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脖子上的听诊器规规矩矩的挂着,里面纯白的衬衣搭配了条蓝色条纹领带,程旭曾经在商场的男装部打工过,知道那条领带的市价有多昂贵,这样清俊无伦的谢明宇让人不能不自惭形秽。
盯着一个人看很久是不礼貌的事情,已经有人奇怪的问程旭:“先生你找人还是求医?”
程旭猛省,知道自己失态了:“对不起,我是怡和医院的胸外科医生程旭,来这边是观摩一台手术,刚才无意路过,见谢医生的书法写的漂亮忍不住进来看看,很抱歉,打扰了。”
“哦,没关系,”答话的是谢明宇,“其实我的字不够好,小时候不愿意练,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现在更是差不多荒废了。程医生也懂书法吗?要不要凑个兴来写几个字,笔墨现成的。”
“我”?程旭慌忙推辞,“不不不,我不懂的,不要说毛笔,我钢笔字都写的很难看。”
“怎么这么谦虚?”
程旭尴尬的脸红:“不是的,我没有谦虚,我是真的不会写毛笔字。”
“明宇,你才是谦虚吧,”进来的是医院的院长和程旭的主任,和大家打过招呼就拿着明宇的字赞不绝口:“真好,当真一派过庭书分,神采飞扬,妙啊,不过出入笔再回坐一点,行笔再沉一点回就更精彩了,字嘛,总是温润平和是至高境界。平时练魏碑吗?”
“练的少,”明宇回答的谦逊恭敬:“不过经您一提点,以后就要多练了。”
“嗯,是有女朋友了对不?那难怪时间不够用了。”院长话音一落,大家都善意而笑。
程旭悄悄退出来,别过主任,独自乘地铁回家,脑子里全是明宇和路云。
有才华的明宇,可以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
彬彬有礼的明宇,他谈吐文雅,礼数周到。
体贴的明宇,工余的时间一定全给了女友,他应该够爱路云;
没有缺点的明宇,谁能看到他的缺点吗?
明宇身上所有的条件都是程旭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的,他没机会去练书法画画或者弹琴,幼年的自己,要帮着妈妈打零工,每天做一只只包装用的纸盒,一个纸盒只有几分钱,忙一天下来也赚不到一家三口一餐饭的费用。想到明宇脖子上的领带,再想想自己家里至今还会漏电妈妈也舍不得换的冰箱,下雨天就会有渗水的天花板,又想想兰花样娇嫩天真纯净的路云,程旭忽地心灰意懒,还要再争取吗?没有谁比明宇更适合路云了,
那天,他慢悠悠的走出地铁站,春夜的晚风迎面吹来,乍暖还寒,周围的人潮汹涌着急匆匆的在程序身边流动,程旭不急,曾经慌慌的忙着去上课去打工,拼着命的扑来扑去,是盼望着,或者有一天,自己忙忙的下了车,她就站在那里,象个美丽的意外,就对着自己说‘嗨,才转来,我一直等你。’可是现在,程旭觉得这个梦想至可笑不过。
子游曾问程旭:“你打算几时向路云表白?”
程旭心平气和道:“不表白了,因为她不在。”
她是真的不在,不在窗外,不在程旭的未来,还以为已经拿到爱的号码牌,以为无论向左向右,拐几道弯,都会等到她,那只是痴人说梦,既然走了这么久也不能走到她身边,程旭就打算放弃了,只是放弃,不是忘记。记忆里的路云还是十几岁的模样,在那个初露清寒的早晨,拿着她的语文卷纸,边晨跑边大声的念她的作文
“我的梦想,是做个稻草人,就那样,一直一直站在层层的稻田边,看得见青空坠长星,闻得到十里稻花香,下雨的时候披一蓑烟雨,有风的时候见杨花飞雪,在阳光灿烂的天空下,我可以懒洋洋的晒着太阳,感受我身上的每一茎脉络在阳光的温暖里变得轻盈,丰盛,我是暖暖的,幸福的稻草人,就可以那样,自由的唱—”
那个小丫头在生气,跑的喘吁吁的:“我写的~~不好吗?~~这个~~就是梦想啊~~,为什么~~一分都~~不给我,气~~死~~我~~了啦~。”
程旭早起送牛奶还有报纸,骑着单车故意放慢速度,边听边发笑,做个稻草人,不是没心没肺?这个叫梦想?轻碰了下车铃,丁呤呤声脆响,车子从路云身边过,看见的路云,粉粉的脸,恨恨的表情,干净的象草叶上露水样的人,那是第一次见到的路云。就是这个梦想变成稻草人的路云,在程旭的记忆里慢慢的沉淀成一张相片,无法复制,不可替代,永志难忘。
第四章
又是不在家,她有这么忙吗?明宇握着手机,一时竟舍不得收起来,呆靠在沙发上。已经好几天了,每次找路云,路妈都说不在,询问路云的手机号码?路妈的回答很妙,“我们家云云总丢手机,干脆不用了,要不她那点薪水还不够买手机呢。”
这只是托词,明宇知道,却又无可奈何。回国前,他是那么自信满满的,以为只要站在路云面前,他就能翻天覆地力挽狂澜,一切都会按照他铺设好的轨道前进,可事实上,当他站在路云面前的一刻,面对她先是惊愕再是淡定的面孔,不知道为什么,他所有的自信土崩瓦解。
他对路云说“我们谈谈。”象两年前一样,同样的音节语气撞击在清冷的冬夜里,同样的人同样的时空错乱般重叠在一起。路云浅浅微笑,“欢迎你回来,明宇,好,我们找个地方谈谈。”
明宇带路云去两年前话别的那家咖啡馆,没什么变化,只不过桌子上的那瓶插花由红玫瑰改成蝴蝶兰。他本想与路云好好谈谈别后情况,要命的是每隔两分钟,路云的电话就极不实时务的发作,明宇不动声色,透过那株富贵竹的绿叶看走到一边去讲电话的路云。从前,她和小令讲电话不避讳自己,边说边笑边比划,表情丰富,不管别人会不会觉得吵。有时候,还把电话的内容复述一遍给你听,也不管你爱听不爱听。现在的路云,居然这般知情识趣,她讲电话的样子安稳沉静,一只手插在长裤口袋里,大方利落,表情平和从容,那份小儿女的稚气不知何时已经从她身上消退,明宇迷惑,他认识的那个孩子气爱做梦的女孩呢?那个在电话里和他唧唧呱呱的云云呢?怎么不说童话故事了?
路云每次讲完电话回来,都温文的向明宇道歉,“对不起,让你等。”有伺应生送来蛋糕,她还体贴的叫了份栗子蛋糕外带回家,孝顺母亲。并和明宇说:“不好意思,一直忙,本来要帮我妈买她喜欢吃的点心,结果都没时间,今天我请你,等等我买单,你不要介意好吗?”
“那怎么可以,当然我买单,算我的一点心意。”
“噢,明宇,我过年孝敬我妈的机会就不要和抢了好不好?就这么说定了。”
明宇无话,因为路云的手机又响,这次是她同事,路云又走去旁边听电话,隐约听来,是商量着去唱k的事情。路云笑语嫣然,明宇沮丧莫名,这就是他期待日久的重逢,谈谈的内容与他预期的相距千万里,而他想念的,纯净如水滴的路云,变得有点陌生。她好象忽然变得很成熟懂应对了。从前,明宇常叹息路云不通人情不知进退,如今她知了分寸雍容大方明宇却怅然若失。后来结帐买单,明宇沉着脸,径自付现,路云没再争。明宇沉默着拦车,送路云回家,一路无话。
这几日,明宇回医附院上班,适应良好。穿着合体高贵的黑西装,拎着他的全皮公文包站在电梯口等电梯。医大附院有闲人统计,谢医生上班或下班的时间内,电梯超载的几率会比平时高,因为总有护士小姐忍不住找机会同行一段路,看看谢医生打理到比广告模特还顺滑的栗色碎发,浓密整齐无一丝杂乱的长眉和漂亮到另人窒息的大眼睛。不过,如果医大附院的护士知道他正为情所困,苦无出路,不知道会不会晕倒,这样出色的男人也沦落至此,可见人生有多无望。
有同事来约晚上打桥牌,明宇欣然答应,揶揄人家,“你输了不要不高兴哦。”他说话声音不大,从不高声喧哗也不喜欢别人大了嗓门嚷嚷。同事边换制服边回他一句,“不高兴也正常的啊,知道你牌品好,从来不会不高兴。”
明宇不会不高兴,桥牌,象棋,麻将,桌球,跳舞,唱k,乃至高尔夫之类所有的消闲的方式他都手到擒来,玩的颇好,不过他不会痴迷,如果不能全情投入,就不会浪费喜怒哀乐,自然心平气和,自然比别人好风度,大部分得意的人物风度总是特别好。
除了路云,除了路云能让他心情不好。这些日子,每顿饭都是接风饭,包括早餐,如果是出去早茶的话,可以早茶接风到中午12点,然后就吃中午的接风饭,谢母帮儿子统计,如无意外,他可以在两个月内一直被接风,明宇并不觉得这样有多奇怪,他可以应酬的很好,不过一闪神就会失控的想到路云,如果路云在,不知道会不会拿野店的健身卡给自己,说,“去健身吧,不然血液会被xo换掉。”
大年初六,明宇去参加一个婚礼,应该是谢母去的,可谢妈妈实在是有应酬走不开,只得明宇代劳。其实谢妈妈都不想儿子去,因为对方是路家的亲戚,路云就是被他们介绍给儿子的,谢妈妈有气,气儿子被路云耽误了大好年华。明宇和路云的亲事不成,两家多少有点隔阂,谢母虽然不喜路云,可也不想就破坏和人家一直来保持的关系,说穿了,就是觉得对方尚有利用价值,否则花这心思干嘛?交代明宇。“早去早回,让人家知道你去了就好。”
明宇应付性点点头,拿毛笔往红包上写吉祥词。路云的表姨妈家姓曹,明宇记得很清楚,好像路家的事情,他总记得特别清楚。差点,他就要用毛笔去写一堆请柬,请那些亲戚来喝自己和路云的喜酒,今天,明宇不打算早点回家。
酒席设在酒店七楼宴会厅,明宇从电梯出来,就看到路云,虽然心情有点茫然,却被她那身打扮逗笑。站在一身雪白的新娘旁边,她穿套红色的小凤仙装,象只土土的无锡大阿福,但是土的很漂亮。剪裁合体的上装裹在路云身上,衬的她纤巧的腰肢不盈一握,或者说,是路云让衣服变得可爱。她没嫌弃小凤仙装象大阿福,兴头头的,把走在明宇前面的一对夫妇搞错了名字,人家明明姓安,路云却招呼:“陈先生陈太太好,欢迎欢迎。”明宇骇异。
新郎是老外,只管傻笑,没反应。明宇看到新娘和伴郎都快哭了,新娘一定后悔找了这样的帮手,明宇寻思,不知道云云是怎样在电视台混到现在的,哪天被解雇了绝对不是新闻。路云似乎发现弄错了,忙着鞠躬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安先生安太太,安先生长的好象电视里的陈家洛哦,所以弄错了,莫怪莫怪。”明宇长叹,这个理由~~~?真丢人!
安先生安太太确实未怪,笑了半天,“路经理好福气,生个闺女够伶俐的,下次陪你爸来我家玩,我请你吃自家烤的蛋糕,不过不可以再认错人哦。”
路云居然可以没心没肺的乐,明宇都想替她找个地缝钻进去。走上前,颔首向新郎新娘,“恭喜。”
路云笑盈盈脆生生:“请进,多吃点,这里的翠簪石斑卷和杏圆水鱼特别棒。”
啊,这丫头除了吃和破坏还真是别无所长啊,明宇想进去,忍不住又倒退两步,双手抱胸,礼貌文雅的对路云讲,“有必要提醒你一下,我名字叫谢明宇,是你的未婚夫,你不可以忘了。”说完,也没看旁边惊呆的新娘伴郎,径自进去大厅,哗,整云云一次好过瘾,明宇半低头,嘴角挂了抹坏笑。
路云推荐的那两道菜味道不坏,明宇没少吃,喜宴办的体面热闹,明宇不喜热闹,却希望,有天,自己和路云的喜宴也可以这样进行,如果能更热闹些也好,唉~~终究,还是喜欢路云的,仍然希望,她是自己今生的新娘,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其实,目前的路云,不是更符合自己最初的期望吗?明宇开始后悔戒指没带出来。
路云好像一直跟着新娘东转西转,没得停,明宇要了杯普洱,坐到大厅角落的沙发上等散席,等路云。眼前红色的裙裾摇摆,他等的人出现了,端了一碟子食物坐在他身边,问:“你吃饱了?”
“嗯 ,吃饱了,”明宇点点头,“你好忙?”
路云苦恼皱眉,“别提了,又不是我结婚,弄的我比新娘还忙,啊`~什么世界?”
明宇但笑无语,看着眼前他最爱的女孩。空间沉默,气氛微妙,路云有小小尴尬,明宇则颇享受她的尴尬。
“刚回来会不会不适应?”路云总算找出一个话题。
“不会,我在这里长大,怎么可能不适应?就是比较忙,走的太急,好多东西没带回来,不方便,还要找同学帮我邮寄。”
“干嘛那么赶?想回家过春节吗?”路云专心对付一只虾球,不小心把汤匙掉到地上,明宇弯腰帮她捡,心潮起伏,为什么她可以这样没所谓的问这个问题?她根本没放在心上吧,虽然答应等自己,却等的一点都不专心,这样想着,动作就停顿了,仍弯了腰,抓着那只汤匙,转回头,浓黑的长眉轻拢着,深深凝视路云,“我是为了你啊,你都不知道吗?”
路云不吭声,只是水透的一双眼波,迎着明宇的目光,就是这双眼睛,即使他逃去大洋另端,都没逃得掉,明宇长叹, “云云,你好坏。”站起身,“我去换只汤匙给你。”
“不用,我饱了。”路云跳起来,冒失依旧,膝盖上的一碟子食物尽数翻到地上,群摆上溅满酱料油渍,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