上当,“你当我白痴,现在距离我们刚才在kfc一起午饭后不过三个小时,你要开玩笑也想个高明点的,非弄这么冷,害我要去找棉袄。”

路爸路妈直接问的,“女儿,你没事吧?”

据说远在美国的谢明宇也接到这条群发出来的短信,路野透露,人家谢明宇最聪明了,直接跟云云说,“这个月没有31日,少来这套。你是我的逃妻,乖乖站在原地别动,等我回来,不要妄想嫁别人,除了我,你谁都不能嫁,谁都不可以爱。”

路野这样说的时候眼睛是盯着程旭的,那意思朗朗乾坤,旭日昭昭――程旭你怎么就不能这么聪明?这么有魄力?这么直接?程旭只是笑笑。他不会这样,因为他是程旭,不是谢明宇。

程旭之于路云,可以设想很多假如,就是没办法做到怎么~~

假如,那年他们应该结婚的冬天,他不冲出去,他们会不会已经结婚了?

假如,他不是打了谢明宇,他还会不会被谢明宇的父亲利用关系报复,调去县医院?

假如,他不是被调离怡和,他还会有机会和路云在县城度过那么美好的一段日子吗?

假如,他老早老早就对路云说我爱你,在与她相亲的时候说出我爱你••••••••••

两年前,程旭的上级医生老主任,跟他说为他介绍老同学的女儿认识的时候,程旭本能的想反对,可看到老主任亮出路云相片的一刻,就把挤到喉咙的那句“不”给咽回去,答应了。告诉子游自己要去相亲,被子游那个耻笑,“就我们这一型的,”子游抻抻身上的医生袍,“我们这型还要相亲?你想什么呢?悲哀啊~~”

程旭不管,他不悲哀,甚至觉得天降甘霖,依约前往相亲地点,在一家粤式茶楼在门口就撞到一个女生,色彩斑斓一张脸,眼影绿的,搭了件紫色长洋装,可不正是路云?主任介绍路云给程旭认识,路云揉着被程旭撞痛的鼻子,极不情愿的招呼,“程医生••••”

怎样才能在六个大人,两个孩子,闹哄哄的茶楼包间里证明自己是个值得路云交往看看的男人呢?程旭不知道。相信,主任是怕冷场,所以帮自己拉拢了亲友团,结果就是,有些日子没见的路老爷子和程旭的主任神侃,从政治股票一直聊到房地产,这是个多不靠谱儿的亲友团啊。为了让两位长辈聚精会神的聊天,主任的儿子和媳妇只得尽力照顾自己家一对玉雪可爱的双胞胎儿子不打扰到大人。虽然,话题几次绕到程旭和路云身上,不过,又几次没心没肺的被扯远。

路云无心攀谈,程旭觉得,她好像根本没看到自己,只安然享受面前的虾饺春卷奶皇包,一个人喝了半壶冻顶乌龙。后来两个孩子抢包间的电视,路云充分发挥幼师的特长,和孩子们玩成一团,一起唱:“小蜜蜂,嗡嗡嗡,飞到西飞到东---”

小孩子童言无忌,双胞胎哥哥软嫩的小手摸摸路云的眼皮:“阿姨的眼睛怎么了,象妖精。”

双胞胎弟弟十分照顾情绪,说:“不是,阿姨受伤了,被打了一拳,我们给阿姨呼呼。”路云哈哈哈的笑~~信马由缰。

还是最爱她,即使她装扮怪怪,并不影响她的美丽。她吃东西的样子还是那样痛快,不淑女,专心的象个孩子。程旭以前见过路云吃东西。那年在她家附近的豆花店做小工,还是国中生的路云吃咸豆花,往里面放辣油,东张西望的,怕人发现。这个不怪路云,她胃不好,她家里人为了保护家中的小公主,平时吃零食尽量打包回家。比如路云的哥哥路野,一个从小就帅气并极其有绅士风度的男孩子,每天早晨拎了钢精锅专门买豆花或豆浆回家,所以,路云出门吃饭的日子不多,出来一次象放羊吃草。那次,她真的放多了辣椒,当场胃痛到面青唇白的,豆花店鲁老板亲自打电话去路家,找人接路云。程旭曾经想过,如果有一天,他有机会和路云同吃豆花,会好好照顾她,辣油三小调羹就好。

一直,程旭温柔的关注路云,之前,现在,以后。即使坐在同一房间,似乎,他们也隔了咫尺天涯的距离,程旭打赌,路云已经忘了在前一天还拦住自己问书店搬家了没有,那是她每天都经过经常光顾的书店耶,只因书店前多摆放了一只太大的广告牌,路姑娘就找不到了,拉住程旭问,“三联书店搬了吗?”程旭几乎就想走上前,拉住她问,“丫头,你知不知道我谁?”可他没问,时机实在不对。他也天真的以为,他会有单独和路云相处的机会,可是,路云推掉了他后来的邀约。

程旭的姐姐程月得知爱弟铩羽,道,“那路家小姐想来必定标致。”程旭默认,程月分析建议,“女孩子但凡生的好些,眼睛就长在头顶上了。其实那些风花雪月,你侬我侬都是假的,娶妻娶贤,家有丑妻是个宝,能帮你传宗接代守一头家就好,你要求不要太高。”

程旭还没答话,程妈妈已然不乐,“你也知道你弟弟身负传宗接代的责任,还要他娶个歪瓜劣枣,影响下一代嘛。我儿十分的人才,自当配个十分的人物才好。”

程旭本有郁闷,结果被母亲姐姐逗笑。他自幼丧父,自得一母一姐相依为命,一家人相互扶持,苦熬过来的,对程旭而言,只要家人平安,其余都可放下。

他也以为,自己可以放下路云的,可是夜里,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那水波摇动里的幻象里,全是她。天花板上在下雨,雨里是在树下躲雨的路云,衣服透湿,可怜兮兮,程旭放慢脚步,走上前,把自己手里的伞递过去。路云不太清楚他的意图,眼巴巴的望着程旭,程旭大是尴尬,把伞放在地上,掉头冒雨走了。还没等去向路云要回那把外面下大雨里面就会下小雨的伞,程旭再次搬家。虽然搬了家,可是他们还是会在这个城市相遇。他眼见她慢慢长大,从一个黄毛丫头,长成如花的女子,

在这个城市,他与她,或多或少,或长或短的,常常遇见,在街道边,公车站,地铁里,电影院,他赶着去打工她忙着系鞋带,他忙着应付考试她笑哈哈的啃根烤玉米,他忙于应付生计,她总是闲里有闲,这个年月,为什么有人可以象她这么闲?还有~~那么~~甜??!

她是那么迷糊,她可以记得住宫崎竣和柴门文漫画里所有人物的名字,但是从来不记得自己出门前带的把新伞丢去了哪里,买杂志拿了杂志忘记拿找零,又或者拿了找零又忘了杂志的事情不胜枚举,不是熟人她不记得人家的相貌。

她又是那么不通人情世故,想什么都一派天真。一次在公车上,程旭亲耳听路云跟同学胡侃,她觉得混黑社会是件可以很浪漫的事情,如果进黑社会公司当会计,有没有可能和喋血江湖的黑社会老大发展出难忘的恋情?上帝知道,这可是让人~`~忍无可忍,不过,程旭似乎可以一忍再忍,乐此不疲,他爱她的糊涂与天真,甚至,愿意去保护她的单纯•••••

奈何~~本以为这次相亲是个机会,原来只是老天爷开的玩笑。啊,她拒绝了我,因为我只是远远的注视着她长大,却什么都没跟她说过,没为她做过,当我以为已经走近她的时候,她却拒绝了我。

相亲后再遇路云,是在怡和医院的走廊上,那天,她是陪死党宋小令看望小令班上生病的孩子龙龙,龙龙是妇科李素渔的儿子。说起来,够复杂的关系。那会儿小令是子游的女朋友,可实际上子游喜欢的是素渔,追求小令,不过是为了多个接近素渔的机会。子游用心良苦,小令又何其无辜?但在那个时候,在真相没有呈现,伤害没出现之前,一切都还是美好宁和的。

“啊?你是牛仔外套?”乍见程旭,路云仿佛只记得程旭相亲那天穿的衣服,搜肠刮肚好几秒,才想起来爹娘说起好几遍的名字,“呃~~对不起,是程旭,呃~~程医生,你好。”

路云磕磕绊绊的问好让程旭发笑,这丫头傻起来的样子让人心疼,他带路云和小令去儿科,。

程旭走在前面,习惯的,左手不由自主的扯着右手医生制服的袖口,他一紧张就会这样,意识到自己的紧张,就更紧张了点,克制的把冒了点汗湿的手插进裤袋,放慢脚步,嘴里问小令:“龙龙是你们班上的小朋友吗?”眼睛禁不住瞟了眼路云,她好美,轻盈的象躲在森林里自在的小精灵。

“是啊,”听小令答:“我们都好喜欢龙龙,他又乖又可爱。今天中午他发高烧我们都吓坏了,没见过那样飚高温的,手脚冰凉,体温却高到40度,所以才给她妈妈打电话。”

路云插嘴问:“龙龙现在怎么样?是普通的感冒吗?”

程旭摇头:“不是,是心肌炎,不过还好,没到特别严重到发生心源性休克的地步,但是需要卧床休息一段日子。”又看了眼路云,她还是那么善良,对谁都关心,还记得大学时候把在酒吧喝醉的同学送回家,那时候程旭是那家酒吧的酒保。

小令和路云不太明白:“心肌炎是什么?龙龙的妈妈不是医生吗?怎么会让龙龙得这样的病?”

程旭笑:“医生也会生病啊。”再看眼路云,她的眼睛清亮而纯净,等会儿该怎么跟她提出邀请?喝杯咖啡?喝茶?晚餐?哦,不,还是去冰果店去用点草莓冰比较好。

很快就走到病房前,路云和小令说好累:“这么长的走廊你们医生巡防不是要累断腿?”

程旭不觉得:“很长吗?不会,我觉得很短。”是真的觉得短,哪天都不象今天这样短。到病房程旭进去把子游叫了出来。子游先说了龙龙的病情,不很严重,叫女友宽心,对于程旭路云和小令一起出现,子游表示惊讶,询问,“你们认识?”

“认识的,”路云爽利的回话:“我和他相过一次亲,是同一战壕的战友。”说的又快又坦白,

怎么是战友?路云的回答害程旭几乎咬到自己的舌头,费好大力气才把那句‘我不是你战友’憋回去,憋的脸红脖子粗,吸下鼻子,程旭别过头,没看子游。

程旭的尴尬路云看不到。走廊的一头有几个医生,路云全神贯注的盯着,喊了声:“明宇?”翩然若蝶,跑了去。

程旭耳中听小令说:“哇,原来他就是谢明宇啊,真是玉树临风般的人物,难怪云云选了他。”

是她选择的吗?她相亲的时候一反常态的浓妆艳抹,原来是负气所为。眼里的路云,娇憨的笑着,披肩的发丝随着动作轻晃,走廊长窗外的阳光照着她干净的牛仔裤白t恤,玲珑如一颗会发光的小水滴,通透而不染杂质。

曾经,这样的笑容,是程旭记忆里的图片,在那些为了生计和学业每天忙着打三份工,过得颠三倒四的日子里,那些筋疲力尽的暗夜,挣扎着想起,拿出来看看,已经是莫大感动。如今,记忆里的路云,立体,鲜活,生动的在他眼前璀璨的笑着,有形有影,但是那份光芒不是因他而闪烁。程旭依然讲不出该说的话,想做的梦,她是他到不了的云。

后来,有个机会让程旭见到明宇。主任带他去医大参与一次手术,手术是在医大附院进行,过程顺利。手术结束后,程旭无聊在走廊乱转,看见走廊前不远的一间休息室,几个医生护士在里面聊天,程旭无意瞥见谢明宇?他握着一管毛笔,正和旁边一个医生说话,可能是个笑话,大家都在笑,程旭忍不住就走近点,听一个护士在催:“好啦,谢医生你就快点写嘛,写什么都可以。”

“那好啊,就写,有个护士不是人。”即使是个小玩笑,谢明宇声音也轻且斯文。

众人又笑:“还真土,下面就写九天仙女下凡尘了。”

谢明宇不复多言,低首挥毫。程旭再走近点,见米白色宣纸上,墨痕历历:闲来一试七弦琴,此曲少知音,都因淡而无味,不比铮声淫。

程旭并不懂什么样的字算好,但是却相信,明宇写的一定是很好的,一笔一画,平平稳稳,工整气派,一见就知道是练过的。仔细看他的人,漂亮到几乎是精致的面孔,白制服纤尘不染,连脚下的皮鞋都干净的没半点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