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求。敌至不击,将何俟焉!”坐甲,即把甲放在地上坐。这是“坐陈不席”。《左传•襄公十年》:“王叔陈生与伯舆(二人是周王卿士)争政……王叔之宰(家臣)与伯舆之大夫瑕禽坐狱(打官司)于王庭,士匄(晋大夫)听之。”坐于周王庭中,也是没有席的。这是“狱讼不席”。《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昭公于是曒(jiào叫。哭的声音)然而哭,诸大夫皆哭。既哭,以人为菑(墙垣),以幦(mì,密。车轼上的覆盖物)为席,以鞍为几,以遇礼(诸侯相遇之礼)相见。”鲁昭公此时被逐流亡到齐,虽非“尸在堂”,但也是“忧”事。所以不设席;但诸侯相见于路不应直接坐在地上。于是以带为席。办法折中,两全其美。
古代还在堂上室内设帷幕。帷与幕有别。《说文》:“在旁曰帷”,“帷在上曰幕”。上文提到《左传•宣公七年》所载齐顷公“帷妇人”以观郤克事,即于房室中张帷。堂上也可以张帷,但最初一般是丧礼的需要。《仪礼•士丧礼》:“奠脯、醢、醴、酒,升自阼阶,奠于尸东,帷堂。”这是对士刚刚死去时的规定.这时死者尚未穿衣(寿衣),用帷遮住,准备迎接宾客的吊唁。《左传•文公十五年》:“[鲁大夫公孙敖卒]声己(公孙敖之妻)不视,帷堂而哭。”《礼记•檀弓下》说到这件事时说:“帷殡(停柩),非古也,自敬姜(即声己)之哭穆伯始也。”据说声己怨恨丈夫抛掉自己而与莒国之女结合,因此穆伯已经人敛应该撤帷了,声己还隔帷而哭,意思是不想看到穆伯。在实际生活中其实并非全按“礼”行事,如果需要,堂上也随时可以施帷。《吕氏春秋•首时》:“伍子胥欲见吴王而不得,客有言之于王子光者,见之,而恶其貌.不听其说而辞之。客请之王子光,王子光曰:‘其貌适吾所甚恶也。’客以闻伍子胥,伍子胥曰:‘此易故(事)也。愿令王子居于堂上,重帷见其衣若(与)手,请因说之。’王子许。伍子胥说之半,王子光举帷搏(拍)其手而与之坐。”《史记•范睢列传》:“[须贾]乃肉袒膝行,因门下人谢罪。于是范睢盛帷帐,侍者甚众,见之。”范睢帷帐也应该是设在堂上的。
古代室内设几。几为长方形,不高,类似现在北方的炕桌或小茶几。但作用却与炕桌等不同,主要是为坐时凭倚以稍休息。《诗经•大雅•公列》:“俾筵俾几,既登乃依。”意思是让人给宾客铺设好席、几,客人们登上了筵席,靠在几上。
古人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倚几的。《左传•昭公五年》:“[圣王]设机(同几)而不倚,爵盈而不饮。”这本是说诸侯间相聘问时应该“正襟危坐”,否则就不“礼”。其实平时亲友相见也是一样的,对客坐而倚几,是一种不严肃、懒散的表现,因而也为礼所不许。《孟子•公孙丑下》:“孟子去齐,宿于昼。有欲为王(齐宣王)留行者,坐而言,不应,隐(倚)几而卧。客不悦,曰:‘弟子齐宿(恭敬)而后敢言,夫子卧而不听,请勿复敢见矣。’”《庄子•齐物论》:“南郭子綦隐机而坐,仰天而嘘,答焉(身体像散了架子)似丧其耦(同偶)。颜成子游立侍乎前,曰:‘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南郭子綦此时是把主客观都忘掉了,而其形体与懒散无异,所以隐几。对于上了年纪的人来说隐几则是理所当然的。《礼记•曲礼上》:“谋于长者,必操几杖以从之。”帝王赐人以几则表示敬老。《陈书•王冲传》:“文帝即位,益加尊重[王冲]。[冲]尝从文帝幸司空徐度宅,宴筵之上赐以几。其见重如此。”但从三国时代起,桌案之类开始多起来,几已不多见。《三国志•毛蚧传》:“初,太祖(曹操)平聊城,班(同颁,分赏)所获品物,特以素屏风、素冯(倚)几赐蚧,曰:‘君有古人之风,故赐君古人之服。’”即称古,说明非当时通行之物。
古代室内有床,但与现代的床不同,较矮,较小,主要是供人坐的。《史记•郦生列传》:“郦生至。人谒,沛公方倨床使两女子洗足而见郦生:”但床偶尔也当卧具,特别是不在房子里住宿时。《左传•宣公十五年》:“宋人惧,使华元(宋大夫)夜人楚师,登子反(楚帅)之床,起之。”既是“起之”,可知原先是卧于床的。大约到南北朝时期床即已是坐卧两用了。《世说新语•德行》:“晋简文为抚军时,所坐床上尘不见拂,见鼠行迹,视以为佳。”这是“坐床”。又:“[王]祥尝在别床眠,母自往阍(同暗)斫之。”这是“卧床”。《南齐书•褚渊传》:“有一伧父(等于说穷老头)冷病积年,重茵累褥,床下设炉火,犹不差(指冷觉稍缓)。”上有褥,下有火,可见也是卧具。又《王玄载传》:“世祖时在大床寝,[王]瞻谓豫章王曰:‘帐中物(指齐世祖)亦复随人起兴。’世祖衔(心中恼恨)之,未尝形色。”床而大,并支帐,这已经是寝卧专用的床了。
从东汉末年起出现了一种“胡床”,大约是北方游牧民族为迁徙方便而创制的,中原地区在民族交往中引进,因为跟中原所习用的床有同有异,所以加胡字以示区别。胡床的床面系用绳带交叉贯穿而成,可以折起,类似今天的马扎,所以又称绳床、校(交)椅。《世说新语•容止》:“俄而[庾亮]率左右十许人步来,诸贤欲起避之,公徐云:‘诸君少住,老子于此处(指咏诗)兴复不浅。’因便据胡床与诸人咏谑。”因为胡床轻巧便于搬动,所以常常移至室外使用。后来的木质交椅、今之折叠椅、凳,即由胡床发展而来。
古书上还常提到榻。榻跟床差不多,可坐,可卧。《三国志•管宁传》注引《高士传》:“管宁自越海及归,常坐一木榻,积五十余年未尝箕股(即箕踞。详下),其榻上当膝处皆穿。”这是“坐榻”。由此也可知在床或榻上坐时与席地而坐一样,还是“跪坐”。《三国志•简雍传》:“[简雍)性简傲跌宕。在先主(刘备)坐席犹箕踞(一种不严肃的坐法,详下)倾倚,威仪不肃,自纵适。自诸葛亮已下,则独擅一榻,项枕卧语,无所为屈。”这是以榻为卧具。
2.起居习惯
我们曾经多次谈到古人是席地而坐的。坐的姿势又是怎样的呢?
古人坐时两膝着地,两脚的脚背朝下,臀部落在脚踵上。现在朝鲜、日本还保留着这种坐法。因膝盖着地(或坐具),所以管宁的木榻“当膝处皆穿”。如果将臀部抬起,上身挺直,就叫长跪,又叫跽(jì,记)。这是将要站起身的准备姿势,也是对别人尊敬的表示。《史记•项羽本纪》:“[樊]哙遂人,披帷西乡(向)立,瞋目视项王,头发上指,目眦(zì,字。眼眶)尽裂。项王按剑而跽,曰:‘客何为者?’”樊哙突然闯进而又怒容满面,使得项羽一惊,“按剑”与“跽”是同时产生的下意识准备起身自卫的动作。又《范睢列传》:“秦王屏左右,宫中虚无人。秦王跽而请曰:‘先生何以幸教寡人?’”又《孟尝君列传》:“秦王跽而问之(冯獾)曰:‘何以使秦无为雌而可?’”这都是为要请教对方、对对方表示敬意而跽。跽之所以又叫长跪,是因为上身耸起,身子便长了。《史记•留侯世家》:“良尝闲从容步游下邳圯(yí,夷。桥)上,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堕其履圯下,顾谓良曰:‘孺子,下取履!’良鄂(同愕)然,欲殴之。为其老,强忍,下取履。父曰:‘履我!’良业(已经)为取履,因长跪履之。”张良的表现是好的,不仅“履之”,而且“长跪”,所以老人说“孺子可教”,并把《太公兵书》传给他。古乐府《饮马长城窟行》:“长跪读素书,书中竟何如?”这个长跪,则是妻子怀念久征在外的丈夫,一旦丈夫来信,不禁惊喜得直起了身。有时,古书中并没有明言怎么坐着,但从人物的动作中还是可以体会得出他的姿势的。例如《论语•先进》写孔子向弟子们询问其各自的志向,当问到曾皙(字点)时,“鼓瑟希(稀),铿尔,舍瑟而作”。要鼓瑟,必须“坐”;瑟本来倚在大腿上(如朝鲜弹奏古琴犹如是),舍瑟,瑟落,所以“铿尔”有声;舍瑟是为了“作”,作即起,也就是长跪,这是学生回答老师的问题时所必须的。
古人还有一种“不规矩”的坐法,叫箕踞,或单称箕或踞。其姿势为两腿平伸,上身与腿成直角,形似簸箕。有他人在而箕踞是对对方的极不尊重。《田叔列传》:“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礼恭甚,高祖箕踞骂之。”荆轲先被秦王(即秦始皇)“断其左股”而“废”(站不起来),然后又身“被八创”,“箕踞”是他就势而坐的结果,而其效果则是对对方的轻蔑。刘邦经常箕踞骂人,却是有意如此。《礼记•曲礼上》规定:“坐毋箕。”这是符合当时社会的风俗和习惯的。《韩诗外传》卷九:“孟子妻独居,踞。孟子入户视之,白其母曰:‘妇无礼,去之(等于说休了她)。’母曰:‘何也?’曰:‘踞。’”由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坐的姿势正确与否的严重性。但是如果不是有意凌人傲物,那么箕踞就是不拘小节的表现。《世说新语•任诞》:“卫君长(卫永)为温公(名峤)长史,温公甚善之。每率尔提酒脯就卫,箕踞相对弥日。卫往温许(处)亦尔。”在礼教甚严的时代,这二人的行为实际上带有一点反抗性,在一定的场合还会受到称赞。
坐在席上也还有些讲究。《礼记•曲礼上》:“为人子者……坐不中席。”据说一张席子,独坐时以中为尊,既为人子,即使独坐也只能靠边。又:“群居五人则长者必异席。”一张席子只能坐四人,四人中的尊者应居席端(合坐以端为上),多了一个人,不能尊卑挤在一起,于是请其中的尊者到另一张席上去独坐(当然,坐时要居中)。
已经坐在席上,如果有尊者进来或离席走到跟前来,就用“避席”的办法自表谦卑,而且要伏地。《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饮酒酣,武安起为寿,坐皆避席伏。已,魏其侯为寿,独故人避席耳,余半膝席。”避席伏即离开席子在地面上伏,膝席则原地不动以膝着地,也就是长跪,虽然也是表示敬重,但其程度差多了,所以引得魏其侯的好友灌夫恼怒。避席又叫违席。《晏子春秋•内篇杂上》:“[齐]景公有爱女,请嫁于晏子……晏子违席而对曰:‘……君虽有赐,可以使婴倍(同背)其托(指其妻托身于晏婴)乎?’再拜而辞。”
席子在室堂中要放正,即席的四边要与室堂的边、壁平行。《论语•乡党》:“席不正,不坐。”《晏子春秋•内篇杂上》:“燕之游士有泯子午者,南见晏子于齐……客退,晏子直席而坐,废朝移时。”直席也就是正席,表示心情的郑重严肃。
尊者在堂则卑者在庭。宾客是受尊重的,所以凡以宾主之礼相待的上堂,而宾客的从者也须站在庭中。《韩诗外传》卷五:“楚成王读书于殿上,而轮扁在下。”轮扁是匠人,自然不得升堂。《左传•宣公二年》:“晋侯(晋灵公)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其右提弥明知之,趋登,曰:‘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遂扶以下。”提弥明“登”而后扶走赵盾,因为开始他是按礼的要求站在堂下的;他“趋”而登,是合乎礼的(参见第四编);搀走赵盾的借口也是臣侍君宴的礼。提弥明在这一瞬间的活动,只有擅自登堂不合乎礼,但这是应付突然事变的需要。又《成公三年》:“晋侯享齐侯。齐侯视韩厥(晋大夫),韩厥曰:‘君知(指认识)厥也乎?’齐侯曰:‘服改矣。’韩厥登,举爵曰:‘臣之不敢爱死,为两君之在此堂也。’”既言“登”,则本在下。无君命而登,这是越礼的。这是因为在前一年的鞌之战中韩厥差点亲手俘虏了齐侯,他在这里说的话已是胜利者的姿态,是有意对齐侯不敬