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所以,有时候,一些事情想做就去做,不要总以为有的是明天和机会。说不定,一个午觉醒来,这个城市就倾塌了,从此那些熟悉的面孔和声音,就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既然我们永远无法预知未来,那就应该好好把握现在,不要浪费时间。云云,其实我很后悔,没在两年前向你求婚,虽然那时候,你一定不会答应。”
路云又要哭了,嘴巴硬不饶人,“你不是应该后悔没在一个下着大雨的下午撑把烂伞送我回家吗?”
程旭浅浅笑,温柔流转,没预兆的突然低头,大庭广众下,吻住路云的唇。隔壁柜台有试用的数码摄象机,对着大厅,连着十来台大大小小的电视,接吻的画面无意间摄录成十来个特写,在路云和程旭身后回放,每个镜头里都读得到那份甜蜜,是路云想要的甜蜜。不是不感慨的,从前,路云想在明宇身上要求到百分百的爱情,无果,当路云已经不希翼白百分百的时候,程旭却给了她百分百的爱情。
再去见明宇,路云买了各色茶叶,茶包,甚至花茶。那种小小的玫瑰花,一朵朵泡在水里,慢慢的花瓣舒展,芬芳四溢。路云知道明宇未必喜欢喝,不过,或者会喜欢看,喜欢闻。
等在医大附近,明宇下班会经过的路边。医大附院旁边的建筑物被拆了,听说是要建一个大的传染病房,这次的sars总算被扛过去了,谁知道会不会卷土重来呢?路云站在废墟旁边,拎着一大袋茶叶茶包,对着一地的瓦砾和瓦砾下面挣扎出翠绿的一株植物发呆。把废墟消灭,重建大厦,是需要点时间的吧?
“你怎么在这里?”明宇在对面车站盯了路云三分钟后,指望她先发现自己的想法破灭,上前询问。
路云吓了一跳,猛回头。明宇道歉,“对不起,吓到你。”
“没关系,我因为有话跟你说,所以到这边找你。”路云发现,明宇看起来和程旭一样,瘦了一大圈。不过路云不能很感性的关心这些,明宇一向认为这种说法暧昧俗气,象长剧对白。
看着路云,俏丽的马尾,自然下垂的几绺刘海,明媚的眼睛,粉红精巧的唇,明宇没来由觉得悲伤。那年初夏,路云就是这样,穿过半个城市,来找明宇。有风吹过,路云的连衣裙被风吹的裙裾轻扬,似欲随风而去,明宇忽然说:“和上次见比,你瘦了好多。
路云低头,鼻腔酸涩,明宇,到底,是我辜负了你。缓慢坚定的开口,“明宇,我~~阿旭向我求婚,我答应了,我们近期会结婚。所以,明宇,我来跟你说再见。”
“看着我的眼睛说,让我知道,你是如何与我说再见。”明宇不相信,她是在逃避吧?一定是撒谎,“云云,你已经不爱我了吗?”
路云凝视明宇的眼睛,清楚重复,“明宇,是,我已经不爱你了。”
“即使我仍然爱你,你也不在乎?”
路云眼波澄如秋水,“我不能在乎,谢谢你爱我那么多。”
明宇胸口被什么锤了一下,很痛,他再也无法伪装平静,忍不住提了点声音,茫然问路云,“为什么你选择他?他哪里有我好?”
“他没你好,”路云承认,“他冲动,傻气,不够有才情,不是最聪明,他不会八面玲珑,没有天赋异秉,不懂经营之道。可是,明宇,我就是最爱他,最想保护他。其实,我没有选择他,是他选择了我,老早老早就选择了我。”
谁知道这是哪国的逻辑?“他没我好,你还选他?还最爱他?愿意保护他?”明宇脸都快气变形了,“这个理由,你让我怎么接受啊云云?有没有再好一点的,让我输的心服口服?”
“没有什么理由,”路云有几分无措的搓搓手,定定神,说,“明宇,其实,看着你眼睛的时候,我仍然会为你心动。可是,我知道自己的,留在你身边,我怕我会改变,变成一直以来我讨厌的那种样子,我可能会越来越不喜欢自己。时间越久,越会觉得,活了那么多年,好像被谁骗了似的,我不想要这种感觉,这样的成长,会让我枯萎。我这样说,你懂吗?”
又来了,明宇好崩溃。每次,他都很怕路云认真的讲事情,她越认真,他越摸不到头脑。只得很认真的哀求,“云云,拜,托~~这次不要跟我扯那些有的没的,说点我能听懂的好不好?”
这就是明宇啊,他和她到底不是同一国的。路云望住明宇,笑了,“我是说,王子殿下,你应该等你的灰姑娘,我是公主哦,我得跟牧童去私奔了。”
“云云~~。”明宇嘘口长气,闭上眼睛,以手抚额,一副快晕死过去的样子。
“好了,不和你乱扯,说正经的。”路云把手里一袋子茶叶茶包交给明宇,“喏,什么茶叶都有。我知道,可能你未必喜欢喝,不过拿来闻味道也好。偶尔兴致来了,换个口味调剂一下,或者,能换个心情。其实,世界上没什么难喝的茶,难看的颜色,每种味道都很美好。”
“谢谢。”明宇木然接过。
“我要走了。”路云说。明宇冷淡镇定,没有表情,没有言语。他还是受伤了,路云想,可是,他是如此出色的男人,没理由不幸福。相信,会有个与他匹配的人在某个路口,等着与他相见。终究,我只是路过,路过他的美丽,路过他的冷漠,路过他的城堡和天空,在他的眉目间,留下一个记号。时间会过去,那记号,会被岁月消磨掉。
“明宇,再见,你珍重。”路云微笑与明宇相别,那笑容,映在明宇眼里,灿烂一如天边的霞。她与他错身而过,自此后,她的一切,只怕与他再无关系。
失去你,我要这些茶香何用,富丽堂皇的味道,只会让我更痛苦。
明宇路过废墟,这样想着。鬼使神差又走回医院,明宇路过同事,问好,微笑,闲扯几句,心头呻吟,云云,失去你,我要这些茶香何用?
迎面来的实习生客气的给明宇让路,问好,微笑,明宇路过恭维,云云,失去你,我要这些茶香何用?
谁要留下这些缤纷的色彩味道来衬托我的冷清?明宇路过垃圾桶,恨恨的把茶包茶叶丢了进去。继续漫步在一片荒芜,走前一段,又反悔,跑到垃圾桶边,还是舍不得,真是舍不得,可是可是,绝情的女人,如果你舍得下我,我何苦非要你不可?
明宇对着垃圾桶里包装的精致无匹的茶叶盒子筒子满心痛楚,他路过一个女人的温暖和眼泪,给自己留下漫无止境的寒冷和孤单。
掉头又走掉,爱情这个游戏果真无聊好笑,谢明宇堂堂顶天立地的人物,竟被爱情耍的团团转,以后,若再信了感情这物事,明宇重誓,他的姓倒了写。
第十四章
程月学成回国,在机场见到来接机的程旭和路云,不无调侃,“阿旭,我从来不知道,象你这么笨的孩子也可以娶这么漂亮的太太。”
程旭呲着口白牙戏说:“那是因为这个城市最笨的那个被我捡到。”程月大笑。
而程旭推着姐姐那一车六七个大小箱子时,也少不得摇头一叹,“姐,你果然不负众望,没有豪情万丈的出去,空空行囊的回来。这可就是衣锦还乡?”
程月辩解,“有一件行李不是我的,我替人带回来。”
那也有六件行李嘛~~这老姐,真是,程旭无奈。
程月替人带的行李是件望远镜,她不想答应,怕出了问题又要赔钱。可扛不住楼上alex的同学左拜托又拜托,说托运不安全,会碰坏零件,程月只得带了回来。那只该死的望远镜啊~~程月觉得她这辈子都不能明白,又不是搞天文的,有事没事干嘛要看星星?
说起alex谢,程月那不是一般的有意见。程月对他最初的记忆,是那年在大使馆等签证的时候,见一油头粉面的惨绿青年吃面包~~相信吗?这个世界上有种人吃面包象吃香蕉一样,把皮剥了吃。程月当时很想揍他一顿然后把那些地上的面包屑都塞进他嘴里,再告诉他该怎样爱护食物,娘地,教一句,给一巴掌。
当然,程月没啥机会这样做。后来,签证办好她拎了行李,山长水远的飞去加州晒她的太阳,也晒晒月亮。没多久,她为了赶上课冲下楼的时候,撞到了一个人,还把那个人抱着的望远镜撞坏了。程月当时甚是汗颜,连声道歉。
结果那人还是脸黑黑,翻检着包裹里那些显然没办法复原的零件,硬邦邦一句,“讲点比道歉有用的。”
程月安静下来,跟事主对视两秒,“多少钱?”话说,这厮看上去真是眼熟。
事主说了价位,程月不接受,“先生,你应该把折旧打进去吧。”
事主耸耸肩,“没有折旧,许多配件是新的。”
“那旧的配件呢?你口说无凭,又没有发票,再说撞到你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你也没看路对不对?对不起,我不能按照你说的价位赔偿。”
事主也算是个干脆爽快人,居然打个七折。程月赶时间上课,也就很爽快的应允,“我叫moony,住二楼,我没办法在最近一个月内还清欠款,三个月分摊可以吗?把你的地址电话和姓名告诉我。”
事主掏出纸笔写给她:“alex,谢明宇,四楼a•••••••”
那年加州的雨季真是长,长得让程月以为,是不是太阳睡到海里再也无法升起了。第一次给谢明宇还钱是刚从打工的pub回来,身上淋的半干半湿。
明宇很客气的把程月让进来,招待咖啡,“外边雨很大吗?等我拿块毛巾给你。”
程月摇头,“哦,不用,这样就可以了。”从挎包里拿出信封,“喏,说好分期给你的,这是这个月的,估计再两个月你可以买新的望远镜。”
明宇端起咖啡,轻啜口道,“其实不用这样急,我已经买了新望远镜。再说拿现金不是很不方便吗?你可以等手头宽裕的时候把帐一起转进我户头。”
程月坦白告诉明宇,“我喜欢现金,感觉很好。”
明宇坚持,“这是习惯的问题,其实这样既不安全也不实用,平时购物用卡不是很快吗?”
程月保持沉默,跟这优越感十足的家伙谈现金和现金的感觉如同与夏虫语冰。抬眼看窗户前那架崭新的望远镜,只好换个话题,“你天文系的?”
“不是,我学医的,”明宇随手取过桌上小竹筐里的面包,撕了外面一层皮,他晚饭没吃饱问程月,“你呢?”
“我学生物。”程月看着明宇的动作,蓦地记起,大使馆外那个吃面包只吃面包芯的家伙。难怪那天在楼下撞到他的时候觉得眼熟,原来他和自己来自一个城市。对面的明宇正把一截面包芯塞进嘴里,小竹筐推到程月面前,程月婉拒,“我不饿。”继续喝咖啡。这厮虽一脸虚伪的假客气,人品很差的样子,但冲泡咖啡的手艺真不错,害程月不喝完都不想告辞。继续闲扯, “又不是学天文的,干嘛买望远镜?”
“爱好,”明宇很百无聊赖的死样子吃完面包,真让人看不下去。
“这个爱好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多无聊。”或许因为不喜欢眼前这个精致优雅的浮夸公子,程月索性大放厥词,“用望远镜看天空对生活有帮助吗?一点建设性都没有。”
谢明宇却是好修养,并不动怒,“爱好就是爱好,没什么道理好讲的。moony平时有什么爱好吗?”
“我?没什么爱好。”程月爱钱,不过这个爱好不适合跟眼前的alex说。喝干杯子里的咖啡,站起来,“谢谢你的招待,今天晚上打扰了。”
明宇送她到门口,极绅士的为她拉门,“不用客气,欢迎有空来坐坐。”
程月临出门向明宇要了账号,还是转帐吧,她一点都不想再和这家伙喝咖啡,虽然他咖啡冲的不错。
事实上,真要问程月爱好什么,有点难为程月。她爱钱,只爱钱,取之有道的那种钱。赚钱是程月今生唯一的目标。撞坏别人的望远镜是程月人生中的意外,她必须要把她最爱的银子拿去给别人,程月本已十分心痛。若那个拿了她钱的人可爱点也就算了,偏又是个不尊重食物,十分虚伪十分可恶十分自以为是十分骄傲的人物,简直十恶不赦。程月这辈子最讨厌此类人种,所以,决定以后把这个alex当透明。程月寻思,自己呆的那个城市明明好山好水,人民勤劳可爱,怎么能养出alex那样的败类呢?百思不解。
那年夏天的一次聚会上,程月见到明宇。席间,他亮出招牌的温文笑容,与物理系同期讨论融资和股市,但程月能看到他笑容下的无聊与不耐。这种人很惹人厌对不对?做作的那叫一个天昏地暗。
有同学叫明宇,“alex,怎么不和moony喝酒?你们好像是同个城市出来的是吗?以前见过没有?”
明宇浅浅笑,“之前没有。”对程月举杯,再无多言,一杯满干。程月觉得谢明宇也不喜欢自己,不过,幸亏如此,今后省得应酬他。
和谢明宇同住一栋公寓的那些日子,她打工上课,他上课逛街,出出进进,数不清多少次遇见时,两人相互对视一秒,一式的淡定表情,颔首致意后为对方在心里冷笑数声,然后擦肩而过,生活继续,这是两个来自故乡的年轻人在异乡的唯一交集。听人说过,明宇私下里称moony程为疯狂的现金迷。而程月,背地里称alex为沙文猪。
比较让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