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让倪娜了解自己,这就足够了。倪娜对自己太重要,是他第一个喜欢的人,也是第一个爱上的人,也是他最爱的,除她之外,最了解许睿的就是他的兄弟。
领班认真的把托盘里的果汁和茶放在桌上,还趁倪娜不注意的时候又偷偷的看了一眼许睿,然后拿着空托盘退出去。
这个女领班怎么也不明白,倪娜条件这么好的女孩,财貌都不差,家里也不是一般的人家,为什么她就喜欢这么个穷小子?看他那身行头,实在是太一般,还不如自己男朋友穿的像样呢,不就是有辆车么?倪大小姐到底喜欢他那?莫非是这个小子骗倪老板?但看不出来有什么骗的迹象呀,从倪娜里看不出来有别的,只能看出来她喜欢这个小子。
九月 蛰伏 第一章 退入深山
连吃败仗的孟家军带着残兵败将远离雷鸣山谷,孟恩崇带着一身的伤骑在马背上,垂头丧气的领着队伍向泰国方向走,他已经决定把老巢让给常胜军,自己去缅甸军队少的边境上休整队伍。他看看手下几百伤兵,他已经死了争霸的心,再也不想成为坤沙第二,他现在对常胜军彻底服了。
他的错误决定是在情报不足的条件做出的,他不知道常胜军的两位主将先后离开这支队伍,也不知道常胜军此战也伤亡惨重,就剩下十几个兵的常胜军已经解体,因为两位副将的意见不一样。
坐在竹楼内的富安和江琦一边喝着茶,一边研究着下一步的行动,现在就剩下十几个人,该怎么使用,是征兵还是休整,是去人烟稀少的地方发展还是去贸易繁忙的泰国缅甸边境附近发展,两位意见不同。
江琦苦恼的说:“哥哥,我们就这点人马,要开到人少的地方怎么补充兵力?”
“现在我们实力这么弱小,留在人多的地方,随便路过一支队伍就能干掉我们,不去人少的地方,去那?”富安把生存看的十分重要,主要考虑安全问题。
江琦是想把队伍带到金三角的核心部位,在这里好好的做几次生意,就找毒贩子交易的时候下手,把成捆的美圆都抢过来,再存进自己的存折里边,这样下半辈子都有养老金,趁自己还有帮手,趁自己还年轻,再干几次,然后就洗手不干。“我们趁手下还有人,再好好的干上几次,等我们成了光杆司令的时候,钱就足够花,到时候我们去找雷大哥去,我们也过几天太平日子。”
“我不打算收手,我要和那帮王八蛋继续干下去,直到把他们杀光。”富安拿起桌子上最后一瓶子xo喝了一大口,这可是他们最后一瓶子好酒,喝完酒,就该想办法弄东西喝,要不无聊的日子怎么熬过去。
“那就分开走吧,我们各带一波儿人,看看谁选的道路对,谁熬不下去,再汇合在一起,然后请示雷大哥。”
“也好,这么多年来都是他们两位替我们操心,现在也该我们自己为自己操心,分就分吧,每人八个兵,把多余的马匹带上,到有人的地方全买掉,我现在就去集合一班,二班我留给你,家当一人一半。”富安现在终于成为一个独立的指挥官,他可以自由的选择行军路线,选择发展道路,选择自己的地盘。
江琦很早以前就想当主帅,现在才当上,可手下的兵已经不多,曹秉打仗时候带着部队使劲和孟家军硬碰硬,把敌人干趴下,把自己人搞的伤亡惨重,现在招兵也不容易,先带着八个兵走吧,当初他们拉起队伍的时候也就四个人。
富安带兵进了一个小镇,他打算出售一些剩余的废旧武器,用这些钱当发展资金,准备招兵,然后购买粮食。他出来可没空手出来,光步枪都就带了上百支,总共十匹马,马身上驮着成捆的枪。
进了小镇,他命令士兵支起摊位,把从孟家军手里缴获的上百支ak-47步枪堆在一边,做起卖枪的生意。
其实他本人一点都不缺钱,银行里边存着几百万美圆,这都是以前战斗中赚来的,毒贩子们做买卖的时候经常都是大宗先进交易,用的都是美圆。常胜军打赢了,雷雨田就拿出一小部分钱来犒赏士兵,大钱除了买武器和粮食外,基本买完东西还有不少剩余,这些钱就分给其他几个好兄弟,曹秉、富安、江琦每次都能分几万美圆,他们也没怎么花,这些钱就放在银行里,积累了几年,就有了不少个人资产。
不过缅甸山区没有银行,想把钱提出来用,很麻烦,要先去泰国的银行取钱,再带钱回到缅甸壮大队伍。富安为了节省时间,干脆把缴获的枪买掉,得到钱直接买粮食,然后身上带上一切钱,办什么事都方便。
小镇上的来往的人都是当地山民,对枪的需求量还是很大的,有不少猎户还用的是火枪,有的是用的是缅共游击队留下的56式半自动步枪,或者是美制m-1卡宾枪,火力都不怎么强,稍微新点的枪都是几十年前的美制猎枪,这些枪的设计精度很差,威力也随着枪管的磨损而减退,很多人都想买枪,无奈枪太贵,他们买不起。
现在可好,上百支比较新的ak-47放在那,对猎户们很有吸引力,猎户们三五成群的光临卖枪的摊位,还有不少职业土匪也化装成猎户,出来购买枪。
“走过的路过的,瞧一瞧看一看,正宗ak-47又好又便宜,50美圆一支,快来买吧,走过的路过的千万不要错过。”富安为筹集资金,站在摊位前大声叫卖。
一群穿着t恤戴着太阳镜的年轻人护卫一名中年男人来到买枪的地摊儿前边。富安的手下正看着摊位,他正刚买出几支ak枪,收几个猎户的钱,他见这群人来了,马上就意识到有大买卖可以做。
戴太阳镜的中年男人走到摊位前,用汉语普通话问:“你的枪多少钱一支?”
“旧的五十美圆一支。”富安听他们说话就知道是大陆来的人,他打量着这伙人,看他们的穿不错,就更确定是从大陆来的,估计来缅甸不是买白粉的就是买枪的,因为缅甸毒品便宜,来这里进货之后卖出去利比较大,另外这里的枪很便宜,折合人民币四百圆一支,只要运进大陆,最便宜的ak也能加一个零买出去,大概四千多人民币一支步枪,一般在枪支管制严格的地区,连五四手枪都能买到五千,步枪卖四千,对于大陆的黑帮来说,就算廉价的。
“有新的么?”中年人问。
“新的我们自己用。”富安炫耀的从肩膀上上摘下,“这是奥地利施泰尔公司的aug步枪,自带三倍光学瞄准镜,还有激光瞄准具,还能把三倍光学瞄准镜拆下来换上红外的瞄准镜,后坐力很小,还加了m203榴弹器,这是新的也是非买品,我自己用的,这东西去大陆卖不动的,因为子弹不好买。”
富安又拿出一支g36和一支m-16a2,“这两个枪,一个在美国卖千美圆,一个卖八百美圆,我是花了近一万美圆才买下一支,我喜欢收藏,所以才肯花血本进的,一般人用不起,在大陆查的严,用便宜枪就可以,枪是消耗品,关键时刻为了保命,必须都丢掉。”
从大陆来的一群人被富安糊弄的有点晕,他们除了在电影里,几乎没机会见到欧洲和美国的枪,尤其是欧洲的武器。
中年人还是被ak枪的价格吸引住,他拿起一支ak,看了看,准星和缺口都很没怎么磨损,精确度可以保证,另外枪身上的油漆很少有被磕碰掉的,看上去至少是五成新的,拿在手里,感觉很实在,大概才四百人民币一支,太便宜,这个价钱在大陆连支火枪都买不到的,甚至精致点的仿真枪都比这个贵。
“小伙子,你的货很便宜,我看你这里不过就百十来支,不如都全卖给我吧,但是我要你的联系方式,我过些时候还有进一批,你看如何。”中年人把一支样品枪放下,打量着富安问。
富安二话没说,从口袋里拿出个小本,拿出圆珠笔迅速写下了一个自己的电子邮箱地址,还写上自己的名字,他把小本上的一页撕下来,递给中年人,“我很缺钱,但我货多,你下次要来晚了,或许我就没货了。”富安详细计算过,打了两次仗,总共从孟家军手里弄到两千多支枪,其中很少一部分还算不错,他们都深埋地下,打算以后留着自己用。
“恩,我尽量赶过来吧。”中年男人从跟班的手里拿过一个提箱,提箱的锁是密码的,他很轻松的打开箱子,从里边拿出一叠美圆,数了一下,总共是五千美圆,然后递到富安的手里。
“兄弟们,把货都给他们我们撤。”富安把钱塞进自己的口袋里,招呼手下人点货。
一捆步枪是十支,人家共买下一百支,总共十捆,全部留下,其他士兵收拾着剩下的十几条枪,准备收摊儿。
今天的生意还算不错,一下就把手里的货出去这么多,富安很高兴,照这样倒腾下去,把两千支缴获的枪买掉,就能赚到不少钱,可以在山里过几天好日子,还能用这些钱养活自己的队伍。
中年人的跟班很多,每个人都背上三五支步枪,徒步离开小镇。
赚了钱的富安带着自己的兵走进一家小饭馆,让老板准备两桌酒菜,他要好好让自己的部下过几天好日子,这些人都是百战余生,也是常胜军的种子,未来的队伍能不能拉起来,全看他们八个人的。
九月 第二章 东进
富安带了走了一半的部队,还带走一百多条缴获的步枪,等他的队伍出了雷鸣山谷向北部深山里开去之后,江琦抽完最后一支古巴雪茄,准备整好队伍出山。
江琦闻着雪茄的香味儿,把烟屁扔在草丛里里,他拉过自己的战马,背上步枪,吹了一下口哨,“集合,我们走。”他心里很不情愿离开这里,毕竟为了打下这个山谷花费了不少弹药费,另外为了守卫这里常胜军伤亡了三百多人,这里是浸透了弟兄们鲜血的地方,也是埋葬自己兄弟的地方,死去的三百多人中有三分之一的人都是江琦的好朋友,也是常胜军起家的底子。
那能那么容易走出这里,江琦起着战马,回头看看山坡上的一排排木头墓碑,墓碑上的一个个名字是多么的熟悉,前几天大家还在一起打猎吃烧烤呢,转眼就成了两个世界的人,江琦端坐在马上,看着被他放弃的大营,真有点舍不得,住在这里多舒服,这些年征战四方,都很少睡在房子里,不是睡吊床,就是住帐篷睡防潮垫儿。
走吧,以后赚了钱再不回这里,带着钱去大城市住去,去投靠雷雨田去,这样老兄弟们又能在一起,现在曹秉或许已经和雷雨田坐在一起喝酒,自己好想也和他们在一起。
常胜军最后一队人马离开雷鸣山谷,出了南山口,队伍一直奔东边而去。
只要穿越东边的山区,就能抵达泰国边界,那里毒品生意非常红火,去了那一定能干掉几个毒枭,那时候钱包里的钱花都花不完。
带着八个兵的小股队伍的江琦也带了几是匹骡马,驮载了不少武器弹药,这东西用途多的很,吃的东西不够的时候拿枪去换粮食蔬菜,钱不够花的时候,卖掉几支枪手头就不紧,扩充队伍准备抢劫毒贩子的时候枪可以自己用,总之在金三角什么都可以不背带,惟独不能不带枪。
走到泰国边境的时候,三百支ak-47步枪已经全买掉,连同多余的骡马也买掉。因为八个人管不了这一大群牲口,不如让它们变成钞票放在口袋里,这就好管理的多。
“长官,再往前走几十里,就有一个小镇,是也是白粉的集散地。”亲兵跟随在江琦旁边,提醒长官准备战斗。
“哼,他们的买卖就别做了,大爷我来了这,他们想活命,最好举起手,把枪和钱都放下,那个不老实我们敲他脑袋,弟兄们准备战斗,看到可疑的马帮,挨个拿枪点名。”江琦在雷雨田和曹秉的领导下是一个虎将,打仗不含糊,投入战斗迅速,杀敌干净利索,打扫战场都是最快的,大小经历了百十余战,没输过,现在自己又当了主将,可以想干什么干什么,他身上的那股匪气比以前可强多了,现在没人管他,他想杀俘虏就杀俘虏,毒贩子落他手里,得不了好结果,弄个全尸就不错。
刚下完命令,江琦就带着八个骑兵追上一个马帮,这队马帮总共三十多人,穿着缅人的衣裳,都背着ak-47,十几个骡子身上每匹都装着两个大麻袋,不知道里边装的是什么。
在北缅很难区分普通马帮和毒贩的毒品运输队,除非你打开他们的麻袋仔细检查,装鸦片和海洛因的那自不必说,倘若装着是一般货物,就可以确定是普通马帮。
江琦骑着马,迅速举起左手,打了个停止前进的手势,八个骑兵马上勒紧缰绳,把马停下,江琦拿起望远镜看看前边的马帮。
看这些人的衣服都很不整齐,也很旧,像是很穷的普通马帮,但是他们的枪很可疑,全是清一色的ak-47,妈妈的,一支不做毒品生意的马帮那来的钱买这么新的枪,在看他们身上,几乎人人都有子弹袋,军绿色的子弹袋里边鼓鼓囊囊的,一看就知道弹药充足,肥的流油。
再看那十几匹骡子,走的都很吃力,骡子身上的麻袋似乎很重。什么东西这么重,还需要麻袋装呢?粮食没那么重,运粮食的骡子江琦见过,他以前在马帮里当过保镖的,走的货全是蔬菜粮食,整天卖点粮食能用的ak-47么,当年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